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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建设的建议范文四篇法治建设的建议篇1【摘要】多年来,党和国家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加强乡村建设和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市当前法治建设的不足之处,并为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性建议。【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建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然而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乡村法治建设依然明显滞后,短板突出,而中国乡村又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截至2023年年末乡村常住
2、人口56401万人),从一定角度可以说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重点在基层。当前我们要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在乡村治理体系中,法治建设是基础性工作,又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和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较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形成为中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坚实基础。在乡村经过30多年的普法教育,改变着乡村的精神风貌,提高了人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一定
3、程度上改变着乡村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传统习俗,乡村法治建设也卓有成效。一、当前乡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状况,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乡村在经济方面的落后于城市,法治建设更落后于城市建设,乡村法治建设的不足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明显短板,成为中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障碍。当前中国乡村法治建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法律在乡村的贯彻实施监督不到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贯彻实施,监督不能缺位,但法律在乡村落实过程中监督常常是缺位,违法现象不能及时的得到纠正。比如: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
4、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当前农村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违法现象大量存在而无人纠正、无人处理。2、法律专业人才在乡村较缺乏。一是基层乡镇政府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甚至不少乡镇的司法员都不是法律专业的人担任,他们往往法律知识缺乏从而在处理乡村法律事务时力不从心,进而影响民众对法律的崇尚和敬畏;二是乡村法律事务纷繁复杂,不少争议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农村民众服从判决、遵守调解协议的意识差,严重地影响了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3、基层政府、村委在土地流转等涉及农户多、影响大的重大事项中工作不够仔细。面对农村纷繁复杂的事务,依法治村才能是治理最有效的方法,为此基层政府、村委应依法加强
5、领导和引导,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等涉及农户多、影响大的重大事项中应加强领导和引导,但现实中存在基层政府、村委存在工作不够仔细、甚至存在缺位情况。如在我市某地发生的流转土地种植火龙果的案例,该案涉及上百户村民,该土地流转是村民自愿、村委组织、镇政府鉴证的情况完成的,从程序上看没有问题,但但凡有一些农业常识的人都大体知道这流转合同有问题,因我市不合适种植水龙果,当然最终承包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二、加台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乡村法治建设的不足制约着乡村的有效治理,为此应多管齐下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构建治理高效的乡村治理体系。1、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村党支部对乡村法治工作和建设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6、”,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得出的一条基本结论。乡村法治建设、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需要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揮基层党委、党支部与农村干部群众联系最密切、影响最深刻的优势,基层党委、党支部要在领导立法、保证严格执法、支持公正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奖励先进,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严厉打击处理。2、健全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当前中国国家层面对农业农村立法不少,但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甚至不够细化,可操作性差。这有的需要加强立法或者制订地方性法规,如面对大规模的农村土地转包现象和存在的问题,原因就在于仅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调整是不够的,应针对农村土地转包的特殊性
7、制订针对农村土地转包的特别法律或地方性法规;有的需要对涉农法律中的一些内容出台具体的规定,比如对涉农方面的行政处罚就缺少具体细化的规定,从而相关执法部门对涉农的违法行为(如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处理缺少可操作性,这也是造成农村群众毁田造林、挖田造塘少有被处罚的重要原因。3、制定农业农村奖惩条例,健全和完善涉农举报奖惩制度。“三农”问题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仅依赖农业执法部门去发现涉农中的违法,往往势单力薄、力不从心,针对“三农”问题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奖惩法规,奖励涉农违法违规的举报,就如各省高速交警启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发动群众力量共同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一样,鼓励群众举报,能及时
8、准确地发现违法、打击违法,维护法律在农村的实施。4、加强基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选送和培养,让法律事务由法律专业人才干。法律事务,表面上看是口水工作、文字工作,但实质上专业性、规范性都很强,法律的事情需要法律专业人才去从事,然而因乡镇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或领导不重视等原因,在不少乡镇就连政府的司法人员都不是法律专业,不少人的所学与职位不匹配,外行从事内行的事,其结果差强人意。5、加强对土地流转等重大涉农事务的事前审查和引导,消除纠纷隐患。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成常态,但引发的纠纷多,不少纠纷甚至无法解决,比如承包农户土地的承包人跑路后,农户往往处于起诉艰难、复耕困难的两难境地,这类事项往往涉及的农户多,影响
9、面广,倘若基层政府能加强对土地流转等重大涉农事务的事前审查和引导,能较有效消除纠纷隐患。6、扩大对涉农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中国以法律援助的模式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涉农案件往往多纷繁复杂且标的小,甚至出现还不够诉讼费、律师费的情况,律师不愿意办、法律工作者不愿意接,而涉农案件又多发生在相邻相亲之间,影响的是邻里乡亲的和谐,不及时处理容易引发严重的冲突,然而从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来看不少涉农案件没有包括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因此法律援助的范畴应该更广泛一些、对涉农案件的针对性再强一些,让农村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尽可能地做到“有需求尽法律援助”,尽可能地把涉农纠纷导入诉讼、调解、仲裁的法律途径,让农村群众打得起官司、愿意打官司,这样才能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农村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