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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公共设施接管验收标准及检验办法_公共设施安装方案 物业房屋接收工作标准和工作标准 1.0目的 对物业进展全面接收,保证业主准时入伙,确保验收的房屋软硬件到达验收要求,便于物业治理工作的顺当开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之间的物业交接。 3.0职责 3.1公司设备部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及治理处成立接收小组,办理接收手续。 3.2接收小组负责对图纸资料、各项设施设备及每套单元按接收房屋标准进展验查。 4.0房屋接收 4.1房屋接收验收条件 4.1.1新建房屋的接收验收条件 4.1.1.1建立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4.1.1.2供电、给水、排水、电梯、卫生
2、、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4.1.1.3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4.1.2原有房屋的接收验收条件 4.1.2.1房屋全部权、使用权清晰; 4.1.2.2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4.2接收验收应检查提交的资料 4.2.1新建房屋接收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4.2.2产权资料 4.2.2.1工程批准文件; 4.2.2.2用地批准文件; 4.2.2.3建筑执照; 4.2.2.4拆迁安置资料。 4.2.3技术资料 4.2.3.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构造、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藏管线的全套图纸; 4.2.3.2地质勘察报告; 4.2.3.3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2.3.4工程预决算; 4.
3、2.3.5图纸会审记录; 4.2.3.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2.3.7隐藏工程验收签证; 4.2.3.8沉降观看记录; 4.2.3.9竣工验收证明书; 4.2.3.1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2.3.1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4.2.3.12水、电、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设施的检验合格证书; 4.2.3.13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4.2.3.14供水管道的试压报告。 4.2.4原有房屋接收验收应检查提交的资料 4.2.4.1产权资料 a)房屋全部权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d)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4、; e)房屋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 4.2.4.2技术资料 a)房地产平面图; b)房屋分间平面图; c)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 4.3新建房屋的接收验收标准 4.3.1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3.1.1主体构造 a)地基根底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建筑地基根底设计标准)的允许变形;不得引起上部构造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规定值。(GBJ10-钢筋混凝土构造设计标准)。 c)木构造应结点坚固,支撑系统牢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需符合GBJ206(木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d)砖石构造必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
5、允许有明显裂缝。 e)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需符合GBJ11(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3.1.2外墙不得渗水。 4.3.1.3屋面: a)各类屋面必需符合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b)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设置屋面检修孔。 c)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坚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4.3.1.4楼地面: a)面层与基层必需粘结坚固、不空鼓。整风光层平坦,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外表平正、接缝匀称顺直、无缺棱掉角。 b)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
6、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c)木楼地面应平坦坚固,接缝密合。 4.3.1.5装修: a)钢木门窗安装平正坚固,无翘曲变形,开关敏捷,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精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b)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 物业房屋接收工作标准和工作标准第2页 门锁应安装坚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窗子均应装设安全防护栏。 c)木装修工程应外表光滑,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需钉牢。 d)门窗玻璃应安装平坦,填缝饱满,粘贴坚固。 e)抹灰应外表平坦,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f)饰面砖应外表干净,粘贴坚固,阴阳角与线脚顺
7、直,无缺棱掉角。 g)油漆,刷浆应光泽全都。外表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4.3.1.6电气: a)电气线路安装应平坦、坚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需严密,铅导线连接不得采纳绞接或绑接。采纳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需严密、牢靠,使管路在构造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牢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KV。 b)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c)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需坚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d)各种避雷装置的全部连接点必需坚固牢靠,接地阻值必需符合GBJ232的规定值。 e)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牢靠。安装的隐藏工程、试运转
8、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f)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简单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g)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4.3.1.7水、卫、消防: a)管道应安装坚固,掌握部件启闭敏捷,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需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b)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c)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需流畅。
9、d)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渗漏,安装应平正、坚固、部件齐全、制动敏捷。 e)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惊。 f)消防设施必需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3.1.8附属工程及其它: a)室外排水系统的积水坑、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需符合GBJ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其次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收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c)明
10、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房屋入口处必需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e)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f)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堵塞物。 g)单体工程必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撤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坦,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h)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效劳设施,到达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i)井道、风机房必需没有垃圾,符合标准。 j)幕墙平坦,无残缺破损和渗漏。 k)天台、广场、道路地面平坦,无低洼积水现象。 4.3.2质量问题的处理 影响房屋构造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
11、质量问题,必需商定期限由建立单位负责进展加强回补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立单位负责处理。对于不影响房屋构造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商定期限由建立单位负责修理,也可实行费用补偿的方法,由接收单位处理。 4.4原有房屋的接收验收标准 4.4.1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4.1.1以GBJ(危急房屋鉴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 4.4.1.2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4.4.1.3检查房屋构造、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坏程度; 4.4.1.4检查房屋使用状况(包括建筑年月、用途变迁、拆改添建、装修和设备状况)。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建立资料档案。 4.4.2危急
12、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4.4.2.1属有危急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始得接收。 4.4.2.2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收单位协商解决,既可商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修理,也可采纳其它补偿形式。 4.4.2.3属法院判决没收并通知接收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 5.0工作程序 5.1接到开发商的物业接收通知后,由公司设备部经理牵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环境卫生部、工程治理处等相关各部门人员成立接收小组,依照上述标准对物业进展接收检查。 5.2接收小组按楼宇接收资料移交清单对产权、技术资料进展对比检查,发觉产权技术资料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公司,要求在给定限期内补齐。 5.3接
13、收小组按公共配套设施接收验收表对大厦各类设备按规格、性能、容量等进展对比检查,对机电设备应按专业、按系统另行验收接收,发觉接收设备(设施)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开发公司限期解决。 5.4接收小组对每个工程的验收接收应专题写出报告,对套单元房的水、电、土建局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房屋接收检查记录表中,对发觉的问题应催促开发公司快速解决。 5.5设备部经理代表接收小组与开发商办理接收手续,治理处代表办理钥匙接收手续。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安装、设备等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治理处应初步查清缘由,上报公司设备部,由设备部催促开发公司限期解决。上报开发公司15日未见有施工单位修理,则设备部可
14、依据公司相关文件进展处理 林业精品工程标准及嘉奖方法 林业精品工程标准及嘉奖方法 林业精品工程标准及嘉奖方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林业建立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林业生产任务,促进全县林业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出亮点、出精品,实现林业跨越式进展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法。一、新建林网版权全部各乡镇在完成县里规定任务的根底上,必需新建23处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方,每处面积5000亩以上,林网网格不超过300亩,一路两行,无断层,形成各自的亮点工程。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组织评比全县林网精品工程。对林网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嘉奖5元。二、苗木花卉基
15、地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乡镇主干道路两侧、城镇四周集中连片进展,抓好名优稀特新品种的引进,搞好速生、常绿、灌木以及花卉多元化进展。在完成任务的根底上,县里确定的重点乡镇要各新建一处500亩以上连片的基地,其他乡镇要各新建一处200亩以上连片的基地,形成各自的亮点工程。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比全县苗木花卉基地精品工程。对苗木花卉基地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嘉奖100元。三、丰产林基地要选用速生优良品种壮苗,高标准进展栽植。在完成任务的根底上,各乡镇都要新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亮点工程。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比全县丰产林精品工程。对丰产林精品工
16、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嘉奖20元。四、经济林基地要以优质水果、干杂果为主,大力进展名优稀新品种,形成具有特色的经济林基地。在完成任务的根底上,各乡镇都有要新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亮点工程。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比全县经济林精品工程。对经济林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嘉奖50元。五、村镇绿化大力开展小城镇绿化建立,乔灌花草相结合,实行“拆墙透绿”、“见逢插绿”,对乡镇驻地进展多层次、多形式绿化、美化。选择地理位置优越、根底较好的村庄,抓好街道、庭院的绿化,努力创立“园林化村庄”。在各乡镇驻地绿化建立和“园林化村庄”建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比全县乡镇驻地绿
17、化和“园林化村庄”精品,并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赐予嘉奖。全县林业精品工程评比,由县林业生产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于12月底前进展,以造林的标准和苗木的成活保存率为主要参考依据,详细评比细则另行制定。本方法由县林业生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根底设施治理方法 公司根底设施治理方法 1.目的 为确保各种根底设施和机械设备正常运作,以保障供应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良好的办公条件,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2.使用范围网-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各种检测检验机械设备、仪器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水电配套设施、消防系统、厂房等帮助根底设施的治理。 3.职责 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公司的检验检测等设备的维护
18、、保养和修理,及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 3.2人力资源部IT组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网络、ERp数据库系统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行政组负责公司设备的修理,以及水电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厂房、库房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4.作业内容 4.1.设备购置 全部设备、仪器购置前,相关部门应填写请购单交总经理审批。设备交付时,设备使用部门经理应进展认真查验,有质量问题应马上拒收并更换,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使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行政组协同进展验收,直到到达正常使用要求,由相关人员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字,并由行政组对该设备进展相应固定资产登记存档,形成固定资产登记表。 4.2机械设备、仪器 4.1.2日
19、常保养 4.1.2.1日常保养由本设备操作人员专人负责,保养和检查内容依据设备日常保养检查表的工程进展,保养频率自定,一般每月进展一次。 4.1.2.2每天检查确认 A.机械设备、仪器应每日擦拭洁净,保持3S良好。 B.机械设备各传动轴有无足够的润滑油。 C.开机时是否有特别现象。 D.各种监视及测试仪表是否正常。 4.1.3故障修理 当机械设备消失在运行中有特别响声,不正常的振动及松动等现象,显示设备发觉故障及隐患应马上停机检修,并向主管报告,并准时联络人力资源部行政组协作修理,对于紧急修理,由使用人员直接联系行政主管安排修理,其余则填写设备报修单,交行政主管安排修理,应记录故障状况、发生时
20、间、修理内容、修理时间等。 4.1.4年度保养(校验) 4.1.4.1每年度末由行政组人员依据本年度设备的使用、修理、保养状况,对检验机等设备进展年度保养,以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 4.1.4.2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校验详细见测量装置掌握程序,由品质治理部经理安排强检或自检。 4.2计算机、网络、ERp系统、电话、门禁监控系统 4.2.1人力资源部IT组应保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止病毒破坏,影响正常的办公和公司数据安全,应采纳杀毒软件或防火墙系统对计算机进展防病毒爱护,并准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版本。 4.2.2人力资源部IT组应定期对ERp系统的数据进展备份,防止数据丧失,备份文件应作为重要记录妥当
21、保存。 4.2.3计算机、电话、网络、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后,由使用部门直接联系IT主管, 由其安排修理。 4.3水电配套设施及厂房 4.3.1公司的水电、厂房设施必需在经过工程验收前方可投入使用。 4.3.2高压配电房必需有专人治理,治理人员必需取得电工入网上岗证,主要监视变压器高压断路器等运行状况,并进展记录,发觉特别,应马上向行政主管报告。 4.3.3水电配套设施发生故障后,发觉者应马上联系人力资源部行政组,行政主管应快速派人进展紧急修理,确保水电设施良好。 4.4消防设施 4.4.1建筑消防设施在施工前,其设计图纸必需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批,经审批合格前方可进展施工。施工完成后,经消防部门进展
22、消防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4.4.2对于灭火器、消防栓,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组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灭火器的压力及消防栓的消防水流畅通,水压正常。检查后应将检查状况分别记录于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及消防栓检查记录表,消失特别的应马上修理。 4.4.3对于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应由保安进展日常监视,确保消防报警系统主机运行正常,同时应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组或托付消防维护机构每半年对自动消防报警系统进展维护,主要进展消防探头的清洗和测试,声光报警、手动报警、喷淋系统的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4.4.4人力资源部每年应托付由资质的消防检测部门对公司的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进展其次方检测,并出具消防系
23、统检测报告,对于在检测中发觉的问题准时予以解决,并报总经理室。 4.5电梯、货梯治理 4.5.1电梯、货梯属 公司根底设施治理方法第2页 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需至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进展注册登录,经批准前方可投入使用。 4.5.2人力资源部每年必需对在用载人或载货电梯进展检验申请,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并取得合格证,若检验不合格,应马上停顿使用,贴封条,待修理完毕再次检验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4.6设备报废处理 4.6.1设备的报废应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行政组鉴定,报总经理室批准前方可实施报废,建立报废设备清单,同时在帐、卡及财务上进展相应处理。 5.相关表单 5.1请购单
24、 5.2固定资产领用单 5.2固定资产登记表(无规定格式) 5.3设备报修单 5.4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5.5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5.6消防系统检测报告(无规定格式) 5.7报废设备清单 区委宣传部文明科室评比标准及方法 区委宣传部文明科室评比标准及方法 区委宣传部文明科室评比标准及方法 一、文明科室标准(一)、思想教育,遵守规章制度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1、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旗帜鲜亮地同党中心保持高度全都,党团活动好、作用发挥好。 2、积极参与部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学习日和党团活动日活动制度,有会议登记薄、学习登记薄,人人有学习笔记,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 3、严格
25、遵守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搞非法组织的消遣活动。 4、开展常常性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准时化解各种冲突。 5、未发生丧失票据、珍贵物品被盗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工作效率高,圆满完成各项 1、科室工作有全年目标、阶段安排,能精彩地完成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未消失棚架、拖拉和推诿扯皮等现象。 2、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人员技术精、业务熟。机关行文标准、精确,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未消失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 3、积极参与部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和社会活动,无借故支持、不参加现象。 (三)、文明礼貌,效劳优良,环境美丽 1、仔细落
26、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自觉做到“五个一”、“六不让”。即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业户,干好每一项工作;不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我手里拖延,不让正在处理的业务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过失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宣传部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2、思想、工作作风过硬,仪容风纪整齐,团结协调,文明向上,无不团结、吵架斗殴等现象。 3、责任区和室内卫生保持好。责任区常常清理、清扫,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洁净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4、室内环境美丽。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四
27、)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1、榜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加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常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立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3、仔细落实规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 1、干部职工有消失政治问题者; 2、部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党日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与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效劳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部工作被动或基层有重大反映者; 5、举报查实在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受到各类警告或任何党政纪律处分者; 6、室内及
28、责任区卫生差,在检查评比中屡次评为落后者; 7、干部职工与他人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8、发生安全事故者; 9、违反规划生育政策者; 10、本科室业务工作失误,受到部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判者。 二、评比方法及嘉奖措施 (一)、评比方法 1、考评以当年度工作表现为准,跨年度处理的问题以处理结论时间为准。每半年进展一次初评,年底总评。 2、文明科室在各科室自查、自评的根底上有宣传部文明科室创立领导小组进展评定。 3、办公室详细负责日常创立工作,要分科室建立创立档案,准时记录各科室创立工作状况,并作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二)奖惩罚法 1、凡当年被评为文明科室的科室,由部进展表彰,并发文明科室标
29、牌,赐予适当的物质嘉奖。 2、凡当年没被评为文明科室的科室,应摘掉上年底文明科室标牌。 物业治理实施试行方法 物业治理实施试行方法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治理实施试行方法,请大家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标准物业治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行政治理效能和物业治理水平,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xx省物业治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并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xx市市区物业治理工作职责的通知(xx政办2023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实施方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物业治理活动及其监视治理。 本实施方法所称
30、物业治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修理、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立治理局(以下简称住建局)负责全县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的物业治理活动。 (二)负责指导物业治理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备案、变更、换届工作。 (三)负责物业治理工程招投标活动治理工作。 (四)负责对注册的物业效劳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工作。 (五)制定、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章示范文本;制定、公布物业效劳
31、合同示范文本。 (六)依法查处物业治理中的违法行为。 (七)建立健全相关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小区治理和效劳中的突出冲突;建立物业治理投诉受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物业治理活动中的投诉;建立物业治理工作考核制度,对物业治理工作进展考评;指导和监视物业效劳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和治理工作。 (八)组织对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治理综合查验初审工作。协调物业效劳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物业治理移交工作。 (九)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的综合查验工作。 (十)负责做好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归集、治理、使用工作。 (十一)催促指导物业治理协会开展工作,促进物业治理协会加强行业指导。 (十二
32、)依法做好物业治理其他相关监管工作。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物业治理工作,指导村(居)开展物业治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筹备、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效劳企业之间的物业治理纠纷,协调物业治理与村(居)治理、村(居)效劳的关系。 (三)负责组织召集物业治理联席会议,解决物业治理与效劳过程中发生的冲突纠纷。 (四)负责辖区内物业治理区域调整划分工作。 (五)负责物业效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物业治理移交工作。 (六)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准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催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七)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
33、出违反法律、法规的打算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条 村(居)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物业治理相关工作,职责是: (一)参加本辖区业主物业治理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二)帮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换届工作。 (三)帮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调解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之间的纠纷。 (四)参加物业效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物业治理移交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未进展物业治理的小区日常治理工作,参加物业效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物业治理移交,指导物业效劳企业实行属地治理的原则。 (六)积极协作、帮助和听从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治理相关
34、工作;做好城市治理和文明创立工作。 第六条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各小区沿街房屋违章搭建、乱开门窗、乱挖地下室等违规行为,积极协作帮助县住建局对小区内物业公司和住建局制止无效的违章行为进展查处,催促准时整改,恢复原状。 第七条 县公安、规划、民政、物价、环保、市场、安监、公共资源交易治理、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实施本方法。 其次章 物业资质和招投标治理 第八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效劳业务。物业效劳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效劳工程,应当向物业工程所在地房地产治理部门备案。从事物业治理的人员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凡在我县行
35、政区内建立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下同),应根据规定进展物业治理招标活动。 第十条 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含五万平方米)的物业工程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治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县住建局批准,可采纳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 第十一条 新建物业工程的前期物业治理工作的招标投标工作,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前30日完成,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应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1个内月落实。 第十二条 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和诚恳信用原则。 第十
36、三条 县住建局负责我县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县公管局详细实施我县物业治理招投标工作。招标单位向县公管局申请招标前,需将小区物业用房、水电图纸、道路绿化等物业配套设施、物业修理保证金缴纳状况报物业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可招标。 第十四条 物业治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人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上公开公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实行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有资质的物业治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六条 投标人在投标时要向物业主管部门缴纳五万元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物业治理主管部门监视治理。 第三章 物业效劳 第
37、十七条 建立单位向物业效劳企业移交物业治理工程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效劳企业移交齐备的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供应符合其资质要求的效劳,并符合和遵守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及物业效劳合同的要求。 第十九条 业主或使用人进展物业装修,应事先告知物业效劳企业,并按物业装修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对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装修活动进展监视,发觉违反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应准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业主或使用人因物业装修而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催促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业主对侵害自己
38、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十条 因物业修理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同意;物业效劳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准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其次十一条 物业使用中制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转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擅自破坏房屋外貌,将配套设施挪作他用。 (三)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四)擅自搭建建(构)筑物。 (五)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绿化设施。 (六)损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
39、场地。 (七)排放有毒、有害和污染环境的物质或产生超出规定标准的噪音。 (八)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其次十二条 物业小区停车场地的收费标准按物业托付治理合同和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其次十三条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其次十四条 物业的修理、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规定担当: (一)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担当。 (二)涉及公共部位修理按公共修理基金使用方法处理。 其次十五条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终止时,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将物业效劳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业主
40、委员会。 第四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其次十六条 同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其次十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到达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其次十八条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效劳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修理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由业主共同打算。 其次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执行业主大会的打算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
41、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治理无关的打算,不得从事与物业治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打算违反法律、法规的,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打算,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一条 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协作相关村(居)依法履行自治治理职责,支持社区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承受其指导和监视。 第五章 物业保修金 第三十二条 用于销售的新建物业的建立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县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保修金,存入指定银行,作为
42、物业保修期内修理费用的保证。 第三十三条 建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单位对物业的保修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托付物业效劳企业保修。保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县物业主管部门制订。 第三十五条 在物业保修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建立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缘由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可以按物业治理条例的规定启动使用保修金: (一)物业交付后,业主发觉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 (二)物业小区未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展配套设施建立或有关设施不配套的。 第三十六条 保修金存储期限为八年。 保修金治理机构应当在物业交付之日起满八年的前一个月内,将拟
43、退还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的物业治理区域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保修金本金及其银行存款利息余额退还给建立单位。 建立单位因歇业、破产或消失其他情形,致使单位不存在的,县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进展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其原交存保修金本息余额,转入同一物业治理区域物业修理资金。 第六章 物业投诉处理 第三十七条 县住建、物价、环保、市场、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承受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的投诉,并准时处理投诉案件。 第三十八条 投诉的处理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对登记受理的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投诉人,并到现场调查,依据查证的事实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做出处理打算,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打算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