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实用文档.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91260174 上传时间:2023-05-24 格式:DOC 页数:52 大小:140.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实用文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实用文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实用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实用文档.doc(5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细则及考核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根据规程、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应配备一定的人员,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监控装置的管理工作。2、监控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装置发生故障时,当班应及时处理完毕。2、监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监控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3、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

2、工程师批准。4、按照规程应安设装置的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采掘连队)的技术员提前3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填写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主管、通风、机运、安全、总工程师审批后,分送通风、机运、安全等部门。5、其它应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技术员提前3天,填写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主管、通风区、机运区、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分送通风、机运、安全等部门。6、监控队接到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保护好装置及井下电源和控制线。7、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装置,备用量不小于20%,并

3、应配备零备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8、监控人员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帐;2)、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矿井安全监控重点日报表;6)、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9、监控技术员必须绘制装置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等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线路及有关的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10、监控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11、监控技术人员每月向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区报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通风区每季向管理局报

4、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情况季报表。12、甲烷传感器每半年必须送管理局进行检验。二、监控装置的维护1、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与系统不匹配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3、安监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监控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

5、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协助处理。4、安监员、瓦检员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室。5、凡属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监控人员负责维护。6、监控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12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7、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进行移动。8、使用监控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工作。9、瓦斯传感器为本质兼隔爆型的,其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瓦斯传感器为隔爆型的,其电源须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

6、因瓦斯超限两者同时断电时,应立即加强人工检测、监控。10、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缆等由所在区域内的采掘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对故意破坏、盗窃者严肃处理。11、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12、瓦斯监控终端的数据不显示或出现故障,值班员必须先通知监控队管理人员。三、监控装置的故障处理1、如装置监控与人工监控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保证安全。如人工监控平均值与装置监控值误差超过0.2%时,监控人员应及

7、时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2、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在当班内修好,投入使用,并汇报矿调度室。3、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经总工程师书面批准。4、因检修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5、监控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应立即下井进行处理。6、监控人员对处理的故障,必须记录到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中。四、监控装置的信息处理1、调度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终端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到警报(

8、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监控人员、安监管理人员、通风管理人员、发生警报所在的队干,共同下井进行处理。2、通风区技术人员或队长,每天必须审阅监控数据和监控瓦斯日报并签字,掌握瓦斯动态,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3、监控技术员每日必须填写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日报表。分析监控数据及瓦斯动态,发现问题,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4、监控技术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5、值班员必须对当班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记录好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6、矿长、总工程师、机运、通风、安全部门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监控装置情况、调用计算机存贮的资料,更好地指挥

9、安全生产。7、通风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矿井监控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五、瓦斯超限处理细则1、现场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安全监控系统显示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2、瓦斯报警时,必须在30min中之内处理,观察瓦斯实时曲线,如果是线路或是设备故障引起,立即处理,恢复监控;如果是真实瓦斯超限,立即通知调度室及上级领导,接到通知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监控人员、安监管理人员、通风管理人员、发生警报所在的队干,共同下井进行处理,追查其原因,处理后要写出书面报告。3、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各级调度机构都必须迅速调度原因,并立即向值

10、班领导、总工程师、主要领导报告。值班领导要尽快查明原因,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指挥受影响区域停止生产,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将相关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值班调度员要做好记录,并跟踪调度。4、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向矿通风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调度室要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矿领导报告瓦斯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5、发生瓦斯浓度且时间超过10分钟的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并于24h内将超限原因和处理情况书面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报告;发生瓦斯浓度且时间超过5分钟的瓦斯超限事

11、故,由矿长按重大非伤亡事故亲自主持分析、追查和处理,并请示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派人参加。6、瓦斯监控中心必须每天打印瓦斯超限日报,建立瓦斯超限处理台帐,报上级领导审阅。由上级领导审阅后签署意见,认真交接班。7、发生瓦斯超限后,由矿总工程师亲自主持瓦斯超限事故追查会,对事故责任的部、区、队负责人按我矿相关处罚条例的处罚上限严肃处理。安监部将分析会议情况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经总工程师审核、矿长审签,于分析会当日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值班调度员要做好相关记录。8、对于瓦斯超限事故,由监控中心严格按照黑金时代股份瓦斯超限报警短信发送基本原则逐级编辑短信发送。瓦斯超限报警短信发送基本原则序号瓦斯浓度(%)

12、超限 时间(min)发 送 对 象矿井原煤公司管理局股份公司一110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25矿长,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部长,安全部长驻公司安全总监,通风部长,安全部长310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长总工程师,生产部长总工室主任, 安全部部长430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二130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部长 安全部长驻公司安全总监,通风部长,安全部长 23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长总工程师,生产部长总工室主任,安全部长35局长 副

13、局长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经理,生产部长410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三150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部长,安全部长,生产部长总工程师,通风部长,安全部长,生产部长,驻公司安全总监总工室主任, 安全部部长,生产部长25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经理310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430董事长注:凡是因瓦斯浓度或连续超限时间升级向更高级别报警时,其所有下级报警对象都必须再发送一次升级后的新报警短信。六、考核1、通风工区自接到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后,必须在二天内安装好监控装置,能保证正常使用。否则,每推迟

14、一天罚通风工区50元。2、通风工区自接到监控装置撤退申请单后,必须在二天内撤退监控装置。否则,每推迟一天罚通风工区50元。3、采掘班组长未保管和使用好所在区域内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缆等造成装置的损坏,罚回采、掘进区按原价赔偿,并另考核每处100元;对故意破坏、盗窃者必须严肃处理,直至开除。4、采、掘、通因工作责任不到位,损坏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缆等,由调度办进行考核,责任单位支付全部材料费和工资。5、井下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安监、通风、监控、所在队必须安排人员下井,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否则罚100元/人、次。6、采掘班队长没有维护和使用好所辖区域内的监控系统(

15、瓦斯传感器、监控分站等),如放炮前后不移瓦斯传感器,监控电源线不吊挂,瓦斯传感器没有悬挂到正确位置,随意乱丢乱放瓦斯传感器和监控电源线而造成电源线短路、接头进水、瓦斯传感器进水等而引起误报警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并联责考核当班值班长和放炮员各100元/次,赔偿用工及材料费。6、井检队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源线,需要停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的,必须事先与监控队联系并汇报矿调度室,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考核当班作业人员100元/次。7、监控队没有履行好职责,考核责任人100元/次。8、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罚责任人5001000元/次。周源山煤矿通风工区云南东源泸西煤业云龙二号井安

16、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目录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6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7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七、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0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5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5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6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7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7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9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1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

17、工作制度23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3十九、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4二十、“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29二十一、“双闭锁”管理制度29二十二、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2二十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二十五、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34二十六、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34二十七、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35二十八、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6二十九、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36三十、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7三十二、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37三十三、瓦斯信息传输制度38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

18、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

19、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科。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 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

20、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工作,否则必须停止处理。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建

21、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二、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头灯必须在相关部门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

22、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 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六、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100%,便携式不少于在用量的50%。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

23、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安全监测人员按在籍传感器每5台配1名,维修校验人员按3人配备,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 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

24、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设备、仪表台帐监控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三、监控中心站所

25、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

26、以防有用文件回收。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十、在机房接听井下 ,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五、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一、 每班必须认真监控矿井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二、 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

27、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三、 调度室要将每日打印的瓦斯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四、 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天要组织矿井相关安全人员利用瓦斯综合分折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五、 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

28、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

29、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七、 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第三条 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软件及煤矿联网软件系统等资产所有人为弥勒县煤炭工业局信息调度中心。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弥勒县煤炭工业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 由弥勒县煤炭工业局信息调度中心统一组织

30、实施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第五条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第六条 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第八条 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九条 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

31、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 配备的IP ,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试,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 第十一条 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第十二条 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第十三条 使用弥勒县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

32、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六条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第十八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第二十条 定期

33、用磁带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第二十三条 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第二十四条 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

34、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 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 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八、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

35、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瓦斯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九、 瓦斯信息反馈制度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色怀念干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1、监控员只

36、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控室负责人报告。2、监控室负责人接到瓦斯超限信息后,一方面积极组织维护人员处理,一方面向矿技术负责人、矿长进行汇报。3、监控室负责人要对瓦斯超限处理全程并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备案。4、超限原因查清后,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市局监控中心。保证系统数据正确上传。5、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十、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调度主任报告。2、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

37、行落实报警原因。3、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50500元。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十一、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调度室技术员排除故障后,要及时填写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表。2、调度室技术员要如实报告系统故障排除情况。3、调度主任要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制度。4、调度室值班员要掌握系统故障排除情况。5、在系统故障信息反馈链接段要切实有始有终,实行可追溯性管理,并登记建档。十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

38、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县监控中心。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瓦斯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一直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

39、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 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

40、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十三、 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一、 作岗严格执行监控系统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离岗和睡岗。二、 严格操作规范,做好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

41、控系统安全可靠及正常运行。三、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和基本知识和规定,正确使用监控设备,禁止私自改变机房系统设备的配置或设置。四、 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每天必须将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煤矿领导阅生报安全科及相关责任人分析并存档。五、 掌握本矿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并对监控系统示意图作实时修改。六、 对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认真记录及时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并进行处理,并将每日隐

42、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总控室。七、 准确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十四、 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监控室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对相关的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一、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二、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 ,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三、按照规定及时填制各类台账与报表。四、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将设备撤出井下,进行处理。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

43、确进行操作。六、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县煤炭局信息中心对各矿的监控系统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系统运行不正常或违规操作,及时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对问题较严重的矿井可直接下达停产整顿令。十五、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

44、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十六、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第一条、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第二条、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 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第三条、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

45、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第四条、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第五条、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第六条、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第七条、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第八条、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九条、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

46、通风科。第十条、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十七、 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十八、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图表、“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2、通风调度员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3、通风队领导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4、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全部图表及报表。5、通风科要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报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