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模考模拟试题(全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模考模拟试题(全优).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大题(共10题)一、案情:王一、王二外出游玩,向王三借进口相机一部。回来天 色已晚,王一遂将相机带回家,打算第二天再还。当晚,王四到王 一家做客,见此相机,爱不释手,定要以3000元买下,王一见财起 意,遂卖之。数日后,王四手头钱紧,向王二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 王二见此相机,甚为眼熟,便问从何来,王四答从王一处购得,王 二心头雪亮,但因价格便宜,遂不动声色,将之买下。王二买得后 甚是喜爱,将自己心爱的玉石镶嵌其上。一日,王二去香山游玩, 不慎将相机丢失,被同在香山赏红叶的王五拾得。王五在现场等候 了一会,未见失主,遂回家。次日王五见
2、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 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1000元”。王五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 拾得的相机,便携带相机找到王二。在王五向王二请求酬金时,被 王二拒绝。于是,王五拒绝交付相机,王二威胁要以“侵占罪”到 公安机关报案,双方争执未果。王五一怒之下将相机带回家,交给 8岁儿子带到学校去拍“奥运笑脸”。上学途中,该相机丢失被X 捡到,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王六以2万元购得,一年后,王二、王 三知道相机在王六处,遂要求王六返还,此时,距离王三失去相机 已整整两年过去了。问题:1 .基于王一将相机卖与他人的事实,王 三可以对王一提起何种之诉?2 .王四可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为什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律效力?为
3、什么? 6.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的1000 万元设备款债务,嵩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为什么?【答案】一十、(2010年)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 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 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 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
4、行政相对人与 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 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 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 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 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 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问题:请对运用协调、和 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答题要求:1.观 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2.字数不少于500字。【答案】 么?3 .王二以2000元价格从王四处购得相机,请问能否取得该相机 的所有权?为什么?4 .王二买得手机后将其玉石镶嵌其上,请问:该
5、行为是否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添附之一的加工?5 .在王五向王二 请求酬金时,被王二以王五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无 偿返还为由,拒绝给付酬金,请问,王二的抗辩是否有效?为什 么?6 .王五儿子丢失了相机,王五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7 .现在王 二、王三和王六就该相机的归属发生争执,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为 什么?8 .假设王五儿子丢失的相机被人拾得并交给失物招领处,经 公告无人认领,公告期满,招领处将相机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王七, 现在王二对该相机主张权利。法院该如何判决?【答案】二、甲欲伤害张某,为了保险起见找到外甥乙帮忙,为了保险起见, 又找到以前的同伙丙,骗其说:“我要到张某家抢劫,你帮
6、我去望 风吧”,丙不答应,甲就恐吓道:“抢劫的事也告诉你了,你要不 去的话,我明儿灭你口”,丙被迫同意。第二天晚上,甲与乙一起 进入张某家中,丙在门外望风,甲见床上一人睡觉,以为是张某, 就持木棍向身上一顿乱击,乙暗想“不如砸死算了”,遂拿起一个 板凳向此人头上猛砸几下。甲先离开,临走时,发现床头有一部贵 手机,临时起意拿走,乙看到了没有制止。乙在甲走后,为了破坏 现场,将房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想弓I火烧 毁张家。乙出门后,甲问乙:在后面磨蹭什么,乙答:“我把 电炉插上,烧他个精光,免得留下证据”。甲听到后也没说什么。二人发现门外没有丙的踪影,原来,丙见二人人户之后,越想越
7、害 怕,呆了一会就逃回家中。当晚,张家起火,相邻几间房都被烧毁。 事后查明,当时在床上的人是张某患有心脏病的妻子李某,李某因 遭受击打(尸检表明,身上受轻伤、头部为重伤),引发心脏病死亡, 并未死于火灾。但不能查明哪处伤情弓I起心脏病发作。问题:?1 .关于造成李某死亡的事实,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2 .丙与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 ,甲拿走手机的行 为如何定性?乙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4 .乙引发火灾的行为 如何定性?甲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答案】三、案情: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 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
8、200 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 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 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 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 B市的丁银行办 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 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 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 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两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 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 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
9、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 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 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 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问题:(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 什么?(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是否应予支持?丁银行是否应返还 汇票?为什么?(3) 丁银行是否可以就汇票实行其质押权?为什么?(4)应该由哪个法院判决?该如何判决?【答案】四、2014年8月16日,A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A县住 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2014年10月14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 定通过。2016年4月23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 并于5月5日公布了行
10、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 36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 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016年8月10日,县住建委向A县人民医院 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户 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 2016年10月19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 提起诉讼。问题:L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2.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3. A县人民医院是否有权作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可以,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4.如何确定本 案的管辖法院? 5.本案的审理对象是什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6. 如果法院经审理认
11、为,县住建委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但是A县人 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则本案应当如何判决?【答案】五、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 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 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 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 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80 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 续。因为龙家一时凑不出80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 4个月,区氏兄弟多
12、次催 促龙甲,龙甲推辞说自己没钱,让区氏兄弟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 龙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兄弟向龙乙索款,又 未果。于是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 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氏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三 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绍富出差在外,龙乙便与 区绍宽、区绍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乙支付68万元作 为购房款给区氏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绍富时,区绍富以当时自己不 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80万元支付。 问题:(1)本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如何?本案是何种性质的诉讼, 是否为共同诉讼?如果是的话,是何种共同诉讼?
13、(2)法院受理时将区 氏兄弟三人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3)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什 么不妥之处? (4)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答案】六、案情: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 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 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 答下列问题:1 .假设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不主张购买,丙、丁 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甲应转让给谁?为什么?2 .假设甲欲 转让自己的份额,丁不主张购买,乙、丙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 相同。甲应转让给谁?为什么?3 .假设甲欲抛弃自己的份额,且不
14、损 害他人利益,该抛弃份额的归属如何?为什么?4 .假设甲、乙主张将 该房转让于丁,丙既不主张转让,也不购买,甲、乙与丁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房屋 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戊,该责任应由谁且如何承担?为什 么?6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房屋窗台上的花盆掉落砸伤行人己,该 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7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因房屋出租而欠相 关税收,税负义务应由谁且如何承担?为什么?8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 丁擅自转租该房于庚,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9 .假设在丁承 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 何种权利?为什么?1
15、0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甲、乙、丙因向辛借款 而将该房抵押于辛,因甲、乙、丙到期无力还款,在承租期的第三 年,辛欲行使抵押权而与丁发生纠纷。辛能否行使抵押权?如能行使, 其行使抵押权的后果对丁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11 .假设 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答案】七、材料一: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 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 进共同富裕。(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材料二: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微博消息:2018年1
16、0 月13日,杨某在其住宅内直播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 式表现国歌内容,并将国歌作为自己所谓“网络音乐会”的“开幕 曲”。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15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 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 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谈一谈自由的限度。【答案】八、案情:李某和王某共同抢劫致人死亡,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一审后李某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问 题:1 .一审结束后如果被告人都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
17、有抗诉,李 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 理?2 .如果李某上诉了,王某没有上诉,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 理?3 .如果李某和王某都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但是被害人的 妻子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上诉,则李某和王某的判决效力如何?如果 高级人民法院发现王某的刑事判决部分有错,应如何处理?4 .如果 李某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发现一审应当适用限制减刑而未适 用的,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5 .如果一审对李某适用了限制减刑, 李某上诉,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二审法院该如 何处理?6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适用了限制减刑,没有上诉和 抗诉,高级人民法院在核准李某的判决时
18、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限制 减刑,应如何处理?【答案】九、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 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 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 管理,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骐黄公司,并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如下 决议(简称:1号股东会决议)第一,公司增资1000万元;第二, 其中860万元,由骐黄公司认购;第三,余下的140万元,由丁认 购,从而使丁在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而其他各股东 均放弃对新股的优先认缴权;第四,缴纳新股
19、出资的最后期限,为 2013年8月31日。各股东均在决议文件上签字。之后,丁因无充 足资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认缴出资的缴纳;骐黄公司虽然 与鸿捷公司签订了新股出资认缴协议,但之后就鸿捷公司的经营理 念问题,与甲、乙、丙等人发生分歧,也一直未实际缴纳出资。因 此,公司增资计划的实施,一直没有进展。但这对公司经营并未造 成很大影响,至2013年底,公司账上已累积4000万元的未分配利 润。2014年初,丁自他人处获得一笔资金,遂要求继续实施公司的 增资计划,并自行将14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同时还主张对骐黄公 司未实际缴资的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但这一主张遭到其他 股东的一致反对。鉴于丁
20、继续实施增资的强烈要求,并考虑到难以 成功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公司在2014年1月8日再次召开股东大 会,讨论如下议案:第一,公司仍增资1000万元;第二,不再引进 外部战略投资人,由公司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认缴新股;第三, 各股东新增出资的缴纳期限为20年;第四,丁已转入公司账户的 140万元资金,由公司退还给丁。就此议案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简称:2号股东会决议),甲、乙、丙均同意并签字,丁虽签字, 但就第二、第三与第四项内容,均注明反对意见。之后在甲、乙的 主导下,鸿捷公司经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并于 2014年1月20日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底,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加之新产品研发失败,鸿捷公司 经营陷入困境。至2015年5月,公司已拖欠嵩悠公司设备款债务 1000万元,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已不足以偿付。问题:1.1号股东 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2.就骐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张违约 责任?为什么? 3. 丁可否主张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为什么? 4.2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号股东会决议的 关系如何?为什么? 5.鸿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中,何时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