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和数据分析项目的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和数据分析项目的招标文件.docx(5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和数据分析项目(电子招投标)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2、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 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
3、予2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
5、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 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
6、务方案。3. 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 护企业的合法利益。j匚匚 kv xn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
7、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 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8、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2.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 3. 4事实依据;4.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
9、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 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 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1.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投诉。4
10、.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L 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
1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
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1资格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 商等登记证明材料)11. 1.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 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n.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 3评分对应表;11. 2. 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 2. 5符合性审查资料;11. 2. 6
1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 2. 7投标标的清单;11. 2. 8商务技术偏离表;11. 2. 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 3. 2满足报价扣除政策所需提供的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或者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自拟)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 3.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14、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5、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
16、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 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 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
17、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 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6.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7.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 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发生泄露、遗失
18、、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
19、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 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 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 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
20、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0.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 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
21、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 完成。
22、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 第16页共57页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4.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3、,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 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5.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 布合同公告。2.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
24、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
25、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
26、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
27、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作必要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作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水库大坝安全性 态的重要手段,是科学调度、安全运行的前提。根据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要求,对小型水 库开展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及资料整编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二、工作依据(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
28、L601-2013);(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3)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三、采购内容:对桐庐县90座小型水库进行变形及渗流现场观测,观测资料整编分析、 报告编制及观测成果评审;按甲方要求及做法补充完善90座水库的特征水位现场标识 等,(其中进场后需对甲方提供的基准点高程进行校核,并负责正常开展观测需要进行 的设施维护)。(一)、拟观测水库清单表和相关说明乡镇街道水库序号水库名称桐君街道1舒坑水库2东湾水库3过路丘水库4里包水库横村镇5闸口水库6浪村贩水库7双义塘水库8陈家山水库9滴水坑水库10象鼻岭水库11江家弄水库12上堰水库13里柴水库14云和顺水库
29、15上塘大坑水库16大庄里水库17大坑水库18塘丘水库19罗堂山水库20湾下水库旧县街道21娘岭坞水库22合岭水库23寺坞坑水库钟山乡24塘湾水库26静林寺水库26石坞坑水库27天井潭水库28林塘水库29寺坞水库莪山畲族乡30申阴寺水库31后坑坞水库32山阴坞水库瑶琳镇33阿叉坞水库34王洋坞水库35直坞水库36盘龙石水库37樟岭坞水库38官塘头水库39大湾里水库40冷坞水库41白塔岭水库42大官塘水库43丘坞水库44坞口水库分水镇45桐坑坞水库46生田垄水库47新田皈水库48中道坞水库49大塘坞水库50金毛坞水库51上部股水库52老坞水库53芦竹塘水库54后生坞水库55西坞水库56双坑水库富
30、春江镇57大令塘水库58钟山寺水库59深塘水库60龙门水库61关里水库62白云源水库城南街道63徐塘水库64剪二水库65剪溪坞水库66周家珑水库67小青龙水库68伍塘湾水库69溪旁水库新合乡70田青舍水库71彩坞水库凤川街道72松香坞水库73下坞源水库江南镇74新民塘水库75深塘弄水库76钳口庙水库77下轮坞水库78大坞桥水库79小水顶水库80黄坪坞水库81遮风潭水库合村乡82麻境水库83天子凹水库84马鞍水库85麻溪水库百江镇86六坑水库87双坞水库88奇源水库89矮坞水库90小松源水库注:1、具体工作基点:观测工作进场前由甲方提供,中标单位进场后需进行复核。 2、进场后有零星观测点破损由中
31、标单位进行修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总报价中,(二)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分析1 .服务内容对表中水库开展大坝日常监测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 日,中标单位须在观测成果评审会前(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2023年观测成果至甲 方,2023年12月31日甲方组织召开观测成果评审会)完成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分 析及报告编制;2024年观测成果评审会前(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2024年观测成果 至甲方,2024年12月31日甲方组织召开观测成果评审会)完成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编、 分析及报告编制。2 .日常观测频次1)表面变形观测:土石坝每2个月1次,混凝土坝汛期(4月
32、15日至10月15日) 平均每月不少于2次,非汛期每月1次;2)渗流观测: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平均每月不少于2次,非汛期每月 1次。3 .工作要求大坝安全监测包括现场观测、成果整理整编以及成果分析三个环节。监测成果资料 包括现场观测记录、统计表、整编资料、分析报告等。每次观测的原始数据应及时检查、 校核和整理;在资料的整理和整编的基础上,应定期进行资料的分析。各类工程监测资料整理分析的内容,通常包括监测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 及评判决策五个方面;1)搜集: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之相关的其它资料的搜集、记录、存储、传输和表示 等。2)整理:原始观测数据的检验、物理量计算、填表制图、
33、异常值的识别剔除、初步 分析和整编等。3)分析:通常采用比较法、作图法、特征值统计法和各种数学、物理模型法,分析 各监测物理量量值大小、变化规律、发展趋势、各种原因量和效应量的相关关系和相关 程度,以便对大坝的安全状态和需采取的技术措施进行评估决策。其中,数学、物理模 型法有统计学模型、确定性模型、混合性模型。在确定性和混合性模型中,通常要配合 采用反分析方法进行物理力学模式的识别和有关参数的反演。四、合同支付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 准),每年完成桐庐县90座小型水库进行变形及渗流现场观测,观测资料整编分析、 报告编制及观测成果评审任务后,并在
34、报告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余款。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 标准相应的商务 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 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水库大坝运行期安全监测 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L5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有 效合同只能使用一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 52体系认 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类似 测量,检测,数据分析等,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
35、章,未提供不得 分)33企业能 力投标单位具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 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评价甲级(不含临时甲级) 证书(评价范围需水库)的得3分,乙级证书得2分,丙 级证书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 分)34项目负 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监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行业监测类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 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证书的得2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质量检测员 (量测类)资格证书得1分。注:响应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及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近3
36、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5项目组 成员1、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2分,有水利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0. 5分,最多得5分;2、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 师(水工、岩土)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3、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工监测工证 书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2. 5分。注:响应文件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资料及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1. 56技术服 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桐庐县水库分布情况熟悉程 度、具有较好的T作经验等进行评分6对
37、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对策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6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的掌握程度,思路和技术路线清晰 程度等进行评分。6针对本项目收集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工作流程的完备性、 水库核查评估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分。6组织方案合理、有条理性,合理制定外业调查、工程测量6监测、地质勘察、安全评定的技术路线等合理、全面、清 晰、细致情况进行评分。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 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等进行评分。67质量保 证措施投标单位内部管理体系或内部校审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 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根据项目质量保证 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等情况进行评分。68应
38、急预 案根据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情况进行 评分。69售后服 务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包括服务措施、响应时间、服务人员、回访、技术培训 计划、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对使用中提出的问题能否及时、 有效的提出解决方案,是否有稳定、专业、可靠的售后服 务队伍等)进行评分。610合理化 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出的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 化建议等情况进行评分。6价格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 分;按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的 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
39、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5/*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 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并进行相应的政采云评分关联。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
40、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 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 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 4报价评审o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 4.1.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 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3. 4.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41、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 4.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 4.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
42、效投标处理。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 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
43、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
44、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 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 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 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 2.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45、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的(如有);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2.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 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 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 2.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2. 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 2.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 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46、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 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 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 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 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 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 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