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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完整题库答案下载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1、某新建引水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独立费为500万元,基本预备费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2.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3.项目建设期第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答案】:1.基本预备费=(2000+500)8%=200(万元)静态投资额=2000+500+200=2700(万元)第1年价差预备费=270040%(1+5%)1-1=54.00(万元)第2年价差预备费=
2、270060%(1+5%)2-1=166.0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工程费+独立费+预备费=2700+54.00+166.05=2920.05(万元)2.固定资产折旧=2920.05(1-5%)/8=346.76(万元)正常年份的可变成本=10000550/10000=550.00(万元)固定成本=950-550=400.00(万元)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经营成本=950-346.76=603.24(万元) 2、某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分为两个包件(包件1为土建工程,包件2为生态净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同时进行全程电子化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有以下情况发生:包件1:招标人希望中标
3、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即由其中标价5250万元调整为50925万元,以便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甲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签订时,招标人给出了两种合法方法处理。第1种:书面合同中填写的合同价格仍为5250万元,由中标人甲另行向招标人出具一个优惠承诺函,在合同结算时扣除。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信息报送时不易被行政监督部门发现,缺点是优惠后的中标价无法进行合同备案,万一今后发生法律纠纷,无法在法庭上被采信。第2种:书面合同中的合同价格直接填写为优惠后的50925万元,同时双方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时附加一个补充说明,详细阐明理由。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
4、果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信息报送的有关内容进行认定,缺点是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环节,就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并有被处罚的可能。权衡再三,招标人选定了第1种处理方法,双方同时协商一致,在合同信息报送后,再另行签订一份合同,将合同价格调整为50925万元。包件2:招标人向中标人B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的20,招标人表示非常担心其价格低于成本。为保证合同履行,招标人提出中标人B需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金额基础上,增加中标价5,按即中标价的15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不与其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愿意提供中标价10【答案】: 3
5、、某企业为满足某施工项目的要求,购买新型号混凝土运输机械,该机械出厂为60万元(含税),运杂费费率为5%,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运输保险费费率为0.45%,以上费用计算基础均为含税价格。该机械工作期间仅消耗柴油,设备残值率5%,总寿命台时为15000h,发动机额定功率247kW,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0.059。由于定额缺项,需编制此机械的补充台时费定额。台时费由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动力、燃料消耗费、机上人工费组成。折旧费(元/h)=机械预算价格(元)(1-残值率)寿命台时(h)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元/h)=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安装拆卸费(元/h)=折旧费安装
6、拆卸费费率(%)动力、燃料消耗费=发动机额定功率工作时间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经调研,该新型号施工机械的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为176%,安装拆卸费费率为13%,每台时消耗人工1.2工时。人工预算价格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6.62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日才;柴油预算价格为8.3元/kg(含可抵扣增值税13%)。二、问题1.求该施工机械运杂费。2.若施工机械出厂价含13%可抵扣增值税,编制该施工机械一类费用。3.不考虑材料补差,编制该施工机械二类费用,并结合问题2计算该施工机械台时费。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涉及百分数的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答案
7、】:问题1:施工机械运杂费:运杂综合费费率=运杂费费率+(1+运杂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5%+(1+5%)O.7%+0.45%=6.19%运杂费=施工机械出厂价(含税)运杂综合费费率=6000006.19%=37140(元)问题2:基本折旧费=(施工机械出厂价一可抵扣增值税+运杂费)(1-残值率)7总寿命台时=600000-600000(1+13%)13%+37140(1-5%)15000=35.98(元)修理及替换设备费=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35.98176%=63.32(元)安装拆卸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35.9813%=4.68(元) 4、某省使用国有资金
8、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
9、,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
10、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B、C、D、E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
11、妥,因为投标人A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8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
12、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5、某A施工公司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B、C、D、E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A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之后,A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利润。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
13、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对A施工公司提出疑问,A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可是法律顾问认为A公司投标书无效。、上述招标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是否有效?为什么?、A、B、C、D、E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答案】:1.上述招标程序不正确。因为招标单位应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不应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2.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效,因为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3.属于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6、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
14、水利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
15、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坝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3)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委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
16、小数)【答案】:1.(1)妥当。(2)不妥。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2.(1)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不妥。理由:投标人F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2)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应在收到撤回通知书的5日内向投标人F退还投标保证金。3.(1)针对投标人B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B的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故应作为废标处理。(2)针对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E的混凝土梁的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
17、正总价,则混凝土坝的总价=700520=36.4(万元)。则投标人E经修正后的报价=3542+(36.4-3.64)=3574.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3568万元,需请E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按照废标处理;若签字,则其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仍按废标处理。4.有效投标共3家单位:投标人A、投标人C和投标人D。有效报价算数平均数=(3489+3358+3209)/3=3352(万元)A投标人得分=60-(3489-3352)/3352200=51.83(分) 7、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
18、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答案】: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
19、价信息,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2.事件1中:(1)“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事件2中:(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5日。 8、某水电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工期6个月,工期奖罚均为1万元/天。部分工程合同内容如下:(1)开工之日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20%的材
20、料预付款,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2)业主按承包商每月应得的工程款90%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3)月进度款最低签发金额为300万元,若不足与下月合并支付。(4)施工期间,若材料价格与基期价格增减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若变化幅度超过5%,超过部分按实结算。(5)项目16月计划完成工程量依次是4800m2、6800m2、5600m2、4300m2、6200m2、5800m2,综合单价1000元/m2。措施项目费60万元,于开工后前两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6)在3、4、5月甲方分别供应材料175万元、145万元、180万元。(7)管理费和利润
21、综合取费15%,规费税金综合费率14%。本案例中,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不含税。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1)2月发生临时工程,业主确认增加计日工30工日,综合单价150元/工日。(2)5月时,因水泥价格上涨,实际价格为440元/吨(原清单中该材料数量为1000吨,基期价格为350元/吨)。、该工程预计合同总价是多少?材料预付款是多少?、12月每月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答案】:1.工程合同价=(4800+6800+5600+4300+6200+5800)0.1+60(1+14%)=3887.40(万元)业主在开工前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3887.4020%=777.48(万元)2
22、.12月每月应支付措施项目费=60/2=30(万元)第1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8000.1+30)(1+14%)=581.40(万元)第1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581.4090%=523.26(万元)第2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68000.1+30+300.015)(1+14%)=809.91(万元)第2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809.9190%=728.92(万元)3.第3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56000.1(1+14%)=638.40(万元)第3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38.490%-175=399.56(万元)第4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3000.1(1+14%)=490.20(
23、万元)第4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490.2090%-145=296.18(万元)300万元应签发的付款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4月不支付。4.56月每月应扣回预付款=777.48/2=388.74(万元)水泥价格上涨幅度=(440-350)/350=90/350=25.7%5%。 9、2018年10月8日某省A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年11月16日,A水利投资公司向B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要求12月25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
24、出后,B水利工程公司按A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A水利投资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A水利投资公司要求B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C公司,而B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年3月1日,A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B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B水利工程公司指出,A水利投资
25、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水利工程公司要求A水利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A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活动在合同法中的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招投标活动
26、中的具体体现。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一中标通知书,实际上也就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限,明显不妥。答案: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要约邀请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
27、标文件订立合同,且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问题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问题3:中标通
28、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存在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2018年11月16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12月25日签订合同,已经违反了上述时限的规定。 10、某新建引水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独立费为500万元,基本预备费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2.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3.项目建设期第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240
29、万元。4.项目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均由资本金投入。5.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残值率为5%,采用直线法折旧。(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第1年、第2年价差预备费和项目建设投资。、分别列式计算项目生产运营期的年固定资产折旧和正常年份的年可变成本、固定成本、经营成本。【答案】:1.基本预备费=(2000+500)8%=200(万元)静态投资额=2000+500+200=2700(万元)第1年价差预备费=270040%(1+5%)1-1=54.00(万元)第2年价差预备费=270060%(1+5%)2-1=166.05(万
30、元)项目建设投资=工程费+独立费+预备费=2700+54.00+166.05=2920.05(万元)2.固定资产折旧=2920.05(1-5%)/8=346.76(万元)正常年份的可变成本=10000550/10000=550.00(万元)固定成本=950-550=400.00(万元)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经营成本=950-346.76=603.24(万元) 11、某A施工公司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B、C、D、E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A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之后,A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
31、基础上增加10%的利润。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对A施工公司提出疑问,A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可是法律顾问认为A公司投标书无效。、上述招标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是否有效?为什么?、A、B、C、D、E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答案】:1.上述招标程序不正确。因为招标单位应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不应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2.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效,因为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
32、其代理人的印章。3.属于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12、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
33、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问题】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0.03,评标基准价496万元,且每偏离1%扣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差异)。【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
34、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
35、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
36、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2.7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
37、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13、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银行均衡贷款900万元,其中第1年300万元、第2年600万元。若年利率为6%,按季计息,列式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答案】:实际利率=(1+6%/4)4-1=6.14%第1年贷款利息=300/26.14%=9.21(万元)第2年贷款利息=(300+9.21)+600/26.14%=37.41(万元)第3年贷款利息(300+9.21+600+37.41)6.14%=58.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1+37.41+58.12104.74(万元) 14
38、、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86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120万元,供电设施工程89万元,施工供电工程54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92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0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39、工程5831万元,独立费用7647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时,取1015;50000万元投资100000万元时,取0810;投资100000万元时,取0508。2)引水工程:取0406。3)河道工程:取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3计算。(5)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8909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145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6702万元。【答案
40、】: 15、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银行均衡贷款900万元,其中第1年300万元、第2年600万元。若年利率为6%,按季计息,列式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答案】:实际利率=(1+6%/4)4-1=6.14%第1年贷款利息=300/26.14%=9.21(万元)第2年贷款利息=(300+9.21)+600/26.14%=37.41(万元)第3年贷款利息(300+9.21+600+37.41)6.14%=58.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1+37.41+58.12104.74(万元) 16、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
41、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8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42、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
43、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44、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17、2017年,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供水公司在2017年2月15日与企业甲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企业甲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项
45、目建设过程不涉及供水线路改造。2018年6月15日,供水水源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公司考虑到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现象,以及与甲企业签订的供水单价过低,于2018年5月31日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企业乙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企业甲签订了供水合同。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企业甲签订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生效的情形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企业甲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企业乙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3若企业甲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
46、,可考虑哪种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企业甲的诉讼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企业甲,应向企业乙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解决方式的处理程序,以及合同仲裁或诉讼的时效问题。(1)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当合同当事人之间有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47、;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原则有:协议仲裁原则,或裁或审原则,协议管辖原则,独立仲裁原则,公正、及时原则,不公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法院监督原则。(3)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应当注意和遵守有关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定申请仲裁的期限内没有将其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的,即丧失请求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内如不主张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答案:问题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情形。问题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
48、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问题3:企业甲可考虑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问题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8、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