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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最新知识产权归属合同免费(十六篇)【精选推荐】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乙方: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oem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第二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同意
2、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oem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
3、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4、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争议的解决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变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七条其它(一)本合同与20xx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
5、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保护知识产权及确定乙方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知识产权归属1、本协议所指的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研究开发成果。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位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3、乙方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协助甲
6、方为保护取得的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完成的非职务性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商业秘密,所取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下列情况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一、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二、实际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三、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取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
7、该研究、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报说明。8、乙方调入甲方任职,其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可以转让给甲方,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确保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10、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及有关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种信息。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秘密规章、制度。对本人履行职务掌握的甲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研制进展情况、技术数据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业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
8、漏。12、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或掌握的其他商业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术、管理人员询问、了解其掌握的商业秘密。13、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人员)。1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将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带离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给甲方。15、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
9、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16、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疑问性服务。17、乙方保证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到同甲方处于竞争状态的公司担任与在甲方期间所承担工作同种类工作。18、本协议所指聘用期(含试用期)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乙方离开甲方时间,是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19、乙方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
10、请,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事宜后方可离职。20、若乙方违反该协议内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乙方:劳动合同编号: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11、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三、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
12、效。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六、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定,涉及乙方义务时
13、,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按
14、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第二条合作原则(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第三条合作要求(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15、。(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第四条合作内容(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
16、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
17、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第五条合作机制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主席,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
18、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第六条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年_月_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八条各成员方代表签字。_年_月_日甲方:乙方: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
19、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因工作关系获
20、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二、保密义务: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
21、使用。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竞业限制: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3.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
22、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23、。(竞业限制及其补偿)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
24、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25、: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我单位作为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京交会”)参展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作如下承诺:一、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二、对展会上使用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在参加京交会展览和交易等活动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三、本单位展会活动中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内容的,参展时携带相关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四、在展会期间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遵守京交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的规定,配合京交会知识产权办公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26、司法机关进行的执法、调解、询问、勘验、取证等行为,不进行恶意投诉。对认定的涉嫌侵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按照京交会知识产权办公室要求进行遮盖、撤展。五、违反本承诺,接受主办方的处理。承诺方代表人:承诺方(盖章):二一二年月日聘请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受聘单位: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
27、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日常法律范围: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
28、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2.13
29、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商标服务范围: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
30、见、提出解决方案;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
31、围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2
3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
33、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3条工作方式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
34、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元整,(大写: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b、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第5条甲方的义务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
35、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第6条乙方的义务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
36、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第8条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9条其他
37、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授权人(签字):_授权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聘请单位(简称甲方):应聘单位(简称乙方):甲方因业务执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愿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聘请,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服务、
38、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服务,受甲方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发展。第二条:乙方接受聘请,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期1年,自20xx年月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双方再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第三条:乙方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和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二)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知识产权类纠纷,出具律师函;(三)就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四)指导培训甲方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及专职
39、法务人员,协助甲方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培训工作;(五)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关资料;(六)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七)参与甲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尽职调查、业务谈判、文本制订和签约见证活动;(八)办理甲方涉及商标注册、商标监测、商标异议、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情报检索、版权登记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中国名牌、出口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等非诉讼业务,办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业务;(九)办理甲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架及建设(包括依照甲方企业特点制定完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域名、版权等管理制度),办理甲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安排
40、及提供相应项目的辅助;第四条: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万元整(人民币大写:整)。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五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所发生的食宿、差旅、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为处理甲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所需的支付给其他第三方单位、行政机关或服务机构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六条:为便于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担任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甲方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知识产权事务的联络处理;(二)有权依法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三)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四)有权询问甲方人员,甲方人员应对被询问
41、的的事项作如实的陈述;(五)获得履行甲方知识产权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第七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应当负有以下义务:(一)对工作接触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机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二)在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三)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第八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提请乙方予以调换或商请其他律师担任。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或不支付工作报酬的,乙方有权指令律师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第九条:双方均有权在自己的宣传册、网站或其他宣传资料上表明双方存在本
42、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顾问关系,并可以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来说明这种关系。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专利实施合同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_(地址_)专利代理人_代为办理名称为_的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其他有关事项。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盖章或签字)委托单位代表人_(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意事项
43、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三、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四、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六、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用自己的技术和劳务,跨越国界地为另一方当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跨越国界地派遣专家或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并收取报酬;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工作成果或者取得咨询意见并付给报酬的书
44、面协议。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点:(1)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2)根据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供方以其掌握科学技术的劳动力为受方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提供咨询意见,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工程设计、提出工程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派遣专家指导生产、培训技术人员、就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的改进、质量的控制和企业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并按约定获取报酬。受方按照合同规定检查验收,取得供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接受咨询意见,并付给约定的报酬。(3)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一个重要特点是,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种技术性的劳务,而这里所指的“技术”是指既不具有工
45、业产权的技术,又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它是发明专利技术、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外的普通技术。根据供方提供咨询服务内容的不同,各国法律把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国1988年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2条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分为6类:一是受方委托供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设计的合同;二是受方与供方合作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设计的合同;三是雇用外国地质勘探队或者工程队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取决于技术咨询服务的性质、方式和规模。一般来说,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几项主要内容和条款:(1)供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清单,包括
46、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目的、范围、内容、履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条件等。(2)如果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涉及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派遣,在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派遣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级别、人数、具体的专业、工作量、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验收标准、工作地点、工作期限、日工资标准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时还应规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受方有权要求供方调换、改派合适的人员。(3)人员的培训。在合同中,应该把培训人员的目的、内容(如专业、工种)、应达到的目标、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地点、时间、期限,接受培训人员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导人员或受培训人员丧失能力以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办法等规定清楚。(4)供方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担保和保证。例如,供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派遣合格的、有经验、有能力的、身体健康的专门技术人员到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