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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十四篇)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一 身份证号码:_ 乙方:(买方)_ 身份证号码: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全都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根本状况 1、房屋坐落:_市_省(区)_街道_小区_栋_单元_号。 2、房屋构造:_构造。 3、房屋面积:共计_平方米。 4、房产证号:_。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_元(小写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元整(_元); 其次次付款:在_年_月_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
2、_元整(_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_元整(_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完产权清楚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担当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缘由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商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身份证:_ 乙方:_ 身份证:_ 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二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纳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当事人商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4、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表达。最高法院民法讨论室认为,我国合同法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全都,对合同形式实行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削减由于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拟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实行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5、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根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根本条款,如房屋位置、构造、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需采纳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立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由于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需使用建立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供应认购书、预订
6、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依据协商全都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
7、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爱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时机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假如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
8、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说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假如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依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
9、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解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状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见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假如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详细、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需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详细位置和价款。
10、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订立,故,一般状况下,不应认定买卖双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需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商定采纳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承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承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书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承受,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如买方已支付
11、大局部(50%以上)购房款,卖方接收,主见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需证明付款用途为购房,且房屋详细位置确定。如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接收,主见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需证明房屋系为买卖目的所交付,且房屋价款能够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法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称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合同
12、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有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并未具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笔者认为,此观点不能成立,应当认定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认购书”已经具备本约性质,不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只能针对预约合同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认购书”,但商定内容并不限于对将来进展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是对有关房屋买卖事项的作出了详细明确的商定,如房屋价款确定,付款期限明确,且商定全部购房款应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
13、付清等。“认购书”不再属于预约合同,而是具备了本约合同的性质。协议中虽商定应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系为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这种状况下,应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应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二)甲方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已经接收,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既违反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维护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实际履行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即“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对履行义务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商定期限届满次日付清全部购房款,虽不
14、符合商定,但甲已经承受,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原合同商定。乙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接收并出具发票,理应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承受”。即使甲、乙双方并未签订认购书,依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导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其权益必定受损,既不符合公正原则,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三 出卖人:_ 买受人:_ 身份证号:_ 身份证号: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
15、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根本状况买受人购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幢】【座】 【单元】【层】 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属构造,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次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
16、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
17、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四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商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阅历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8、,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交接 房屋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
19、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 第六条产权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
20、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转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2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状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 买受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理人】:_(签章) 【托付代理人】:_(签章)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四 卖方:_ (简称甲方) 身份
22、证号_ 买方:_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置甲方座落在 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165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 其次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3667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605000元整(大写: 陆拾万零伍仟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商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305000元整(大写:叁拾万零
23、伍仟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缺乏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5天内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临时装修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气等费用结清。假如银行尾款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未付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临时保管,等付清尾款后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房屋由甲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及所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5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
24、归甲方全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5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商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 购置方(乙方)_ 电 话:_ 电 话:_ 鉴证日期: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五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议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私有住房
25、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充分了解该房屋详细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屋占地面积约为 其次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殊商定: 1、因乙方所购的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协作乙方一起解决妥当,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
26、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成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全部,甲方负责积极协作。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以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房屋老旧,日后翻盖,需甲方积极协作乙方,办理各种重建审批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六 卖方: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
27、方自愿以下房屋卖给乙方全部: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全部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_。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构造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_、划拨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元整。乙方在_年_月_日前分_次付清,付款方式:_。 三、甲方在_年_月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_市房地产交易治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8、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_份,房管部门_份。 八、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 代理人(签章)_ 代理人(签章)_ 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身份证号: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身份证号: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全都,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
29、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全都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x。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状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展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0、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全部权更改给乙方全部。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详细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
31、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担当。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八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全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全部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全部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拟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
32、实行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根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根本条款,如房屋位置、构造、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需采纳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
33、立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由于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需使用建立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供应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依据协商全都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34、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爱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
35、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时机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假如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说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假如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
36、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依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解了以“数据电文“ 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状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见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
37、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假如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详细、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需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详细位置和价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公平协商的根底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假如有托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托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8、。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九 卖方: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买方: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 其次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
39、(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商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缺乏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合同范本。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商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 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
40、将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担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全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商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 购置方(乙方):_ 身份证号码:_ 身份证号码: _ 地 址:_ 地 址:_ 邮 编:_ 邮 编:_ 电 话:_ 电 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