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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范本(8篇)精选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推举)一精选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推举)四 合同编号:_ 甲方: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代表。 乙方: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代表。 名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其次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行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供方)与乙方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置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其次条技
2、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供应设备使用及修理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便利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担当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连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担当。 发货前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状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规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全部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
3、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担当,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
4、用由供方担当。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以下单据后进展: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行抗力 在发生不行抗力状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局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行抗力状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行抗力状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猜测的由于特别大事而消失的状况,即:影响履行所担当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斗、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行抗力状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行抗力状况发生和停顿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
5、于其发生和停顿的状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状况发生及连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状况连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连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全部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假如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打算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需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展。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供应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
6、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全部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前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并有合同的效力。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年_在俄罗斯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供方:_ 购方:_ 附件1本附件为_和_于_签订的第_号购货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_供给以下设备: 精选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推举)五 合同编号:_ 托付方(甲方):_ 受托方(乙方):
7、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托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状况和供应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 甲方托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照实申报。 3. 甲方依据乙方要求,负责供应以下全部或局部单据和文件:报关托付书、报检托付书;手册;正本
8、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急品,应供应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 由于甲方或以下缘由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准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担当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担当: (1)因买卖双方缘由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准时供应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供应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准时供应;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需输港的货
9、物; (7)其他甲方及不行抗拒缘由。 5. 由于非乙方缘由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担当,乙方尽量帮助甲方协商解决。 其次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准时、合理安排甲方所托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 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估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 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消失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供应、解释、说明等工作。 4. 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 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别状况可以托付乙方代缴,但
10、乙方不予以垫付。 2. 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别状况可以托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供应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担当。 3. 如因各种缘由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托付乙方所治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担当。 4. 非甲方缘由产生的特别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担当。 5. 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照实报实销则供应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
11、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_日内付款。 第五条 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缘由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元(国内航线)/国际_美元(us$) (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 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精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假如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对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假如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担当,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担当。假如货物精确的件数、重量、体
12、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担保 为了顺当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_元或每张货运单_元供应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足的担保。 第八条 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局部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需从支付期满_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元违约金。 2. 乙方无正值理由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
13、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 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商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见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见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缺乏的局部乙方固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当视为甲方对主见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 解除 1. 甲方未准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商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
14、权利乙方在_日内未向甲方主见的,则该权利毁灭。 2. 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缘由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行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准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商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解除后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准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 尽管有上述之商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展的,乙方仍应当妥当予以完
15、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固然将根据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商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为一
16、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隐秘)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隐秘的原供应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隐秘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
1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行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制、不能避开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天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 依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
18、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展,本合同的标题
19、仅是为了阅读便利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精选海运进口提
20、货代理协议书(推举)六 甲方:_ 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达成如下购置意向: 一、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销售产品: 二、品质标准: 甲方向乙方供应一样质量的样品米两份,双方确认质量全都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执一份样品,甲方凭样交货。 三、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1.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办发运,运费由 方担当,发货后 日内向乙方供应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代办运费必需连同货款一起交齐由此延迟交货由乙方担当责任。 3.包装形式:编织袋:_公斤/袋;周转箱:_公斤/箱;礼盒:_
21、公斤/套(未发生的可删去), 方供应,费用由 方担当。 四、产品交货方法: 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或指定交货车辆 。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承运人: 。 五、交货时间: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 个工作日内发货。 按甲方指定日期 前交货。 六、运输方式:铁路/汽运/海运(未发生可删去)由乙方负责,甲方代理乙方并根据乙方指示办理相关事宜。货物发出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发运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号、包装/件数、发运数量、到货地、到货时间)。 七、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需派员验收货物,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进展验收;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里抽样,与封存样品米一同提交至货物所在地的质量监视部门或双方认可的
22、第三方检验机构进展复检(检验费用乙方担当);乙方未提出异议或未派员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商定。 八、风险负担: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货物毁损、灭失、短斤、污损等风险由乙方担当。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根据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局部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发货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根据逾期发货局部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行抗力导致的逾期发货除外。 3.如存在其他违约
23、事项,违约方应担当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4.如本条所规定之违约金数额,缺乏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5. 当事人一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准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供应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局部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十三、其他商定事项: 1
2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商定或商定不明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甲 方:_联 系人:_ 乙 方:_联 系 人:_ 精选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推举)七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局部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25、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坚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急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承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承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其次局部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行分的局部,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
26、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章名 其次局部 章名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估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
27、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准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准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亲密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患病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准时通知卖方停顿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
28、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行抗拒的状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马上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章名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承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仔细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承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拖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
29、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承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标准、估计装货日、估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估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假如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需是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一样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
30、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承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假如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详细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亲密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准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章名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章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
31、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估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准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准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章名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以下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具体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
32、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需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供应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斗险的保险单。 18.b.不承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楚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
33、提单不能承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承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前方可承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承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承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供应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供应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马上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患病的一
34、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章名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章名 20.危急品说明书 凡属危急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需供应其危急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留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伴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 章名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假如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觉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
35、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状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章名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行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假如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患病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局部合同,但并不阻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章名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行抗拒”缘由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
36、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难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明灾难存在。假如上述“人力不行抗拒”连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足的结果时,如买方打算不向他认为适宜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进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章和程序进展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打算,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37、方: 买方: 精选海运进口提货代理协议书(推举)八 目录 第一章定义 其次章合同范围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四章付款条件 第五章合同文件、设备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包装和唛头 第七章技术支持效劳和技术培训 第八章预检和预验 第九章最终验收、检验和测试 第十章担保和保证 第十一章专利、商标和保密 第十二章质量标准 第十三章税收 第十四章不行抗力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联络会议 第十八章法定地址 设备技术许可证合同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合同号:_ 一方为中国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中国_(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以下简称转让方)。 鉴
38、于转让方拥有制造_设备的专有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 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厂使用;_公司购置许可活动所必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厂进展许可的制造活动;_公司和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 担本合同中的义务; 鉴于被转让方盼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厂制造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盼望向转让方购置合同材料和模块,该模块由要制造的元部件组成,并购置合同设备,使被转让方只在_厂能制造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置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置合同材料; 鉴于该购置订单应听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 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
39、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定义 1.1“辅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购置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厂或转让方供应。 1.2“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供应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中国_厂。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a。 1.6“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置者。 1.7“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_系统的一局部。 1.8“模
40、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规定的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融、规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注册隐秘专 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隐秘、商标和其它学问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管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供应,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全部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一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厂。 1.13“技术支持效劳”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供应的技术询问和技术指导。 1.14“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