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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 建 筑 安 全 员-A 证 安 全 员 考 核 题 库 一.单 选 题(共 300题)1.从 安 全 生 产 来 看,危 险 源 是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伤 害、疾 病、财 产 损 失、作 业 环 境 破 坏 或 其 他 损 失 的 o(C)(A)本 质(B)物 质(C)状 态(D)设 施 2.根 据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30),钢 管 上 _ _ 打 孔。(B)(A)经 批 准 可 以(B)严 禁(0允 许(D)不 宜 3.根 据 建 筑 施 工 模 板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62)规 定,在 立 柱 底
2、距 地 面 m m 处,沿 纵 横 水 平 方 向 应 按 纵 下 横 上 的 程 序 设 扫 地 杆。(C)(A)120(B)150(C)200(D)3004.施 工 升 降 机 是 一 种 使 用 工 作 笼(吊 笼)沿(B)作 垂 直(或 倾 斜)运 动 用 来 运 送 人 员 和 物 料 的 机 械。()(A)标 准 节(B)导 轨 架(C)导 管(D)通 道 5.建 筑 施 工 升 降 机 安 装、使 用、拆 卸 安 全 技 术 规 程(JGJ215)规 定:当 安 装、拆 卸 过 程 中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应 按 程 序 更 新 对 方 案 进 行 审 批,未 经 审 批 不
3、 得 继 续 进 行 安 装、拆 卸 作 业。(C)(A)发 生 异 常 现 象 时(B)发 生 地 质 变 化 时(C)发 生 变 更 时(D)发 生 自 然 灾 害 时 6.依 据 建 筑 施 工 土 石 方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T180),两 台 以 上 推 土 机 在 同 一 区 域 作 业 时,两 机 前 后 距 离 不 得 小 于,平 行 时 左 右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o(B)(A)7m,1.0m(B)8m,1.5m(C)9m,2.0m(D)10m,2.5m7.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人 员,在 m及 以 上 的 无 可 靠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高
4、 处、悬 崖 和 陡 坡 作 业 时,必 须 系 挂 安 全 带。(B)(A)l(B)2(0 3(D)48.根 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下 列 关 于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表 述 错 误 的 是(B)(A)当 消 防 水 源 的 给 水 压 力 不 能 满 足 消 防 给 水 管 网 的 压 力 要 求 时,应 设 置 消 防 水 泵(B)消 防 水 泵 应 按 照 一 用 二 备 的 要 求 进 行 配 置(C)当 外 部 消 防 水 源 不 能 满 足 施 工 现 场 的 临 时 消 防 用 水 要 求 时,应 在 施 工 现 场 设
5、 置 临 时 消 防 水 池(D)临 时 消 防 水 池 宜 设 置 在 便 于 消 防 车 取 水 的 部 位,其 有 效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施 工 现 场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内 一 次 灭 火 的 全 部 消 防 用 水 量 9.建 筑 施 工 升 降 机 安 装 作 业 时 必 须 将 按 钮 盒 或 操 作 盒 移 至(B)操 作。()(A)地 面 处(B)吊 笼 顶 部(C)楼 层 内(D)附 墙 架 上 10.在 悬 空 部 位 作 业 时,操 作 人 员 应 o(D)(A)遵 守 操 作 规 定(B)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0戴 好 安 全 帽(D)系 好 安
6、 全 带 11.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应 当 登 记 建 档,进 行 定 期 检 测、评 估、监 控,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D)(A)特 殊 工 种 人 员(B)质 量 控 制 点(C)重 要 设 备 重 大 危 险 源 12.施 工 现 场 用 电 工 程 的 基 本 供 配 电 系 统 应 按 设 置。(C)(A)一 级(B)二 级(C)一 级 二 级 13.对 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施 工 单 位 应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对 自 审 通 过 的 专
7、项 施 工 方 案,施 工 单 位 应 当 o(B)(A)由 技 术 负 责 人 验 算 重 要 安 全 技 术 指 标(B)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论 证、审 查(C)组 织 本 单 位 职 能 部 门 及 项 目 部 进 行 论 证、审 查(D)组 织 各 参 建 单 位 进 行 论 证、审 查 14.操 作 人 员 高 空 作 业 时 应 佩 戴 安 全 带,下 列 关 于 安 全 带 使 用 要 求 表 述 错 误 的 是。(D)(A)安 全 带 应 选 用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的 合 格 产 品,安 全 带 上 的 各 种 部 件 不 得 任 意 拆 掉 安 全 带 外 观 有
8、破 损 或 发 现 异 味 时,应 立 即 更 换(C)安 全 带 使 用 两 年 后,使 用 单 位 应 按 购 进 批 量 的 大 小,选 择 一 定 比 例 的 数 量 作 一 次 抽 验(D)安 全 带 使 用 67年 即 应 报 废 15.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建 筑 设 计 单 位 和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对 建 设 单 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标 准,提 出 的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的 要 求,o(B)(A)可 以 予 以 拒 绝 应 当 予 以 拒 绝(C)不 得 予 以 拒 绝(D)视 情 况
9、决 定 拒 绝 与 否 16.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规 定,施 工 单 位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伤 亡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的 规 定,及 时、如 实 地 向(D)或 者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报 告。()(A)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B)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C)劳 动 部 门(D)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部 门、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17.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前,施 工 单 位 负 责 项 目 管 理 的 应 当 对 有 关
10、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技 术 要 求 向 施 工 作 业 班 组、作 业 人 员 作 出 详 细 说 明,并 由 双方 签 字 确 认。(D)(A)质 检 员(B)项 目 经 理(0安 全 员(D)技 术 人 员 18.安 全 生 产 管 理,就 是 针 对 人 们 在 安 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问 题,运 用 有 效 的 资 源,发 挥 人 们 的 智 慧,通 过 人 们 的 努 力,进 行 有 关 等 活 动。(A)(A)决 策、计 划、组 织 和 控 制(B)计 划、组 织、反 馈 和 控 制(C)决 策、实 施、计 划 和 改 进 评 价、计 划、实 施 和 改
11、进 19.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B)编 制 专 项 方 案。()(A)施 工 后(B)施 工 前(C)施 工 过 程 中 进 场 前 20.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立 即 报 告 本 单 位 _ _ o(B)(A)兼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B)负 责 人(C)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D)技 术 负 责 人 21.移 动 式 操 作 平 台 行 走 轮 的 承 载 力 不 应 小 于,行 走 轮 制
12、 动 器 的 制 动 力 矩 不 应 小 于。(A)(A)5KN,2.5N m(B)5KN,3.ON m(C)1OKN,2.5N m(D)10K,N3.0N|m22.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建 设 工 程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由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总 责。(C)(A)分 包 单 位(B)建 设 单 位(C)总 承 包 单 位(D)监 理 单 位 23.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筑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导 则(桂 建 管 2012 108号)的 通 知,房 屋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沿 四 周 连
13、续 设 置 围 挡,实 行 封 闭 施 工,不 能 随 意 开 口,市 区 内 一 般 路 段 的 围 挡 高 度 不 低 于。(B)(A)1.5m(B)1.8m(C)2.Im 2.4m24.禁 止 擅 自 在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上 安 装 非 原 制 造 厂 制 造 的 和 附 着 装 置。(A)(A)标 准 节(B)配 件(0螺 栓(D)吊 钩 25.关 于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安 装 及 拆 卸 作 业,下 列 说 法 错 误 的 是:(C)。()(A)安 装、拆 卸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应 当 编 制
14、 拆 装 方 案、制 定 安 全 施 工 措 施(B)安 装、拆 卸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应 当 由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监 督(C)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安 装 完 毕 后,总 包 单 位 应 当 自 检,出 具 自 检 合 格 证 明,并 向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安 全 使 用 说 明,办 理 验 收 手 续 并 签 字(D)垂 直 运 输 机 械 作 业 人 员、安 装 拆 卸 工、爆 破 作 业 人 员、起 重 信 号 工
15、、登 高 架 设 作 业 人 员 等 特 种 作 业 人 员,必 须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过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I,并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后,方 可 上 岗 作 业 26.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I。取 得 特 种 作 业(A)证 书,方 可 上 岗 作 业。()(A)操 作 资 格(B)许 可(C)安 全 岗 位27.隔 离 是 把 被 保 护 对 象 与 意 外 释 放 的 能 量 或 危 险 物 质 隔 开,以 下 不 属 于 隔 离 措 施 的 是
16、(A)(A)个 体 防 护(B)封 闭(C)隔 开 缓 冲 28.聚 光 灯 和 碘 鸨 灯 等 高 热 灯 具 距 易 燃 物 的 防 护 距 离 为 不 小 于 o(C)(A)200mm(B)300nm(C)500mm(D)600mm29.物 料 提 升 机 附 墙 架 可 采 用(D)与 架 体 及 建 筑 连 接。()(A)木 杆(B)竹 杆(0钢 丝 绳(D)钢 管 30.当 起 重 量 大 于 相 应 挡 位 的 额 定 值 并 小 于 额 定 值 的 110%时,应 当 动 作,使 塔 机 停 止 提 升 方 向 的 运 行。(A)(A)起 重 量 限 制 器(B)起 重 力 矩
17、 限 制 器(C)变 幅 限 制 器 行 程 限 制 器31.按 照 建 设 部 的 有 关 规 定,开 挖 深 度 超 过(C)的 基 坑、槽 的 土 方 开 挖 工 程 应 当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A)3m(含 3m)(B)5m(C)5m(含 5m)(D)8m32.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在 履 行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职 责 时,有 权 o(C)(A)撤 换 分 包 单 位(B)指 定 施 工 人 员(C)进 入 现 场 检 查(D)更 换 施 工 单 位 33.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筑 市 场 诚 信 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18、注 册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转 注 到 其 他 单 位 的,从 事 转 注 单 位 资 质 许 可 规 定 内 容 以 外 的 经 营 活 动。(A)(A)不 得(B)允 许(C)不 宜(D)经 转 注 单 位 同 意 可 以 34.个 人 饮 食 卫 生 应 注 意 饭 前 便 后 要 洗 手,不 吃 不 干 净 的 食 品,不 喝 o(B)(A)开 水(B)生 水(0饮 料(D)白 酒 35.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规 定,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评 定 中,应 全 数 检 查。(C)(A)一 般 项 目(B)特 殊 项 目(C)保 证 项 目(D)评
19、定 项 目 36.临 边 作 业 时 操 作 人 员 的 应 位 于 室 内,不 得 在 窗 台 上 站 立,必 要 时 应 系 好 安 全 带。(B)(A)胳 膊(B)重 心(0身 体 头 部 37.根 据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规 定,下 列 情 形 中,不 得 认 定 为 工 伤 或 视 同 工 伤 的 是。(D)(A)因 工 外 出 期 间,由 于 工 作 原 因 受 到 伤 害 或 者 发 生 事 故 下 落 不 明 的(B)在 上 下 班 途 中,受 到 非 本 人 主 要 责 任 的 交 通 事 故 或 者 城 市 轨 道 交 通、客 运 轮 渡、火 车 事 故 伤 害 的(C
20、)职 工 原 在 军 队 服 役,因 战、因 公 负 伤 致 残,已 取 得 革 命 伤 残 军 人 证,到 用 人 单 位 后 旧 伤 复 发 的 故 意 犯 罪 的38.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桂 建 管 20118号)规 定,建 设 单 位 是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的 主 要 责 任 主 体,依 法 对 工 程 在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的 质 量 安 全 负。(B)(A)主 要 责 任(B)全 面 责 任(C)第 一 责 任(D)以 上 均 对 39.脚 手 架 底 层 步 距 不 应 大 于 o(A)(
21、A)2m(B)3m(C)3.5m(D)4.5m40.依 据 建 筑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程(JGJ120-2012)规 定,当 基 坑 开 挖 面 上 方 的 锚 杆、土 钉、支 撑 未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时,向 下 超 挖 土 方。(D)(A)不 宜(B)不 可(C)不 应(D)严 禁 41.根 据 建 筑 塔 式 起 重 机 安 装、使 用、拆 卸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JGJ196-2010规 定,塔 式 起 重 机 安 装 作 业,应 根 据 要 求 实 施。(D)(A)现 场 技 术 要 求(B)技 术 交 底 要 求(0安 全 操 作 规 程(D)专 项 施 工 方
22、 案 4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范 围 由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确 定。(D)(A)用 人 单 位(B)法 院(0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国 务 院 43.编 制 工 程 项 目 顶 管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其 中 必 须 制 订 有 针 对 性、实 效 性 的 一 _ o(D)(A)施 工 技 术 指 标(B)施 工 进 度 计 划(C)节 约 材 料 措 施(D)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专 项 方 案 44.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要 在(
23、0上 下 真 功 夫,这 是 关 键 的 关 键。()(A)健 全、完 善(B)分 工 明 确(C)贯 彻 落 实(D)奖 罚 兑 现 45.县 级 及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在 履 行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职 责 时;对 于 发 现 的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在 排 除 前 或 者 排 除 过 程 中 无 法 保 证 安 全 的,采 取 的 必要 措 施 是 O(C)(A)继 续 施 工(B)更 换 施 工 队 伍(0 责 令 从 危 险 区 域 撤 出 作 业 人 员 或 暂 时 停 止 施 工(D)责 令 施 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作 出 检 查 46.施 工
24、现 场 应 实 行(A)管 理,并 应 采 用()围 挡。()(A)封 闭、硬 质(B)半 封 闭、硬 质(C)封 闭、软 质(D)半 封 闭、软 质 47.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必 须 符 合。(A)(A)国 家 标 准(B)行 业 标 准(0 企 业 标 准(D)地 方 标 准 48.多 塔 作 业 时,处 于 高 位 的 塔 机(吊 钩 升 至 最 高 点)与 低 位 塔 机 的 垂 直 距 离 在 任 何 情 况 不 得 小 于。(C)(A)1 m(B)1.5 m(C)2 m(D)3 m49.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25、理 条 例 规 定,对 于 达 到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施 工 单 位 应 当 编 制(C)。()(A)单 项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B)安 全 施 工 方 案(C)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50.距 基 槽(坑)上 口 边 缘 内 不 得 堆 放 模 板。(B)(A)0.5m(B)1.0m(C)1.5m(D)2.0m51.多 塔 作 业 时,处 于 高 位 的 塔 机(吊 钩 升 至 最 高 点)与 低 位 塔 机 的 垂 直 距 离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得 小 于(B)o()(A)3m(B)2m(C)1
26、.5m(D)Im52.电 缆 直 接 埋 地 敷 设 的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o(C)(A)0.3m(B)0.5m(C)0.7m(D)1.0m53.建 筑 施 工 临 时 用 电 的 安 全 管 理 基 本 要 求 中 明 确 指 出,电 工 必 须 经 过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考 核 合 格 后,持 证 上 岗,其 他 用 电 人 员 必 须 经 考 核 后 方 可 上 岗 工 作。(D)(A)通 过 相 关 教 育 部 培 训 和 技 术 交 流(B)岗 前 培 训 和 口 头 交 代(C)进 行 过 安 全 技 术 交 底(D)通 过 相 关 安 全 教 育 培 和 技 术 交
27、底 54.施 工 现 场 发 生 火 灾 时,应 当 拨 打(B)向 公 安 消 防 机 构 报 警。()(A)110(B)119(C)120(D)11455.依 据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30-2011),脚 手 架 钢 管 的 钢 材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 GB/T700中 级 钢 的 规 定。(B)(A)Q225(B)Q235(C)Q335(D)Q29556.外 电 线 路 电 压 为 8kv时,最 小 安 全 操 作 距 离 为 mo(B)(A)4(B)6(08(D)1057.建 筑 工
28、 程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专 项 方 案 应 当 由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编 制。(C)(A)监 理 单 位(B)专 业 分 包 单 位(C)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D)建 设 单 位 58.根 据 建 筑 施 工 模 板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62)规 定,用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作 支 架 立 柱,当 露 天 支 架 立 柱 为 群 柱 架 高 宽 比 大 于 5 时 应 设 置 和 缆 风 绳,保 证 宽 度 方 向 的 稳 定。(C)(A)连 墙 件(B)剪 刀 撑(0抛 撑(D)横 向 水 平 杆
29、59.聚 光 灯 和 碘 鸨 灯 等 高 热 灯 具 距 易 燃 物 的 防 护 距 离 为 不 小 于 o(C)(A)200mm(B)300mm(C)500mm(D)600mm60.超 过 高 的 塔 机,必 须 在 起 重 机 的 最 高 部 位(臂 架、塔 帽 或 人 字 架 顶 端)安 装 红 色 障 碍 指 示 灯,并 保 证 供 电 不 受 停 机 影 响。(B)(A)20m(B)30m(C)40m(D)50m61.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的 通 知 规 定,总 承 包 范 围 内 的 分 包 工 程,建 设 单 位,不 得
30、以 任 何 形 式 对 总 包 单 位 依 法 实 施 的 分 包 行 为 进 行 干 预。(A)(A)不 得 直 接 指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人(B)可 以 直 接 指 定 工 程 承 包 人(C)经 与 总 包 单 位 协 商,可 以 直 接 指 定 工 程 承 包 人(D)经 与 监 理 单 位 协 商,可 以 直 接 指 定 工 程 承 包 人 62.木 工 间、油 漆 间、机 具 间 等 场 所 每 m应 配 置 一 个 合 适 的 灭 火 器。(D)(A)10(B)15(C)20(D)2563.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应 当 向 作 业 人
31、员 提 供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和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的 是(A)(A)施 工 单 位(B)监 理 单 位(0建 设 单 位(D)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64.型 钢 悬 挑 梁 悬 挑 端 应 设 置 能 使 脚 手 架 立 杆 与 钢 梁 可 靠 固 定 的 定 位 点,定 位 点 离 悬 挑 梁 端 部 不 应 小 于(B)o()(A)50mm(B)100mm(C)200mm(D)500mm65.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设 计 单 位 应 当 考 虑 施 工 安 全 操 作 和 防 护 的 需 要,对 涉 及 的 重 点 部 位 和 环
32、节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注 明,并 对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提 出 指 导 意 见。(A)(A)施 工 安 全(B)结 构 安 全(C)使 用 安 全 设 计 安 全 66.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的 通 知(桂 建 管 201434号)规 定,下 列 属 于 总 承 包 单 位、分 包 单 位 建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台 帐 内 容 的 是 o(A)(A)应 急 救 援 及 演 练 方 案(B)安 全 施 工 规 范 措 施(C)危 险 警 示 牌 标 志(D)危 险 源 标 识 67
33、.依 据 建 筑 施 工 模 板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62)规 定,当 支 架 立 柱成 一 定 角 度 倾 斜,或 其 支 架 立 柱 的 顶 表 面 倾 斜 时,应 采 取 可 靠 措 施 确 保 支 点 稳 定,支 撑 底 脚 必 须 有 的 可 靠 措 施。(C)(A)防 倾 覆(B)防 滚 动(C)防 滑 移 防 倾 斜 68.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由 取 得 相 应(0的 人 员 担 任。()(A)技 术 职 称(B)工 作 年 限(C)执 业 资 格(D)行 政 职 务 69.2013年 6 月 29日,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34、 委 员 会 通 过 了,自 2014年 1月 1 日 起 施 行(C)(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B)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检 查 标 准(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D)安 全 生 产 法 70.应 负 责 做 好 影 响 拆 除 工 程 安 全 施 工 的 各 种 管 线 的 切 断、迁 移 工 作。(A)(A)建 设 单 位(B)施 工 单 位(0建 设 单 位(D)施 工 单 位 71.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时,在 桩 身,方 可 开 挖。(A)(A)混 凝 土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后(B)混 凝 土
35、灌 注 后(C)混 凝 土 灌 注 24h后 混 凝 土 凝 固 后 72.依 据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30-2011),将 脚 手 架 架 体 与 建 筑 物 主 体 构 件 连 接,能 够 传 递 拉 力 和 压 力 的 构 件 叫 做 o(B)(A)纵 向 水 平 杆(B)连 墙 件(C)横 向 水 平 杆(D)拉 杆 73.临 时 木 工 间、油 漆 间、机 具 间 等,每 疔 应 配 备 一 个 种 类 合 适 的 灭 火 器。(C)(A)10(B)20(C)25(D)5074.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在 范
36、 围 内 有 效。(D)(A)各 县(B)各 市(C)各 省(D)全 国 75.职 工 或 者 其 近 亲 属 认 为 是 工 伤,用 人 单 位 不 认 为 是 工 伤 的,由(A)承 担 举 证 责 任。()(A)用 人 单 位(B)职 工(C)政 府(D)近 亲 属 76.建 筑 施 工 或 者 贮 存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物 料 未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治 扬 尘 污 染,被 责 令 改 正,拒 不 改 正 的,o(A)(A)按 照 原 处 罚 数 额 按 日 连 续 处 罚(B)不 再 处 罚(C)按 照 原 处 罚 数 额 加 倍 处 罚 以 上 都 不 对 77.暗
37、挖 施 工 中,应 在 一 侧 设 置 宽 度 不 小 于 m 的 安 全 通 道。(C)(A)l(B)0.8(C)0.7(D)其 他 78.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应 当 以(D)为 主,即 通 过 有 效 的 管 理 和 技 术 手 段,从 而 使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降 低 到 最 低。()(A)管 理(B)控 制(C)协 调(D)预 防 79.以 下 哪 个 选 项 不 包 括 在 建 筑 施 工 中 常 说 的“四 口”之 中 o(B)(A)通 道 口(B)大 门 口(0楼 梯 口(D)预 留 洞 口 80.根 据 职 业 病 分 类 和 目 录,下 列 哪 些 属 于 职
38、业 病。(A)()(A)矽 肺 感 冒(C)发 烧(D)咳 嗽 81.电 焊 工 接 触 到 的 主 要 职 业 危 害 为 o(D)(A)红 外 线(B)紫 外 线(C)振 动(D)锦 尘(烟)82.施 工 现 场 临 时 搭 建 的 宿 舍、办 公 用 房,建 筑 层 数 为 3 层 或 每 层 建 筑 面 积 大 于 一 时,应 设 置 不 少 于 2 部 疏 散 楼 梯。(B)(A)100m3(B)200m3(C)300m3(D)500m3C83.为 使 检 查 工 作 更 加 规 范,将 个 人 的 行 为 对 检 查 结 果 的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小,常 采 用 _ 0(B)
39、(A)常 规 检 查 法(B)安 全 检 查 表 法(C)仪 器 检 查 法(D)预 防 检 查 法 84.依 据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JGJ130-2011),型 钢 悬 挑 梁 悬 挑 端 应 设 置 能 使 脚 手 架 立 杆 与 钢 梁 可 靠 固 定 的 定 位 点,定 位 点 离 悬 挑 梁 端 部 不 应 小 于 mm。(B)(A)80(B)100(0150(D)20085.夏 季 施 工 时,日 最 高 气 温 达 到 以 上,应 当 停 止 当 日 室 外 露 天 作 业。(B)(A)30(B)40(C)50(D)60 86
40、.门 式 脚 手 架 搭 设 高 度 小 于 或 等 于 m 时,至 少 每 两 步 门 架 设 置 一道 水 平 加 固 杆;(A)(A)40(B)30(C)40(D)3087.国 家 鼓 励、引 导 公 众 聚 集 场 所 和 生 产、储 存、运 输、销 售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的 企 业 投 保 火 灾 公 众 责 任 保 险;鼓 励 保 险 公 司 承 保 o(D)(A)团 体 意 外 险(B)安 全 责 任 险(0工 伤 保 险(D)火 灾 公 众 责 任 保 险 88.在 可 能 发 生 人 身 伤 害、设 备 或 设 施 损 坏 和 环 境 破 坏 的 场 合,事 先 采
41、 取 措 施,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这 体 现 了 的 运 用。(A)(A)预 防 原 理(B)本 质 安 全 化 原 则(C)安 全 第 一 原 则 系 统 原 理 89.槽、坑、沟 边 1m外 的 堆 土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m。(B)(A)l(B)1.5(C)0.5(D)290.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生 产、劳 动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法 规 的 宣 传 教 育,从 法 制 角 度 认 识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要 性,要 通 过 学 法、知 法 来 守 法,这 种 教 育 形 式 属 于 o(B)(A)安 全 知 识 教 育(B)安 全 法 制 教 育(C)三
42、 级 安 全 教 育(D)遵 章 守 纪、自 我 保 护 能 力 教 育 91.根 据 住 建 部 的 有 关 规 定,施 工 单 位 新 入 场 的 工 人,必 须 接 受 培 训 教 育,经 考 核 合 格 后,方 能 上 岗。(A)(A)三 级 安 全 新 技 术、新 工 艺、新 设 备、新 材 料(C)专 门 的 技 术 作 业(D)特 种 作 业 92.在 建 工 程(含 脚 手 架)的 周 边 与 1-10KV外 电 架 空 线 路 之 间 应 保 持 的 最 小 安 全 操 作 距 离 是(O(A)不 小 于 4.0m(B)不 小 于 5.0m(C)不 小 于 6.0m(D)不
43、小 于 8.0m93.下 列 关 于 钢 丝 绳 夹 用 途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 o(D)(A)钢 丝 绳 的 连 接(B)钢 丝 绳 穿 绕 滑 车 组 时 绳 端 的 固 定(0缆 风 绳 绳 头 的 固 定 时 绳 端 的 固 定(D)钢 丝 绳 的 展 开 94.当 工 程 施 工 高 度 超 过 m 时,应 当 配 备 有 足 够 扬 程 的 消 防 水 源 和 必 须 保 障 畅 通 的 疏 散 通 道。(C)(A)10(B)20(030(D)4095.在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中,采 用 现 浇 混 凝 土 支 撑 必 须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44、 的 以 上,才 能 开 挖 支 撑 以 下 的 土 方。(C)(A)70%(B)75%(C)80%(D)85%96.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暂 行 办 法 所 称 的 施 工 现 场,是 指 进 行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的 场 所。(C)(A)施 工 操 作(B)施 工 工 作(C)施 工 作 业 活 动(D)建 设 活 动 97.下 列 哪 个 选 项 不 是 作 业 人 员 作 业 前 应 检 查 的 内 容 o(B)(A)现 场 环 境 是 否 存 在 不 安 全 因 素(B)施 工 方 案 是 否 完 善(C
45、)是 否 正 确 穿 戴 个 人 防 护 用 品(D)工 具、设 备 是 否 存 在 不 安 全 因 素 98.结 构 施 工 中 的 伸 缩 缝 和 后 浇 带 必 须 用 保 护。(B)(A)帆 布(B)固 定 盖 板(C)盖 板(D)彩 条 布 99.根 据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定 期 将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情 况 报 告。(A)(A)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B)企 业 负 责 人
46、(0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D)企 业 法 人 代 表 100.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规 定 规 定,国 家 对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实 行(B)制 度。()(A)安 全 生 产 资 格(B)安 全 生 产 许 可(C)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D)施 工 许 可 101.施 工 现 场 建 筑 材 料 实 行 集 中、分 类 堆 放,建 筑 垃 圾 应 采 取 清运,严 禁 高 处 抛 撒。(A)(A)封 闭 方 式 集 中 方 式(C)分 类 方 式(D)焚 烧 方 式 102.“三 不 伤 害”的 内 容 不 包 括(D)。()(A)不 伤
47、 害 自 己(B)不 伤 害 别 人(C)不 被 别 人 伤 害(D)不 伤 害 物 体 103.英 国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工 作 总 体 来 说 是(B)。()(A)人 员 素 质 高(B)一 切 依 法 办 事(0制 度 严 密(D)违 法 成 本 高 104.根 据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应 当 由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部 门 组 织 本 单 位 施 工 技 术、安 全、质 量 等 部 门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审 核。经 审 核 合 格 的,由 签 字。(C)(A)施 工 单 位 生 产 部 门 负
48、责 人(B)施 工 单 位 安 全 部 门 负 责 人(C)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105._ _ 对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全 面 负 责,应 当 建 立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明 确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责 任,落 实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确 保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有 效 使 用。(B)(A)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B)项 目 负 责 人(C)施 工 员(D)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106.发 生 中 暑 后 应 迅 速 将 中 暑 者 移 到 凉
49、 爽 通 风 的 地 方,脱 去 或 解 松 衣 服,给 患 者 喝 含 的 饮 料 或 凉 开 水,用 凉 水 或 酒 精 擦 身。(D)(A)食 醋 绵 白 糖(C)白 砂 糖(D)食 盐 107._ _ 提 出 了 事 故 致 因 的 流 行 病 学 理 论。(A)(A)葛 登(B)海 因 里 希(C)瑟 利(D)弗 洛 伊 德 108.建 设 主 管 部 门、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在 对 建 筑 企 业 资 质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时,应 当 有 一 名 以 上 监 督 检 查 人 员 参 加,并 出 示 执 法 证 件,不 得 妨 碍 企 业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50、,不 得 索 取 或 收 受 企 业 的 财 物,不 得 谋 取 其 他 利 益。(A)(A)2(B)3(04(D)5109.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脚 手 架 工 程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应 由 签 字 批 准。(B)(A)建 设 单 位 现 场 负 责 人(B)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C)建 设 单 位 现 场 负 责 人(D)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110.内 插 式 的 底 座 钢 管 外 径 比 立 杆 内 径 应 小 _ _ mm(B)(A)l(B)2(03(D)4111.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工 程 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