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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队伍管理办法心得体会警察队伍建设心得体会(八篇)有关警察队伍治理方法心得体会一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少数民警认为自己已有的业务学问足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便满意现状,对政治理论学问的学习不够,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熟悉缺乏,满意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统学习和联系实际学习,缺乏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二)为民效劳意识不强。少数民警没有把为人民效劳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对群众漠不关怀,不情愿深入基层,不关怀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峻,接待群众语言粗鲁。表现在政治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对办错事、做坏事缺乏根本的道德内疚,不思作为,胆大妄为。 (
2、三)工作作风不扎实。少数民警对待工作心浮气燥,工作飘浮,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少数民警畏责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态,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祸。集中表现在工作中遵规守纪不严,我行我素,拖沓懒散;常有迟到早退现象,警容风纪不严整,着装不标准,举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仔细,应付了事,精神不在状态的问题。 (四)法纪观念不强。少数民警执法办案法纪观念淡薄,潜意识中存在权力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因而执法原则性不强,执法办案上的随便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严厉性。少数民警自恃身份特别,经常以治理者自居,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价值观念趋向功利,“实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众不满足,就怕
3、领导不满足”的畸形准则做人做事。 (一)狠抓思想意识建立。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当前“两学一做”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学习,深化抱负信念教育,引导广阔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效劳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根植于广阔民警思想中,指导公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气氛。 (二)狠抓法纪观念建立。要实行多种形式,仔细组织民警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标准以及“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条令规定,积极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争论,相互沟通学习体会,重点解决局部
4、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抱负信念不坚决,敬业精神、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比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和互查,仔细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梳理内部存在的问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断增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力量。 (三)狠抓执法效劳形象。窗口效劳部门要通过实行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效劳融于治理之中,坚固树立效劳意识,做到执法和效劳前移,不断提高效劳质量。通过每个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让办事群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办理的事情在自己这里受到积压,不让正常的办事渠道在这里受到堵塞,不让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自己这里受到延误,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响。 (四)狠抓监视治理。
5、要突出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监视,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定期做好民警在执法勤务及效劳群众方面的日常检查和督察,保证民警执法公正,让民警时刻树立不敢违纪和不能违纪的思想熟悉。 (五)狠抓责任机制建立。要以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纪律作风建立与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领导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监视机制,仔细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公安业务建立和队伍纪律作风建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领导熟悉模糊,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严管队伍自觉性的;对疏于治理,造成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不准时整改的;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久拖不决,群众和社会反响剧烈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
6、立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要把纪律作风建立纳入党风廉政建立重要内容,与公安业务建立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营造纪律作风建立人人讲、时时提、到处抓的深厚气氛。 有关警察队伍治理方法心得体会二 (一)局部民警敬业精神不够,缺乏职业荣誉感。少数民警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感、使命感有所淡化。共性是个别民警缺乏职业荣誉感,认为当警察只是为了挣工资,不想也不情愿去发扬艰难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干工作讲条件、对待遇,不愿吃苦,得过且过。 (二)局部民警思想压力过大,产生厌战畏难心情。基层共性是一线民警担当的“职责比拟繁重
7、、简单和详细,常年累月地在路面工作,民警难得有足够的时间进展休整,普遍感到身心疲乏,少数民警产生了厌战和畏难心情。加之家属下岗、子女上学等问题带来的压力和负担,民警的思想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急的状态下。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很多民警抽不出更多的时间来照看家庭,更没有潜力来处理和解决一些家庭困难,造成一局部民警家属的不理解,引发了家庭冲突,影响了民警的工作。另外,民警的安康状况也令人堪忧,有局部民警常年在一线路面工作,不一样程度患有职业疾病,相当一局部民警已处于亚安康状况。 (三)少数民警存在心理上不平衡,影响工作专心性。基层民警在工作中的超常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工资收入同其他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相比,
8、相差较大,不一样地区、警种之间也存在差距;民警职级晋升比拟缓慢;民警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一些政策性补贴和超时工作补助不能按时兑现。这些现实问题都涉及民警的切身利益,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导致民警在心理上消失不平衡,影响民警工作专心性。 (一)少数民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不高,不能正确熟悉手中权利的性质,教育与治理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已经建立的一些制度不能有效地落实。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针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目前仍是说的多、做的少,方法陈旧,工作会议替代了政治教育,行政命令替代了思想工作,新方法、新招数不多,缺乏渗透性。 (三)鼓励竞争机制仍需不断完善。
9、近年来,虽然先后探究实行了绩效考核、等级量化等队伍治理措施,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目标设置、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存在一些缺乏,未能充分激发民警工作热忱。加之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力度不够,在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鼓励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一些民警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在实际工作中重打击、轻效劳,重实体、轻程序,有的只强调别人守法,没有熟悉到执法者首先要依法办事。 (五)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 (一)打牢思想根底,强化素养教育。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及加强作风建立为突破口,深入长久地在全体民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
10、业道德教育。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精神,使全体民警以昂扬的斗志、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建功立业。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民警综合素养。 (二)完善队伍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大胆实施竞争上岗、轮岗沟通、末位调整、分别培训等工作,让民警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时机,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目标职责制考核上,要严格根据目标职责进展考评,并严格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在实施等级化治理上,要立足于落实兑现,使不一样的等级有不一样的待遇。同时,要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分流培训、待岗等措施,透过实施这些制度,真正建立起公安队伍的竞争鼓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三)坚持典型引导,营造良好
11、气氛。要注意在工作中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透过选树一批政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中层领导干部标兵,选树一批业务精通、实绩突出的业务尖子,充分激发民警争先创优热忱。 (四)落实从优待警,增加队伍分散力。从优待警是分散警心、促进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实实在在地拿出举措,把“从优”落到实处,使民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要专心制造条件,尽可能为基层民警办实事,为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带给一个较好的保障环境。在生活上,要专心为民警排忧解难,关怀民警的身体安康,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在政治待遇上,要根据政策,准时解决民警的职级待遇。要落实好与民警交心谈心制度,有效缓解和疏导民警心理压力
12、;逐步推行民警年休假、定期体检,解除民警后顾之忧。同时常常组织开展演讲、书法、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民警文化品尝,分散警心。 (五)完善监视机制,严厉整顿作风。要不断加强监视制约机制建立,坚持制度,严格纪律,构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透过常常性排查民警队伍中的各种不良倾向和苗头,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着力解决队伍中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警务督察、执法检查、违纪调查,将队伍建立置于强有力的监控之下。同时,严格收支两条线,加强内审,专心预防和削减民警违法违纪。 (四)少数民警思想作风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安队伍的整体素养有了明显的好转,
13、但是一些多年来一向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是少数民警纪律作风松散,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不高,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组织纪律性差,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溜号办私事。二是少数民警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低下,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便性大,不能做到严格、公正、礼貌执法;有的依仗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降格处理。三是少数民警宗旨观念淡化,对待群众态度冷淡,讲话语气生硬,效劳态度不好,工作中不以人民满足为动身点和落脚点,不愿做也不会做群众工作,“冷、硬、横、推”等现象仍旧存在。 (五)少数民警学习专心性不高,欠缺理论学问。共性是少数年纪偏大、学历不高的民警,对
14、学习新学问、新技能的专心性不高,认为不管公安工作消失什么新状况新变化,还是领导让干啥就干啥,领导让怎样干就怎样干。一些青年民警也不愿自觉地学习新的学问和技能,表现出一种随遇而安、不求进取的心态和极大的不适应。有的民警学习的目的是捞文凭、混学历,而不是学学问、练潜力。少数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少,钻研业务不深,结合实际运用的更少,满意于一知半解和现有阅历。 有关警察队伍治理方法心得体会三 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本人根据分局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依据全省、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整顿电视电话会议和我局召开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发动会会议精神,本人对比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检查剖析自身
15、存在的问题,现检查剖析如下。 本人仔细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熟悉,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育下,在同志们的关怀和帮忙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与局党委保持高度全都,保持了政洽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 (一)是能够仔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决抱负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切实解决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这根本问题;进一步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
16、旗帜鲜亮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肯定领导、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确保肯定忠诚肯定纯净、肯定牢靠;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榜样作用。 (二)仔细学习宪法,重温党章党规。以实际行动保卫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保卫宪法尊严、确保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记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从警、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三)仔细学习骆
17、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商黎光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抓住管党治警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把握全面从严这个硬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仔细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警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推动管党治警各项任务详细化、可操作,不断增加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系统性、制造性和实效性,确保队伍政治上合格、思想上过硬。 (四)仔细学习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立和队伍建立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擅长破解难题,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工作整体提升,大力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为实现省厅党委确定的三年奋斗目标和长治市局党委确定的“创一流业绩、建过硬队伍,努力进入全省先进展列”奋斗
18、目标奠定坚实的根底。 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执法等方面,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的要求和标准仔细检查。 (一)、在领导班子政治站位是否提升方面,存在在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征程中没有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缺乏开拓进取的昂扬斗志。 (二)、在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厉开展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正常开展;能够严厉开展了批判和自我批判。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方面。存在落实“四个亲自”的落实状况亲自督察状况做不到位;对常常性开展对各科室所队落实主体责任状况的监视检查状况; (四)、领
19、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方面。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参加高消费的消遣活动,基层检查工作一律在食堂就餐。在“三公”经费开支、职务消费、办公用房等方面严格遵守规定,肯定不搞特别化。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方面:虽然始终能够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但有时也想现在社会进展了,物质丰富了,条件也比过去好得多了,对坚持艰难奋斗、勤俭节省的作风有所动摇,感觉吃得好一点、穿得贵一点、住得舒适一点也无可厚非;间或有老乡、老领导来访,为了面子好看也存在接待大手大脚的状况,虽然都是自己花钱,但事后想想也是不应当的;在一些生活细节和安康情趣的培育上做的不是非常到位,还存在有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熟悉。 (五)、
20、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方面。 1、是责任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加。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心情,“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士气有所欠缺。 2、是工作标准不高。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能够仔细贯彻落实,但结合实际思索讨论不多,站得不高、看得不远,工作上还有前松后紧、深入扎实细致不够等现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有畏难心情和疲于应付心态,无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意于不出错、过得去。 3、是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不强,主动讨论不够,措施方法不多,有时把工作推动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外部因素,不能从班子自身找缘由。 (六)、队伍纪律作风是否过硬
21、方面。存在迟到早退、值班备勤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 (七)、标准执法要求是否落实方面。在对应知应会的警规警纪、执法标准化要求、窗口单位效劳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状况有所欠缺。 (八)、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效劳意识方面。严格落实省厅“四项整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中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九)、是否严格实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规定方面。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办公环境保持洁净干净。公安民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 (一)思想建立和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
22、。 虽然能够意识到加强思想建立和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实际中做得却不到位,认为党的理论知道了解就行了,不需要花费过多的心思去讨论,存在只顾埋头拉车,不会抬头看路的现象。缺乏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精神和劲头,经常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不能抽出时间静下心来学习,致使思维层次徘徊于低水平,在理论指导实践上捉襟见肘。学习中有有用主义倾向,工作用得上的能积极地去学,临时用不上的则不愿主动去学,使得自身的学问构造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对思想建立和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是自己不能很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首要缘由。 (二)党性修养和党性熬炼还不够。 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四
23、个自信,做到四个听从,是一名党员干部最起码的标准。但总认为自己是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受党教育几十年,党性修养已经到达了肯定的层次和程度,因而对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熬炼重视不够,认为中心的大政方针是管全局、管全面的,落实中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可以进展变通处理,因而在考虑问题中习惯本位主义、有用主义,站在全局的角度上想问题不够,缺乏共产党人大道至公、彻底无畏的心胸和襟怀。这是自己在执行党中心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打算,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党忠诚狡猾,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等方面,做得还不是非常到位的重要缘由。 (三)立定脚跟做人、放开手脚干事的精神养成还不够。 内心抱有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
24、事的思想,一事当前,习惯于看文件写没写、过去有没有、别人干没干,思想深处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工作中有惰性思想,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依靠习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闯劲。面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和烫手的山红芋,缺乏向困难叫板、向冲突挑战的士气。 (四)个人修养提高得还不够。 在思想深处总认为细枝末节无关大局,小打小闹无妨大节,只要把工作干好了,就可一白遮千丑,因而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标准降低了,在定心正身、养德修行上做得还不够好,未能严格做到慎小慎微、慎初慎独。这是自己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方面的深层缘由。 (一)强化
25、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四个听从,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 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立的必修课,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使其成为自己从政履职的灯塔和干事创业的指南。时刻对比理论抱负、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周镜子,牵住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听从,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不当糊涂虫、墙头草、两面人,始终与党中心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 (二)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事业上做一个能干人。 转变等会议部署、等领导安排、等基层催问的被动应对状态,克制重规划安排、轻跟踪问效的漂移作风,不当会议领导,不当文件领导,不
26、当口头领导,既抓详细,又详细抓,以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抓紧抓好;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付,不层层批示,不拖泥带水,不推卸责任,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事抓紧办,一时办不了的事积极制造条件办,努力让群众带着盼望而来,带着满足而归。学会在微小处看实质,在角落处看缺乏,在敏感处看要害,不被表象所惑,不被人情所困,不搞无原则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做狡猾人、说狡猾话、干狡猾事,为群众做一个贴心人。 真正把群众摆到心中最高位置,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自觉把群众当亲人,与群众交朋友,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事。把基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
27、作的首要问题,主动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学会在群众的实践中吸取才智,擅长从群众的拍砖中查找缺乏,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心贴心感知群众冷暖,手握手破解群众难题,切实让群众的愁容越来越淡,怒容越来越少,笑容越来越多。 (四)清清白白做人、干洁净净做事,在廉洁上做一个洁净人。 从严落实中心八项规定,校准价值坐标,坚守抱负信念,净化自己的生活圈、交际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苦和乐的关系,切实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管好嘴,管好腿,管好手,到基层不迎来送往,不吃拿索要,不收受礼品;抓工作不做外表文章,不讲求排场,不追求面子,生活中不公车私用,不比
28、阔论富,不贪图享受,不大手大脚,以实际行动为全部民警作出表率。 有关警察队伍治理方法心得体会四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根底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洁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始终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当在遵循法律保存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帮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根底。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分立法的两种详细方案绽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标准立法。 随
29、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淌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峻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致设计和严峻执行下的浪费品。警力缺乏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缺乏的最正确方式固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许多详细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局部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制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状况下,有效应对警力缺乏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根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效劳
30、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制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实行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全都的警察帮助力气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状况下,警察帮助力气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帮助力气的根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保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需首先担当起自我爱护的职责,警
31、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状况下才担当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存的角色,通过行政帮助的方式实现城市治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帮助力气来源于人民群众,根本任务是帮助警察预防和掌
32、握违法犯罪,并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掌握社会的功能后,协作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帮助力气根本丢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进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标准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打算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需发动和依靠广阔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动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
33、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局部,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效劳的。对有偿效劳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帮助特地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当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保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气上亦有表
34、达,“到2023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提倡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进展消防保安力气。”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动,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局部。详细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立。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根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
35、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明显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由于“城市社区物业治理公司要发挥帮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效劳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标准治理,逐步推动保安效劳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治理和保安效劳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效劳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
36、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根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一般民众联系最为严密,必需成为法律监视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标准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根本标准。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究如何更加标准地运用警察帮助力气,许多地方开头接受
37、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标准治安联防队伍。 (一)疑心、两难、否认:精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帮助力气,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好像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拟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气进展规制呢?犹如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制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帮助力气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帮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气。”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依据警察的要求参加到
38、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分,“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惩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讹诈罪定罪惩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帮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帮助的警察的成认,而且获得了一般老百姓
39、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固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假如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或许不会遭受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23年,公安部还要特地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展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需一律停顿,并依据有关规定进展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厉
40、查处,准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当被批判和否认。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帮助力气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帮助力气的自身进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帮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标准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托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帮助力气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固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标准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
41、素,也会明确标准详细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肯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分使用并独立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帮助力气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帮助力气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由于帮助力气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帮助力气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帮助力气和警察之间的外表的皮肉分别,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衬托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需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
42、阻碍,根据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帮助力气的光线正式闪烁。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规律,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力量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规律进展扩展,假如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章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全都性,那么行政规章依旧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值性。”12这要求我们必需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推断中。对于警察帮助力气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效劳型功能定位,保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根本原则
43、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慢慢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存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需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实行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存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需有法律的授权才能实行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存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进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根本法对全部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存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需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始终
44、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存的范围。”14警察权和帮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意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存范围的原则下,精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存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精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实行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帮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规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存原则要求安全和
45、秩序主要给予警察担当,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大事,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定的选择。由于国家根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便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给予帮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定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赐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依据国务院的打算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详细行政治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详细行政治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
46、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根本原则和详细规章,就可以通过清楚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忙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帮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好像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当是一种行政帮助,“行政帮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赐予帮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分在于,行政帮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依据行政机关的托付和指令从事某种帮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消失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托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16事实上,行政帮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
47、权限范围内相互帮助。”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帮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帮助进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视治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帮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治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恳求主体和被恳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详细化,对供应帮助的条件、手段等进展具体规定。”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给予行政机关恳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帮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帮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予以帮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恳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供应职务帮助。”在行政帮助关系中,“帮助主体与被帮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展行为或以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