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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罗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20) 3号)文 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宣传月活动影响力,强化平罗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及防范金融风险年度宣传工作,将年度宣传教育整体 工作不断推向纵深,共同掀起宣传高潮,平罗县定于2020年6 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守住钱 袋子.护好幸福家,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金融工 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的
2、意见(国发2015) 59号)和自治区党委、政 府对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充分发挥宣 传教育的引领作用,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意 识和认知度、参与度为目标,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蔓延势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方向,进一步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形成 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持续长效的工作局面,共同掀起全社会 抵制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新高潮。二、工作方式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主题,有机结合专项工 作、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将日常宣传与节点、范围等重点宣 传融为一体。按照辖区“防病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要求,
3、充 分发挥好各类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作用,积极创新工作 方法,多形式、广覆盖的推动符合实际情况的线上、线下宣传 活动,突出重点、紧盯风险、着力基层、清除死角,全面将常 态化宣传教育推向纵深。(一)注重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联动效果。加强资源统筹和人员调配作用,注重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 充分发挥各行政区域、职能单位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一线 部门等基层工作力量,紧密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风险处置及市 场监管、行业管理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性的推进打击涉 众型经济犯罪、诈骗传销、非法集资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宣传 普及工作,融合式强化宣传教育联动效果。加大社区网格化管 理,充分发挥基层人员、一线民警、
4、社会志愿者等资源优势, 推动建立社会网格员工作机制,将宣传“七进”推向纵深,渗透式 强化宣传覆盖面,广渠道、多形式提高群众理解和接受度。(二)突出节点影响、紧盯重点风险不放松。充分发挥属地协调机制,统筹资源、全面联动,抢占重要 会议、重点工作、重大节日等时机,节点式推出精准、震撼的 有效宣传。日常宣传中,紧盯重点风险行业、聚焦风险集中区 域,有针对性的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 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重点防范 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针对重点人群,注 重加大对老年人、青少年及学生群体的宣传力度,要根据不同 受众的认知和接受习惯等特点,差异化宣
5、传。同时,加大对社 (村)区、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非法集资 易发区及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密集地等重点 区域的宣传力度,加大力度消除宣传死角。(三)创新工作形式、多渠道丰富宣传效果。防疫不放松,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结合辖区防控工作要求 和实际情况,在持续推动主流媒体常态宣传基础上,进一步拓 展网络新媒体的平台推广作用,鼓励和探索灵活多样、参与广 泛的“非接触”线上宣传形式,打造具有辖区特点的品牌效应,进 一步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落实处非联办全年不少 于6个月电视宣传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 公交站点、社区广场、移动媒介等阵地宣传,推动年度
6、常态化 宣传;全面拓展微信、微博、网站、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和 自媒体网络宣传作用,加强精准推送、竟奖推广及“接地气宣传 等,拓宽宣传“非接触”触及面;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充 分利用各类营业场所、ATM机及街道办事处等区域的电子显示 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和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机关 食堂等点位宣传功能,进一步减少基层社区走家串巷和现场活 动的人员聚集,多形式增强宣传渗透力。(四)加强宣传联动、推进年度宣传长效机制。为全面落实宣传月整体成效,各部门应积极发挥资源统筹 优势,注重创新、主动发声,达到常态宣传不放松、拓展宣传 有新招,将网络宣传、新媒体宣传和常态宣传有机融合,将专 业知识
7、和防范意识创造性的提升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和 语言艺术,充分展示创新渲染的宣传效力。可通过短视频、微 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方式,推出更多“接 地气”的网络推广作品;也可探索性的推出线上知识问答、任务 挑战、作品评选、网络小游戏等趣味性强、参与度高的互动活 动,进一步拉近宣传距离、活跃宣传形式。同时要及时开展关 键节点的警示、提示,有针对性的解读法规政策、政策措施, 做好专题发声和风险警示等,全方位遏制苗头性风险。加大非 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参与方式的宣传,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打 击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提示和教育群众树立“防疫抗疫不忘保障 安全、守牢财产的意识,正确引导全社会
8、逐步形成“主动防范金 融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 预期。要通过特殊时期创造性推动宣传月和集中宣传的工作契 机,进一步融合宣传资源,达到更好的提升工作联动、形成新 的宣传合力,共同掀起宣传高潮,建立更完善的宣传教育长效 机制。三、宣传重点(一)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相关的 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金融知识,面向面向社会公众广泛介绍 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法,提高全社 会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投资理财渠道和方式,引 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依法维权。(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 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9、国务院令第24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 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法 (2004) 24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 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 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 离非法集资,防止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三)典型案例。宣传近年来全国及自治区内查处的非法 集资等金融风险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深度剖析,揭露犯 罪分子的惯用
10、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欺骗性、风险 性,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危害性。四、职责分工(一)县财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梳理汇总 后向自治区处非办报告;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小贷、担保、民间 借贷、权益类商品交易场所等方面开展宣传。(-)县委宣传部、文广局:负责协调电视、广播、报刊、 网络等主要媒体资源,将防范非法集资舆论引导纳入宣传工作 重点,优先安排版面、栏目,加大新闻报道力度,提升实际宣 传效果。(三)县网信办:负责有关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新媒 体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四)县工信局、县发改
11、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业园区、 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园区开展宣传。(五)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院校、中小教育机构、 民办教育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六)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 和新闻媒体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及相关资料,结合日常业务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七)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 会公益类机构开展宣传。(八)县司法局: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开展防范非法 集资方面的普法教育。(九)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房地产等建筑行业、房地 产经纪公司、房地产中介等企业开展宣传。(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规 模以上农产品加
12、工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十一)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子商务、商务领域、 商贸服务业、零售业、商品类交易场所等开展宣传。(十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把好广告审核发布关,有效 封堵和遏制非法金融业务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对非 法金融业务广告、不规范牌匾条幅及时清除,充分发挥注册大 厅窗口作用,在注册登记环节加大宣传力度。(十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在汽车站、公交车车载 电视、出租车车载广告等投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片、动 漫图画、公益广告等;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防 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十四)人民银行平罗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13、组织各银 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宣传,利用营业厅电子显示屏、 电视滚动播放宣传小视频及宣传标语。(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 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乡(镇)、村(社)及居民小区工作人员在 主要路段、人群集聚地设置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 传册。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 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处置非法集资 联席会议和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 署上来,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 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14、月这一品牌活动。精 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 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指导,全 力推进本辖区、本部门宣传月工作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形成抵 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遇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廷势头。(二)正确引导,维护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 关部门要充分使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正 确把握宣传口径,保证宣传客观公正。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 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报道,要严格 依据具体案情和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优势和已有工作平台,贴近
15、一线、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 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等工作。(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 关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以互联网借贷、投融资中介、 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及本地区、本行业 其他案件的高发领域为重点,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总结分 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大力拓展宣传教 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 和参与性,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机结合,增强 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注重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针 对离退休
16、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农村地区等特 定群体区域开展重点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 传。(四)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原则上 今年上半年不提倡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探索 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节目,善于运用通俗、生动、形象、 亲切的群众语言,推出更多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产品,推动 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传统宣传媒介,积 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型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 活动,加大对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五)健全机
17、制,强化日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 门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注重总结提高, 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要提升宣传月活动的 社会效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宣传工作与 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 加强全面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六)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 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 果,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宣传月工作总结及统 计表、相关工作通知、简报、刊登信息、当日报刊原件、网页 打印件、推送防范非法集资文章截图及音频视频等工作资料)报 送县财政局金融室。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会作为2020年度防范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考评依据。宣传标语、音频、视频、宣传彩页存放在邮箱,密码为 plxcfbl23,有需要的单位可自行下载使用。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