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质工程管理规定(共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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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创优质工程管理规定 1 总 则1.1 为加强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房建工)创优质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为社会多出精品工程,实施特房建工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争创卓越绩效企业,特制定本规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振兴纲要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1.3特房建工必须坚持和树立“创精品、树品牌,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的意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形象和综合竞争实力,使特房建工的品牌效应日益扩大。1.4本规定适用于特房建工承接施工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

2、、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创优管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 2.1.1 为进一步加强创优质工程的管理,特房建工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创优质工程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特房建工创优质工程管理的总体规划、制定创优质工程管理规定、 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创优计划,指导和督促项目经理部搞好工程的创优工作。 2.1.2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内业员、质检员、班组长、试验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创优质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带领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树立创优意识,加强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和关键工序的管理,搞好工程质量和施工管

3、理,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2.2 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2.2.1 公司创优质工程目标确定后,除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外,还应明确各级人员和部门的管理职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岗,形成责任保证体系,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2.2.2各级人员创优职责如下: 2.2.2.1公司总经理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对创优质工程高度重视,对项目上需要的物资、人员、资金等给予充分支持,确保创优质工程的顺利进行。 2.2.2.2 公司总工程师对创优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对重、难点部位聘请专家论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从技术上确保创优质工程的顺利进行。 2.2.2.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创

4、优质工程的物资、人员、资金等给予充分协调和调配,并督促各生产部门对创优质工程加强指导、协调和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 2.2.2.4 公司各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权限范围内,制定工程的创优规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创优质工程的指导和协调,对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2.2.2.5 公司总经理作为创优质工程的直接管理者,对创优质工程的物资、人员、资金等给予充分保证,确保创优质工程的顺利进行。 2.2.2.6 公司总工程师应对创优质工程进行策划,确定QC小组项目,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体现,对易发质量通病部位及严重影响装饰效果的细部处理,应做出样板,经有关人员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2.2.2.7

5、公司生产经理对创优质工程施工工作应进行仔细安排,对重点部位应安排专人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对工程所需的人、材、物应作重点协调和保证。 2.2.2.8 公司职能部门对创优质工程应加强管理和指导,对重点部位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2.2.9 项目经理作为创优质工程的直接管理者,除对工程人、材、物保证到位外,对重点部位应做好安排和控制。 2.2.2.10 项目技术负责人除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认真贯彻执行外,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应制定出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 2.2.2.11 施工工长对创优质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重点部位应加强检查和控制。 2.2.2.12 项

6、目质检员应加强对创优工程的检查,特别是重点部位和装饰工部质量,应按照创优质工程标准严格检查,确保工程创优。 2.2.2.13 公司工会应在创优质工程的外包装上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录和管理。 2.2.2.14 QC小组成员应积极开展活动,对工程的重难点部位组织有关人员攻关,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活动记录和有关资料的积累。 3创优策划3.1 公司对创优质工程要有长远规划,要根据公司的实际工程情况制定目标,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地进行创优工作。要选择工程条件好、设计新颖、造型和风格独特、业主开明、社会关注度高和影响较大的工程。创优质工程一经确定,公司创优质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工程进

7、行创优策划,编制创优策划书,指导创优质工程的实施。3.2创优质结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工艺和模板的选型上认真考虑,应保证构件的几何尺寸,结构的强度,轴线、楼层标高和钢筋的保护层准确。3.3对创优质结构的工程在结构施工时易出现质量通病的梁柱节点,楼层处外墙、柱接头应采取专项措施进行控制。3.4创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楼面找平,除采用常规的拉线找平外,有条件的工程应在楼面架设水平仪进行找平。并在施工工序上考虑合理的间隙时间,以保证混凝土面不被踩踏。3.5对创优质工程的工程应充分应用在新技术、新工艺,并对施工难点和技术难点采取QC小组攻关,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创新方面来确保施工质量。3.6对创优质工程的强制

8、性条文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楼梯、女儿墙栏杆高度,外窗窗台高度,屋面消防门的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要求。3.7对创优质工程的装饰细部,应先做出样板,经有关人员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是卫生问地漏附近,不得损坏四块砖;踢脚线出墙厚度不一致或太厚,木门的合页槽口深浅、大小不一致,有的五金被污染,铝合金、塑钢门窗打胶的宽度与深度不一致,边缘不清晰等必须严格控制。3.8对创优质工程的安装部分,应在电气设备、水电器具布置时注意对称性和均匀性,同一墙面的设备应保持上口标高一致、间距均匀;同一房间的灯具、通风口和喷淋设备应注意对称性和纵横方向在同一直线上;同一组设备安装应保证高度一致,间距均匀。3.

9、9创优质工程的资料工作应由专人从工程开工时起就进行,除完成正常的交工资料外,对新技术、新工艺和QC成果活动等应同时收集和整理,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4过程控制4.1创优质工程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公司应加大对创优质工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搞好创优管理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公司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参加,对创优工程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施工质量和技术问题,并限期整改进行复查验收。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情况,特别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质量情况,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

10、质量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4.1.2项目经理部每周对创优质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报公司技术及有关职能部门,经研究处理方案后,方得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1.3项目工长和质量人员属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对所负责的工程或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每道工序均应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4.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4.2.1测量放线管理及要求 4.2.1.1 专业测量人员对各工程定位放线前,应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测量规范,做好各种测量数据的计算和复核,并制定测量放线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

11、准后实施。 4.2.1.2 工程的主轴线、初始标高由测量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测量,并用红油漆标出详细位置和具体数字(同一施工现场多栋工程的0.OO m不相同的应分别标注)。 4.2.1.3 专业测量人员完成各工程定位放线及标高测量后,测量人员应作好测量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工长或质量检查人员对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确保轴线和标高准确无误。最后请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再次进行复核。 4.2.1.4 各工程控制轴线、标高经检查无误后,测量人员或工长再分出其它细部轴线或标高及门窗、洞口位置,最后由工长组织相关人员复核,并做好检查记录和签字确认。 4.2.2基础施工管理及检查

12、4.2.2.1 基础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内业及工长,认真熟悉图纸、地质资料及基坑(槽)周围的场地情况,制定专项的施工质量保证方案。 4.2.2.2 基础的轴线和标高作为基础质量管理的一个重点,施工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进行定位放线和现场水准点的测设,再由工长或监理单位、规划单位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轴线控制桩或水准点的保护,以此作为基础、主体和总平面施工的测量放线依据。 4.2.2.3 基坑(槽)土方开挖应采用分层开挖,挖至设计基坑(槽)底标高以上200300时,应请地勘、设计、监理、质检、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并按要求进行钎探。验槽合格后,内业资料人员应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和竣工资料

13、。 4.2.2.4 基坑(槽)的底部必须为原土层,如基坑(槽)底部超挖,应经过有关人员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得进行施工,不得采用松土回填夯实。 4.2.2.5 基础施工中,工长和测量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中的各细部轴线、标高,先由工长或测量人员放出各轴线或标高,经检查无误后,再由质量人员进行复核,经共同签字确认无误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2.2.6 对有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专业单位进行观测,并应做好沉降观测记录和变化曲线资料。 4.2.3 钢筋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要求 4.2.3.1 各项目钢筋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各级有关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抗震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各工程的结构类型

14、、施工方法等做到胸中有数,以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4.2.3.2 钢筋工程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内业或钢筋施工技术人员编制钢筋制作、绑扎施工方案,对地下室、梁柱节点等钢筋较复杂的部位,应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 4.2.3.3 钢筋工程施工前,作业队钢筋工长必须熟悉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复杂节点部位,必须先画出施工大样图并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专项措施,报请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然后按图纸、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向班组长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2.3.4 钢筋制作前,应先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翻样,并按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分期分批进行加工制作和分类挂牌堆放整齐,特别

15、是各种抗震筋的角度、弯钩长度必须符合有关要求。钢筋制作工长应做好翻样表的保管和实际制作工程量的汇总。钢筋成型前,应检查有无锈蚀现象,对锈蚀钢筋必须除锈;对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4.2.3.5 钢筋工程的放线、抄平由测量人员或工长进行,并经质量人员检查无误后,由班组进行钢筋制作、绑扎施工。 4.2.3.6 钢筋绑扎前,各施工班组应配合工长和质量人员检查模板底标高、轴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待检查合格后,进行钢筋绑扎,并做好记录。 4.2.3.7 电渣压力焊或其它焊接接头的操作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并先进行试焊,待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焊。 4.2.3.8 机械连接接头必须由专业施

16、工单位施工,并符合机械连接接头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对螺纹连接的接头钢筋,必须采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并采用定型螺母,安装时,扭力矩必须达到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要求。 4.2.3.9 钢筋绑扎时,应先划线后绑扎。对钢筋的摆放位置、搭接位置、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等均由工长进行认真交底,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绑扎。对梁的多层钢筋或板的负弯矩钢筋,均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钢筋位置准确。 4.2.3.10 钢筋绑扎完后,应先由施工班组预检查,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工长、质量人员进行复核,无误后做好记录。最后请有关部门验收。 4.2.3.11 混凝土浇筑时,除铺设钢筋马凳外,钢筋班组应派专人值班,对踩塌

17、或移位的钢筋随时进行修正。工长和质量人员应随时检查,并组织作好临时的加固措施,以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准确。 4.2.4模板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要求 4.2.4.1 模板分项工程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内业或指定的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摸板支撑必须有计算书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技术上可靠地保证摸板工程质量。 4.2.4.2 模板工程的放线、抄平工作,原则上由测量人员或工长进行,并由工长或相关质量人员检查签字后,班组再开始模板支撑架或模板安装的施工。 4.2.4.3 模板的支撑架必须由专业架工或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操作人员搭设,其支撑间距,扫地杆、连接横杆步距,剪刀撑、对拉螺栓的直径和间距等,必须符合施

18、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特别是钢管的壁厚和扣件及扭力矩必须符合计算要求。 4.2.4.4 所有采用钢模板的阳角必须加泡沫条,在安装时泡沫,不得伸入混凝土截面内。采用九层板或其它模板施工的剪力墙,也必须对阳角预留洞口处作专项措施处理。 4.2.4.5 墙、柱模板的底角处缝隙,应采用砂浆或其它材料补密实,楼板模板的缝隙,应用不干胶带补密实,确保不漏浆。 4.2.4.6 梁柱节点处,应先对钢模或其它模板进行一次拼装到位,并确保接头平整和不“爆模”。外剪力墙、柱和防水外墙模板拼装时,应保证高出楼板面或施工缝位置100m,以便于上部模板的搭接。梁与墙、柱混凝土分两次浇注时,模板宜分23

19、段制作,以便于拆模时楼面处模板不拆除。梁、柱节点处和楼板面或地下室施工缝位置模板,均在上部拆模时才拆除,以防止外墙“穿裙子”和梁柱节点处“缩颈”。 4.2.4.7 各施工班组搭设支撑架时,应首先复核轴线和标高是否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支撑架的施工。模板铺设前,工长和质量人员应检查模板底标高、轴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待检查合格后进入钢筋绑扎,并做好记录。 4.2.4.8 墙柱模板的垂直度应先由施工班组预检查,合格后,由工长组织测量、质量人员进行复核,无误后签字,并做好记录。 4.2.4.9 混凝土浇筑时,各班组应派专人值班守候,并准备支撑和千斤顶等工具,以备应急时使用。工长和质量人员应经常检查支撑和模

20、板的牢固情况,并组织作好临时的加固措施,以防止支撑垮塌或模板“爆模”等情况发生。 4.2.4.10 拆除模板的时间,必须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通知为准。对带止水螺栓的防水结构模板,必须在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或不小于C10时拆除,以防止螺栓处松动导致结构渗水。梁、板后浇带处模板支撑架,必须在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后,且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以上时方能拆除。 4.2.5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要求 4.2.5.1 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根据当地的材料种类、设计要求等,由有资质(CMA)的专业试验室进行试配,合格后出具正式配合比。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试配过程或掌握配合比的具体内容。 4.2.

21、5.2 大型混凝土浇筑,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内业或指定的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意外情况制定出应急方案。 4.2.5.3 各项目的大型混凝土浇筑前,应了解气象情况,备足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覆盖材料,并制定防雨措施,以确保混凝土浇筑施工连续进行。 4.2.5.4 混凝土浇筑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模板和钢筋施工班组、工长、质量、安全人员、模板设计人员等对模板的支撑情况、工程的轴线、标高、钢筋、预埋铁件及管线等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做好隐蔽和检查记录工作。 4.2.5.5 内部自检合格后,再由政府质检部门、监理、建设单位等进行检查,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签发混凝

22、土浇灌令。 4.2.5.6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木工、架工、钢筋工等值班,并准备充足的工具,以便对模板的“爆模”、支撑架的“沉陷”等随时进行处理。 4.2.5.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或其它专业人员负责对配合比的执行情况、塌落度、各部位混凝土的密实度进行检查、监控,以保证混凝土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2.5.8 混凝土的施工缝、后浇带等的留设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4.2.5.9 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的控制,除采用抄平、划红油漆标志、拉线测量控制外,尚应在楼面或其它部位架设仪器抄平或设控制桩。楼面必须派专人在混凝土终凝前做好找平工作。 4.2.6 砌体工

23、程施工质量管理及要求 4.2.6.1 砌体工程的放线、抄平由测量人员或工长进行,并放出工程的各轴线、门窗洞口和标高,再由质量人员检查无误签字认可后,班组进行砌体的施工。 4.2.6.2 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根据当地的材料等由有资质的专业试验室进行试配,合格后出具正式配合比。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试配过程或掌握配合比的具体内容。 4.2.6.3 砌体施工前,应先做皮数杆,并标明其层数、主要门窗洞口标高。块砖应提前两天浇水,不得采用干砖砌筑。砂浆按配合比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过称。 4.2.6.4 砌体施工时,应先对底部进行找平,并先试摆砖,灰缝调整均匀后开始砌筑。同时做好构造柱、后浇带等各种抗震筋的

24、留设。留搓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每步架的砌筑高度应不大于1.80m,上部砌筑应隔日进行。 4.2.6.5 砌筑过程中,工长、质量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负责对配合比的执行情况、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等进行检查、监控,以保证砌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2.6.6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预埋管处和框架梁底部,必须制作专用的补缝砖或异型砖进行砌筑,以保证洞口准确和嵌填密实。 4.2.6.7 对创优质工程的墙面不得任意剔打,必须剔打时,应先用切割机开槽,再用人工剔打。 4.2.7 抹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要求。 4.2.7.1 抹灰工程的放线、抄平由测量人员或工长进行,并放出工程的各轴线、门窗洞口和室内地面以上,顶棚

25、以下0.50m标高线,待质量人员检查无误后,班组进行抹灰的施工。 4.2.7.2 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根据当地的材料等由有资质的专业试验室出具正式配合比。 4.2.7.3 抹灰施工前,应先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打灰饼、出柱,并根据灰饼的厚度对局部突出部位作适当的剔打。灰饼厚度、垂直度经质量人员检查合格后,进行抹灰施工。对阳角、门窗洞口、预留孔盒周边,应先用水泥砂浆作护角。 4.2.7.4 抹灰过程中,应由工长、质量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负责对配合比的执行情况、平整度、阴阳角垂直度等进行检查、监控,以保证抹灰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对创优质工程的表面平整度应不大于3。 4.2.8 块材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要求

26、4.2.8.1 块材饰面工程施工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先做样板,经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施工及操作人员对块材饰面工程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等做到胸中有数,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4.2.8.2 块材饰面工程的放线、抄平由测量人员或工长进行,并放出工程的各轴线、门窗洞口和室内地面以上+0.50m的标高线,经质量人员检查无误后,班组进行块材饰面的施工。 4.2.8.3 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根据当地的材料等由有资质的专业试验室出具正式配合比。 4.2.8.4 块材饰面施工前,应先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分线、排版后打巴、出柱,并根据巴的厚度对局部突出部

27、位作适当的剔打。巴厚度、垂直度、排版等经工长、质量人员检查合格后,进行找平层的施工。 4.2.8.5 干挂花岗石等的连接件,必须先预埋铁件,并对与主龙骨连接的连接件进行焊接,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灌浆安装的花岗石必须与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所有块材上打孔不得损伤表面。 4.2.8.6 所有块材饰面的面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进场后应认真分颜色、分规格进行挑选,按颜色、规格分类堆放。 4.2.8.7 块材饰面施工前,应先进行实铺排版。墙面的镶边必须在阴角处,但不宜小于块材宽的12;地面及走道的镶边必须在四周边,同一走道或房间应尽量对称设置:同一方向、同一部位,必须为一种规格,一种颜色。 4.2

28、.8.8 块材饰面施工过程中,工长、质量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应负责对配合比的执行情况、平整度、阴阳角垂直度等进行检查、监控,以保证块材饰面装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4.2.8.9 对创优质工程块材铺贴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同一大厅必须是线条顺直,颜色一致,高低差不得大于l,否则应作更换,更不得有打磨现象。 (2)墙面除不得有小于l2的非整砖外,卫生设备处应注意块材与卫生设备的对称性和均匀性。 (3)踢脚线的出墙、柱面厚度为:面砖不大于6;花岗石不大于8。 4.2.9 油漆、涂料、乳胶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要求 4.2.9.1 油漆、涂料、乳胶漆的颜色、种类、品牌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9

29、.2 施工前,应先由工长、质量员和操作人员对垂直度等进行检查合格后,进行刮腻子和对阴阳角找平、找方正的施工。 4.2.9.3 基层必须严格找平、砂光,阴阳角顺直,其基层必须在碘钨灯或大灯泡照射下,经目测平整后,方得进行面层的施工。对腻子、涂料的涂刷方向应顺着迎光面进行。 4.2.9.4 所有油漆、涂料、乳胶漆均必须先做样板,经有关人员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4.2.9.5 所有油漆、涂料、乳胶漆装饰的面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同一颜色、种类的材料必须一次进货,以保证颜色一致。 4.2.9.6 油漆、涂料、乳胶漆装饰施工过程中,工长、质量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应负责对平整度、阴阳角垂直度等进行检

30、查、监控,以保证装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成品保护5.1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 5.1.1 成品保护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公司应引起高度重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策划书时,应纳入其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1.2项目经理部在工序安排时,应认真考虑各分项工程的插入顺序,并在工程装饰阶段组织各施工单位成立成品保护管理小组,负责检查、协调各单位的成品保护和管理工作。5.2 公司对以下影响外观质量的部位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2.1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成品保护 5.2.1.1 幕墙、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胶时,操作应仔细,不得污染幕墙、窗框。其密封胶应顺直、宽度一致。 5.2.1.2 拆搭脚

31、手架、跳板,对铝框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在门窗框上拖拽,安装管线、设备,应防止撞坏幕墙。 5.2.1.3 不许在幕墙、窗框上撞击、钉钉或刻画,幕墙、窗玻璃安装后立即贴上“小心玻璃”标志。 5.2.2电信通讯成品保护 5.2.2.1 面板、模块、配线架、机柜、控制箱、控制柜、摄像头和报警器的安装,在内装基本完成后进行。 5.2.2.2 其他安装与相关工序配合进行。 5.2.3木门成品保护 5.2.3.1 木门扇、框及贴脸线和筒子板等进入场地后,必须将材料放置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 5.2.3.2 对门框除在工序安排上防止撞击门框外,对已安装好的门框应在1.2m高范围内钉层

32、板进行保护,5.2.4地面、墙面成品保护 5.2.4.1 地面抹好后,进行洒水养护,7d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有条件的项目应铺锯末面或麻袋进行保护。 5.2.4.2 做好的地面,不允许有污染物落洒在上面,如机油、油漆、油污、胶或粘结剂等,更不得在水泥砂浆地面上拌和砂浆。 5.2.4.3 其他工种的操作工具,如高凳、梯子及小车腿等都要用胶皮包好,以防磕碰地面。 5.2.4.4 在水泥地面上堆放金属或其他重物时,应垫木板,以免划伤地面。 5.2.4.5 铺好的地砖45d后方可上人。 5.2.4.6 新铺花岗岩地面的房间应临时进行封闭,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进入房间踩踏时,应穿软底鞋,并要轻踏在一块

33、木板上。 5.2.4.7 花岗岩地面完工后,房间应封闭,粘贴达到强度后,其他工种插入作业时,应在表面加覆盖保护措施。 5.2.4.8 瓷砖贴完后应加强保护和养护,墙角门窗口处应加木板防护以防碰撞。 5.2.4.9 墙面贴好后,严禁在墙上或附近剔凿,防止破坏瓷砖与墙面的黏结。 5.2.4.10 瓷砖贴好后应进行养护,严禁用色笔在墙上乱画或用硬质物品敲击。 5.2.4.11 其他工种插入施工时,任何人都不得污染和损坏瓷砖,特别是瓷砖的阳角。不得将其他材料堆积在靠墙面瓷砖处。5.2.5水电成品保护 5.2.5.1 管道保温、灯具、面板、风口防污染,阀门不得随意开启。 5.2.5.2 导线、母线铜管防

34、丢失。 5.2.5.3 设备防止损坏及受潮。 5.2.6消防设备成品保护5.2.6.1 消防水系统所有带压管,在打压试验完成后,如与其他专业管道打架,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管,应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协商解决。 5.2.6.2 消防联动、报警线缆敷设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他用。 5.2.6.3 消防喷淋头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烧,禁止用重物敲击,禁止随意挪动喷头。 5.2.6.4 消防报警探头、喇叭、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报警电话插座、消火栓箱安装完毕后,禁止非本专业人员随意拆卸、搬弄。 5.2.6.5 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专业施工队之日起,禁止其他人员入

35、内,如必须进入时,应有审批手续。 5.2.7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5.2.7.1 在与其他专业管道打架时,应协商解决,不允许随意拆除或改变风管标高、位置。 5.2.7.2 不允许将超限风管挤压变形,不允许随意破坏风管。 5.2.7.3 不允许随便拆除或破坏支架、横担。 5.2.8吊项成品保护 5.2.8.1 不可在吊顶所需材料,如板材、龙骨等上面坐、踩、行走和堆放其他物品。 5.2.8.2 已安装好主龙骨架的大厅、走道、卫生间、电梯厅、如其他项目需调整、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通知装饰方,由装饰方派人员进行配合施工,其他项目施工人员应戴好洁净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弯吊杆、主龙骨架。 5.2.8.3 在装饰

36、方吊顶作业安装封面板前,其他项目应将各自该干的活干完,封完面板后,不可再施工。如确需施工,由此造成材料损坏、损耗、返修人员工资将由其负责。 5.2.9石材成品保护 5.2.9.1 整个立面的板材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表面污染,避免腐蚀性咬伤。 5.2.9.2 易于污染或磨损石材的木材或其他胶结材料,严禁与石材表面直接接触。 5.2.9.3 不合格的石材更换后,要立刻清洗干净。 5.2.9.4 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胶合板加以临时保护。 5.2.9.5 墙面石材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石材表面。 5.2.9.6 对于门窗洞口、施工通道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胶合板加以临时保护。 5.2.9.7 石材地面派专

37、人养护,养护期内(不少于7d)严禁在其上面行走、施工。 5.2.9.8 进入施工现场的小推车,其车腿、车把要包裹好,防止碰坏地面石材。 5.2.9.9 所有的非专业人员不得挪用、搬走石材。 6强制性条文要求部分6.1 强制性条文是施工中必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为保证优质工程的创建,以下常见的影响优质工程验收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6.1.1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6.1.2 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梯井净宽大于O.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1.3 楼梯栏杆制作时应考虑装饰层的厚度,应确保施工完成后的高度满足设计要求

38、。 6.1.4 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6.1.5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 6.1.6 屋面、阳台、走道栏杆高度的计算要求:有墩台的栏杆高度应分别以墩台高度O.5m以下或0.5m以上计算, 0.5 m以下墩台的栏杆高度应从墩台高度以上起算;墩台高0.5 m以上的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顶部起算。6.2低窗台的计算及防护要求 6.2.1 低于规定要求的窗台(以下简称低窗台),应采取护栏或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固定窗作为防护措施。作为防护措施的固定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6.38。玻璃边框的嵌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一定的冲撞要求。 6.2.2

39、 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不应小于0.80m(住宅应不小于0.90m)。 6.2.3 低窗台的防护措施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6.2.3.1 低窗台高度低于O.50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 6.2.3.2 低窗台高度高于0.50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但护栏下部0.5m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它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6.2.3.3 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m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措施。 6.2.4凸窗(飘窗)的低窗防护高度应遵守的以下规定: 6.2.4.1 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

40、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 6.2.4.2 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时且护栏紧贴凸窗内侧面设置时,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6.3 出屋面的消防门必须是外开。6.4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地面的各构造层。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平齐。7资料管理7.1工程资料是工程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维修的必备资料,公司资料员、公司工程部,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其各自管理职责如下: 7.1.1 公司资料员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以及特房建工产品(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准确、完整地收集各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分类建档。

41、 7.1.2公司档案部门、工程部门应指派专人帮助、指导项目有关管理人员作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1.3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技术交底、各类方案的审批,并督促内业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7.1.4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隐检、预检(包括放样)等所有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7.1.5 项目试验员负责本工程钢筋、各种钢筋接头、混凝土各种试块、防水材料等所有应抽检材料和回填土、施工测温等各项试验资料的收集。 7.1.6项目测量员负责定位测量、基槽验线和楼层放线等测量资料的收集。 7.1.7项目质量员负责分部(

42、子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和报验资料的收集。 7.1.8项目施工工长负责钢筋加工、绑扎检验、混凝土浇筑申请、混凝土浇筑记录资料的收集。 7.1.9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各工程资料,并分类装订成册。 7.1.10.公司工会应做好创优质工程的影像资料摄录和管理。7.2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对工程竣工结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施工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7.2.l 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并考虑与各专业、各工序之间的同步要求。 7.2.2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除质量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外,但需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日期、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7.2.3施工资料上要求项目齐全,无未了事项,如无此项,可划“”,应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7.2.4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采用计算机管理。施工资料必须用档案规定用笔签字,并做到清晰易认、工整,不准用草书或艺术字签名。 7.2.5施工部位填写应用楼层、轴线、标高表示。 8 附 则8.1 本规定由特房建工技术部工程部负责解释。8.2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发生矛盾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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