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001].docx

上传人:蓝** 文档编号:90326787 上传时间:2023-05-1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00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00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00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001].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2023 第一章总则 其次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中止 第四章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合同治理和争议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本市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

2、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马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视检查。 第六条各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忙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状况进展监视。 其次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在了解劳动者的有关状况、查验有关有效证件后,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从用

3、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招用备案登记手续。 订立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照实向劳动者说明单位及工作岗位等与订立劳动合同有关的状况。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酬劳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五)法定社会保险;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七)劳动纪律; (八)教育与培训; (九)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担当的责任;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当事人

4、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隐秘,商定保密的要求、期限和相应的责任。 对担当县级以上(含县级)的重点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科技攻关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补充订立有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协议。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原固定职工距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假如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5、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商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已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劳动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国家和省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物),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件。 第十三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实行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劳动合同局部无效

6、的,如不影响其余局部的效力,其余局部仍旧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一方按无效的劳动合同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酬劳及其他相应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中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消失,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 双方协商全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因用人单位缘

7、由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用人单位应当准时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续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 第十七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全都,劳动合同可以变更。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要求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双方未达成全都意见的,原劳动合同连续有效。 第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8、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前款第(三

9、)项所指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因用人单位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展重大技术改造,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逝。 劳动者未离开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后的.用人单位的,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其次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状况并听取意见,经书面对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并按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

10、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的被裁减人员。 其次十二条用人单位解散、关闭、被撤销、拍卖时,其全部或局部劳动者被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劳动者情愿与接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接收单位可以依据接收协议与劳动者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原用人单位、接收单位、劳动者三方必需签订承受协议,对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作出处理。协议商定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不计算为接收单位连续工龄的,原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未被其他单位承受或者劳动者不愿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破产时,对劳动者劳动

11、合同关系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三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其次十条、其次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酬劳,并缴纳相应的法定社会保险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缴纳法定社

12、会保险费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其次十五条除本条例其次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其次十六条劳动者应征入伍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待劳动者服役期满回原用人单位后,原劳动合同连续履行。原岗位不存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其次十七条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有关机关对其审查终结后,再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连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四章经济补偿 其次十八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或者根据本条例其次十条第

13、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的,可以不发经济补偿金。 其次十九条根据本条例其次十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其次十一条、其次十二条第一、二款和其次十四条第(二)、(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本条例其次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及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补助。 第三十条本条例

14、所称的经济补偿金,以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实得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进展计发;根据本条例其次十九条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实得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劳动者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工资计发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生活补助费,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劳动合同治理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为其供应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

15、当指定特地人员负责做好劳动合同及其档案的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立劳动合同台帐,准时做好有关记录、统计、变更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作出辞退、除名、开除的打算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履行完必要手续的十日内向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发还劳动手册等证件,并将其档案转递到其户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或者新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凭上述证件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者流淌(转移)手续。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

16、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赐予支持和帮忙。 第三十六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商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有专项商定的,根据商定的办理;没有商定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因用人单位的缘由未按时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7、逾期不改正的,根据每个劳动者每月一百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前款的规定惩罚。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收取、变相收取抵押金(物)或者其他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故不为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或者不将劳动者的档案转递到其户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或新的用人单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每个劳动者每月一百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

18、款;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国家规定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实行不正值竞争手段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劳动者违反本条例其次十五条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以下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本人特殊支付的招收录用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本人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18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宁波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方法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