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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利施工领导的心得体会水利工程心得体会(4篇)有关水利施工领导的心得体会一 (一)仔细组织,做好发动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进展方式转变和构造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立单位高度重视,准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纳多种形式进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细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依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
2、程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xx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准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依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规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依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工程进展自查和调查摸底。 (一)扩大内需工程 我局根据中心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
3、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心投资工程及资金,200 8、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心资金的水利工程第一、二、三批共8个,工程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心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心投资工程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工程分别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7月开工建
4、立,合计建立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力量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其次批中心投资工程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依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工程20xx年新增中心预算内投资规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xx191号),本工程建立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工程总投资为7263万元,20xx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规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安排投资
5、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工程,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担心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心投资工程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工程、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工程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734
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担心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规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担心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规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担心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心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工程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长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
7、建立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 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长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xx年12月开工建立。建立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克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立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立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到达“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
8、建立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依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立工程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躲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水利工程建立治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物资选购、资金拨付和使
9、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立工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立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立信息公开不标准不透亮、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立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展了特地部署,对涉及的相关工程进展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比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仔细查找工程建立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
10、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缘由,针对发觉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熟悉、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良的措施和方法,增加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26、27日及12月16、17、18日对上述工程进展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共8个工程,从工程前期预备、履行根本建立程序、工程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治理等,总体状况较好。8个工程均按各自行业的详细要求进展了工程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展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
11、立工程资金专户;工程质量治理及进度掌握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立任务外,其他工程都根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长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工程,检查状况总体较好。在工程建立依据方面,工程建立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根本建立程序方面,工程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工程建立治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工程法人、建立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治理等“四制”治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立过程中,采纳了工程代建制,工程建立程序履行较好。 有关水利施工领导的心得体会二 20xx年,
12、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全市水利系统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状况 上半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坚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好“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立”,仔细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31日,全市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229个,排查一般隐患270项整改107项,整改率为40%;水库排查单位178个,排查一般隐患256项,已整改121项,整改率47%
13、。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状况 (一)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月17日,我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忆总结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部署20xx年工作,下达各县市区水利局及市水利电力工程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定下发了20xx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宁水安委20xx2号),明确“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仔细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视治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xx33号)规定,
14、进一步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在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中,我市除了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外,还把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做为工作的重点方面予以重视,着重检查水利工程是否落实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以及水利治理单位责任人。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在检查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水利工程是否有提出书面结论和意见并送达水利治理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责任人。依据检查状况,我市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制已经全
15、面建立,工程的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治理单位责任人已全部落实。各县(市)城区重要堤防,重要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已在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是仔细贯彻落实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宁德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开工作方案精神,部署在全市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组织修改完善细化了全市水利系统企事业级别评定标准,并与市安监局协作开展了水利系统企业级别评定标准培训,有利推动了企事业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 (三)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 制定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监视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专项督查等。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协作帮助市安监局开展了“安全生产月”询问日等系列活动,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顺当实施。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及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我局准时转发了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xx10号),在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5日-6日,我局郑华峰副局长协作省厅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展了全方位检查。7月1日至2日,余根庆局长带着郑华峰副局长、水电科、安办等相关人员,深入福安潭
17、头、寿宁屏峰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半年检查。 二是仔细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2月25日,我局发出了20xx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宁水建管20xx7号),要求各地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标准检查,落实责任;发觉问题,马上整改;做好总结,抓紧上报。同时要求抓紧编制20xx年水库运行调度规划报主管部门审批。 从3月初开头,我市各级水利部门根据“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累计参检人员达1600多人(次),主要针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堤防、浇灌渠道、引水闸坝等,共检查了1200多处水利工程,共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61座,病险水闸43座及
18、其他一些水利工程,4月1日4月15日,市水利局又组织了4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展抽查,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工程的安全状况及防汛备汛充分与否,防汛预案落实状况等,便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序开展。 (五)抓紧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和水库运用调度规划的编制及审批。目前已完成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的审批或初审上报工作(省厅已全部审批)。我市金涵、南溪、溪西、青岚、麻竹坡5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规划也已上报并经我局审批,其他小型水库的调度运用规划已由所在县(市、区)审批并报当地防汛部门备案。为了做好今年洪口电站及霍童溪流域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在省防办的指导下,我们组织
19、了洪口水库安全泄量的论证、审查等工作,为洪口电站的汛限水位制定以及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划的审批供应了科学的数据依据。7月10日市防办又牵头召开了霍童溪流域水库调度协调会,为今年防洪调度和安全度汛做好充分预备。 (六)是组织开展大坝安全论证鉴定。我局在组织水电专家深入局部电站大坝现场实地排查安全隐患的根底上,开展了大坝安全评价与鉴定工作。上半年,已开展了4座大坝安全评价与鉴定,共投入50多万元进展整改,确保了大坝的运行安全。 (七)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针对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中发觉隐患、险病情,各级水利部门都给工程业主及地方政府及防汛责任人下发书面的整改意见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实行措施,消退隐
20、患整改到位,对一些因详细缘由无法立刻消退隐患的则要求一方面实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行,一方面筹集加固资金,制定加固方案,尽快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针对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以及中心新增水利建立工程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仔细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没、河道采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立、防洪堤、海堤除险加固建立等工程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催促检查工作,仔细做好防汛安全工作,要吸取霞浦“8.14”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标准水库汛期调度工作,杜绝汛期水库超汛限运行,确保水库及水库下游的安全。要
2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仔细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化细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连续保持和发扬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态势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省水利厅及市政府下达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掌握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 2、要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加大非法行为打击力度。各单位要根据“政府牵头、行业实施,严峻打击、标准运行”的原则,仔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建立标准的水利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对“五类重点对象”,以及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要依法赐予严峻打击,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 3、要开展隐患排查
22、治理,切实消退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要根据 “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总体要求,创新思路,完善措施,连续深化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发生。当前,要仔细贯彻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根据分级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持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催促检查工作,为下半年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根底。 4、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根底上,连续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
23、全生产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深入开展安全学问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入乡镇活动,扎实推动安全文化建立,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5、要连续开展“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省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视治理职责暂行规定规定和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开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进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有关水利施工领导的心得体会三 今年以来,我们水利站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能够主开工作、高效工作,在村级水利、水费征收、村庄
24、河塘整治、县联办工程、防汛防旱、秸秆禁抛、区域供水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水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今年以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1、农田水利和根底设施建立:今年我们组织了,西蒋、秉同、牌坊、荷缘、莲花、谷嘴、大关、城东等社区进展了农田水利建立。共挖土10万余方,整修斗、龙、毛渠120多条,修理防渗渠道900多米。新建泵站3座,分布在秉同、荷缘俩社区,尤其荷缘社区是多年来群众用水困难、反响最剧烈的村,地高渠低、更无水源,经过屡次与村干部商讨,经水利局领导同意在西蒋境内新建一座克制闸,在荷缘贾刘组和五中南侧各建泵站一座,使群众用水难得以转变。 2、水费征收:在水费征收工作中,根据省,市有关精神,严
25、格按标准征收。圆满完xx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 3、防汛防旱工作: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我站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亲密关注汛期主要河道水情变化,对古黄河和盐河沿线的险工险段准时安排加固,确保汛期安全。二是准时去除河道内障碍物,确保排灌通畅。三是组织筹集防汛物资,今年共筹集编织袋3万余条,木棍8000多根。今年9月份因县开发区锦纶集团发生火灾,我站接到县指令后紧急调运8500条编织袋,为准时扑灭火灾供应了帮忙。 4、县联办工程:今年县政府安排我镇的联办工程有五岛湖清淤工程,荷缘克制闸,区域供水管道等,我们水利站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帮办效劳工作,确保工程顺当实施,其中五岛湖清淤工程,我
26、们共协调沟塘3个,面积约110亩。区域供水管道经过我镇8个社区,总长13公里,我们水利站全程效劳,协调清理沿线地表树木、蔬菜、厕所等障碍物,另外还协调处理涟东克制闸和一干闸严庄段护坡工程中的树木清理,准时协调处理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冲突。 5、河塘整治:今年对城东、莲花、西蒋3个社区进展了村庄河塘整治,共治理河塘4个,整治土方2。32万方疏竣河道为涟徐路沟,整治土方为3.6万方。 6、做好供水效劳工作:我们涟城镇农业供水没有自流条件,都是靠提水浇灌。在3-4月份就催促全部社区干部及电灌站承包人对泵站进展了修理或保养。在农田用水顶峰期,负责上下协调用水冲突,特殊是今年涟东总干渠根底设施建立较多。乡镇
27、水利站述职报告乡镇水利站述职报告。水流量小,六天才放一槽水,群众要水询问电话不断,我同蒋松棋镇长不分白天,黑夜,随时随地到田头一边与群众做解释工作,一边要求泵站加班加点打水。 以上汇报的是水利站今年以来做的水利主要工作,今年虽然取得了肯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我们决心连续努力,勤奋工作,为我镇的水利事业和现代农业进展作出应有奉献。 有关水利施工领导的心得体会四 合同编号: 发包人:签订地点: 监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托付监理人按本建立监理合同
28、要求进展工程的建立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的范围担当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的内容担当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立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立监理酬劳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立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挨次。 (一)监理托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
29、或托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全部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一条以下名词和用语,
30、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给予的涵义: 一、“工程工程”是指发包人托付监理人实施建立监理的工程建立工程。 二、“发包人”是指担当直接投资责任的、托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担当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工程现场直接担当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立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合同商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
31、立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依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头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工程建立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头实施或预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立工程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其次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32、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工程建立文件以及工程建立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识本工程状况、对工程建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快速作出打算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状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工程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立的通知
33、、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商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本钱合同所商定的监理任务,并担当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依据工程进展状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展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人应
3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需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标准,运用合理的技能供应优质效劳;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效劳,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承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程序准时到位,对工程建立进展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展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需实行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仔细作好监理
35、日记,保持其准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供应的设备、设施,除有特别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全部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当作好发包人所供应的工程建立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如因工程建立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商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
36、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担当相应的经济责任。 其次十条监理人因不行抗力的缘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担当责任。 其次十一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立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担当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十二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立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供应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其次十三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供应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立的文件资料。 其次十四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打
37、算的事宜作出书面打算,并准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商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打算,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其次十五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治理人员名单以及给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立的承包人。 其次十六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供应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供应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供应生活、工作条件的应赐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其次十七条如双方商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全部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承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
38、用。 其次十八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预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其次十九条如因非监理缘由使工程建立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商定的效劳期限,发包人应承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酬劳的要求,并就效劳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酬劳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商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给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确实认权和否认权。 三、帮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立合同。 四、工程建立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
39、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规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根据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根据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立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立合同规定公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公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全部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
40、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视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视权以及工程建立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视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治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担当。 第三十二条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展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立中质量、进度、投
41、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打算权。 第三十五条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打算权。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酬劳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缘由,消失以下状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酬劳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行抗力等非监理缘由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
42、构完成监理合同商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缘由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酬劳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因状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需变更时,须双方协商全都,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方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患
43、病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工程建立规划的重大调整或不行抗力而致使工程工程全部或局部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担当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其次十二条、其次十三条商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酬劳。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担当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