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3年民政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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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2023年民政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总结计划一、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一)以民为本,持续做实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一是保障对象进退有序。上半年共新增低保对象50人,低保退出118人,新增特困4人,特困减少6人,新增孤儿1人。二是救助资金充分利用。上半年共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498.93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302.4147万元;城镇低保金6.9297万元;特困集中供养金49.6054万元;特困分散供养金83.58万元;分散护理补贴1.534万元,残疾生活补贴17.2465万元,护理补贴18.516万元;孤儿生活费4.85万元;高龄生活补贴6.6575万元,家庭奖励8550元,养老服务补贴6.

2、185万元,社会定救0.5652万元,精神病药费补贴6.7万元。(二)补齐短板,一老一小关爱工作大步追赶。摸清我镇留守困境儿童和独居、高龄老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开展月度走访探视,评估一老一小需求,阶段性举办特定时间节点主题活动。以校外儿童之家项目、童伴妈妈项目为抓手,打造关爱阵地,常态化推进13个行政村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立行立改,压实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属地责任。严格履行属地内康养中心社会化托管运营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市县两级开展的专项督查行动,对机构内各场所、人员、食药品、管制器具、危爆物品、基础设施纳入常态化管理,监测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护一

3、方老人平安。(四)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村民组设置布局。结合我镇实际,大力推动村民小组撤并,将镇所辖13个行政村的148个村民组合并为97个村民组,节约行政工作成本,提高村民自治效能,改进了基层议事决策方式。(五)创新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我镇顺利完成13个村级扶危济困互助社成立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性救助,截至目前共发放救助金4.84万元。二、下半年重点工作总结计划(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巩固拓展脱贫兜底成果。建立健全返贫致贫人口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认真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日

4、常监管机制,严把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准入关,做好低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三是健全机制拓宽救助范围。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其他困难群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四是发挥社会力量补充作用。发挥村级扶危济困互助社作用,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不断提高民政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促进养老机构转型发展。继续完善康养中心委托管理改革制度,开展对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和诚信体系。压实对康养中心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三是落实特殊老人走访探视制度。摸排高龄、独居

5、老人信息并建立台账。开展定期走访,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三)夯实儿童工作基础,优化儿童福利服务。一是强化儿童服务保障。加强各类儿童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困境儿童上门走访和强制报告职责,杜绝出现负面舆情。二是推进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参入儿童关爱事业,推进“童伴妈妈”、“长三角儿童主任”、“校外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有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组合并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和智慧社区创建活

6、动。积极推动和参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改善乡村文明风貌。一是深化殡葬管理。加强全镇散葬墓地监管。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投入运营、使用。二是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全镇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三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和发放管理。镇2023年民政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总结计划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一是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持续加力。印发亳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

7、共制定23项措施。与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亳州市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确保5年过渡期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打造社会救助品牌,做到一县区一品牌,形成了“乐享晚年”、“温馨家访等11个系列品牌。二是低保特困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57元/人/月,增长4.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54元/人/月,集中、分散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至750元、550元/人/月。6月,我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7011户236199人、特困人员27652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34%。今年1月-6月,累计发放城

8、乡低保金51989.8万元、特困基本生活供养金9165.7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1519.0万元。三是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提出了10类17项工作任务,上半年联合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1次实地暗访抽查;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重点重复信访事项11件,建立专门台账,指导县区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账销号。(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落实“民办公助”财政补贴制度。截至目前,共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372.3万元,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533张。强化政府

9、兜底保障服务。将乡镇敬老院委托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设置失能特困人员护理中心。目前,我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供养3283人,其中集中供养183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6%。养老智慧化建设不断推进。建成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市级智慧养老项目评选活动,加快推动市级智慧养老信息系统推广运用,重点提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改善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方式,2023年底前,在全市打造8家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均带队深入县区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成立12次检查组,共检查了87家民政服务机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交办,立行立改。二是儿童

10、福利不断发展。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由1050元/月/人,提高至1100元/月/人,集中养育标准由1450元/月/人,提高至1550元/月/人。孤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明确了“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截止到6月底,我市共保障孤儿5678人,累计发放孤儿保障资金3440.77万元。成立了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联合12345市长热线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栏。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三是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不断加强。开展由民政、公安、城管三部门联合

11、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专项行动以及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不断加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截至目前,我市共救助51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35人次、站外救助113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305.8万元。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断推进。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施补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应补尽补,截止到6月底,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发放10.36万人、3043.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6.80万人、2471.7万元。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县区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申请认定“跨省通办”工作。(三)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加强。下发关于持续做好智慧社区试

12、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批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目前我市1区1街道11社区已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点。继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二是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截止目前,参检率82.7%。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2023年新成立党支部52家。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督查以及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完成率100%。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已为231家会员企业减免会费148.3万元。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双招双引”,亳州市农产品协会与上海市快递物流公司达成农产品投送协

13、议,实现亳州市绿色农产品直供上海社区活动。亳州市健康养生产业协会积极联系亳州市与上海市企业单位对接,实现两地资源互补,合作发展。开展“江淮社工周”宣传。我市红树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扶贫助残、你我同行”项目荣获安徽省“十百千”优秀项目荣誉称号,蒙城县民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的2023年“三区计划”项目荣获优秀等次。三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推进。牵头组织开展第四轮市级界线亳州蚌埠线联合检查,签署亳州蚌埠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我市7篇地名入选全省地名文化专著安徽最美地名。1个千年古镇、7个千年古村落,顺利通过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二、存在问题(一)智慧养老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存在不足由于我市养老机构基础建

14、设较为薄弱,养老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学历普遍较低,对智能设施设备的使用能力较弱。另外,许多养老从业人员没有深刻认识到养老信息化推广应用带来的便利性,反而认为智慧养老信息系统的使用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造成智慧养老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存在较大困难。(二)社区减负工作效果不明显准入制度落实效果不佳,实行“准入制度”是约束各部门工作随意随时进驻社区的良方,但由于县(区)直、乡镇(街道)等部门是政策文件执行的主体,部门依旧将工作直达社区,加之基层治理涉及面宽、量大、事多,大量工作任务使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投入时间精力不足。三、下一步打算(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一是推进低收入人口

15、认定帮扶工作。近期省厅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操作规程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正式印发后,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细化完善,出台相关细则,指导督促县区抓好政策执行。同时,加快低收入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摸排,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二是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出实效。指导各县区尽快制定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文件,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1%购买服务资金,落实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等重点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社会救助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工作一是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健全

16、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指导优化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规范运营。巩固智慧养老省级示范创建成果,推动市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在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中的应用,开展市级智慧养老项目评选工作,全市打造8家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内改造完成数量不低于330户,引导其他老年人自愿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水平。督促县区开通未保热线,协调财政部门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系统信息更新、完善农村留守儿童被委托人信息不全数据,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三)持

17、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一是有序推进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切实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是不断优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僵尸”型社会组织。扎实推进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实现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镇2023年民政所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总结计划根据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

18、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的通知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根本利益,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救助体系1.围绕“确保脱贫成果稳得住”,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贯彻中央“四个不摘”要

19、求,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将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低保范围;对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渐退期。目前全区已纳入农村低保48416人,覆盖率为5.06%;已纳入城市低保4862人,覆盖率为2.85%。2.围绕“着力解决保障难,实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及时将因疫、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变

20、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认真做好民生保障资金发放工作。截止到5月份,我区城乡低保26.72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8349.7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47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012.89万元;农村低保24.25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6347.82万元;城乡特困供养14159人次,累计发放资金951.52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供养1099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32.28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060人次,累计发放资金819.24万元;临时生活救助救助了250人次,共发放

21、资金37.49万元。3.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摸底排查,努力将符合条件的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我区2023年共对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人口550户1651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过近段时间的全面摸底排查,截至5月份,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共87户257人,正在办理准备纳入的共有21户84人。目前,不符合条件无法纳入救助范围的尚有438户1310人。主要原因是:有的存在“一票否决”项、有的家庭年人均收入超标、有的长期失联、有的长期在外务工生活,经多次动员仍不配合不愿意申请或其他原因等。(二)聚焦特殊群体,扎实做好

22、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工作1.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23年截止5月份,共发放“两项”补贴11.7984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943.872万元,其中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5.9937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79.49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047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64.376万元。2.落实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工作。截止5月份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1614人,累计发放资金104.2613万元,其中社会散居孤儿626人、累计发放资金45.891万元,救助社会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88人,累计发放资金58.3703万元。3.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

23、作。截至2023年5月份,我区高龄发放11.5062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700.27万元,其中80-89岁9.4766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73.83万元,90-99岁1.9122万人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91.22万元,100岁以上1174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5.22万元。新增80岁以上老人1125人,变更90-100岁以上293人,因死亡等原因停发1143人。4.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截止到5月份,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46人次,实施医疗救助资金24.6552万元。成功帮助13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返乡,目前正在为无法辨别身份的9名长期滞留人员全部落户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待落户后纳入特困人员

24、供养范围。(三)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加强社会基层治理工作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一是完成2023年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2月3日,我区2228名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44.5岁,比上届降低了6.5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469人,占比65.9%,比上届提高20.2%,;女性成员719人,占比32.2%,比上届提高6.1%,比自治区要求高出22.2%。290个“一肩挑”成员平均年龄43.4岁,全部都在55岁及以下。其中,40岁以下94人,占32.4%,比自治区要求比例高12.4%;女性党组织书记78人,占26.9%,比自治区要求比例高16.9%;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25、程度占86.2%”;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共102人,占比35.2%。完成了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举办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对全区1429名新任村(社区)“两委”全额脱产干部和29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做好兴宾区和柳江区、忻城、象州的界线联检工作。2.社会组织工作。截止到5月份,我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415家,其中:社会团体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8家。截止5月份,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37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164家社会组织接受了年检,年检合格162个、基

26、本合格1个、不合格1个。不合格的1家社会组织是来宾市兴宾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不合格原因是没有财务审计报告。3.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留守儿童3627名。二是做好孤弃儿童收养工作,截止到5月份,共办理国内弃婴儿童收养登记13名。三是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工作,为15名年满18周岁后仍上大中专以上学校的孤儿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季度2500元。让孤儿在感受到家庭的关爱的同时享受国家政策的帮扶与关爱。(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截止5月份,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4368例,其中已办理结婚登记2942对,离婚登记772对,补领结婚证519对,补领离婚证135例,无一

27、例违反婚姻登记条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辖区的婚姻登记工作。同时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共计270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五)探索健康养老工作,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模式为了做好城乡重症失能的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大力推进1+N机构养老模式,对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通过年初兴宾区社会福利院和乡镇分院的院长对24个乡镇分院入户筛查和评估,把城乡重症失能特困人员接收到兴宾区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全面解决城乡重症失能特困人员难护理的实际困难,截至今年5月份,兴宾区社会福利院共入住35名重症失能特困人员。通过不断提高照护服务质量,强化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工作,提升重症失能特困人员的获得

28、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推进“医养并重”无缝衔接发展养老事业,加强与来宾市兴宾区人员医院的沟通合作。1-5月份不定期组织职工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跟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工作,今年3月份兴宾区医保局已到我院现场审核,现等待来宾市医保局到院进行第二次审核。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变动大,影响工作推进。目前,乡镇设置的民政办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内设股室,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很多乡镇民政办都是从其他站所抽调人员组成。没有没有固定工作人员,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大,新的工作人员上任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进入角色,影响了基层民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如今年以来全区

29、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聚焦脱贫攻坚加强低保兜底保障提标扩面工作中,部分乡镇低保救助覆盖率较高、部分乡镇、街道覆盖率较低,工作进展不太平衡,影响全区整体工作推进。三是资金缺口大。按照我区5月份发放的救助资金测算,我区仍存在缺口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三、下半年(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二是继续完善特困供养制度,特别是特困人员失能的评估工作。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入住率。三是继续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核对。(二)继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二是完成好农村社区示范点的打造。(三)继续做好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跨省通办工作。二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三是规范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四是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管理等工作。五是做好孤儿保障金的提标及发放工作。(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查处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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