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docx

上传人:爷*** 文档编号:90296370 上传时间:2023-05-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出纳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简短(2篇)对于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一 住宅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托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辩论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诞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辩论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辩论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论如下: 一、辩论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方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2、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担当以下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帮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催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细事项;(三)监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治理、使用、安排、公开等状况;(四)帮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依据该标准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帮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表达。辩论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标准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

3、、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辩论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展认定”为由,认为辩论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辩论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当赐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辩论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方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方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治理部门20

4、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方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治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立用地批准文件、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展改建、扩建的,

5、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状况进展认定。 辩论人依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辩论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预备行为,属于局部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展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立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公布征地公告,到最终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很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许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预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前

6、所作出的各种预备行为。假如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连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本钱和时间本钱,铺张许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展。 以辩论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打算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打算书。在这些程序中,假如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

7、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辩论人只是依据事实,进展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削减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详细行政行为。假如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详细行政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其次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辩论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辩论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详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详细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治理相对人来说马上产生拘

8、束力。 拘束力,是指详细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需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需予以敬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详细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承受并履行义务,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便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一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展随便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详细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详细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治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标准、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

9、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爱护的权益。假如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详细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详细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意“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辩论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辩论人据此恳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恳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对

10、于行政出纳心得体会范文二 辩论人:某某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局局长 辩论人因与李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辩论如下: 根本事实 二xx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非常,辩论人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和赵某某在城区巡逻时发觉县府东街李某卤肉店门口有一流淌摊贩殷某某在占道贩卖蔬菜,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向殷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责令殷某某到交警大队什字以北指定位置经营,殷某某当即预备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就在此时,李某醉醺醺地从自己经营的卤肉店里跌跌撞撞地出来破口大骂,指责执法人员未准时清理卤肉店四周的流淌摊贩,影响了他的生意,并拉住殷某某的三轮车不让离开。辩论人执法人员见李某已醉酒,劝其到执法局

11、办公室反映问题,此时李某的卤肉店里又走出来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和李某一起辱骂辩论人执法人员,并且屡次用口水唾执法人员某某强和赵某某。辩论人执法人员准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状况,并根据领导指示竭力保持抑制,反复劝阻李某,让其酒醒后到辩论人办公室反映问题。这时现场已聚拢许多人和车辆,为避开阻碍交通和激化冲突,我局执法人员预备离开。而李某却越骂越凶,并上前扯住执法人员王某某、赵某某的衣服不让离开,王某拿出手机欲对李某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现场状况进展取证时,那名女性见状便抢王某手中的手机并撕扯王某。随后还采纳上执法车辆和挡在执法车辆前面的方式不让执法车辆离开。最终李某和那名女性在四周

12、群众的指责和劝告下,才离开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和车辆方才离开现场。 大事发生后,辩论人高度重视,准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大事进展调查。依据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面对李某和那名女性的无理挑衅和人身污辱,自始至终保持抑制态度,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没有对李某造成任何人身损害。 20xx年6月16日,李某向辩论人书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辩论人正在讨论是否进展赔偿,至今尚没有给李某正式答复。此后李某又到县信访局信访,县信访局接访后要求辩论人对李某信访问题赐予书面答复(某信转20xx128号信访卡)。 20xx年7月8日,辩论人就李某信访问题作出某城管信访20xx3

13、号“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对其信访问题依法进展了书面答复。 20xx年7月22日,李某将辩论人起诉法院要求进展国家赔偿。 对李某诉讼恳求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打算,应当充分听取赔偿恳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恳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工程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展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赔偿恳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书面对辩论人提出国家赔偿,依据上述规定,辩论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假如逾期没有作出打算,赔偿恳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向辩论人提出国家赔偿,辩论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的期限是20xx年8月16日,辩论人假如逾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李某才可以提起诉讼。李某在辩论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明显违反的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辩论人:某某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