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4685-2010-建设用卵石、碎石解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T-14685-2010-建设用卵石、碎石解析.ppt(2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用卵石、碎石 Pebble and crushed stone for construction GB/T14685-2010前言本标准主要变化 有14 处修改内容(第一处修改:标准名称。建筑用卵碎石(for building)建设用卵石、碎石(for construction))有1 处删除内容 有3 处增加内容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卵石、碎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碎石。(其他工程用卵石和碎石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二处修改)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2、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第三处修改)3.1 卵石: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4.75mm 的岩石颗粒。3.2 碎石: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 的岩石颗粒。(第三处修改)天然岩石或卵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 的岩石颗粒。3.术语和定义3.3 针、片状颗粒3.4 含泥量3.5 泥块含量3.6 坚固性3.7 碱集料反应4.分类4.1 分类:建设用石分为:a)卵石b)碎石4.2
3、类别:卵石、碎石按技术要求分为类、类和类。规格:按卵石、碎石粒径尺寸分为单粒级和连续粒级。亦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不同单粒级卵碎石混合成特殊粒级的卵石、碎石。(规格内容删除)4.分类删除内容:用途: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 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 C60 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 的混凝土。5.一般要求(增加内容)5.1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应符合6.4的规定外,并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砂浆性能产生有害影响。5.2 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 6.技术要求6
4、.1 颗粒级配(第四处修改)(将公称粒径改为公称粒级)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 的规定(连续粒级中删除了5 10)10 20、16 31.5、20 40、31.5 63(删除)、40 80 增加了5 10、10 16、16 256.技术要求6.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第五处修改)含泥量要求由 改为,数值没变。6.3 针、片状颗粒含量(第六处修改)类 类 类泥块含量0 0.5 0.7类 类 类针、片状含量 5 15 256.技术要求6.4 有害物质 其限量没变。(均改为,原来为)6.5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的质量损失应符合表7 的规定。(采用硫酸钠溶液进行试验,卵石和碎石经5
5、 次循环后质量损失应符合规定)其限量没变。(均改为,原来为)6.技术要求6.6 强度(第七处修改)6.6.1 岩石抗压强度6.6.2 压碎指标卵石压碎指标:类16%6.技术要求6.7 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第八处修改)卵石、碎石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 kg/m3;表观密度大于2500 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 kg/m3、空隙率小于47%6.技术要求6.8 吸水率(第二处增加)6.9 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0.10%。6.10 含水率(第三处增加)和堆
6、积密度(第九处修改)报告其实测值。7.试验方法7.1 试样7.1.1 取样方法7.1.2 取样数量:吸水率、放射性和含水率7.1.3 试样处理7.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7.3 颗粒级配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7.4 含泥量:2 倍(略大于)3h 以上(1 3h)7.试验方法7.5 泥块含量:2 倍(略大于)7.6 针、片状颗粒含量7.7 有机物含量7.8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7.9 坚固性7.10 岩石抗压强度7.11 压碎指标 7.试验方法7.12 表观密度(第十处修改)增加了水温对砂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整系数t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17)。7
7、.13 堆积密度和空隙率7.14 吸水率(增加)7.试验方法7.15 碱集料反应7.15.3 碱-碳酸反应(第十一处修改)棱柱体棱柱体 边(91)mm,高(355)试件,仲裁试验采用棱柱体试件7.16 放射性:按照GB 6566 的规定进行(增加的)7.17 含水率(增加的)8 检验规则8.1 检验分类8.1.1 出厂检验(第十二处修改)卵石、碎石的出厂检验项目:松散堆积密度、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连续粒级的石子应进行空隙率检验;吸水率应根据用户需要进行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8 检验规则8.1.2 型式检验(第十三处修改)卵石、碎石的型式检验项目
8、包括本标准6.1 6.7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碱集料反应、吸水率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时;2)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3)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4)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5)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8 检验规则 卵石和碎石的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5.15.6 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碱集料反应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时;2)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3)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8 检验规则8.2 组批规则8.3 判定规则(第十四处修改)8.3.1 试
9、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定为该产品合格)8 检验规则8.3.2 技术要求6.1 6.7 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否则判为不合格。若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技术要求5.1 5.6 条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该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判该类产品合格;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9 标志、储存和运输9.1 标志9.2 砂应按分类、规格、类别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混合及污染产品.9.3 运输时,应有必要的防遗撒设施,严禁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