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甘肃省安全员C证考试题库试题资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甘肃省安全员C证考试题库试题资料.pdf(3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一、单 选 题 部 分(节 选,完 整 版 请 下 载 刷 题 菌 APP)()应 当 遵 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采 取 控 制 和 处 理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粉 尘、废 气、废 水、固 体 废 物 以 及 噪 声、振 动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的 措 施。A:各 级 人 民 政 府 B:监 理 单 位 C:建 筑 施 工 企 业 D:建 设 单 位 答 案:C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对 施 工 单 位 规 定: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应 当 遵 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2、 产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采 取 控 制 和 处 理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粉 尘、废 气、废 水、固 体 废 物 以 及 噪 声、振 动 对 环 境 污 耨 口 危 害 的 措 施。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在 对 建 筑 活 动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过 程 中,()。A:可 以 收 取 相 关 费 用 B:不 得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C:除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外,不 得 收 取 其 他 费 用 D:除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外,还 可 收 取 其 他 费 用 答 案:C解
3、 析:建 筑 法 第 八 十 二 条 规 定: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在 对 建 筑 活 动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中,除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外,不 得 收 取 其 他 费 用。从 事 建 筑 活 动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应 当()从 事 建 筑 活 动。A: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的 执 业 资 格 证 书,但 可 在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许 可 的 范 围 外 B: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的 执 业 资 格 证 书,并 在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C:不 必 取 得 执 业 资 格
4、证 书 D: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但 可 在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许 可 的 范 围 外 答 案:B解 析:根 据 建 筑 法 第 十 四 条,从 事 建 筑 活 动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的 执 业 资 格 证 书,并 在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从 事 建 筑 活 动。从 事 建 设 工 程 活 动,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基 本 建 设 程 序,坚 持()的 原 则。A:先 勘 察、后 设 计、再 施 工 B:先 计 划,后 设 计,再 预 算 C:先 预 算,后 勘 察,再 设 计 D:先
5、设 计,后 勘 察,再 施 工 答 案:A解 析:从 事 建 筑 工 程 活 动,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基 本 建 设 程 序,坚 持 先 勘 察、后 设 计、再 施 工 的 原 则。()提 供 的 地 质、测 量、水 文 等 勘 察 成 果 必 须 真 实、准 确。A:勘 察 单 位 B:设 计 单 位 C:建 设 主 管 部 门D:其 他 单 位 答 案:A解 析:勘 察、设 计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1)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的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的 资 质 证 书,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承
6、揽 工 程,并 不 得 转 包 或 者 违 法 分 包 所 承 揽 的 工 程。(2)勘 察、设 计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勘 察、设 计,并 对 其 勘 察、设 计 的 质 量 负 责。注 册 建 筑 师、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等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应 当 在 设 计 文 件 上 签 字,对 设 计 文 件 负 责。(3)勘 察 单 位 提 供 的 地 质、测 量、水 文 等 勘 察 成 果 必 须 真 实、准 确。(4)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进 行 建 设 工 程 设 计。设 计 文 件 应 当 符
7、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设 计 深 度 要 求,注 明 工 程 合 理 使 用 年 限。(5)设 计 单 位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应 当 注 明 规 格、型 号、性 能 等 技 术 指 标,其 质 量 要 求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除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外,设 计 单 位 不 得 指 定 生 产、供 应 商。(6)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就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向 施 工 单 位 作 出 详 细 说 明。(7)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参 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8、分 析,并 对 因 设 计 造 成 的 质 量 事 故,提 出 相 应 的 技 术 处 理 方 案。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在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时,对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工 程 项 目,()。A:不 必 编 制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B:视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编 制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C:视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采 取 安 全 技 术 措 施D:应 当 编 制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并 采 取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答 案:D解 析:根 据 建 筑 法,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在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9、 设 计 时,应 当 根 据 建 筑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相 应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对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工 程 项 目,应 当 编 制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并 采 取 安 全 技 术 措 施。()应 当 根 据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进 行 建 设 工 程 设 计。A:设 计 单 位 B:监 理 单 位 C:建 设 单 位 D:其 他 部 门 答 案:A解 析: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进 行 建 设 工 程 设 计。设 计 文 件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设 计 深 度 要 求,注 明 工 程 合 理
10、使 用 年 限。工 程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从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算。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就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向()作 出 详 细 说 明。A:施 工 单 位 B:建 筑 部 门 C:国 家 D:其 他 部 门 答 案:A解 析:1Z307032掌 握 勘 察、设 计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设 计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就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向 施 工 单 位 作 出 详 细 说 明。下 列 哪 个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11、的 资 质 证 书,并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A:建 设 单 位 B:房 地 产 公 司 C:施 工 单 位 D:工 程 单 位 答 案:C解 析: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的 资 质 证 书,并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有 差 错 的,应 当()0A:按 照 常 规 做 法 来 做 B: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来 做 C:及 时 提 出 意 见
12、 和 建 议 D:及 时 向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答 案:C解 析: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和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施 工,不 得 擅 自 修 改 工 程 设 计,不 得 偷 工 减 料。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有 差 错 的,应 当 及 时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健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加 强 对 职 工 的 教 育 培 训;未 经 教 育 培 训 或 者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OA:不 得 上 岗 作 业 B:应 当 下 岗 C:可 以 上
13、 岗 作 业 D:调 到 其 他 岗 位 任 职 答 案:A解 析: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健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加 强 对 职 工 的 教 育 培 训;未 经 教 育 培 训 或 者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不 得 上 岗 作 业。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的 特 点、范 围,对 施 工 现 场 易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部 位、环 节 进 行 监 控,制 定 施 工 现 场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由 总 承 包 单 位 统 一 组 织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生 产 安
14、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工 程()按 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建 立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或 者 配 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配 备 救 援 器 材、设 备,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A:总 承 包 单 位 B:分 包 单 位 C:施 工 单 位 D: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答 案:D解 析:按 照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规 定,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工 程 总 承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按 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各 自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或 者 配 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配 备 救
15、 援 器 材、设 备,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的,责 令 停 止 生 产,没 收 违 法 所 得,并 处 10元 以 上()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造 成 重 大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严 重 后 果,构 成 犯 罪 的,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A:30B:20C:45D:50答 案:D解 析:安 全 生 卢 许 可 证 条 例 规 定,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的,责 令 停 止 生 产,没 收 违 法 所 得,并 处 1 0万 元 以 上 5 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16、;造 成 重 大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严 重 后 果,构 成 犯 罪 的,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应 当 按 照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的 要 求,依 法 及 时 制 定 有 关 的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准 则,并 根 据 科 技 进 步 和 经 济 发 展 适 时 修 订。A: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B:国 务 院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C: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D:国 务 院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执 法 部 门 答 案:A解 析:安 全 生 产 法 第 十 条 规 定,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保 障 安
17、全 生 产 的 要 求,依 法 及 时 制 定 有 关 的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并 根 据 科 技 进 步 和 经 济 发 展 适 时 修 订。国 家 实 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度,依 照 本 法 和 有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追 究()的 法 律 责 任。A: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人 员 B:相 关 企 业 领 导 C:技 术 员 工 D:项 目 经 理 答 案:A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国 家 实 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度,依 照 本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18、法 规 的 规 定,追 究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人 的 法 律 责 任。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由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决 策 机 构、()并 对 由 于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导 致 的 后 果 承 担 责 任。A: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个 人 经 营 的 投 资 人 予 以 保 证 B:相 关 负 责 人 或 者 集 体 经 营 的 投 资 人 予 以 保 证 C:相 关 负 责 人 或 者 个 人 经 营 的 投 资 人 予 以 保 证 D:主 要 负
19、责 人 或 者 集 体 经 营 的 投 资 人 予 以 保 证 答 案:A解 析:第 二 十 条: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由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决 策 机 构、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个 人 经 营 的 投 资 人 予 以 保 证,并 对 由 于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导 致 的 后 果 承 担 责 任。矿 山、建 筑 施 工 单 位 和 危 险 物 品 的 生 产、经 营、储 存 单 位,应 当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oA:专 职 安
20、全 生 产 监 督 人 员 B: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专 职 安 全 生 产 指 挥 人 员 D:专 职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人 员 答 案:B解 析:第 十 九 条:矿 山、建 筑 施 工 单 位 和 危 险 物 品 的 生 产、经 营、储 存 单 位,应 当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委 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服 务 的,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的 责 任 仍 由()。A:责 任 人 负 责 B:销 售 经 理 负 责 C:主 管 负
21、 责 D:本 单 位 负 责 答 案:D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委 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服 务 的,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的 责 任 仍 由 本 单 位 负 责。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必 须 具 备 与 本 单 位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A:负 责 人 B: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D: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人 员 答 案:C解 析:安 全 生 产 法 第
22、二 十 四 条,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具 备 与 本 单 位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危 险 物 品 的 生 产、经 营、储 存 单 位 以 及 矿 山、建 筑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应 当 由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对 其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方 可 任 职。考 核 不 得 收 费。A:考 核 前 B:考 核 合 格 后 C:不 用 考 核 D:考 核 后 答 案:B解
23、析:对 危 险 物 品 的 生 产、经 营、储 存 单 位 以 及 矿 山、建 筑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未 按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的 规 定 经 考 核 合 格;逾 期 不 改 正 的 行 为 进 行 处 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必 须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方 可 上 岗 作 业。A:作 业 人 员 B:项 目 负 责 人 C:危 险 项 目 作 业 人 员 D: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答 案:D解
24、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接 受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方 可 上 岗 作 业。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范 围 由()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确 定。A:国 务 院 B:检 察 院 C:法 院 D:生 产 部 答 案:A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2 3条 规 定: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范 围 由 国 务 院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部 门
25、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确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新 建、改 建、扩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设 施,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同 时 施 工、同 时 投 入 生 产 和 使 用。()投 资 应 当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概 算。A:保 安 设 施 B:安 全 设 施 C:监 控 设 施 D:公 共 设 施 答 案:B解 析:安 全 生 产 法 第 24条 规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设 施 必 须 做 到“三 同 时,即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新 建、改 建、扩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设 施,必
26、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同 时 施 工、同 时 投 入 生 产 和 使 用。安 全 设 施 投 资 应 当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概 算。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对 安 全 设 备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保 养,并 定 期 检 测,保 证 正 常 运 转。维 护、保 养、检 测 应 当 作 好 记 录,并 由()OA:负 责 人 签 字 B:经 理 签 字 C:有 关 人 员 签 字 D:生 产 商 方 面 签 字 答 案:C解 析: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安 全 设 备 的 设 计、制 造、安 装、使 用、检 测、维 修、改 造 和 报
27、 废,应 当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对 安 全 设 备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保 养,并 定 期 检 测,保 证 正 常 运 转。维 护、保 养、检 测 应 当 作 好 记 录,并 由 有 关 人 员 签 字。根 据 这 条 规 定,安 全 设 备 使 用 安 全 保 障应 包 括 安 装 使 用 方 面 的 空 保 障 和 维 护、保 养、检 测、管 理 方 面 的 安 全 保 障。国 家 对 严 重 危 及 生 产 安 全 的 工 艺、设 备 实 行()OA:改 进 制 度 B:淘 汰 制 度 C:翻 新 制 度 D:统 一 调
28、换 答 案:B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国 家 对 严 重 危 及 生 产 安 全 的 工 艺、设 备 实 行 淘 汰 制 度。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不 得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禁 止 使 用 的 危 及 生 产 安 全 的 工 艺、设 备。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应 当 登 记 建 档,进 行 定 期 检 测、评 估、监 控,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告 知 从 业 人 员 和 相 关 人 员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当()。A: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B:减 小 损 失 C:保 护 生 命 D:及 时 报
29、 告 有 关 部 门 答 案:A解 析:第 三 十 七 条: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应 当 登 记 建 档,进 行 定 期 检 测、评 估、监 控,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告 知 从 业 人 员 和 相 关 人 员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当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对 事 故 隐 患 或 者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向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报 告 或 者 举 报。A:无 权 B:均 有 权 C:应 逐 级 D:应 越 级 答 案:B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30、 生 产 法 第 七 十 一 条: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对 事 故 隐 患 或 者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均 有 权 向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报 告 或 者 举 报。大 学 生 张 某 暑 假 到 某 工 地 打 工,项 目 负 责 人 曾 与 民 工 王 某 口 头 商 定,不 管 出 现 任 何 事 故,公 司 最 多 赔 付 5000元。后 在 施 工 中,由 子 王 某 疏 忽 致 使 扣 件 坠 落,砸 伤 了 张 某,花 去 医 疗 费 7000元。下 述 正 确 的 是()。A:公 司 最 多 赔 偿 5000元 B:张
31、 某 应 要 求 王 某 赔 偿 C:公 司 应 赔 偿 医 疗 费 7000元 D:公 司 应 赔 偿 6000元 医 疗 费,另 1000元 由 张 某 赔 偿 答 案:C解 析:公 司 应 赔 偿 医 疗 费 7000元。张 某 在 脚 手 架 上 施 工 时,发 现 部 分 扣 件 松 动 而 可 能 倒 塌,所 以 停 止 作 业,这 属 于 从 业 人 员 行 使 的()。A:知 情 权 B:拒 绝 权 C:紧 急 避 险 权 D:检 举 权 答 案:C解 析:施 工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权 利。从 业 人 员 行 使 紧 急 避 险 权。为 了 提 高 城 市 的
32、 形 象,完 善 城 市 功 能,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拟 拆 除 某 写 字 楼,下 列 关 于 拆 除 写 字 楼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oA:施 工 单 位 拆 除 写 字 楼 前,应 得 到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B:拆 除 写 字 楼 前,施 工 单 位 应 到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C:建 设 单 位 拆 除 写 字 楼 前,应 持 有 关 资 料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D:在 拆 除 写 字 楼 前,建 设 单 位 应 持 有 关 资 料
33、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答 案:D解 析:在 拆 除 写 字 楼 前,建 设 单 位 应 持 有 关 资 料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某 重 点 工 程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不 需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持 有 开 工 报 告 即 可 开 工 建 设,下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OA:建 设 单 位 应 将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的 措 施 报 送 开 工 报 告 发 证 机 构 审 查 B:建 设 单 位 应 将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的 措 施 报 送 开 工 报 告 发 证 机 构
34、 备 案 C:建 设 单 位 应 将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的 措 施 报 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D:建 设 单 位 应 将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的 措 施 报 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答 案:D解 析:依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拆 除 工 程 施 工 前 15日 将 有 关 资 料 报 拆 除 工 程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备 案。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不 应 该 用 于()OA:购 买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B:安 全 设 施
35、的 更 新 C: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落 实 D:职 工 安 全 事 故 的 赔 偿 答 案:D解 析:本 题 考 查 的 是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费 用。施 工 单 位 对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应 当 用 于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设 施 的 采 购 和 更 新、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落 实、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改 善,不 得 挪 作 他 用。甲 建 筑 公 司 承 建 乙 市 一 隧 道 项 目,现 缺 乏 一 种 进 口 挖 掘 机,公 司 领 导 决 定 采 用 租
36、 赁 方 式 向 乙 市 建 筑 机 械 租 赁 公 司 租 赁,以 节 约 资 金。但 乙 建 筑 机 械 租 赁 公 司 的 此 种 进 口 挖 掘 机 确 实 性 能 良 好,但 缺 少 产 品 合 格 证,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不 能 出 租 B:可 以 出 租 C:经 乙 市 建 设 局 批 准 后 可 以 出 租 D:经 乙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后 可 以 出 租 答 案:A解 析:甲 建 筑 公 司 承 建 乙 市 一 隧 道 项 目,现 缺 乏 一 种 进 口 挖 掘 机,公 司 领 导 决 定 采 用 租 赁 方 式 向 乙 市 建 筑 机 械 租
37、赁 公 司 租 赁,以 节 约 资 金。但 乙 建 筑 机 械 租 赁 公 司 的 此 种 进 口 挖 掘 机 确 实 性 能 良 好,但 缺 少 产 品 合 格 证,不 能 出 租。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是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要()OA:作 用 B:保 证 C:依 据 D:措 施 答 案:B解 析:人 们 将 生 活 工 作 中 这 种 无 形 力 量 称 之 为 文 化。我 们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需 要 这 种 无 形 的 力 量。所 以 说,安 全 文 化 建 设 是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重 要 保 证。安 全 是()OA:没 有 危 险 的 状 态 B
38、:没 有 事 故 的 状 态 C:舒 适 的 状 态D:生 产 系 统 中 人 员 免 遭 不 可 承 受 危 险 的 伤 害 答 案:D解 析:按 照 系 统 安 全 观 念,安 全 是 指 生 产 系 统 中 人 员 免 遭 不 可 承 受 危 险 的 伤 害。施 工 单 位 对 因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可 能 造 成 损 害 的 毗 邻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和 地 下 管 线 等,应 当 采 取()oA:防 范 措 施 B:安 全 保 护 措 施 C:专 项 防 护 措 施 D:隔 离 措 施 答 案:C解 析:未 对 因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可 能 造 成 损 害 的 毗
39、邻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和 地 下 管 线 等 采 取 专 项 防 护 措 施 的。下 列 哪 个 属 于 运 用 预 防 原 理 的 原 则()。A:封 闭 原 则 B:整 分 合 原 则 C:因 果 关 系 原 则 D:动 力 原 则 答 案:C解 析:运 用 预 防 原 理 时 应 遵 循 偶 然 损 失 原 则、因 果 关 系 原 则、3 E原 则 和 本 质 安 全 化 原 则。()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责。A: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B:工 程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C:项 目 负 责 人 D:施 工 单 位 负 责 人 答 案:C解
40、 析:项 目 负 责 人: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责。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考 核 周 期 应 当 按()确 定。人:每 年 1次 B:每 季 度 1次 C: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时 间 周 期 D:企 业 考 核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考 核 时 间 周 期 答 案:D解 析: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考 核 周 期 应 当 按 企 业 考 核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考 核 时 间 周 期 确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41、 的 监 督 检 查 人 员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检 查 职 责,应 当 予 以 配 合,不 得()oA:抵 抗 B:躲 避c:拒 绝、阻 挠 D:掩 饰 答 案:C解 析:根 据 调 查 结 果,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认 为 当 事 人 的 行 为 违 反 了 原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七 条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人 员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检 查 职 责,应 当 予 以 配 合,不 得 拒 绝、阻 挠”的 规 定。二、多 选 题 部 分(节 选,完 整 版 请 下 载 刷 题 菌 A
42、PP)作 业 人 员 有 权 对 施 工 现 场 存 在 的 安 全 问 题 提 出 批 评、检 举 和 控 告,有 权 拒 绝()oA:遵 守 劳 动 纪 律 的 要 求 B:违 章 指 挥 C:危 险 作 业 D:强 令 冒 险 作 业 E:高 处 作 业 答 案:BD解 析:第 五 十 一 条 从 业 人 员 有 权 对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批 评、检 举、控 告: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冒 险 作 业。安 全 标 志 主 要 包 括()等。A:安 全 标 语 B:安 全 色 C:安 全 宣 传 栏D:全 标 志 牌 E
43、:安 全 设 施 答 案:BD解 析:根 据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B2894-2008),安 全 标 志:用 以 表 达 特 定 安 全 信 息 的 标 志,由 图 形 符 号、安 全 色、几 何 形 状(边 框)或 文 字 构 成。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具 体 包 括 哪 几 方 面 的 内 容()。A:安 全 生 产 法 制 管 理 B:行 政 管 理 C:工 艺 技 术 管 理 D:设 备 设 施 管 理 E:作 业 环 境 和 作 业 条 件 管 理 答 案:ABCDE解 析: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范 围 包 括 6 个 方 面:(1)安 全 生 产 法
44、制 管 理(2)行 政 管 理(3)监 督 检 查(4)工 艺 技 术 管 理(5)设 备 设 施 管 理(6)作 业 环 境 和 条 件 管 理 等。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从 业 人 员 有 权 了 解 其 作 业 场 所 和 工 作 岗 位 存 在 的()OA:危 险 因 素 B:风 险 C:特 点 D:防 范 措 施 E: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答 案:ADE解 析:安 全 生 产 规 则,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从 业 人 员 享 有 的 权 利:(1)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从 业 人 员 有 权 了 解 其 作 业 场 所 和 工 作 岗 位 存 在 的 危 险 因
45、素、防 范 措 施 及 事 故 应 急 措 施,有 权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提 出 建 议。施 工 项 目 安 全 技 术 资 料 必 须()OA:整 齐 B:字 迹 工 整 C:内 容 齐 全 针 对 性 强 D:专 人 管 理 E:全 部 打 印 答 案:ABCD解 析:施 工 项 目 安 全 技 术 资 料 必 须 整 齐、字 迹 工 整、内 容 齐 全 针 对 性 强、专 人 管 理。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必 须 是()。A:安 全 员 编 制B:技 术 人 员 编 制 C: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批 D:只 要 有 就 行 E
46、:先 施 工 后 审 批 答 案:BC解 析: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必 须 是 技 术 人 员 编 制、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批。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转 让、出 借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允 许 他 人 以 本 企 业 的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的()OA:责 令 改 正 B:没 收 违 法 所 得,并 处 罚 款 C:可 以 责 令 停 业 整 顿,降 低 资 质 等 级 D:情 节 严 重 的,吊 销 资 质 证 书 E:直 接 追 究 单 位 的 刑 事 责 任 答 案:ABCD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47、 第 六 十 六 条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转 让、出 借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允 许 他 人 以 本 企 业 的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的,责 令 改 正,没 收 违 法 所 得,并 处 罚 款,可 以 责 令 停 业 整 顿,降 低 资 质 等 级;情 节 严 重 的,吊 销 资 质 证 书。对 因 该 项 承 揽 工 程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造 成 的 损 失,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与 使 用 本 企 业 名 义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作 业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安 全 施 工 的(),正 确 使
48、 用 安 全 防 护 用 具、机 械 设 备 等。A:规 章 制 度 B:操 作 规 程 C:不 成 熟 经 验 D:劳 动 纪 律 E:强 制 性 标 准 答 案:ABDE解 析:第 三 十 三 条 作 业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安 全 施 工 的 强 制 性 标 准、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正 确 使 用 安 全 防 护 用 具、机 械 设 备 等。施 工 现 场 的()必 须 由 专 人 管 理,定 期 进 行 检 查、维 修 和 保 养,建 立 相 应 的 资 料 档 案,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报 废。A:全 部 建 筑 材 料 B:施 工 机 具
49、及 配 件 C:机 械 设 备 D:安 全 防 护 用 具 E:半 成 品 答 案:BCD解 析: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采 购 具 有 生 产 许 可 证。产 品 合 格 证 的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机 械 设 备,该 用 具 和 设 备 进 场 使 用 之 前 必 须 经 过 检 查,检 查 不 合 格 的,不 得 投 人 使 用。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机 械 设 备 必 须 由 专 人 管 理,按 照 标 准 规 范 定 期 进 行 检 查。维 修 和 保 养,并 建 立 相 应 的 资 料 档 案。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50、 管 理,工 程 开 工 前 应 制 定 总 的 安 全 管 理 目 标,包 括()。A:伤 亡 事 故 控 制 目 标 B:安 全 达 标 目 标 C:文 明 施 工 实 现 目 标 D: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E:采 取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答 案:ABCE解 析: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工 程 开 工 前 应 制 定 总 的 安 全 管 理 目 标,包 括 伤 亡 事 故 预 控 指 标、安 全 达 标 和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以 及 采 取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具 备 的 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