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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建设用地预审管理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制定了,制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法。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的基本框架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二、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三、与投资体制改革
2、相关规定衔接三、与投资体制改革相关规定衔接 一、基本框架一、基本框架 法律依据和作用法律依据和作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权限 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 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实地踏勘及专家论证建设项目实地踏勘及专家论证 公示制度和有效期公示制度和有效期(一)法律依据和(一)法律依据和作用作用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
3、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告。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4、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对涉及土地利用的相关建设用地指标等,对涉及土地利用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作作 用:用:一是一是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国家基本建设的整体控制作用,强化国家的国家基本建设的整体控制作用,强化国家的调控力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调控力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突出强化了土地参与宏观过项目用地预审,突出强化了土地参与宏观调控
5、的作用。调控的作用。二是二是 更好地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更好地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选址,统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维护选址,统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建设单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建设单位在用地审批环节上走弯路,切实提高建在用地审批环节上走弯路,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设项目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权限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土资源部令第4242号)号)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行 分级预审分级预审 需国务院及国务院
6、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需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预审;国土资源部预审;需地方人民政府及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和需地方人民政府及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由同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同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委托预审。委托预审。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的 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
7、资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部备案。特殊用地。特殊用地。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三三)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和审查程序 审查依据审查依据1 1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2 2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和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和行业用地标准业用地标准3 3 经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经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行业
8、发展规划;门)批准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4 4 发展改革等行业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发展改革等行业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 复;复;5 5限制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 禁止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 6 6 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知意见。v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国家相关行业规划;国家相关行业规划;v供地政策;工程用地标准;供地政策;工程用地标准;v占补平衡方案以及资金情况;占补平衡方案以及资金情况;v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情形的,涉及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情形的,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是否符合法律、土地
9、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法规和规定。按照按照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核和建设项目核准权限(参考国务院颁布准权限(参考国务院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项目目录),应当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用),应当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地预审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在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审查通过的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厅预审。审查通过的初审意见报国土资
10、源厅预审。会审单位:会审单位:规划处(主办)、政策法规处、规划处(主办)、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建设财务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建设用地处、储量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用地处、储量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处等处等1010个处参与预审审查。个处参与预审审查。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加审查并进行监督。加审查并进行监督。(四)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四)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件基本要件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
11、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4.建设依据建设依据 5.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现状图 6.6.初审意见初审意见 1.1.申请报告的内容:申请报告的内容:(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2)拟选址及用地情况)拟选址及用地情况 (3 3)建设依据)建设依据 (4 4)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土)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土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是列入(为实施)项目是列入(为实施)规划的规划的类建设项目(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类建设项目(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
12、)。项目建设规模为目建设规模为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内容主要为,拟定总投资为,拟定总投资为亿亿元。元。拟选址情况:拟选址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市市县县乡(镇)乡(镇)村。选址村。选址比较的简况和拟选址用地的充足理由,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比较的简况和拟选址用地的充足理由,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用总体规划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的情况。的情况。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公顷。拟占用农用地公顷。拟占用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拟公顷);拟占用建设用
13、地占用建设用地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公顷。总用地中:公顷。总用地中:部分占用部分占用公顷,公顷,部分占用部分占用公顷,公顷,等(根等(根据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各组成部分填写)。据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各组成部分填写)。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已经将补充耕地的资金列入工程投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已经将补充耕地的资金列入工程投资(预算);拟采取(自行组织开垦、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开资(预算);拟采取(自行组织开垦、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开垦)的方式补充耕地,委托开垦的是否承诺按照当地垦)的方式补充耕地,委托开垦的是否承诺按照当地元元/亩亩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等等。的标
14、准缴纳耕地开垦费,等等。占补平衡占补平衡 委托:委托:明确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明确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缴费标准;是否足额纳入工程预算。缴费标准;是否足额纳入工程预算。自行:自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开发整理规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开发整理规划,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纳入储备库。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纳入储备库。征地补偿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按照当地制定的标准范围,按照当地制定的标准范围,落实征地补偿资金,并足额纳入工程预算;落实征地补偿资金,并足额纳入工程预算;土地复垦资金:土地复垦资金:矿产开发项目矿产开发项目(煤矿、铁矿(煤矿、铁矿等),应明确土地复垦资金的来源,
15、提取复等),应明确土地复垦资金的来源,提取复垦资金标准,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垦资金标准,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建设依据:建设依据:(1 1)经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经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门)批准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 (2 2)发展改革等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展改革等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 3)产业指导目录产业指导目录 (4 4)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意见。初审意见:初审意见:(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2)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
16、规划的衔接情况 (3 3)拟选址及用地情况以及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审查意)拟选址及用地情况以及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审查意见见 (4 4)建设依据)建设依据 (5 5)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土地复垦资金落)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土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查意见实情况的审查意见 (6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压覆重要矿资源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压覆重要矿资源情况 符合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具备独立选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具备独立选址条件的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址条件的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
17、供以下材料:划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2.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评估报告;3.3.专家对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评专家对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论证意见;估报告的论证意见;4.4.规划修改的听证会纪要。规划修改的听证会纪要。v 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行听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行听证会是证会是依职权听证的范围,是必须履行依职权听证的范围,是必须履行的程序,的程序,并按照规定应当附具听证会纪并按照规定应当附具听证会纪要。要。听证纪要的内容:听证纪要的内容:
18、1.1.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会的基本情况;2.2.听证会事项的说明;听证会事项的说明;3.3.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4.4.听证会事项的意见分岐;听证会事项的意见分岐;5.5.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6.6.听证人员的签字。听证人员的签字。(五)实地踏勘及专家论证(五)实地踏勘及专家论证 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 做好实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国土资厅发资厅发200820084141号),对踏勘和论证工号),对踏勘和论证工作作目的、重点、范围和程序,以及组织形式目的、重
19、点、范围和程序,以及组织形式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五)公示制度和有效期(五)公示制度和有效期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规定,第七十二规定,“必必须在办公场所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须在办公场所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涉密项目除外,或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涉密项目除外,或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保密技术处理后予以公示。规定,经保密技术处理后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预审管理办法预审管理办法、预审工作流程、工、预审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表、申请表和申请报告格式、项作时限表、申请表和申请报告格式、项目名称、批复时间、批复文号等。目名称、批复时间、批复文号等。建设项目用地
20、预审文件有效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 第十五条规定: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第十五条规定: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有效期内未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应提出有效期内未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应提出 申请延期申请延期 重新申请用地预审重新申请用地预审 申请延期:申请延期: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和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和用地规模与申请用地预审时基本一用地规模与申请用地预审时基本一致的,建设单位可向国土资源部门致的,建设单位可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请延期时应提交的材料:建设单位的延期申请建设单位的延期申请地、州国土部门对项目用地情况的确认意见地、州国土部
21、门对项目用地情况的确认意见用地预审批复文件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建设依据建设依据 重新申请用地预审:重新申请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和用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和用地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地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预审预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用地预审。规定,重新申请用地预审。二、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二、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问题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先后下发了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国发200420042828号)、号)、国
22、务院关于加强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国发200620063131号),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国发200820083 3号),明确要求积极运用土地号),明确要求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政策参与宏观调控。20042004年年1010月国务院下发的月国务院下发的2828号文件明确号文件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20052005年年1212月,国务院下发月,国
23、务院下发关于发布实施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国(国发发200620064040号),同时国家发改委经国务号),同时国家发改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院批准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为切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调整政为切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调整政策,策,20062006年年1212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委员会根据国务院2828号文件和国务院号文件和国务院4040号文件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结精神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结合土地管理自身特点,共同发
24、布了合土地管理自身特点,共同发布了关于发布关于发布实施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2006年本)年本)和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2006年本)年本)的通知的通知,详细列举了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并规详细列举了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并规定了明确的用地政策。定了明确的用地政策。此次发布的目录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考虑此次发布的目录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考虑到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对部分建设项目规定了到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对部分建设项目规定了不同的用地政策。如电力项目除西藏、新疆、海南等不同的用地政策。如电力项目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
25、,单机容量在小电网外,单机容量在30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项目限制用地。同时体现了严格保护耕地、电机组发电项目限制用地。同时体现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的原则,如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大型节约集约的原则,如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等游乐设施、主题公园等6 6项被列入限制用地项目,明确项被列入限制用地项目,明确规定这些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规定这些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国土资源部结合各地实践基础,以投资强度、容国土资源部结合各地
26、实践基础,以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强制性指标为重点,编制了积率、建筑系数等强制性指标为重点,编制了工业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是国土资源部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是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主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主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
27、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指标。须同时符合五项指标。具体是:具体是:投资强度,投资强度,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分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指标,城市等别不同,投资强度别制定了相应的指标,城市等别不同,投资强度控制标准不同;控制标准不同;容积率,容积率,分行业制定了指标,纺分行业制定了指标,纺织业行业代码为织业行业代码为1717,容积率,容积率0.60.6,;,;建筑系数,建筑系数,规定不得低于规定不得低于30%30%(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堆场占(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堆场占地总面积地总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服务设施用地所占
28、比例不得超过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7%;绿地率绿地率不超不超过过20%20%。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按照标准进行核减。按照标准进行核减。不符合不符合控制指标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控制指标的,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
29、文书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国务院2828号文件和国务院号文件和国务院3131号文件明确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要求: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布制度,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制定了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工业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了与土地等别相,确定了与土地等别相一致的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一致的
30、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国土资发20092009139139号),对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号),对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未取得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未取得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意见的,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其他不符意见的,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其他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项目,也不得受理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项目,也不得受理
31、用地预审申请,项目用地未达到用地预审申请,项目用地未达到工业项目建设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控制指标或相关行业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或相关行业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标的,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钢铁钢铁 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铁项目。水泥水泥 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2009年年9 9月月3030日前尚未开工日前尚未开工的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清理。的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清理。平板玻璃平板玻璃 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
32、一律不得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备案。备案。煤化工煤化工 要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要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多晶硅多晶硅 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地区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电解铝电解铝 今后三年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电解铝今后三年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项目。1.1.跨地州的建设项目如
33、何申请用地预审跨地州的建设项目如何申请用地预审 输变电工程、管道工程、铁路、流域输变电工程、管道工程、铁路、流域治理治理 2.2.用地预审申请与初审意见的衔接用地预审申请与初审意见的衔接 时间、用地规模时间、用地规模 3.3.初审意见应包含的相关内容初审意见应包含的相关内容 建设依据、供地政策、规划、占补平建设依据、供地政策、规划、占补平衡、行业用地标准等衡、行业用地标准等 4.4.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一般耕地、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基本农田 5.5.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论证、听证论证、听证 6.6.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依据、功能分区、
34、耕地开垦费依据、功能分区、耕地开垦费三三 与投资体制改革与投资体制改革相关规定衔接相关规定衔接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与投资体制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与投资体制改革相关规定的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革相关规定的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项目项目用地预审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审批、核准、备案三种三种形式介入的时机形式介入的时机 。1.1.审批制:审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 2.2.核准制:核准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 3.3.备案制:备案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经有关部门备案后 政府投资政
35、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于政府投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
36、入方式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小,均改为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
37、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
38、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资主管部门备案。1.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报告分别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报告分别审批的,申请用地预审时,应提交申请用地预审时,应提交地灾和压矿有地灾和压矿有关材料;关材料;2.2.项目建议代可行性研报告一次审批的项目建议代可行性研报告一次审批的不不需提供地灾和压矿有关材料;需提供地灾和压矿有关材料;3.3.备案类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应提交备案类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应提交地地灾和压矿有关材料。灾和压矿有关材料。水电站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容量万千瓦及以上
39、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部门核准。在区内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在区内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2525万万千瓦以下、千瓦以下、5 5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风电站:风电站: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及以上项目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政府投
40、资主管部门核准。核电站: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由国务院核准。电网工程:电网工程: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30330千伏以下、千伏以下、110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的电网工程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
41、准。准。火电站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热电站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核准。除燃煤以外热电站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除燃煤以外热电站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部门核准。煤矿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下列矿区所在市(地、州)行政管辖区下列矿区所在市(地
42、、州)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煤炭资源均为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域内的煤炭资源均为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矿区内煤矿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区。矿区内煤矿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授权省级发展改革委核准。准或授权省级发展改革委核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地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城地区、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郭楞蒙古自治州 在国家规划矿区内开展煤炭项目前期工作时,在国家规划矿区内开展煤炭项目前期工作时,可就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煤炭发展规划和产业政可就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煤
43、炭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问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咨询。国家策等问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咨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咨询复函。国发展改革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咨询复函。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由项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所在地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含具有投目所在地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含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或项目所属中央管理企业初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或项目所属中央管理企业初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报请国务院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报请国务院核准。核准。申请矿
44、山建设用地预审,具有发证权限部门申请矿山建设用地预审,具有发证权限部门为矿山划定的矿区范围批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为矿山划定的矿区范围批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可作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据。对地处平原地证可作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据。对地处平原地区的矿区(特别是煤矿)建设用地,一般情况区的矿区(特别是煤矿)建设用地,一般情况下用地范围应在所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勘查许下用地范围应在所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勘查许可证是办理临时用地的依据,不能作为申请用可证是办理临时用地的依据,不能作为申请用地预审的支持性文件。地预审的支持性文件。新建(含增建)铁路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或:跨省(区、市)或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
45、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行业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机场新建机场:由国务院核准。:由国务院核准。扩建机场扩建机场: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由: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部门核准。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核准。门会同军队
46、有关部门核准。城市供水城市供水:日供水:日供水1010万吨及以上、万吨及以上、5050万吨以下万吨以下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城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城市供水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市供水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县城)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县城)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日处理3 3万万吨及以上、达到二级以上处理标准的项目由自吨及以上、达到二级以上处理标准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州、市政府(行政公署
47、)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县城)管道天然气工程城市(县城)管道天然气工程:供气:供气2 2万户及以万户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管部门核准。城市(县城)垃圾处理工程城市(县城)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日处理150150吨及吨及以上、达到卫生填埋规范标准的项目由自治区以上、达到卫生填埋规范标准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
48、核准。城市(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城市(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供热面积:供热面积100100万平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方米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道路和绿化工程城市道路和绿化工程:道路及两侧绿化带:道路及两侧绿化带1010公公里及以上、总投资里及以上、总投资1 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政府(行政公署)投
49、资主管部门核准。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学校、医院:学校、医院及其它机构,总投资及其它机构,总投资2 2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旅游旅游:自治区重点风景区及旅游开发总投资在:自治区重点风景区及旅游开发总投资在40004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万元及以上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体育体育:体育场、馆,总投资:体育场、馆,总投资1 1亿元及以上项目由亿元及以上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社会事业项目其它社会事业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行业主:按隶属关系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或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管部门核准。结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