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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教学课件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薪酬与福利管理实务主讲教师:目录04.婚丧假工资05.探亲假工资02.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03.产假期间待遇0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07.因私事假工资06.年休假工资01.病假工资病假工资 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即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病假工资一、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一)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按照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
2、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从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日起,应为“医疗期内”)在6个月以内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不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60%。病假工资劳部发1995309 号关于贯彻执行
3、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 条的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合同制工人,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与上述固定工的工资待遇同等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工资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病假工资【相关链接】医疗期的计算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 个月到24 个月的医疗期:资料来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
4、发【1994】479 号病假工资(二)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发198152 号文的规定: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10 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 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满10 年或10 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1945 年9 月2 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90%。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批准,可以适当提高。1949 年底以
5、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1945 年9 月2 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1937 年7月6 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02.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03.产假期间待遇产假期间待遇(一)产假2012 年4 月18 日国务院令第619 号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没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
6、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二)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04.婚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按(80)劳总薪字29 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轻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 至3 天的婚丧假。如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直系亲属死亡在外地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北京市劳动局(8
7、7)市劳险字第66 号文通知为: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1 到3 天的丧假。05.探亲假工资探亲假工资(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国发198136 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险字12 号关于制定 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
8、意见指出:“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探亲假工资(二)探亲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 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 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探亲假工资(三)探亲假期待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六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
9、未婚职工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06.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于2007 年12 月7 日国务院第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 年12 月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 号公布,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规定:“职
10、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工资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
11、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 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相关链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摘录)(2008 年9 月18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 号公布)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
12、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07.因私事假工资因私事假工资 对企业工人的一般事假,按照1959 年6 月1 日中劳薪字第67 号通知的意见,由于工人在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一律不发给工资。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他们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不发工资。目前,因私事假是否支付工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与企业不同,因不发加班加点工资,请事假的工资照发。1955 年1 月8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请假规则规定:“全年事假合计,一般不得超过15 天。超过15 天的,可以酌情扣除其超出假期应领的工资、津贴。”t h a n k y o u f o r w a t c h i n g谢谢您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