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重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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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本章复习方法学习方法:本 章 2 0 2 2 年教材变化较大,理论性内容较多,相对枯燥,程序性内容、时间、数字较多,学习时主要以理解为主,初期以归集考点为主,最后阶段再集中记忆。考核方向: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推断题。建议学习时长:5小时。近三年分值:3.5分左右.(说 明)2 0 2 2 年教材本章新增了多个考点,估计分值会上升2 2.5 分。本章框架本章分为六个单元,共 22个考点,具体如以下图所示:本章核心考点解读第一单元税收征收治理法概述税收征收治理法的适用范围税收征收治理法的适用对象(2 0 2 2 年新增)税收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考 点1-税收征收治理法的适用

2、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治理,均 适 用(税收征收治理法)。复习重点(提 示)由海关负责征收(代征)的各种税收的征收治理,不直接适用(税收征收治理法),而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考 点2-税收征收治理法的适用对象丁2%组 遁L(敲黑板)本考点为2022年新增内容,注意理解。适用对象具体税收征收治理主体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治理工作。各地税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税收征收治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治理 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僵篁同(提示)稽查局专司偷税(逃税)、躲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

3、,防止职责交叉税收征收治理相对人包含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相关单位和部门(D 地方各级压 政 应 应当依法强化对本行政地域内税收征收治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0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考 点3-税收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支(敲黑板)沏本考点主要以理解为主,不要死记硬背。先理解权利强 调 能 不 能 ,义务强调 要不要;再看是征税主体还是纳税主体。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1.征税主体的职权2.祖职权具体内

4、容税收立法权包含参与起草税收法 律 超 草案,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公布关于税收征管的部门规章等税务治理权包含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治理、账簿和凭证治理、发票治理、纳税申报治理等税款征收权(1)是征税主体享有的最根本、最主要的职权(2)包含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税务检查权包含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税务行政处分权对税收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标准予以行政制裁的职权,如罚款等其他职权如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纳税人的减、免、退、延期缴纳的申请予以审批的权利;阻挡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利;托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

5、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利;上诉权等税主体的义务义务 具体内容复习重点宣传税法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效劳保密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为举检违反税法行为者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提高素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秉公执法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效劳,尊重和爱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不X和不滥用税务人员不得索贿X、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成心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回避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

6、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分、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利害关系,包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内部制约和监管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治理制度3.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知情权;要求保密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申报方法选择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托付税务代理权;陈述权、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税收法律救济权;税收监督权义务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及时核定应纳税种、税目;

7、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如纳税人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受到各种灾害等特别情况的,应及时向征税机关说明等;汇报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如企业合并、分立的汇报义务等(多项选择题1)依据税收征收治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2 0 2 2 年)A.陈述权B.核定税款权C.税收监督权D.税收法律救济权(答案)A C D(解析)选 项 B:属于

8、征税主体的权利。(单项选择题2)依据税收征收治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o (2 0 2 2 年)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B.宣传税收法律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I).税款征收(答案)C(解析)选 项 A:属于纳税人的权利;选 项 B:属于征税主体的义务;选项C:属于纳税人的义务;选 项 D:属于征税主体的权利。(单元总结)复习重点第 二 单 元税务治理税务登记治理(2 0 2 2年大量新增)账簿和凭证治理*发票治理纳税申报治理考点4-税务登记治理*2022年大量新增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收治理的起点。1.税务登记申请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

9、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园地,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税务登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园地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办理税务登记其他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依法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推断题)企业在外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园地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答案)x2 .税务登记主管机关县(含)以上税务局1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

10、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3.税务登记的内容(2 0 2 2年调整、新增)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包含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1)设 立(开业)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的地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 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其他纳税人,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复习重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情形申报办理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 0 日内申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

11、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 0 日内申报办理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其他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 0 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 0 2 2年调整)经过不断改革,目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均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提 示)多证合一后,将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人以1 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的治理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随 在 其 生产、经营园地或者办

12、公园地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含: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法、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和领购发票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 足 蝇 连 利 蜒 制度。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 当 在1 5日内书面汇报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2)变更税务登记(小 技 巧)加注 意 30日 ,先市监后税短和设立登记时限要求一致。情形申报办理变更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已在

13、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 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 0 日内,或者自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 0 日内,到原税务复习重点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提示)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里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抽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3)停业、复业登记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 国

14、 随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提 示)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复业登记: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汇报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整 停 业 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汇报书。(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提示)依据税总发(2 0 2 2)1 0 3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明)(外管证),改向机构所在地

15、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地域涉税事项汇报表),取消跨地域涉税事项报验治理的固定有效期。(教材过时,稍作了解)(5)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和时限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要情形时限要求复习重点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提示)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 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市场监管部门撤消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自营业执照被撤消或者被撤销

16、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复习重点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 整 税 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 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清税证明的出具已 实 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依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工程内容清税证明”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噩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

17、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b.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消税证明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型 理 过 涉税事宜且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办理过涉税事宜但 整 甩 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18、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具备以下法定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效劳,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X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到达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提 示)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 则 出 具清税文书,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核 销 死 欠”。优化税务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

19、清应纳税款、多 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处于在邕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 正 常 状 态,补 办 纳 税 申 报 手 续。(6)临时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 办 营 业 执 照 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7)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 邈 其 发票或者 她 向 其出售发票。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 连 续3个月全部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

20、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己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分、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 自动解除非 正 常 状 态,无 须 纳 税 人 特 意 申 请 解 除。(8)扣缴税款登记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 有 扣 缴 税 款 义 务 的 扣 缴 义 务 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复习重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 0 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依据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 0 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由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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