《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优质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优质资料.doc(12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工区二八年五月基本准则为便于检查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能够简单直接掌握安全管理依据、安全操作规程,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汇集为工区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可操作性的安全检查依据。整理过程中,结合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点,依据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安全操作规程、中国水电七局程序文件等资料。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依据该手册开展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形式进行安全控制、安全评价、安全考核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进程。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违章行为等,应采取书面通知责任单位及人员整改,口头提出整改指令和纠正要求。整改单位或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改正,并将整改结果和情况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检查单位或人员,满足安全闭合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在使用该手册过程中,欢迎各级、各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根据情况进行完善、改进。 二八年五月目 录一、现场安全检查流程图1二、安全检查表2安全管理检查表2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检查表
3、4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7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表8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表10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12爆破作业安全检查表14施工区交通安全检查表16钢脚手架安全检查表17营业线上及附近施工安全检查表19一、现场安全检查流程图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并以文件形式明确2主管领导以文件形式明确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3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到位,并开展安全工作4专(兼)职人员配备施工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配置3人,在每个工作面至少有一名安全员进行安全监控5人员考核年终应对各单位或部门
4、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罚兑现;日常按奖罚实施细则,奖罚兑现6安全人员持证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必须经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考核审查后颁发安全监察证后方可上岗;建立安全人员统计台帐,同时附相关证件7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统计台帐,同时附相关证件8培训教育情况“三类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新进场人员须经入场安全教育,均有记录9责任制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10建章立制结合施工特点建立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1工作计划、总结年
5、初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年终编制安全工作总结及评价12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班组兼职安全员做好班前等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应记录13信息沟通及协商查信息沟通及协商方式、范围,及时向施工人员告知施工环境的危险因素14危险因素辨识及监控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监控,形成规范的过程记录15安全投入建立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统计台帐并附有明细表16目标考核按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单位进行考核17事故管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处理相关规定,并建立事故台帐18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班前五分钟”、“三工”、“预知危险”等活动,并按规定形成记录19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
6、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不同岗位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即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别配戴白色、黄色和蓝色安全帽2安全带在2m以上作业为高处作业,按规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采取高挂低用的方式,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3工作服工作期间应严格按规定穿统一、标准工作服,其工作服应满足劳动防护要求4电、气焊人员电、气焊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作业期间必须配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以及专用防护手套5电工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在作业期间必须穿绝缘胶鞋,使用专用电工工具6钻孔作业区在钻孔作业区施钻人员及相邻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7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场地布置生产所用风、水、电等管线布设整齐;厕所、垃圾箱(池)、门卫、值班室设置齐全、布置合理;废水、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满足净化要求;主要场区设置临时机械车辆停靠场区2现场围挡及防护按要求设置围墙和防护栏杆。围墙主要采取砖砌筑内外抹灰方式,防护栏杆主要采用钢管焊接并刷红白相间油漆,要求钢管横平竖直、油漆颜色间段均匀3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大门并有门卫,制定并设立门卫管理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监督及制止着装不规范、防护用品没佩戴的人员进入施
8、工现场4场地平整场地要平整,按要求进行混凝土硬化,并保持无积水、无堆(积)渣等现象5地面整洁地面要保持干净,及时清除垃圾;应设专人管理环境卫生6便道道路通畅、整洁,无明显扬尘现象,按要求设置排水沟,路面无积水、淤泥,两侧适当植树绿化7材料堆放材料分类堆放,堆放要整齐并设置统一标识牌或警示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堆放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隔离措施、消防器材8机械设备及车辆停放按照指定或规划地点放置和停放机械设备及车辆,并保证放置和停放机械设备及车辆干净、整齐;运转机械设备应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应挂设检定标签或预备检定资料9五牌一图按照“五牌一图”等规划要求,设立体系、措施、标
9、准、责任、规定、平面布置图标牌,标牌要满足规格、材质的统一要求,竖立或挂设位置应明显可见,排位应整齐10标牌设置道路指示牌、危险警示牌、材料标识牌、管理制度学习牌、企业文化宣传牌、工程概况介绍牌等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井口洞口在井口洞口处设置安全防护围栏、盖板,并设置明显警示牌,告知危险2通道口在通道口处应设置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特别是在铁路营业线上或附近施工的道口,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看守,设置起降栏杆或其他拦挡措施3临空临边临水在临空临边临水处设置高度为1.11.2m安全防护栏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置安全立网和踢脚板4减速信号牌在(营业线)区
10、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5设置防护员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6设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车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7机具、机械、设备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网或罩;吊钩防脱钩保险装置;机械行走限位装置;机械设备制动装置8梯子(爬梯)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 为宜;上下梯子(爬梯)设置护身栏;每隔4m设安全平台一个9钻孔作业采用钻具应设置吸尘装置或加湿系统钻孔作业,防止扬尘而造成空气污染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
11、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操作及指挥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空压机、起重机械的操作和指挥人员2安全操作规程在机械设备附近易看到的位置设置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其内容必须为现行技术要求,而且要经整理达到简单易懂3安装、验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安装或组装项目,应按照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批之后实施;按照工作程序进行负荷试验、试运行等验收工作并填写“技术试验记录表”;特种设备应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并出具验收合格材料4运转、交接班使用单位对主要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定人、定机、
12、定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对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且在每班作业结束时,如实填写机械设备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5状态标识机械设备应设置状态标识,特别是在危险时段、部位要设警示、警告标志6制动系统查看、实验制动系统的可靠性、灵敏度,在冬季查行走机械的防滑措施及效果7保险装置在有保险装置要求的机械设备上设限位器、安全阀、联锁联动、人行爬梯护圈等;轨道极限位置设阻挡器8传动部位防护在传动转动部位设网、罩,达到无裸漏9基础部分基础稳固,行走面平整,轨道铺设间距均匀、无起伏差10信号、仪表灯光、音响、信号齐全可靠、无破损,指示仪表准确、灵敏11钢丝绳、地锚的规定时,
13、应更换12起重吊点位置吊点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点数、位置,吊长构件时至少设两个吊点并保证构件平衡13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将其规定制牌设在起重机械上或作业区醒目的地方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2电气施工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电气施工项目,应按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实施;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
14、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3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通讯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8m4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进行包扎;线路过道应设防护;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5配电箱、开关箱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其周围不得有较多的杂物;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6现场照明夜间或
15、隧道内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强度;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组合钢模板上作业应使用36V安全电压7变压器变压器周围必须按规定设置一定高度的围栏或围墙,并悬挂警告标志8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应配置沙箱和绝缘灭火器;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注明用途;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9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项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10生活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
16、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防火制度应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在生活办公、施工现场、仓库等场所分别设置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牌和危险告知牌2消防器材根据生活办公、施工现场、仓库等场所实际情况分别配备不同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铁铲、水桶、板斧等;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灭火器应保证在有效期内3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应由专门的运输工具、储存场所,不得随意摆放和丢弃,废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应按照环保和防火要求集中处理或存放;严禁在办公室、工具室、值班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与普通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聚光灯
17、、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0mm4油库或储油区在该区域必须挂设禁火和闲人免进的警示牌;设专人看守,杜绝闲杂人员入内及动用火种;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池、消防沙坑等5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并悬挂禁火警示牌;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管库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料制作的服装;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设防火罩6野外动火作业在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当地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安全防范措施7氧气瓶、乙炔瓶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
18、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才允许使用;乙炔瓶不得倒地放置8压力容器空压机储气罐必须设置压力表及安全阀;并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达到合格后启用9爆破作业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管理控制措施制订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制订爆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结合生产及爆破作业现场全面细致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2爆破作业区设置爆破安全管理规定牌和危险告知牌;将要、正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将爆破作业区周围无关人员清理出场;在路口、道口等处设置专人进行安全警戒;在一
19、定范围内禁止烟火、强烈震动3爆破器材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将管理规定悬挂在醒目的位置上,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控制,认真填写发放、使用等过程记录4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严格依据已批复的爆破设计方案实施爆破作业;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不得用金属器皿盛药;起爆前所有安全警戒人员必须到位,并全面检查对公路、铁路交通有无影响、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撤离或已采取防护措施;5爆后检查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地下
20、爆破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炮烟是否排除6爆后处理施工人员应认真对爆破点、面进行检查,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7盲炮处理处理盲炮前应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炮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8施工区交通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及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1、或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驾驶室不得超额坐人,车厢(斗)内不得载人;不得酒后驾驶或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2厂内机动车辆状况方向及制动系统应定时检查达到灵敏、可靠;指示仪表灵敏、准确;声音信号、灯光齐全;车辆外观良好;车上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备用品3运输车辆行驶及停放严禁人、货混装;车辆在场内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行驶;自卸车严禁在行驶中顶升车厢;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应按规定路线行驶4货物运输严格控制装渣、石过多而导致行驶过程中掉渣、掉石,造成事故隐患;装运其它货物应尽量控制超长、超宽、超高,若需要则应绑扎牢固,设置明显标
22、志5场内道路场内道路应平整、路基坚实、边坡稳定;在陡坡、弯道、交叉路口、窄桥、隧道、人行横道等复杂危险路段设置减速、危险、指示等警示、标识牌和防护设施;不得在行车道上堆放物料、设备等,应保持道路畅通;场内道路因临时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时,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6钢脚手架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施工方案按规定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2安装人员从事架子工作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其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架子搭设前,必须了解所搭架子
23、的用途(人行马道、承重架子、走斗车架子、过江架子、大跨度架子、悬吊式架子的3材质钢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钢管外径为4851mm,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2030cm;木脚手板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4立杆各杆间距不得大于2m;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设扫地杆;接头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应用扣件连接并拧紧螺栓,不得用铁丝绑扎5大横杆各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接头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搭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
24、板和防护立网6小横杆各杆间距不得大于1.5m;7剪刀撑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及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8木脚手板脚手板应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设;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铅丝箍绕23圈9安全网根据需要分别设置水平安全网和立安全网;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10检查验收按规定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对于承重架子、大跨度架子、高架子等必须坚持应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营业线上及附近施工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
25、查内容、标准或基本要求1施工管理在营业线上施工或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审核批准,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可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防护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当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特快列车到达施工点前10min应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2m以外;施工人员应在线路3m以外避让3铁路沿线附近作业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列车;不得在双线路桥的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横向跨越铁路时,在已停列车两端头通过时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严禁在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不得在铁路建筑限界以内的
26、地方坐、卧、休息;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4接触网、电力线附近作业人身和携带物件,必须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在接近馈电线处进行长、大金属物品的搬运和施工时,其金属物距最近馈电线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距离不足时应办理停电申请,在确认停电后方可作业;施工用的水管不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爆破作业严禁使用电雷管5挖沟坑作业在有地下光、电缆和管路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置,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防护后在施工;在铁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的料
27、具和挖出的土石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应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电缆敷设需通过铁路、公路、繁忙车道宜采用顶管方法6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 等通讯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7 (内部资料)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四章勤务的组织第五章勤务的实施第六章情况报告第七章情况处置第八章教育训练第九章安检设备管理第十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制定本手册。第二条从事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的
28、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安检部门)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应遵守本手册规定的内容。第三条民航公安机关根据本手册规定支持、配合安检部门开展工作;对安检部门移交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第四条各安检部门可根据本手册制定工作细则。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一节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第五条安检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工作方案。第六条安全目标责任应定人、定位、定任务,做到分工清楚,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奖罚分明。第七条安全目标主要包括:杜绝因安检原因造成劫机、炸机等严重危害航空安全的事件;不因安检原因危及航空运输安全;不因安检原因造成航空器损坏。第二节领导值班制度第八条安检部
29、门实行领导分级值班制度。一般可分为安检部门、安检科队、安检班组(分队)三级领导值班。第九条安检部门值班领导应当坚持现场值班,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解决安检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安检科队值班领导应当坚持跟班,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安全检查工作。第十一条安检班组(分队)值班领导应坚持带班,按照上级的要求同本班组(分队)安检人员一起做好各项勤务工作。第三节请示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安检人员在一般情况下遇到超越处理权限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后方可处理。第十三条通常情况下,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涉外问题以及突发情况可越级报告,但事后应当报告直属领导。第十四条遇有
30、强行登机、劫机以及发现爆炸物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报告时,应当根据当时情况按照预案予以处置,处置后必须及时逐级报告。第十五条上报情况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情况、处理结果。第十六条下级向上级请示报告问题时,应当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第十七条请示报告必须作出详细记录,重大问题作出专题报告。第四节会议制度第十八条安检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业务会、总结会、研讨会,必要时随时召开。第十九条业务会主要是讲评上一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第二十条总结会主要是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第二十一条研讨会主要是围绕安全检查工作中的某个方面,或根据当时敌、社情或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就如何
31、加强工作进行深入研讨。第五节交接班制度第二十二条交接班应当同级对口书面交接。第二十三条交班的主要内容:上级的文件、指示;执勤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设备使用情况;遗留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第二十四条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到达执勤岗位后方可离去。第六节点名讲评制度第二十五条安检部门实行上班点名和下班讲评制度。第二十六条点名和讲评一般由安检科队值班领导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点名的内容包括:检查安检人员到岗情况;检查安检人员着装情况;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按照航班预报,合理安排勤务,提出工作要求。第二十八条讲评的内容包括:安检人员在位情况;小结当天执勤情况;表扬好人好事
32、,批评不良现象;对下一班勤务提出具体要求;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上报。第七节物品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物品管理包括对旅客、货主暂存、自弃和遗留物品的管理。第三十条物品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第三十一条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交运的物品,以及限量携带物品的超量部分,在来不及办理交运手续或移交机组时,可作暂存处理。安检人员应给物主开具暂存物品凭单。第三十二条对旅客、货主自动放弃的物品应当统一登记造册,记录收到的时间、地点、数量及品名。第三十三条发现旅客、货主遗留在安检现场的物品,应当由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共同清点和登记,并及时交给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尽可能地寻找失主。第三十四条
33、对旅客暂存、遗留且在天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旅客自弃的物品,应当统一登记造册,交民航公安机关处理。第八节安检业务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安检业务用章包括验讫章和免检章。第三十六条验讫章实行单独编号、集中管理,落实到各班(组)使用。免检章由专人管理,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使用。第三十七条验证人员在核对旅客的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无误后,在登机牌正联、附联各盖验讫章,并做到印迹清楚,不漏盖、错盖。第三十八条对按规定免检的人员,应在核对其免检介绍信、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无误后,在其登机牌正联、附联各盖免检章;对随同的非免检人员按规定检查后盖验讫章。第三十九条安检业务用章不得带离安检现场,遇有特
34、殊情况需要带离时,必须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第四十条安检业务用章丢失或被盗,应当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第九节仪容风纪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条安检人员执勤时必须着安检制服,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按规定缀订、佩戴安检标志、领带(领结)、帽徽、肩章。(二)按规定配套着装,冬、夏制服不得混穿。(三)换季时应统一换装,换装时间由各安检部门自行规定。(四)应当着黑色、深棕色皮鞋。(五)着装应当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不准在安检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等。(六)只能佩戴国家和上级部门统一制发的证章、证件和工号。第四十二条安检人员要爱护和妥善保管安检制服以及各种安检标志,严禁将安检制服和标志变卖、擅自
35、赠送或借给他人。第四十三条男安检员不准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女安检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披发过肩,不准戴奇异饰物。第四十四条安检人员着安检制服在公共场所要举止端庄,严禁酗酒。第四十五条各级安检部门领导对安检人员的仪容风纪负有纠察的责任。安检人员应自觉接受纠察,自觉维护安检队伍形象。第十节文明执勤制度第四十六条安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执勤。第四十七条安检人员执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执勤前不吃有异味食品、不喝酒,执勤期间应举止端庄,不吸烟、不吃零食。(二)尊重旅客的风俗习惯,对旅客的穿戴打扮不取笑、不评头论足,遇事不围观。(三)态度和蔼,检查动作规范,不得推拉旅客。(四)自觉
36、使用安全检查文明执勤用语,热情有礼,不说服务忌语。(五)爱护旅客的行李物品,检查时轻拿轻放,不乱翻、乱扔,检查完后主动协助旅客整理好被检物品。(六)按章办事,耐心解释旅客提出的问题,不得借故训斥、刁难旅客。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四十八条基础岗位职责。基础岗位包括待检区维序检查岗位、前传检查员岗位。其基本职责是:(一)维持待检区秩序并通知旅客准备好身份证件、机票和登机牌。(二)开展调研工作。(三)在安全检查仪器传送带上正确摆放受检行李物品。第四十九条验证检查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对乘机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客票、登机牌进行核查,识别涂改、伪造、冒名顶替以及其他无效证件。(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三)协助
37、执法部门查控通报的在控人员。第五十条人身检查员岗位职责:人身检查岗位包括引导和安全门检查两个具体岗位。其基本职责是:(一)引导旅客有秩序地通过安全检查门。(二)检查旅客自行放入盘中的物品。(三)对旅客人身进行仪器或手工检查。(四)准确识别并根据有关规定正确处理违禁物品。第五十一条 X射线检查仪操作员岗位职责:(一)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X射线检查仪。(二)观察辨别监视器上受检行李(货物、邮件)图像中的物品形状、种类,发现、辨认违禁物品或可疑图像。(三)将需要开箱(包)检查的行李(货物、邮件)及重点检查部位准确无误地通知开箱(包)检查员。第五十二条开箱(包)检查员职责:(一)对旅客行李(货物、邮件)
38、实施开箱(包)手工检查。(二)准确辨认和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处理违禁物品,严防错、漏检。(三)开具暂存或移交物品单据。第五十三条监护岗位职责:(一)对出(过)港航空器和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及手提行李进行监护。(二)对候机楼、隔离区和其它监护区实施清场。(三)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监护区或登机。(四)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被带入监护区或航空器。(五)防止发生劫机分子强行登机或地面炸机等破坏活动。第五十四条仪器维修岗位职责:(一)负责各种安全检查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二)负责安全检查仪器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三)负责安全检查仪器故障的修理工作,保证安检仪器正常运行。第五十五条现场值班岗位职责:(一)负
39、责向当班安检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通知。(二)提出本班要求和注意事项。(三)组织协调安检现场勤务。(四)督促检查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五)按规定处理安检现场发生的问题。(六)本班工作结束后进行讲评。第四章勤务的组织第一节安全检查的任务第五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进行安全检查。第五十七条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第五十八条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第五十九条安全检查查控的范围见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二、三。第二节勤务组织的原则
40、第六十条安检部门在安排各项工作中,要以勤务为中心,兼顾教育、培训、学习,完成以执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第六十一条在勤务的组织和实施中,应当以科、队(或班、组)等建制单位安排。采取分级指挥、分级负责的方法,使各级职、责、权分明。第六十二条组织勤务时应当合理使用执勤人员,安排组织好勤务交接,保持勤务的连续性。第六十三条安检部门应当结合自身担负的任务,制定一般情况、特殊情况处置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三个等级的勤务方案,作为实施勤务和处置情况的依据。第六十四条安检部门应当加强与民航有关单位,以及海关、检疫、边检、警卫部队等单位的联系配合,互相支持,确保检查、监护等各项勤务的顺利进行。第六十五条安检部门在
41、勤务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检查仪器、通讯器材、勤务用品、机动车辆的保障工作。第三节安检各部门职责第六十六条安检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各勤务部门职责。第六十七条安检部门值班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安检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各项勤务的组织实施,处理勤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六十八条安检部门办公室协调各勤务部门的勤务工作,上报情况或下传各项指示。第六十九条安检各勤务部门负责各勤务组的编成,组织指挥各勤务组之间的交接班和勤务实施等各项工作,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检查勤务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第七十条安检监护部门组织对航空器和候机隔离区的各项监护工作,负责与其他勤务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解决在监护勤务中发生的问题。
42、第七十一条安检调研部门负责组织对敌情、社情的调查研究,分析勤务工作中突出的问题,提出阶段性重点检查内容和检查中的特别注意事项。第七十二条设备仪器维护部门负责和组织对安全检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安检仪器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第四节勤务组织的程序和要求第七十三条安全检查勤务的程序包括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安检部门各级勤务组织应当根据该程序进行工作。第七十四条安检部门值班人员应当提前了解当日航班动态,及时通知各勤务部门。各勤务部门值班领导根据航班动态和执勤力量,制定勤务方案,分配勤务任务。第七十五条 安检部门执勤人员应提前到达执勤现场,与值机人员同步开始工作。各勤务部门值班领导应
43、组织召开班前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第七十六条安全检查开始前,各勤务部门应当按职责清理现场,巡视或清查候机隔离区,调试安检仪器设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七十七条安检各勤务部门在分配勤务时应当定人、定位、定任务、定责任。安检部门各级领导应当检查各岗位人员工作情况。第七十八条安检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勤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熟悉勤务方案,明确自身任务。第七十九条安全检查、监护工作中发生、发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应当按各级权限进行处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处置。第八十条安检部门各岗位应当做好勤务交接班工作,由各勤务部门值班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交
44、接班情况,防止发生漏洞。第八十一条当日勤务结束,各勤务部门应当关闭、锁好各种仪器、设备,清点、存放检查器材、执勤用具,整理、上报勤务工作情况以及发生、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第五节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第八十二条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一)接到劫机、炸机等敌情通报;(二)发生劫机、炸机或其他严重危害空防安全的事件;(三)危害空防安全的事件连续发生,空防形势严峻;(四)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乘坐民航班机。(五)国家警卫对象和外国国家领导人乘坐民航班机。第八十三条在全国范围实施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决定;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机场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在本地区(机场)范围内实施特别工作方案。遇有第八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况,安检部门领导可以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