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概述(PPT 267页)ikdm.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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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章 增值税会计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一.起源 l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TSAdams)是提出增值税概念的第一人,他于1917年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TheTaxationofBusiness)报告中首先提出了对增值额征税的概念,指出对营业毛利(销售额进货额)课税比对利润课税的公司所得额好得多,这一营业毛利相当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即相当于增值额。1954年,时任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洛雷积极推动法国增值税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取得了成功,被誉为增值税之父。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税法,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

2、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二.增值税的概念修理修配销售加工进口交通运输业(1)(1)普遍征收。普遍征收。(2)(2)价外计税。价外计税。(3)(3)中性原则。中性原则。(4)(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5)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增值税普遍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具有流转税普遍征收、多环节征收的共性。增值税是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税收负担不受流转环节的影响,税收负担明确,这是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重要区别。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不论生产经

3、营经过多少环节,只要该商品的最后售价相同,该种商品的增值税总负担保持不变。体现了公平税负,有利于平等竞争。计算企业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征收,但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谁消费谁纳税,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因而税负具有转嫁性。四.增值税的类型【思考】大华公司本期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额是多少?大华公司1000元当期购买原材料当期销售产品10000元增值额9000元或7000元或5000元?固定资产当期折旧2000元当期购买固定资产4000元 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

4、值额往往不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3种类型。(1)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仅相当于消费资料价值部分,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为消费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予以扣除。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

5、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3)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的增值税固定资产部分不作任何扣除增值额:9000元(100001000)“收入型”的增值税“生产型”的增值税减除全部固定资产增值额:5000元(1000010004000)减除固定资产折旧的部分增值额:7000元(1000010002000)五.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增

6、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一)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生产型、提供应税劳务或为主的纳税人为5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

7、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批发或零售纳税人为80万元以下(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一般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需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

10、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上调: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

11、0元。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提供应税劳务和服务(一)一般范围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劳务和服务,不包括在内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文相关规定:1、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试点先行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

12、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3、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二)纳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代购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

13、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的处理: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经济业务,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纳税 收入的处理: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经济业务,才可以确认收入,否则按成本转账。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规定 新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4、(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视同销售(会计、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比较项目 会计收入确认增值税 所得税 特别提示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非应税项目(自产、委托加工)非应税项目(外购)集体福利(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外购)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商业实质)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例题】某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

15、1.24万元,要求计算该商贸企业应纳增值税额。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9.36(1+17%)17%=1.36(万元)进项税额=1.24(万元)此业务应纳增值税=1.36-1.24=0.12(万元)【例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涉税金额。正确答案 零售价=50005%=100000(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混合销售行为(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税务处

16、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A.企业生产销售门窗并负责安装 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 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 D.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 E.邮政部门提供邮寄服务并销售邮票 正确答案ACDE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特点:销售货物或

17、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1、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缴纳增值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

18、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6)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7)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8)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

19、,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9)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2、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3)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4)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5)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7)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8)

20、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10)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所收

21、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11)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征税问题。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3、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1)营改增以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

22、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3)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代购货物行为凡代购行为,如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仅按其手续费收入计缴营业税;如果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论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如何处理,均应缴纳增值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

23、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七.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2、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1)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

24、、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营改增中的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业、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的税率为6%,主要包含: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二)增值税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3%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下特殊货物: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下自产货物: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

25、千瓦)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使用简易办法计算纳税,但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

26、器具。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上述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画图,先对固定资产分类,再对

27、固定资产的处理从身份、时间分别分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比较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17%)1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

28、)3%5、销售旧货 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3)增值税抵扣率(扣除率)对企业从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13%),由于不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不增加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税法规定按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八、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一)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

29、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二)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

30、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九、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1)起征点的规定 起征点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规定如下:

31、(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5 00020 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 5 00020 000 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2)免税规定 免税规定(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这里所说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养 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从事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批发和零售,都免征增

32、值税。(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如假肢、轮椅、矫形器)。(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可以放弃免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计征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一、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解决应交增值税的销售额时间界定问题(一)基本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款凭

33、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票优先,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具体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一般根据完工进度收付货款)。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

34、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确定销售额,分一般销售方式下和特殊销售方式下两个方面来确定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指销售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3)同

35、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政府型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计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买方收取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如果纳税人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分别按以下规定予以确定:(1)折扣方式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看发票,同票可以扣除;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6、。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全额计税。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余额计税。【举例】甲企业销售给乙公司10000件服装,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并提供1/10,n/20的销售折扣。乙公司10日内付款,甲企业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则甲企业计算的销项税为:销项税额:201000080%17%=27200元(2)以旧换新(看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全额征税)。注意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实际收取金额征税)。【举例】某

37、商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每台冰箱的正常零售价是4000元,本月售出100台,共收回100台旧冰箱,每台旧冰箱折价500元,该业务应纳增值税()元。应纳税额4000(1+17%)10017%58119.66(元)【举例】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计算该金店的销项税额。【解析】销项税额2000(117%)17%=290.60(元)(3)以物易物:双方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

38、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例: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计算销项税额。解:销售额=600+60030040=680万销项税额=68017%=115.60(4)包装物押金(看货物):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注意: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价,税率由货物的适用税率。例:红旗皮具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不含税销售收

39、入为120万,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3.51万,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217%+3.511.1717%=20.91万(5)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例:某针

40、织厂2014年7月,将自产的针织内衣发给本厂职工,共发A型内衣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15元;发放B型内衣200件,无同类售价,已知制作B型内衣成本为3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应纳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0015+36000(1+10%)】17%=6987元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税率)(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是否可以抵扣问题抵扣问题)11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凭票抵扣)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凭票抵扣)3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

41、扣)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1)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则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3)货物的进项税额只能抵扣80%,则其运费也只能抵扣80%。思考:不能抵扣的运费如何计算项目 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42、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记忆要诀: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要看对应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

43、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例:某制药厂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含税,税率为17%),销售免税药品50万(不含税),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9万,抗生素药品和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计算该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当月不含税销售额=117(1+17%)=100万当月销项税额=10017%=17万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9-9【50(100+50)】=6万当月应纳增值税=17-6=11万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改变用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当将该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已抵

44、扣的固定资产,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列的前三种情形的,应当当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例:某化工厂为增值税纳税一般人,5月份实现收入600万,外购货物金额400万(取得专用发票,货已入库)。当月化工厂因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其中库存原材料损失60万,在产品和产成品损失40万。该工厂上年度货物耗用金额生产成本总额的70%.所有进项票据已认证,计算应纳的增值税。当月的进项税额=40017%=68万 火灾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017%+4070%17%=14.96万 当月的销项税额=60017%=102 当月应纳的增值

45、税额=102(6814.96)=48.96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在一般情况下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同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同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若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同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举例】某厂为一般纳税人,1月份销售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2万元,销项税额20 4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产品,开普通发票,销售额40 000元(含税);将一批成本10万元的产品对外投资。当月购料(已入库),取得专用发票,价款60 000元,税

46、额10 200元;购进免税农产品25 000元;当月用水27 6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588元;购进设备一台,价款55 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 350元。计算该企业当月应交增值税。(1)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销项税额40000(117%)17%5812(元)投资产品销项税额100000(110%)17%18700(元)销项税额合计2040058121870044912(元)(2)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10 200+25 00013%+3 588+9350=26388(元)(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44912-26388=18524(元)案例分

47、析: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4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万元。(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

48、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所有票据都经过认证。要求:计算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11%14.15(万元)(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4)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11%10.86(万元)(5)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11%)(120%)3.56(万元)当期的销项税额=14.15+4.25+3.74=22.

49、14 当期的进项税额=10.86+3.56=14.42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22.14-14.42=7.72(万元)(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中的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假设个体商店(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含税销售额为10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不含税销售额=10000(1+3%)=9708.74(元)应纳税额9708.743%=291.26(元)(三)进

50、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举例】某进出口公司2014年3月进口化妆品一批,该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30000美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10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 10,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进关报税时的美元汇率中间价为 6.4元(人民币)。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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