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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洗钱知识讲座反洗钱知识讲座1差别化培训思路差别化培训思路“针对高管谈风险,针对员工教方法针对高管谈风险,针对员工教方法”(一)中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一)中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会代训以会代训为主,专门培训为辅为主,专门培训为辅的方式。的方式。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一次。(二)反洗钱工作人员。(二)反洗钱工作人员。每年每年必须安排必须安排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每年不少于一次于一次。(三)(三)一线人员。采取一线人员。采取班前班后的学习班前班后的学习为主,专门培训为为主,专门培训为辅的方式。辅的方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在业务和安全学习登,并在业务和安全学习登记簿上明确记载。
2、记簿上明确记载。(四)新员工。每年必须安排(四)新员工。每年必须安排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对于新入行员工,。对于新入行员工,不论职位高低,都要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了解和熟悉不论职位高低,都要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了解和熟悉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认识机构和个人报告大额和可疑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认识机构和个人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法定义务,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交易的法定义务,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培训后测试培训后测试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反洗钱基本知识(重点)反洗钱基本知识(重点)基本概念基本概念 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反洗钱重点工作关注反洗钱重点工作关注 我
3、行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我行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 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要求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要求 总行反洗钱管理要求总行反洗钱管理要求 新反洗钱系统工作进展情况新反洗钱系统工作进展情况(监管部门关注监管部门关注)3第一讲第一讲 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基本概念 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本讲主要目的本讲主要目的 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认识到反洗钱工作是商业银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银行认识到反洗钱工作是商业银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银行内控环节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内控环节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认识到反洗钱工作是合规管理工作的重
4、要内容;认识到反洗钱工作是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认识到在各业务条线管理中,反洗钱制度是各业务经认识到在各业务条线管理中,反洗钱制度是各业务经办过程中自身加强内控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办过程中自身加强内控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需要切实嵌入到业务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中。需要切实嵌入到业务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中。5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1.洗钱概述洗钱概述现代现代“洗钱洗钱”概念的由来概念的由来:20世纪30年代,美国中部城市芝加哥芝加哥警方破获了第一宗洗钱案卡彭特犯罪集团。该组织以开设洗衣店为掩护,一边经营洗衣店,一边从事贩卖毒品的罪恶勾当。将开洗衣
5、店的现金收入与贩毒收入一起报税,而逃避法律制裁,贩毒收入就转变为经营洗衣店的合法收入。该组织再将经过清洗的犯罪收入投入合法企业,投资资金的真实来源就被掩盖了,这就是早期具有现代意义的洗钱行为。6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1.洗钱概述洗钱概述洗钱洗钱俗称:“漂白资金”通常的概念:洗钱洗钱是指为了掩饰犯罪收益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犯罪收益表面合法化表面合法化的行为。犯罪收益通常被称为“脏钱”、“黑钱”,对犯罪收益进行清洗并使之披上合法外衣的行为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洗钱”。反洗钱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
6、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本条是关于反洗钱定义的规定7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1.洗钱概述洗钱概述本条规定的反洗钱定义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 1)反洗钱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洗钱与反洗钱洗钱与反洗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根据本条的规定,洗钱活动洗钱活动是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毒品犯罪、
7、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这里的洗钱活动主要是指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洗钱罪。8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1.洗钱概述洗钱概述(2)反洗钱)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对于洗钱活动,紧紧依靠刑法打击是不够的,关键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措施。本法规定的反洗钱反洗钱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多方面的
8、内容,如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依法进行的反洗钱检查、调查等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反洗钱的范畴9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1.洗钱概述洗钱概述7 7种上游犯罪种上游犯罪:毒品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恐怖活动犯罪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金融诈骗犯罪10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2.2.洗钱的过程洗钱的过程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
9、段、离析阶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归并阶段段、归并阶段,每个阶段都各有其目的及形态,洗钱者交错运用不同的方法,以达到洗钱的目的。浸泡浸泡处置阶段,处置阶段,即将不法资金(大部分情况为现金)通过各种形式混入金融机构;搓洗搓洗离析阶段,离析阶段,即利用各种手段:转账、贷款、信用卡大额消费等交易以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甩干甩干归并阶段,归并阶段,将从银行、保险、证券等获得的表面上已经正当的资金以合法名义投放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11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3.3.洗钱的基本方式洗钱的基本方式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创办现金流入密集型企业(如娱乐业、餐饮业)买卖流动性较强的商品(如
10、动产和贵重金属、艺术品等),掩饰犯罪收入来源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如金融衍生产品)利用离岸金融市场设立空壳公司,通过空壳公司账户进行洗钱利用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不完善的金融市场进行洗钱在反洗钱机制不健全的国家设立银行账户,存入现金或汇入犯罪收入,隐瞒犯罪收入的真实受益人,并伺机转移犯罪收入 12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4.4.洗钱的基本手法洗钱的基本手法 利用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洗钱 匿名存款或购买有价金融证券洗钱 利用转账结算工具洗钱 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 成立外资公司洗钱 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 利用关联单位洗钱 通过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洗钱 通过保险公司洗钱 13反洗钱
11、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5.5.洗钱的危害洗钱的危害恐怖活动恐怖活动贩毒贩毒贪污受贿贪污受贿走私走私14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5.5.洗钱的危害洗钱的危害宏观方面宏观方面:洗钱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收入,为恐怖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滋生腐败,破坏社会公正;洗钱本身不以赢利为目的,削弱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作用,破坏金融市场稳定,增加金融机构运营风险。与恐怖犯罪相结合,对社会稳定、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微观方面微观方面:损害合法经济实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有序竞争;经济实体涉嫌洗钱将严重损害自身声誉
12、,承担法律和经营风险,金融机构涉嫌洗钱活动还会造成市场信心波动,引发市场动荡。15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6.6.为什么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重点为什么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是资金流动的载体,客观上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世界各国都将金融部门作为反洗钱的重点领域。从各国从各国反洗钱的经验来看,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快捷、安全地反洗钱的经验来看,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快捷、安全地移转资金的特点最易为洗钱分子所利用移转资金的特点最易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此,各国一般都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上,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以有效打击洗
13、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打击洗钱犯罪只是反洗钱工作的一部分,大量的工作是:金融机构要把预防、风险控制放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金融机构要把预防、风险控制放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现和报告可疑交易线索。线索。16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7.7.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责任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责任 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义务主体主要的义务有以下几项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义务主体主要的义务有以下几项: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
14、义务、反洗钱工作保密义务及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的义务等。核心义务:核心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17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8.8.中国反洗钱监管体制中国反洗钱监管体制总体特点: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金融领域:一行三会一行三会特定非金融行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下设:反洗钱局与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人民银行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单设了反洗钱处。陕西省各地市设反洗钱科。陕西省目前反洗钱监管合作框架2
15、3家反洗钱厅级联席会议;一行三局反洗钱联席制度;2008年与西安海关联合制订印发了反洗钱情报信息联系配合办法,2009年与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反洗钱情报会商制度2010年与陕西省安全厅联合制定了反洗钱情报会商备忘录18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9.9.金融领域反洗钱法制的变迁金融领域反洗钱法制的变迁2003年反洗钱工作在我国起步。2006年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反洗钱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2006年以前我国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3年人民银行颁布的三个反洗钱规章。反洗钱法施行前“一个规定,两个办法”(2003-2006)金融
16、机构反洗钱规定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于这三个规章本身的法律位阶较低,法律效力有限,导致与其他有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性差,不利于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反洗钱法施行后“一个法,四个令”(2007)19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9.9.其他相关知识其他相关知识我国已签署和批准了四个涉及反洗钱和反控融资问题的我国已签署和批准了四个涉及反洗钱和反控融资问题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联合国禁毒公约(1988年12月20日签署,1989年10月25日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年12月12日签署,2003年9
17、月23日批准)、联合国关于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2001年11月13日签署,2006年2月28日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年12月10日签署,2005年10月27日批准)2007年6月28日中国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FATF)正式成员(国际反洗钱权威组织;中国自2004年2月申请加入工作正式启动)20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法规依据)场检查的法规依据)反洗钱反洗钱“一个法、四个令一个法、四个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2006200
18、6年一法二年一法二令、令、20072007年二令年二令)第一阶段:第一阶段:20062006年一法二令年一法二令一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简称反洗钱一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简称反洗钱法)法)颁布时间:2006.10.31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1.012007.01.01人民银行令人民银行令20062006第第1 1号号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颁布时间:2006.11.14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1.012007.01.01人民银行令人民银行令20062006第第2 2号号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告管理办法颁布时
19、间:2006.11.14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3.012007.03.01。21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法规依据)场检查的法规依据)第二阶段:第二阶段:20072007年二令年二令人民银行令人民银行令20072007第第1 1号号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颁布时间:2007.06.11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6.112007.06.11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20、、保监会令20072007第第2 2号号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存管理办法颁布时间:2007.06.21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8.012007.08.01。22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法规依据场检查的法规依据第二阶段前后出台:第二阶段前后出台:“现场检查办法现场检查办法”和和“非现场监管办法非现场监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
21、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的通知(银发20072007175175号)号)颁布时间:2007.06.04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6.042007.06.0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的通知(银发20072007254254号)号)颁布时间:2007.07.27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2007.07.272007.07.2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银发20082008391391号)号)(2008103020081030)中国人
22、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银发通知(银发20102010号)号)23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工作有关的法律责任反洗钱工作有关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24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法第六章是关于反洗钱法律责任的规定,共四共四条条。首先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反洗钱的工作人员违反反洗钱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第30条)。其次对金融机构及其高级对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不按规定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的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不按规定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的行
23、为,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即采取行为,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即采取“双罚制双罚制”,对违,对违反反洗钱法的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反反洗钱法的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追究法律责任(详见第任人员同时追究法律责任(详见第3131条、第条、第3232条)条)。最后,本章与刑法作了衔接,规定违反反洗钱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见第33条)。25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24、报告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第十一条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26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根据反洗钱法第反洗钱法第3131条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
25、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反洗钱培训的。27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根据反洗钱法第反洗钱法第3232条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205050万元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15 5万元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未按照规定报
26、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泄露有关信息的;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材料的。28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5050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5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
27、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29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反洗钱法第反洗钱法第3333条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30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法总共分为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
28、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37条。反洗钱法第一章是反洗钱法的总则,全章共七共七条条。反洗钱法第二章是关于反洗钱监督管理的规定,全章共七条共七条。反洗钱法第三章是关于反洗钱义务的规定,全章共共八条八条。反洗钱法第四章是关于反洗钱行政调查的规定,全章共四条共四条。反洗钱法第五章是有关反洗钱国际合作的规定。全章共三条共三条。反洗钱法第六章是关于反洗钱法律责任的规定,共共四条四条。反洗钱法第七章 是反洗钱法的附则,全章共四共四条条。31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基本制度反洗钱基本制度制度是做事的依据,反洗钱制度是反洗钱义务主体正确履行义务的保证。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当建立三项基本制度:客
29、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32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基本制度反洗钱基本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指要求反洗钱义务主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核实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的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是指要求反洗钱义务主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的制度。33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反洗钱基本制度反洗钱基本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大额交
30、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要求反洗钱义务主体在其经营过程中对其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以上的和涉嫌洗钱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的制度。这三项制度在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34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道防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第一道防线: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第二道防线: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资料保存制度第二道防线: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资料
31、保存制度第三道防线: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三道防线: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35反洗钱基本知识反洗钱基本知识在上述三项制度中,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处于基础地位;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是洗钱预防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反洗钱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反洗钱的核心内容。实际上,上述三项反洗钱制度共同组成了反洗钱制度的基础制度,这三项制度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少任何一项制度,都不能很好地发挥反洗钱义务主体在国家预防和控制洗钱中的作用。36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基本原则客户身份识别基本原则一、勤勉尽责;二、遵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
32、”的原则(的原则(KYC);三、风险管理(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四、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37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七条)号令第七条)l在以开立账户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业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一次性金融业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 1万元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1
33、000美元以上的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38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七条)号令第七条)涉及的业务条线:开立账户:个人储蓄业务:个人存款账户 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 对公业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个人储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到账户的转账 汇兑业务(国内、国际汇兑业务、西联汇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到现金的汇兑、入账汇款、结售汇39l客
34、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规范性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规范性文件)文件)关于与集体开户集体开户业务有关的客户身份识别问题(最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批复 银复200816号(20080802)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的通知 邮银发2008516号(20080923)40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施)施)了解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最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35、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8391号(20081030)核对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核对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打印核查结果)。41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施)施)登记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三十三条)号令第三十三条)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
36、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42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施)施)金融机构已登记的客户身份信息
37、不满足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的,原则上不要求金融机构进行补登记。但如果金融机构在管理办法生效后为客户办理业务或建立新的业务关系属于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金融机构应进行信息的补登记。原则上,身份基本信息包含的项目属于必须登记项目,原则上,身份基本信息包含的项目属于必须登记项目,但客户不适用该项目的除外。但客户不适用该项目的除外。如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客户,不要求登记“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局函2007437号(20070730)43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控制措银行业对新客户的识别
38、(控制措施)施)留存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的最新规定:银发2008191号(20080620)二代身份证要同时留存背面(有效期)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禁止性条款禁止性条款: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反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五款)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五款)44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银行业特定业务的识别(银行业特定业务的识别(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八条)号令第八条)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
39、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等值1 1万美元以上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核对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打印核查结果)(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需核对相关自然人的除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实名证件的,在存取款凭证背面登记客户办理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45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跨境汇款(跨境汇款(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十条)号令第十条)(涉及国际汇兑、西联汇款业务)l为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
40、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可跟踪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可登记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所在地名称。46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跨境汇款(跨境汇款(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十条)号令第十条)(涉及国际汇兑、西联汇款业务)接收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
41、三项信息中任何一项缺失的,应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没有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汇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可登记资金汇出地名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信息”指用以确定某笔汇款的唯一标识号,如交易流水号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局函2007324号(20070716)47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涉及的其他业务)(涉及的其他业务)基金销售业务:基金销售业务:2007年2号令第十一条保险业务:保险业务:2007年2号令第十二条 签订保险合同的识别限额及基本要求 2007年2号令第十三条 退保 200
42、7年2号令第十四条 理赔和给付其他特定业务:其他特定业务:金融机构利用电话、网络、自动柜员机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执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2007年2号令第十七条)48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l风险分类管理 2007年2号令第十八条尽职调查 2007年2号令第十九条重新识别客户 2007年2号令第二十二条49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l风险分类管理 2007年2号令第十八条尽职调查 2007年2号令第十九条重新识别客户 200
43、7年2号令第二十二条50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对于高风险对于高风险客户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客户为外国政要的,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51l客
44、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第二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重新识别客户:(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五)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
45、在疑点的。(七)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52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特定人的识别对特定人的识别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三款)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当核对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2007年2号令第二十条)53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特定人的识别对特定人的识别银行业金融机构
46、应加强与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相关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8391号(20081030)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西银发20097号(20090109)54l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特定人的识别对特定人的识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相关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8391号(20081030)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西银发20097号(20090109)55l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
47、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要求: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资料和交易记录。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内容: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等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从记账日起至少保存5年。56l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l法定大额现金交易法定大额现金交易 “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 20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易等值1 1 万美元以上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
48、、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现金收支;”57l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l法定大额非现金交易法定大额非现金交易 对私对私: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 跨境交易跨境交易: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对公对公: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58l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l银行业法定可疑交易银行业法定可疑交易1818项项l证券期货业法定可疑交易证券期货业法定可疑交易131
49、3项项l保险业法定可疑交易保险业法定可疑交易1717项项 59l20072007年年1 1号令第号令第9 9条界定了条界定了4 4种可疑行为种可疑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60l20072007年年2 2号令第号令第2626条条界定了可疑行为可疑行为5 5种种: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61l金融机构上报重大可疑交易重大可疑交易金融机构上报重大可疑交易必须以纸制形式上报;认真分析可疑交易线索是否符合可疑交易标准,有合理理由;电话咨询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立案调查或移交表格;在系统中提交。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