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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规建-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第一篇:珠规建-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BGS-2022-09 珠规建质202232号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 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市区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生产、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筑业协会: 根据珠海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进展规划珠规建质2022195号、珠海市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展管理方法试行珠府202269号和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导则珠规建质2022168号等要求,为规范建筑易
2、建性设计、易生产和易施工等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立效率,借鉴新加坡等地建立理念,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筑易 - 1 2022年4月3日 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进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看法国办发20227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227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进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看法粤府办2022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进展,根据珠海市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展管理方法试行(珠府202269号和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导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建筑产业化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全
3、市以下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如接受装配式建立方式,应当开展易建性评价,同时可申请易建性评价标识: 一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政府投资为主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 三可工业化建筑面积15万平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商业综合体以及工业厂房、配套研发和办公项目; 四可工业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单栋住宅建筑; - 3 价等级。 项目易建性整体评价是指将各阶段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生产、施工、竣工或完工后续评价分值加权,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易建性等级。 第五条 易建性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易建性评价标识的评审遵循公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 根据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导
4、则,易建性评价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A、AA和AAA三个等级。 全市建筑工程项目通过易建性评价后,建立档案,并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登记存档。 其次章 任务分工 第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易建性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易建性评价日常管理机构、评审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对易建性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施状况进行现场督查。 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建筑工程易建性评价初评筛选工作,向上级举荐并负责申请易建性评价项目的组织协调,关心上级开展易建性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易建性评价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并管理易建性评
5、价工作档 - 5 一申请项目应是全装修交付的装配式建筑,符合现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未发生质量平安事故或群体性上访事务; 二申请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生产阶段评价由预制构件厂提出,激励项目规划设计、深化设计、技术询问、预制构件厂、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三前一阶段评价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评价。生产阶段评价可单独进行。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向相应评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和前阶段的评审看法。 第十四条 评价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评审,未通过应刚好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第十五条 评价单位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请项目开展评
6、价评审。 评审专家组由建筑、结构、设备水暖电、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信息化技术BIM等专业专家组成,数量为5-7名,可根据申请项目开展评审时的实施技术措施适当调整。评审看法应经评审专家组成员签字认可。 评价单位于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送达评审看法,并将评审看法、申请材料报日常管理机构备案。未通过评审的项目,由评价单位退还申报材料。 - 7 预制构件厂应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其次十一条 日常管理机构每年应组织专家对通过易建性评价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觉察的问题应催促整改,并刚好上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第六章 激励措施 其次十二条 将易建性评
7、价纳入到我市开发建设企业、勘察和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对通过易建性评价的项目,赐予良好信誉加分嘉奖。获得A、AA、AAA易建性整体评价涵盖设计、生产和施工的项目,对各参建单位分别赐予一次10分、20分、30分的企业信誉评价嘉奖,对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其次十三条 优先将通过易建性评价的项目列入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颁发示范项目证书和牌匾。 其次十四条 获得易建性评价的项目纳入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嘉奖范围,赐予补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其次十五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安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构件生产单位违背本实施细则弄虚作假 - 91
8、011 - 其次篇: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方法-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第119号 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方法已经2022年10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九届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3日起施行。 市 长 2022年11月13日 1 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进展,因地制宜促进资源节省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方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省
9、资源、爱惜环境和削减污染,为人们供应健康、适用和高效的运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方法。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进展和改革、国土、规划、质监、环境爱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进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市绿色建筑进展规划, 2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根据市绿色建
10、筑进展规划等,制定辖区绿色建筑进展实施支配并组织实施。 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五条 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运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等应当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相关规划或者规定对建筑执行的绿色建筑标准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具体范围,并可以根据经济社会进展状况,对执行标准范围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刚好将绿色建筑行业相关违法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 激励绿色建筑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进
11、展。 其次章 程序规定 第八条 市进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运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绿色建筑项目时,应当依据市建设主管部门明确的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和指标要求,保障绿色建筑项目增量本钱和绿色施工费用的投入。 3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理念纳入各层次城乡规划中,在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中纳入绿色建筑设计内容。 在建设用地规划答应审批阶段,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和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在建设工程规划答应审批阶段,项目报审设计方案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专篇。 第十条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的绿色建筑专篇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12、建设单位在项目询问、设计招标或者托付设计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要求,并保障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等建设全过程的资金投入。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中,落实相应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并编制不同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篇。 第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专项审查。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自出具审查合格证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状况报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绿色建筑施工图和建筑节能施工图的审查状况应当同步报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通过审查的绿色建筑施工图设 4
13、计文件编制建设施工方案,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绿色施工标准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 施工过程中觉察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重大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审,重审通过方可进行相应的施工。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绿色施工方案,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并实施监理。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查验。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的专项内容。 第十八条 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对绿色建筑工程全过程实施状况和绿色建筑备案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
14、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重大变更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平安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项目绿色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运营、改造和标识认证 第十九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建筑能耗监测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5 为建筑用能管理、节能改造和碳排放交易供应根据。 其次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建设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 前款所述建筑属于新建的,其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其次十一条 建筑物全
15、部人、运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工作供应便利条件,确保能耗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稳定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其次十二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进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建筑的不同类型制定分类建筑能耗标准定额,结合能耗监测数据,适时公布超限额的用能建筑名单。 其次十三条 区政府对旧城区和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的同时,应当进行绿色化改造。 激励接受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 其次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绿色建筑实行绿色物业管理,将共有绿色建筑节能设施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 激励既有建筑实行绿色物业管理,
16、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改造,降低运行能耗,最大限度节省资源和爱惜环境。 其次十五条 本市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激励绿色建 6 筑申报取得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评价标识。 第四章 技术应用及推广 其次十六条 绿色建筑应当接受相宜于本市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外遮阳、太阳能和水地源热泵、雨水渗透与收集、中水处理与回用、透水地面、建筑工业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隔音、智能限制、余热回收等技术,选用本土植物、二级以上能效等级的高能效设备以及节水型产品。 其次十七条 新建的运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
17、一种可再生能源。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分布式太阳能进展规划等可再生能源进展规划,划定具体实施的建筑范围。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其次十八条 绿色建筑应当执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标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绿色建筑应当接受节水型器具和雨污分流技术,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绿色建筑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应当接受雨水、中水、市政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其次十九条 绿色建筑应当运用绿色建材,运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材,推广运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激励 7 开发利用本地建材资源。 第三十条 激励在绿色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层、屋面或者地下空间,进行
18、融合园林生态系统的多层次和多功能的绿化、美化。激励对建筑物设置架空层,拓展公共开放空间。 第三十一条 绿色建筑的居住空间和办公空间应当符合通风、采光、隔热保温、隔音降噪以及污染防治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推行绿色施工标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和光污染、水污染限制,削减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施工过程中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第三十三条 激励在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激励建筑依据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模式建设,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建筑体系。 运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和新型建筑工业化
19、技术。 第五章 激励保障 第三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绿色建筑进展、推广等相关工作予以经费保障,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评审制度,对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珠海市绿色建 8 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 激励绿色建筑申报国家和广东省的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奖项。 第三十六条 对到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和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奖项的建设项目,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探究制定容积率嘉奖政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七条 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由进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备案管理。符合要求的
20、项目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第三十八条 激励进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对实施绿色建筑成效显著的企业,在企业资质升级换证、项目招投标中按规定赐予优先或者加分等嘉奖。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示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或者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图机构、监理单位等违背本方法关于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其 9 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1、违背本方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方法自2022年12月13日起施行。 10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珠海警备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中心和省属 驻珠海有关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印发 第三篇:襄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政务公开事项 一、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施工管理股 2、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3、
22、申报材料:报建申请表一式三份;评委批文;建设单位施工工程资金证明。 4、承诺时效: 2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收费项目:免费 二、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设计审批室 2、办事程序:受理、托付许昌市工程询问中心审查认证、发证。 3、申报材料:全套施工图;批准立项文件;地质报告;结构计算书及相关数据文件;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建设用地规划答应证;建设用地运用证。 4、承诺时效: 20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省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部国家计委89建抗字第586号文
23、。 6、收费项目:免费 三、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答应 - 1 2、办事程序:受理、审查、现场勘验、审批、发证、立卷归档,登记备案。 3、申报材料:发改委批准文件;土地证,用地规划答应证;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建设工程施工答应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到达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资等级证书;预售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预售方案。 4、承诺时效: 10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建设部第131号修订 6、收费项目:免费 六、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工程质量监督站 2、办事程序:
24、受理、局审核、办结 3、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勘察设计批准文件;参建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施工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书及复印件;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必需是本人签名盖章的原件;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建设监量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该项目监理组织;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复印件;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的质量责任书;设计单位的资料: - 3 2、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县联席会审批、发证 3、申报材料:发改委批文;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项目选址
25、的用地性质、位置、用处、规模、投资、环境要求及资信证明。 4、承诺时效: 30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城乡规划法 6、收费项目:免费 九、项目名称: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答应证、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城建股 2、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县联席会审批、发证 3、申报材料: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设项目需供应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看法书,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设项目需供应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城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测绘的1: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平面规划图、建筑物定位图一式四份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用地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26、 4、承诺时效: 30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城乡规划法 6、收费项目:免费 十、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城建股 2、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县联席会审批、发证 3、申报材料: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建筑工程项目申请书(一 - 5 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看法书,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设项目需供应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城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测绘的1: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平面规划图、建筑物定位图一式四份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用地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4、承诺时效: 30个工作日 5、法律、法
27、规根据:城乡规划法 6、收费项目:免费 十三、项目名称:乡镇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 1、承办科室: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农建股 2、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审批、核发 3、申报材料: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建筑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运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修建性具体规划平面规划图、建筑物或管线定位图、现状地形图各2份、建筑物立面效果图两个以上方案、施工详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4、承诺时效: 30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根据:城乡规划法 6、收费项目:建筑物11层以下,按工程造价8%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11层按工程造价4%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12-18层按工程造价
28、2%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19层以上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78 - 第四篇:深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深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书目 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状况。 二、 收支总体状况表见附表4-1至4-3。 1.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状况表见附表4-4至4-9。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29、出决算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 五、政府选购预算执行状况。 六、国有资产信息。 七、 有关事项说明: 1.预算执行状况分析 2.关运行经费状况; 3.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状况: 4.名词说明;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深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状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工作、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建设的改革和进展。 2、依法对本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担当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估价、交易、中介、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商品房预销售答应、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
30、项目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备案管理工作。 3、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询问、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平安;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询问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进出市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4、担当建筑工程质量平安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平安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5、担当推动建筑节能的责
31、任。实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6、担当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支配,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保障性住房资金支配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购建销售、修理管理、租金收取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等级工作。 8、负责全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监督;负责建设行业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制定科技进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9、担当规范、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供水、照明、燃气、市政
32、设计、园林绿化、集中供热、城市环卫工作;指导城市市容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 10、负责危房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内危陋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全市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状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评审和组织建成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11、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登记、抵押、立契、发证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体系。 1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政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专项修理基金的归集、运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申报、审核、备案工作,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工作。 13、负责
33、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对建筑材料实行准入管理。 15.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惩处权,依法独立履行以下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惩处权,强制撤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环境爱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限于城市管理区的行政惩处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惩处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惩处权。 3、行使工商行政
34、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管理区店外经营、街道路边无照商贩的行政惩处权。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限于人行道范围的行政惩处权。 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给予的其他职责。 16、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防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方法;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 17、依法对全市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深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城乡建设与规
35、划设计科、建管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 1、办公室 关心领导催促检查各项确定、支配、批示的实行,刚好驾驭机关重点工作进展状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综合协调,文书档案管理、文字打印、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平安保卫、卫生管理、支配统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总结汇报、方案看法、请示、通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对外宣扬工作;负责对党政信息网、政府信息网的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福利保险、考核嘉奖、职称晋升、人事档案、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各种财务报表;负责对本系统财务工作
36、的审计,协调全局的财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教化; 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机关党委、工会、信访投诉等工作。 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授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直属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对本系统行政惩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看法和建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参与行政案件应诉活动。 2、行政审批科 负责“一书三证 建设项目选址看法书、建设用地规划答应证、乡村建设规划答应证、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37、、认可;负责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建设工程施工答应证审批;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扬品的审批;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实施的同意;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惩处核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及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答应审批;负责商品房预售答应审批;负责变更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运用性质审批。 3、城乡建设与规划设计科 负责市区总体规划、限制性具体规划的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指导全市城乡规划
38、工作;关心重点工作规划和部分建设项目的设计;关心城市市政工作设计;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定;审批建筑图纸,并监督建设单位按图施工、放线、验线;协调市政工程设计、立项、预算和报批;负责市区内测绘及测量标记的管理;协同各乡镇编制审批乡镇规划。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内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城建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负责市区防洪防汛及排水管网清淤工作;负责城建专项资金的申请、跑办、申报、管理、拨付及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立项、招标、监督施工、协调、验收及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的编制、规划的评
39、审工作以及重点小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制定全市村镇建设规章及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中长期进展规划和支配,拟定村镇建设资金补助支配,统一管理运用各项资金;负责村镇房地产产籍管理和房产登记发证,管理村镇档案,负责重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综合开发与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小城镇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全市小康农宅示范村建设。 4、建管科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指导规范和综合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报建,开工报
40、告和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收管竣工资料;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优质工程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行业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平安监察和文明工地的评定;探讨制定全市建筑企业的进展规划和有关规章、政策,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建筑配件、勘察设计等建筑队伍资质审查;培训管理建筑劳务市场;审批进出本地区的施工队伍;负责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及劳务纠纷处置工作;指导开拓外地建筑市场;进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负责本行政区内建筑工程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5、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 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支配,经批准
41、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保障性住房资金支配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依法对本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估价、交易、中介、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危房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内危陋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全市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状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评审和组织建成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政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起草制定并
42、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专项修理基金的归集、运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申报、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经费自理事业人数400名,财政开支人员48名,下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9个:深州市城管监察大队、深州市自来水公司、深州市建设市政工程处、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化工程队、其次工程队、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队、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深州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深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二、收支总体状况表见附表4-1至4-3 部分收入支出
43、决算总表:2022年初结转和结余2467.91万元,本年收入4174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59.8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上级补助收入51.75万元,占总收入的0.12%,其他收入535.73万元。占总收入的1.28%。 本年支出43837.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9万元,占总支出的0.25%,医疗卫生与支配生育支出12.48万元,占总支出的0.03%,节能环保支出346.55万元,占总支出的0.8%,城乡社区支出41299.45万元,占总支出的9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3万元,占总支出的0.04%,住房保障支出837.75万元,占总支出的1.91%,债务付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