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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委托监理合同7篇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1建设单位:_(简称业主)监理单位:_(简称监理方)根据_年_月_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业主方愿意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监理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投资性质:_第二条监理工程的范围及其工程造价(1)范围:_(2)工程造价:_第三条监理内容及职责分工(1)设计阶段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审查设计和概(预)算。(2)施工招标阶段协助设计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
2、开工报告。确认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的资质。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执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提出试验或更换要求。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作,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单。鉴定隐蔽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激素档案资料。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
3、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审查工程结算。(3)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状况,签订质量问题责任书,督促保修。经双方协商,业主委托监理方对本工程的_、_、_、_、_、_阶段施行监理工作,监理方将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相应阶段的监理程第四条监理依据(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3)依法成立的有关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第五条业主职责(1)负责办理或委托承包单位办理建设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2)负责办理或委托承包单位办理开工前的拆迁及施工用地、水源、电源、运输道路、施工执照、开工许可证等各种申报手续。(3)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勘察资料、
4、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及有关的工程承包合同。(4)业主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围、有权迅速做出决定和快捷提供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5)业主在勘察设计及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写明委托监理及监理职责和权力的条款,以确保承包单位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进行实质性监督管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_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撤换不能胜任本项工程的管理施工人员。(6)业主负责将有关委托监理的条款通知各有关单位,取得各有关单位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配合。(7)业主必须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及住宿用房,并协助解决其生活问题。第六条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监理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委
5、派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予其代表行使在工程监理合同范围以内,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行使处理监理业务的全部有限权力。第七条监理酬金及其支付规定(1)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深度,双方同意建设监理酬金按监理方承担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金额的_%核取(其中设计阶段为_%,施工招标阶段为_%,施工阶段为_%)。(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15天内业主向监理方支付_万元作为预付款,勘察、设计完成后支付_万元,决标后支付_万元,施工基础阶段完成后支付_万元,主体结构完工后支付_万元,建设工程竣工后支付_万元,剩余为数竣工移交完毕,以结算总金额为基础一次结清。(3)凡业主未按第7
6、条(2)款规定付款时,每拖延一个月,即需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金额10%的逾期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至_年_月,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断合同或延长合同工期时,监理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用由业主承担,如系监理方原因则监理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监理方自负。第九条监理酬金如监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务时,可全额计取;如因监理方过失造成质量事故损失时,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直接施工损失外,家你方应按收费的比例退还监理酬金,其计算方法为:直接损失金额监理收费百分率=应退还监理费。第十条监理奖金对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合理建议,在满足工程情况下所节余的投资,业主
7、应按节余投资部分的30%,作为对监理工作出色的奖金。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倘若任何一方严重地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30天后,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即使提出终止的一方无任何过失。倘若终止是由于监理方以外的人士的过失所导致的,监理方有权要求给予30天终止通知,并要求业主对其直至终止日期提供的服务按实际投入监理工程师人数计算,每人每日为人民币_元。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任何非政府行为,例如天灾、山崩、闪电、地震、火灾、爆炸、水灾、公敌行为、战争和封锁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业主或监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必须就不可抗力影响_详情,以书函或电函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其后
8、15天内,将有关机构签发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以供确认。倘若不可抗力的影响连续超过120天,双方必须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倘若合同已无效,并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监理主观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3)合同签订生效后,监理方将监理工程师名单及监理职责、专业通知业主。(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费结清后自然失效。(5)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甲方(公章
9、):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2委托人_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
10、、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_日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3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
11、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年月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2、1监理内容:乙方承担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项目交付期间本项目建筑主体及售楼中心的所有土建、安装、装饰、总平景观、道路等施工内容以及管网、电力通讯通道、路灯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管理。2监理期限:2。1监理期限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完成所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终止。2。2监理包干费用的计算期限(即现场监理期):各部分监理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3。4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
13、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4。2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附件3所列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签字权力、经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批准的人员,监理员及其它监理工作人员不在其列,必须单独配置。人员配置同时应满足各阶段各专业监理工作需要,满足现场工程进度需要。乙方监理人员进场时须向甲方代表提交以下在本工程项目任职的监理人员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等a4幅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如下:4。2。1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全国监理工程师、八年以上工作经历)。4。2。1。1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重要验收、重要监理例会及甲方通
14、知的重要会议时必须到场参与。4。2。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六年以上工作经历)。4。2。3监理员(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4。2。4乙方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4。3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4。4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换的监理人员须经甲方认可。4。5乙方须按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时限及时回复、确认相关文件(含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请款报告等),承担由于检查、批准不及时而造成工期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及时书面
15、告知甲方须回复的有关内容,及向甲方通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的信息。4。6如每周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工序及形象进度延误可能会导致影响总控计划执行时,乙方须将检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的事故,须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现场取证。4。8乙方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必须报甲方确认批准。乙方监理人员须按甲方确认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严格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工作时限要求。4。9本补充协
16、议第4。8条的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依据。5监理费用:5。1本工程监理包干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本工程监理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加班费、现场监理设备费、现场监理设备使用费、分户验收费、交通费、办公费等涉及本项目监理的全部费用。5。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具体施工范围,调整后的范围及对应的监理费用、付款方式、监理期限等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为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且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5。3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月内未开工,则监理工程的监理费总
17、价失效,监理费用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监理单位,且3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5。4超过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现场监理期限的监理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超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免收超期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减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不扣减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超期/减期一月以上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相应增加/扣减的监理服务费。6合同价款支付:6。1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6。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其他服务业专用发票。6。3付款比例:参考条款6。3。1每部分的监理人员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
18、分监理费总价的%作为预付款;6。3。2每部分施工至0。00,且基础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此时该部分的预付款转为该部分合同价款的一部分;6。3。3每部分施工至主体封顶,经甲方及政府质监部门主体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6。3。4每部分设备安装、总平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6。3。5每部分工程竣工并经政府部门综合验收通过,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完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双方办理完本合同财务决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85%,同时扣除财务决算书中乙方应缴纳(
19、含甲方代扣部分)的款项;6。3。6每部分内部验收一次合格(移交客户部分合格率为90)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该部分结算总价的95;6。3。7每部分工程交房后6个月内,监理范围内无质量投诉,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该部分余款。6。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或办理结算过程或结算办理完毕中,根据审计初审结果或甲方初审结果确认实际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退还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的,应向甲方支付该笔款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
20、督及管理。7。2甲方应及时确认乙方报送的方案及文件。7。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事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配合。7。4甲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8乙方的权利义务8。1乙方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理。8。2乙方须全程参与配合验收(含分户验收)相关事宜。8。3严格按监理规划和甲方批准的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8。4对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监理。8。5按“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监理宗旨对项目进行监
21、理。8。6及时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等)进行确认。具体的确认时限详见相关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8。8项目常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周(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周),且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驻地监理工程师如因特殊情况离开施工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代表,并由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适当的临时调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8。9组织召开现场例会,编写和发布例会纪要。8。10按协议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并接受甲方每月一次的考核。8。11乙方应在施工单位请款报告上签字确认,确认时限详见附
22、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8。12乙方在本工程的保修期间有义务和责任会同甲方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及其他遗留问题。8。13乙方保证每月对现场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8。14乙方监理部所有人员与甲方一起统一打卡上班。8。15乙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9违约责任:9。1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协议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应付未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9。2乙方未全部完成附件1规定的监理工作,应减收相关部分的监理费。造成损失或工程延期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9。3乙方工作人员与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
23、供应)方串通,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按实际损失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4乙方必须按照附件3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并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未到岗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或名单中监理人员的资质、经历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5乙方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旷工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6乙方未执行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9。7乙方对施工单位放纵,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未跟上工程进
24、度而冒险施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次;由此引发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次。9。8乙方未在附件1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理工作,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处置:9。8。1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8。2造成经济损失但未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9。8。3造成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9。9甲方组织内部验收时发现的渗漏(由于
25、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防水渗漏),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有旁站要求的重要关键部位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未进行旁站监理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9。10甲方组织的内部验收中户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5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9。11乙方未按附件1规定实施监理工作,未发现或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6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置:9。11。1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较小,经发现后能及时得以纠正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11。2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经发现
26、后需进行局部返工、修复,未造成总工期延误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9。11。3承包方未按图纸、规范要求实施工程的,一经查定,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9。12凡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或监理包干总价,或其他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10履约保证:10。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整)转为本协议履
27、约保证金。10。2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监理归档资料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11奖励:11。1乙方及时发现了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工程重大损失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11。2乙方严格按本附件1实施监理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所监理的本工程质量优良,获得“天府杯”以上奖项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11。3在监理过程中,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甲方接受,降低了工程成本,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按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3%进行奖励。12关于送达12。1乙方的通邮地址为,乙方必须保证该通邮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能接收一切邮件,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28、甲方)。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以上述地址为准。12。2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均以特快专递送达。乙方的通邮地址在四川省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三日的7(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乙方在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五日的(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12。3乙方的联系电话号码为;联系传真号码为;乙方应保证上述话机,传真机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销号,停机。12。4甲方以上述电话号码联系乙方的通话当时即产生通知效力;甲方以上述传真号码联系乙方的,甲方传真发出后30分钟即视为甲方已将相关事宜通知了乙方。13其他
29、约定事项13。1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如原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提及的条款均按原合同执行。13。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13。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附件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人员名单附件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人员配置要求附件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现场抽检和联合取样清单附件6:监理工作考评表附件7:反商业*协议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
30、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5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工程项目的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第二条期限费用服务期限为_年_月至_年_月。总费用为:_万元。第三条条款定义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
31、细说明。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5.如果如本合同
32、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
33、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
34、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
35、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八条调解与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第九条违约责任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
36、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第十条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第十一条特殊条款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
37、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3.监理服务期限: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38、。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元。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元。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元。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元。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元范围内,罚金在_元限度之内。为了
39、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代表人:_年_月_日乙方:_代表人:_年_月_日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6委托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人: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5、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6、国颁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经济定额和计价方法;7、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本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40、合同。第二条监理内容:本项目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项内容。第三条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各阶段全部工程内容。第四条监理标准和要求:国颁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经济定额和计价方法及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第五条监理权限:见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其中第十八条监理人享有的权利,需事先获得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第六条监理程序: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上述资料应由委托人认可。其中
41、监理规划及细则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报委托人确认。第七条监理方法: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实行驻地监理,跟班作业,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业惯例,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八条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五人,并均应获得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并附有详细个人履历。自本合同签订日内,提供委托人签字确定,一经确认,非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变更。第九条监理人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第十条监理人的报酬:总计贰拾万元,包含税金。第十一条监理机构的日常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全部自理。第十二条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四十
42、八条更改为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不拥有着作权,该项权利归属委托人。第十三条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必须在工作之前,双方事先以书面明确之。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始于年月日,终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三条前半段规定的条件,并合理延伸至本建设项目保修责任终止期。如果出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十五条的情况,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之。并区分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的原因,分清责任。由于监理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造成工程停滞不前或延误,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其中第十八条监理人享有的权利,需事先获得委托人的书面授权源自于建筑资料;第十五条排除建设工程
43、委托监理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的适用。排除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适用。监理工作中止期间,监理人不享有报酬。第十六条保修期间的责任,由监理人继续监理,该监理不属于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随义务,该报酬包含在监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内。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监理人享有的权利,应事先获得委托人的同意。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第十九条本补充协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有效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该补充协议的任何内容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冲突的地方
44、,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监理委托监理合同篇7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鉴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监理级资质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装、配套管网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丰富监理经验的综合性工程监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年月日达成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之处,
45、以本补充合同为准。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建筑面积: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一)适用法律、法规: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二)适用的监理依据: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