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纳税操作实务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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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建筑业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营改增”纳税操作实务纳税操作实务孙炜孙炜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孙炜的课程介绍孙炜的课程介绍1 1、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项目全周期项目全周期纳税筹划及税收风险防范纳税筹划及税收风险防范200920092 2、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投资融资重组投资融资重组纳税筹划及风险防范纳税筹划及风险防范200920093 3、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收政策运用解析及其他税收政策运用解析200420044 4、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操作实务及政策解析操作实务及政策解析200420045 5、房地产建筑业房地

2、产建筑业营改增营改增应对策略及操作实务应对策略及操作实务201520156 6、房地产房地产内控管理内控管理中的税务风险防范及筹划中的税务风险防范及筹划20122012增值税原理解析运用增值税原理解析运用增值税是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应收和应付)应收和应付)增值税的增值税的中性中性特点(零售税)特点(零售税)增值税纳税人不是负税人增值税纳税人不是负税人税负率自动与盈利能力挂钩税负率自动与盈利能力挂钩避免重复征税(上游是否纳税链条抵扣)避免重复征税(上游是否纳税链条抵扣)中间环节免税意义不大甚至负面中间环节免税意义不大甚至负面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1-1条例第一条条例第一条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销销售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2-2细则细则 二、三条二、三条 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是指有偿转让有偿转让货货物的所有权。物的所有权。有偿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八条八条 境内境内是指: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

4、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九条九条 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十条十条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3-3 视同销售视同销售 细则第四条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

5、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

6、或者购进的货物(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国税发国税发【19981998】137 137 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增值税:开票或收款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增值税:开票或收款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4-4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101313号号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2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7、20112011年第年第1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 年第年第6666号号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与其相关联的债债 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4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3 3号号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 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入,5 5)国税函)国税函【20072007】41441

8、4、电信、电信 国税函国税函【20072007】778778、联通、联通 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1278 1278 移动联通移动联通6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3232号号 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 他人,征收增值税。他人,征收增值税。7 7)财税字财税字199519956969号号 罚没商品拍卖收入不交税罚没商品拍卖收入不交税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5-5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一条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

9、部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5-5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 第九条第九条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但不包括非不包括非 营业活动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

10、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非营业活动,是指:,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 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业性收费的活动。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 提供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三)(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对比前面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对比前面的 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

11、情形。(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5-5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十条第十条 在在境内提供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提供方或者或者接受方接受方在境内。在境内。下下列情形不属于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全在境外使用的有

12、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5-5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 同提供应税服务:同提供应税服务:(一)(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

13、情形。形。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条例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3:(三)纳税人出口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但是,国务院 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 税劳务),税率为税劳务),税率为17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

14、定。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十二条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3%。增收率。增收率 的调增,由国务院规定。的调增,由国务院规定。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2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服务除外),税率为服务除外),税率为6%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四)

1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 务,税率为务,税率为零零。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增值税征收率为3%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2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分别核算适用不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从高适用税率。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

16、得免税、减税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3简化税率:简化税率:财税财税201420145757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2014年第年第3636号号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划分及管理-1条例第四条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税额计算公式:应

17、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划分及管理-2细则第二十八条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

18、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在505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含本数,下同)的;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在808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的。细则第二十九条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按小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

19、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划分及管理-32010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令

20、年国家税务总局令2222号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附件附件2 2(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试点实施办法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500万元万元(含本数)。(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7575号号 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21、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告

22、知纳税人。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未超过500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划分及管理-3财税财税【2013】106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法计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23、税方法计税,但一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经选择,36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个月内不得变更。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方法计税。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1+税率)税率)税率税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划分及管理-3国家税务总局公

24、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2015年年1818号号 调整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调整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1 1、2 2、3 3三、纳税人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规定标

25、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2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

26、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10个工作日内制作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告知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人应当在10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值税专用发票。六、本公告自六、本公告自20152015年年4

27、 4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条例第四条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

28、为当期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第六条第六条 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9、。第七条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明显偏低(或者偏高或者偏高)并无正当理由的,由)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核定其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第八条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从销售方取

30、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农产品买价和13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式:进项税额买价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

31、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 7的扣除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第九条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32、其进项税额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第十条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二)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物

33、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细则二十一、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细则二十一、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货物细则二十二细则二十二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交际应酬消费。细则二十三细则二十三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

34、所称非增值税应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税项目细则二十四细则二十四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因,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细则二十五细则二十五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细则二十六细则二十六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而无法划分不得

35、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

36、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和13%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买价扣除率扣除率(四)(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以下

37、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税收缴款凭证证。

38、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

39、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和交通运输业服务。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

40、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不包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销毁的货物。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106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41、兼营简易计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当期全部销售额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当期全部营业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主管税务机关可

42、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106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

43、按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照当期实际成本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财税财税【20132013】106106附件附件2 2二、原增值税纳税人二、原增值税纳税人 指按照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以下称增值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有关政策有关政策(一)进项税额。(一)进项税额。1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44、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 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人取

45、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注明的增值税额。上述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上述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 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第十条所称的

46、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3续上页续上页5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

47、赁,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2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3 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4 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上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上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条所称的非增值税应

48、税项目,但不包括所称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不包括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所列项目。列项目。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4-4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细则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细则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

49、他各种性质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5-5核定销售额核定销售额 条例七条、细则十六条条例七条、细则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明显偏低(或则偏高或则偏高)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

50、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1+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确定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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