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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 合同编: 深圳建立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工程名称: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绿化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 发 包 人: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承 包 人:深圳金胜景园林 修 编 说 明本合同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法?等法律以及深圳的相关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立部指定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03版?深圳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根底上由深圳建立工程造价理站修编而成的。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附件四局部组成推荐用于深圳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政根底设施、线路理施工和设备安装的发承包单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施工合同。本
2、合同为示范文本实际使用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工程的详细情况对其局部条款内容增、删或调整。未经编制容许任何和个人不得以营销目的复制、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注:本合同示范文本局部条款于2006年12月进展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请使用时注意:131.2款“变更价款确实定程序调整为不区分更价款确实定均按31.2款程序执行。2“33开工结算局部1调整了开工结算书编制、提交与审核条款增加了开工结算书提交与审核时限要求;2增加了“不提交开工结算书、“逾不结算条款。目 录第一局部 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四、质量五、合同价款六、组成合同的七、词语含义八、承包人承诺九、发包人承诺十、合同
3、生效第二局部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1、词语定义2、标题和旁主3、书面形式二、合同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6、适用、7、图纸8、三、发包人和承包人9、发包人10、承包人四、工程理人员11、工程师12、工程经理建造师五、转让、分包13、转让14、分包六、施工准备工作 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 16、施工准备七、开工、暂时停工、工延误 17、开工及延 18、暂时停工和复工 19、工及延误八、材料、设备供应 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2、材料设备的检验九、质量、平安和文明施工 23、工程质量和检验 24、工程试车 25、平安文明施工 26
4、、工程的保护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7、合同价款 28、工程量确认 29、工程款支付十一、工程变更 30、工程变更 31、变更价款确定十二、开工验收和结算 32、开工验收 33、开工结算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5、索赔 36、争议十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37、工程质量保修十五、不可抗力 38、不可抗力十六、和担保 39、工程 40、工程担保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41、合同的生效、终止 42、合同的解除 43、合同分数 44、合同备案第三局部 专用条款二、合同 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6、适用、 7、图纸 8、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5、 9、发包人 10、承包人四、工程理人员 11、工程师 12、工程经理建造师五、转让、分包 14、分包六、施工准备工作 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 16、施工准备七、开工、暂时停工、工及延误 19、工及延误八、材料、设备供应 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2、材料设备检验九、质量、平安和文明施工 23、工程质量和检验 24、工程试车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7、合同价款 28、工程量确认 29、工程款支付十一、工程变更 31、变更价款确实定十二、开工验收和结算 32、开工验收 33、开工结算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6、争议十五、不可抗力38
6、、不可抗力十六、和担保 39、工程 40、工程担保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43、合同份数第四局部 补充条款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附表:第一局部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深圳金胜景园林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绿化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 工程规模及特征:在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进展绿化整治。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中兴路天虹商场周边绿化整治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所涉及的一切的所有内容
7、。 1、房建工程:在内打并填写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地基与根底工程桩基类别:桩径: 数量:通风空调工程空调面积: 平方米设计冷负荷: 冷吨主体构造工程混凝土砌体钢机构网架 索膜构造室外环境工程修饰、装修工程 二次装修 幕墙: 平方米电梯工程电梯 部自动扶梯 部屋面及防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户数: 户庭院: 米建筑电气工程其它工程2、政工程:在内打并填写工程量七通一平工程 万平方米给水道工程 米挡墙护坡工程长: 宽: 高: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软基处理工程 万平方米泵站工程 平方米道路工程长: 宽:电信道工程 米桥梁工程 座电力道工程 米隧道工程长: 宽:
8、高:路灯照明工程 座排水道工程雨水: 米污水: 米道路改造工程长: 宽排水箱涵工程长: 宽: 高:绿化工程交通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燃气工程 米交通平安设施工程其它工程三、合同工开工日:20 年 月 日 开工日:20 年 月 日 合同工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本工程质量: 按及地方验收到达合格。 五、合同价款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柒万伍仟元整 小写: ¥:75000.00元 工程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报价单或工程书非工程六、组成合同的 协议书:中标书适用招工程;适用招工程;经确认的工程标底; 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及有关技术;图纸;工程量;双方有
9、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及工程工程进展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展施工、开工在质量缺陷保修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地点: 布吉街道办事处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送 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
10、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 :银行: 银行:帐: 帐: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情况: 备案构造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笫二局部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1词语定义词语定义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立工程施工的需要的订立通用于建立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实际经协商成一致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详细化、补充或修订。1.3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方案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获
11、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1.4承包人:指本合同指明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料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1.5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局部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1.7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其详细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施行工监理的工程工程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获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担
12、任;不施行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卖专业人士担任。1.8工程经理建造师: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获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1.9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获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0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施行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1.11临时工程:指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1.12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详细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1.13 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
13、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工程。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局部的机械、仪器装置。1.15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机械、器具或物品。1.16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7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详细指定构成现场一局部的其他场所。1.18永久占地:指为施行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1.19临时占地:指为施行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消费、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20
14、合同价款:指在中标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1.21 追加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生需要啬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1.2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3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开工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签发的证书。1.24开工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1.25开工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1.26实际开工日: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开工
15、验收的日。1.27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至开工日的天数。1.28实际工: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至实际开工日的天数。1.29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1.30 、: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有其修改或补充。1.31 工程量: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图纸列出的工程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的。1.32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16、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 承担的责任。1.3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顺延的要求。1.3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抑制的客观情况。1.3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开工日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37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六、星天及法定的其他节假日。2
17、 标题和旁注标题和旁注2.1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局部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3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3.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和收到时间。二、合同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4.1 组成合同的各个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组本钱合同的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2中标书适用招工程;3适用招工程;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书适用非招工程;5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6通用条款;7、及有关技术;8图纸;9工程量;10双方有关工
18、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及工程;12工程进展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工程师作出解释4.2当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时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如不同意工时按通用条款第36条争议的约定处理。5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语言文字5.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法规5.2本合同适用法律、法律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律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 适用、适用标及准6.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
19、的要求。、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国内没有相应6.2国内没有相应、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7 图纸图纸的提供和使用7.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好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展工程检查时
20、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应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要求7.2发包人对工程有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要求和限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限内履行义务。图纸提供延误7.3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打乱工程施工方案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承包人未提交图纸7.4发包人之所以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纸或提交的图纸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临时工程图纸7.5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补充图纸技术资料7.6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
21、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施行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8 致承包人8.1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或指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致发包人或工程师8.2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一切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它。拒收8.3如一方回绝签收另一方另一方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视为送达。三、发包人和承包人9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9.1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
22、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为准。发包人如需要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早7天工程师和承包人。发包人义务9.2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它物品。 发包人工作9.3发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到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问的通道满足
23、施工运输的需要;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线资料对资料的性、准确性负责;5规划、施工容许证以及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批件;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占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9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委托9.4发包人可将9.3款局部工作委托承包人;详细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完成约定工作9.5 发包人未完成9.3款约定的各项工作且未委托承包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
24、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10、承包人承包人义务 10.1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本钱工程及其在缺陷保修内对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视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准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展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承包人工作 10.2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完成以下工作: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承担施工场地平安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3按专用
25、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施工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理规定相关手续并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次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5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开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犯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发包人
26、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未完成约定工作 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四、程理人员11工程师工程师 11.1 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或者在开工前将工程师的承包人。施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还应在开工前将监理的名称、监理内容书面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早7天承包人。工程师职权 11.2工程师应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职责。行使本合同订明或必然隐含的权利。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免除承包人在合同内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权利
27、限制 11.3工程师行使以下权利时应先获得发包人的 1发布开工、停工、复工; 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进步工程造价或延误工; 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展变更; 5提出或批准索赔; 6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获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利。 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紧急情况时 11.4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身、财产平安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可能在事前把情况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义务的情况
28、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11.3款中的权利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工程师权利委托 11.5工程师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利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包人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亦可随时将其授予工程师代表的任何职责撤回。任何此类授权和撤回应由工程师提早7天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将有关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授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工程师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时视同工程师。工程师指 11.6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工程师的指由本人签名后以书面形式送达工程经理建造师工程经理建造师在回执上签署和收到时候后
29、生效。 必要时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工程师的口头指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承包人在工程师发出口头指48小时之后未收到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应在工程师发出口头指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的指不合理应在收到指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或继续执行原指的承包人。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 11.7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的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
30、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工程师须公正无私11.8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考虑各种情况行使其酌情权实事求是和公正无私地作出判断并承受检查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展修正。 12、工程经理建造师工程经理建造师12.1承包人应任命工程经理建造师并授权他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经理建造师的人选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经理建造师签字12.2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一切包括致发包人工程师的均应以书面形式由工程经理建造师签字后发出。工程经理建造师更换12.3承包人如需换工程经理建造师应至少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工程师并报发包
31、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工程经理建造师。工程经理建造师组织施工12.4工程经理建造师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方案和工程师发出的指合同组织施工。在发生危身平安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获得联络时工程经理建造师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 五、转让、分包 13转让转让 13.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局部转让给其他或个人。 14分包分包 14.1工程分包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分包工程及分包人名称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承包人拟进展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
32、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经工程师审查并获得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局部工程进展分包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采购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约定但应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有权对此进展审查。承建资质 14.2如承包人没有承担本合同中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4.1款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展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专业工程的资质条件。分包人的资料 14.3承包人与分包人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肢解分包与分包 14.5承包人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分包。承包人制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
33、何局部再分包。六、施工准备工作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15.1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提交和确认15.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那么应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统称进度方案。工程师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那么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方案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逾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的应视为同意。进度方案的要求 15.3工程进度方案应反映出个施工区段或务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施工限
34、和开、开工日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按进度方案施工15.4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方案组织施工承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视。进度方案的修改 15.5如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方案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获得延长工的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工内修改工程进度方案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给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批准修改后的工程进度方案并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提交工程用款方案 15.6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方案向工程师提交按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工程款方案以备工程师查阅。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方
35、案。未解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5.7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方案和说明、工程用款方案并获得工程师同意不能因此而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16施工准备现场作业和施工 16.1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平安性负责但因设计、原因造成相应问题的例外。如合同明确约定局部或全部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仍应对所设计工程负全部责任。合同中的缺陷 16.2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或在本工程施行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或其他资料进展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后应立即就此作。如承包人未发现对于有经历的
36、承包人应能发现的上述缺陷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勘察资料研究分析 16.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研究和分析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承包人应对其该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现场考察 16.4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视为已研究和观察了工地及其四周环境;已清楚知道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交通条件、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物业的危险、挖掘对象的性质、进展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质、生活与施工条件;已获得影响其签订合同及进展本工程施工的资料。承包人不得以对上述事项理解不够充分而向发包人索赔也不得免除根据合同约定须承担的责任。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16.5在施工间如遇
37、到对于有经历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工。已明示的外界障碍或条件16.6在确定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时应该考虑工程师已经发给承包人与此有关的指以及在没有工程师详细指情况下承包人采取使工程师可承受的措施。 但是对于合同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均視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因素并已在合同报价中计入由于影响而可能发生一切费用。 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发生之前工程师已经明确告知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后果均有由承包人负责。地下构筑物 16.7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勘察设计资
38、料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根底上对现场存在的线等地下构筑物作进一步调查和理解以获得其对施工影响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中作出充分的考虑。施工放线 16.8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同时承担由于其错误而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损失和工延误的补偿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放线前作出合理的努力对其准确性进展验证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 承包人按上述基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确定位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工程师对放样、准线或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提供场地16.9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
39、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以满足承包人进展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局部的进展受到影响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未能办妥土地征用16.10 发包人未能按办妥征用和拆迁手续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后应按工程师的及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顺序以便可以继续施工或者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及时进展调整以防止停工损失的发生。发包人未能按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临时占地的租用 16.11 征地红线内的工程用地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经发包人批准可提供应承包人 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外的临时占地的租用由发包人根据开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顺序分租用手续提供应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将临时用地回复原状。供本工程专用16.12 承包人为本工程提供的一切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即视为供本工程专用。假设无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物品或其任何局部运出现场。七、开工、暂时停工、工及延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