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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屋居间合同范文集锦8篇房屋居间合同 篇1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楼房为_室_厅_卫;平房为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楼层:_;结构:_;朝向:_;建筑面积: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元;租期:_;房屋用途:_; 房屋权属:_ 其他条件: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
3、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
4、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
5、交纳看房费用_元,可看房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
6、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
7、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8、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
9、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居间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坐落在给乙方居住使用。并预付 作为押金,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金一次性付清。 二、租期内该房屋的煤气、水、电、物业由乙方支付。 三、水表 字、电表 字、煤气表 字,以后发生的费用及卫生
10、费、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改变结构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五、租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房屋,否则退回 %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前交回房屋,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公共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接触或续租合同事宜。 七、违约责任:给付定金的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所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执行。 九、由于煤气、电器、水等使用不当,引起的各项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
11、、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 年 月 日于 签定。 甲方: 乙方: 房屋居间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12、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
13、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14、。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
15、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
16、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房屋居间合同 篇4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7、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
18、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
19、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某某年6月21日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
20、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居间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 委托人(甲方):_ 居间人(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1、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坐落:_;楼房为_室_厅_卫;平房为 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楼层:_;结构:_;朝向:_;建筑面积: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元;租期:_;房屋用途:_;房屋权属:_其他条件: 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
22、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
23、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
24、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元,可看房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25、。(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三)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
26、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
27、)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
28、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住所:_身份证号:_ 法定代表人:_营业执照号码:_签约代表
29、:_ 委托代理人: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_电话:_ 传真:_邮政编码:_合同签订时间:_ 合同签订地点:_居间人:(章)_住所:_ 法定代表人:_营业执照号码:_电话:_ 传真:_邮政编码:_合同签订时间:_ 合同签订地点:_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
30、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房屋居间合同 篇6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 代理人: 乙方(买受人): 代理人: 丙方(居间人):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及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权属情况: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下称该房)出售给乙方,并承诺确保该房的权属明晰,无任何产权、债务纠纷及其他遗留问题,确保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可售性,并已征得房屋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售该房,该房基本情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 2、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
31、筑年代 ,房屋用途 ,层次/层数 ,以上指标均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3、附属用房(车库、杂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仅有使用权 有权属证明。 4、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及家电家具清单:水电气闭路电视(含机顶盒)设施均已开户,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权属状况、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和其他相关内容,乙方对该房现状已进行了实地查验无异议,且对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 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用房、附属装修、配套设施、家电家具的成交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1 元整。 第三条 购房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支付购房定金¥ 元,大
32、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定金由 方代为保管,用于冲抵房款、冲抵过户等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丙方保管。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随同丙方一起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之前乙方须将成交总价款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待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由丙方转付收到的房款¥ 元给甲方。 2、银行按揭贷款付款: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
33、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甲、乙双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甲、乙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乙方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银行流水账单及其他相关证件)交至银行,并在银行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和产权过户手续。任何一方迟延交付材料、延迟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0天,则视为其根本性违约,另外一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首付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划入银行指定的账户,按揭款由银行直接转至甲方帐户,按揭款金额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房产交易过户之日前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配合过户。 3、公积金贷款付款: 、签订本
34、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办理该房产权过户手续,乙方须于过户之前将首付款¥ 元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产权过户手续完成,由丙方转付此首付款给甲方,剩余房款于乙方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转至甲方。 、乙方必须确保自己有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公积金贷款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第五条 房产交易税费的负担 : 1、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若甲方原购房时未交房屋相关税、
35、费,则由甲方负责补交;甲方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须补交的税、费由 方承担; 2、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证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3、有土地证但本次交易时甲方土地证尚未办妥,则办理甲方土地证所需税、费由 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时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产权过户、贷款手续的办理及费用负担: 1、本次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 2、若该房过户前需注销抵押、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则还贷所需资金由 方支付,不足部分由 方支付。此款于银行审批通过后支付。 3、甲乙双方接到银行通知办理面谈、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办理,否则视为其悔约。 4、产权证办理完后,乙方必须按银行通知的时间 2
36、天内及时到场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5、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及贷款所需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签字手续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协助办理好乙方的产权证书。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交房约定 1、甲方承诺( )时交房给乙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0.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15天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房款、过户费用及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到第一笔款时须留存¥ 元作为水、电、气、闭路、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的押金,于甲方
37、办理完交房手续及水、电、气、闭、卫生费、物管费清算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装修、设备及家具等交房给乙方,不得在交房前损坏、拆除及搬走相关装修、设施、家具,否则甲方须支付乙方等额赔偿金。 4、交房前产生的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产生的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丙方中介服务的内容及佣金标准 1、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向甲乙双方提供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机会、协助成交。 2、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向双方收取的中介佣金标准:甲方支付¥ 元,于收到第一笔房款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支付¥ 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甲、乙双
38、方或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丙方中介佣金按总房价的2%收取,由违约方全额支付。不管任何一方违约,丙方的佣金都可从定金中优先扣除。 第九条 丙方代办服务的内容及代办费标准 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丙方向乙方收取的代办费标准为¥ 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人个人资料,并确保贷款人具备贷款的条件,如因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因银行政策变化而导致贷款不成,则乙方应改贷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过户及付房款时间为:从乙方获知不具备贷款资格之日或银行政策变化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款,逾期按合同约定的总房价的0.1%/天收取违约
39、金归甲方所 。本合同采用第 种方式。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逾期由乙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天支付违约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付定金。 3、甲方违约须双倍赔偿乙方购房定金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归还,归甲方所有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4、本合同签订后,在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丙方须按相关部门公示的办理时限及时完成相关手续。除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和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外,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手续,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代办费。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40、。 5、甲乙双方未与丙方结清中介佣金及代办费用,双方同意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售房款或乙方购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即提请仲裁 机构或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银行另行留存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店 长: 地 址: 地 址: 地址:章贡区健康路23-11号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合同 篇7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