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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土作业管理规定8篇所帮助。第1篇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篇油田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3篇破土作业管理规定第4篇油库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5篇河南油田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6篇破土作业管理规定范本第7篇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8篇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1篇】河南油田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施工破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坍塌伤害事故,避免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区域内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2术语和定义2.1破土作业指在炼化生产厂区、油气田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油气田开发区安全防通道上开挖、掘进
2、、钻孔、打桩、爆破等的作业。2.2大型破土作业可能危及油区输油输气干线管道、大面积电讯、矿区主要道路或油田级重点要害部位等运行安全、可能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破土作业。3职责3.1开发事业部负责危及油气田开发区域干线管道、重点要害部位大型破土作业的监督管理。3.2生产协调处负责危及水、电、汛、通信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3工程技术处负责危及工业建设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4消防支队负责危及消防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5公共事业部负责油田社区及矿区道路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6基建处负责房屋建筑开发区域大型动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
3、7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破土作业监督管理,并对破土作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3.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破土作业许可申请、审批、施工监督管理。4管理内容4.1作业申请4.1.1作业范围确认与交底4.1.1.1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进行确认。4.1.1.2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4、4.1.1.3装置界区内的破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装置负责人确认,并提出安全措施。4.1.2风险评估4.1.2.1施工单位应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4.1.2.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4.1.3制定方案施工单位根据安全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a)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b)架空的公用设施;c)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d)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e)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f)交通状况;g)附近的振动源;h)土质
5、类型;i)地表水和地下水;j)对土壤和水的污染;k)使用的工器具;l)气候;m)其他。4.1.4作业前现场准备4.1.4.1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在挖掘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4.1.4.2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4.1.4.3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4.1.4.4标识与警示
6、a)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识;b)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c)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d)在道路上或其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戴警示背心。4.1.4.5罐区破土需断开防火堤时,除报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外,应备足封堵缺口的沙袋。沙袋堆放数量大于或等于原罐区防火堤高度和宽度,且堆放沙袋之间无缝隙。4.1.5提出申请作业准备完成后,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涉及大型破土作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a)破土作业许可证;b)完整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机械配
7、置、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污水排放方式、余土和杂物处理以及现场围蔽、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保障措施等内容);c)原有地下管线、电线、通讯光缆、构筑物的布局图及安全保护措施、监护方案。4.2作业批准4.2.1书面审查在收到施工单位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a)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施工安全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等;c)确认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遵循情况;d)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e)分
8、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4.2.2现场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与作业有关的挖掘机械、工具、材料完整性等;b)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准备情况;c)安全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d)在防爆区域作业施工是否办理相应作业许可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第2篇】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
9、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10、。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3管理内容及要求3.1破土作业危害识别3.1.1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3.1.2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3.2破土作业安全措施3.2.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
11、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3.2.2破土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3.2.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3.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形,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3.2.4.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3.2.4.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3.2.4.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
12、中断道路交通。3.2.4.4需要进行爆破的。3.2.5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应设围拦、警示牌、警示灯。3.2.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建设单位,待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3.2.7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并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3.2.8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要
13、做到:3.2.8.1立即停止作业。3.2.8.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2.8.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3.2.8.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3.2.8.5通知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3.2.9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3.3许可证管理3.3.1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建设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3.3.2一个施工点、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3.3.3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4附件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二一一年八月五日【第3篇】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土方与爆
14、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胜公司,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以及临时性界区外动土作业。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破土作业。第四条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施工主管部门、生产、机动、安全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应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用事业、安全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开审查会,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
15、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第五条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签后,报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批。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责任人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责任人要签署意见。破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一周。第六条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第七条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
16、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等地下设施。移动电缆和悬吊电缆时,必须停电。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本单位有关部门,经审查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重大危险破土作业要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17、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的。第十条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灯。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第十二条在坑、沟、槽、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对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遇有可疑
18、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第十三条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是应由上至下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米。第十四条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第十五条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19、。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破土作业许可证,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齐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施工。第十七条开挖过程中的渣土需外运时,应按上海市有关渣土外运规定,由施工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开挖的土方应堆成整齐的长梯形,并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因下雨而造成水土流失堵塞下水道。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4篇】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
20、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
21、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3管理内容及要求3.1破土作业危害识别3.1.1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3.1.2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3.2破土作业安全措施3.2.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
22、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3.2.2破土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3.2.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3.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形,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3.2.4.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3.2.4.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
23、信等公共设施。3.2.4.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3.2.4.4需要进行爆破的。3.2.5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应设围拦、警示牌、警示灯。3.2.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建设单位,待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3.2.7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并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3.2.8
24、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要做到:3.2.8.1立即停止作业。3.2.8.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2.8.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3.2.8.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3.2.8.5通知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3.2.9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3.3许可证管理3.3.1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建设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3.3.2一个施工点、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3.3.3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4附件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二一一年八月五日【第5篇】油库破土作业安
25、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确保油库破土作业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库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第三条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后会签,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公司施工现场责任人和库、站责任人要签署意见。破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在生产作业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一周。第四条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全面负责。在油罐区和要害部位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第五条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公司审核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
26、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和输油管线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输油管线等地下设施。第六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公司有关部门,经审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重大危险施工要请示公司领导。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所;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
27、破的。第八条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油罐区、要害部位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示,夜间应设警示灯。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告牌示、警示灯。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第十条在坑、沟、槽、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对油气的检查检测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第十一条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28、。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第十二条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地问题后方再施工。第十三条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
29、情进行调查处理。【第6篇】破土作业管理规定范本1目的为了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防止地下设施遭到损坏和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3职责3.1电工车间负责埋地电力电缆现场交底。3.2电信站负责埋地电信电缆现场交底。3.3给排水车间负责地下供排水管线现场交底。3.4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安全管理。3.5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所属区域动土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3.6安环处负责本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4工作程序4.1破土作
30、业工作程序序号人员时间场合工作内容方式1工程主管部门施工前3天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书面2工程主管部门施工前施工现场组织电工、电信、给排水、安全、区域所属单位、设计、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地下情况交底。现场勘察或审核图纸3工程主管部门施工前-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书面4工程主管部门签署破土作业许可证前在许可证上填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书面5电工车间签署破土作业许可证前在许可证上填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书面6电信站签署破土作业许可证前在许可证上填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书面7给排水车间签署破土作业许可证前在许可证上填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书面8工程主管部
31、门大型作业时安排施工单位制定施工作业方案。书面9安环处大型作业时-审核批准施工作业方案。书面10工程主管部门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前现场安排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措施。11电工车间、电信站、给排水车间签署破土作业许可证时分别确认施工安全措施。书面12施工主管部门审批时审批许可证。书面13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批时审批许可证。书面114工程主管部门作业前-办理其他相关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许可证。书面15工程主管部门作业前组织安排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16工程主管部门作业时现场检查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工程主管部门破土许可证生效后现场组织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措施开始
32、施工。18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时现场安排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19工程主管部门发现不明设施现场监督施工单位不得敲击、移动,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相关部门确认并采取措施后,方可再施工。现场确认20工程主管部门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a)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b)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要进行爆破的。报告安环处、消防支队。审核同意21工程主管部门夜间现场安排施工单位设置警示灯、围栏、警告牌示。22工程主管部门作业时遇可疑情况特殊作业环境现场提醒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后,方可再施工。对有毒气体和
33、易燃物的检查检测23工程主管部门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现场组织施工单位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5、机动处、安环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24工程主管部门和区域所属单位工程结束后现场对工程进行验收。签字25工程主管部门工程结束后-保存破土作业许可证1年。存档4.2破土作业其他安全规定4.2.1破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一周。4.2.2在破土开挖前,工程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34、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4.2.3工程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雨季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4.2.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3许可证管理4.3.1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施工区域所属单位保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留存,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4.3.2如在运行的生产装
35、置、罐区、油库内等处施工,增加一联,由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4.3.3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保留期1年。4.4检查与考核4.4.1安环处负责动土作业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4.4.2检查情况纳入周检考核中。5相关文件5.1中石化集团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6.1破土作业许可证7附加说明本规定编制单位:安环处本规定编制人:张景林、郑绪平本规定审核人:谷彦坡本规定批准人:周庆水【第7篇】油田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施工破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坍塌伤害事故,避免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区域内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2术
36、语和定义2.1破土作业指在炼化生产厂区、油气田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油气田开发区安全距离范围内及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矿区基本建设、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的作业。2.2大型破土作业可能危及油区输油输气干线管道、大面积电讯、矿区主要道路或油田级重点要害部位等运行安全、可能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破土作业。3职责3.1开发事业部负责危及油气田开发区域干线管道、重点要害部位大型破土作业的监督管理。3.2生产协调处负责危及水、电、汛、通信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3工程技术处负责危及工业建设
37、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4消防支队负责危及消防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5公共事业部负责油田社区及矿区道路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6基建处负责房屋建筑开发区域大型动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7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破土作业监督管理,并对破土作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3.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破土作业许可申请、审批、施工监督管理。4管理内容4.1作业申请4.1.1作业范围确认与交底4.1.1.1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
38、情况进行确认。4.1.1.2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4.1.1.3装置界区内的破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装置负责人确认,并提出安全措施。4.1.2风险评估4.1.2.1施工单位应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4.1.2.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4.1.3制定方案施工单位根据安全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39、必要时制定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a)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b)架空的公用设施;c)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d)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e)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f)交通状况;g)附近的振动源;h)土质类型;i)地表水和地下水;j)对土壤和水的污染;k)使用的工器具;l)气候;m)其他。4.1.4作业前现场准备4.1.4.1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在挖掘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
40、板。4.1.4.2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4.1.4.3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4.1.4.4标识与警示a)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识;b)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c)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d)在道路上或其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戴警示背心。4.1.4.5罐区破土需断开防火堤时,除报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外,应备足封堵缺口的沙袋。沙袋堆放数量大于或等于原罐区防火堤高度和宽度,且堆放沙袋之
41、间无缝隙。4.1.5提出申请作业准备完成后,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涉及大型破土作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a)破土作业许可证;b)完整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机械配置、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污水排放方式、余土和杂物处理以及现场围蔽、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保障措施等内容);c)原有地下管线、电线、通讯光缆、构筑物的布局图及安全保护措施、监护方案。4.2作业批准4.2.1书面审查在收到施工单位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
42、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a)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施工安全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等;c)确认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遵循情况;d)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e)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4.2.2现场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与作业有关的挖掘机械、工具、材料完整性等;b)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准备情况;c)安全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d)在防爆区域作业施工是否
43、办理相应作业许可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e)破土作业点是否按照施工区域划线明确区域。4.2.3批准作业4.2.3.1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的相关方均应在破土作业许可证上签字。4.2.3.2大型破土作业,由施工作业单位提出办理申请、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经管辖单位或场所主管责任人初审,油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4.2.3.3其它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4.3作业实施4.3.1安全交底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清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4.3.2系统及人员保护4.
44、3.2.1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4.3.2.2当挖掘深度超过1.5m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防护系统,4.3.2.3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设计。4.3.2.4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
45、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4.3.2.5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缘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障碍物。4.3.2.6作业人员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4.3.2.7人工挖土工具应坚实可靠,施工人员应保持在2m以上的距离,防止工具伤人。4.3.2.8作业人员在坑、沟槽内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4.3.2.9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4.
46、3.2.10车辆或挖掘设备穿越地面油气、水管线、电信及电缆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在油气场所破土作业时排气管应配戴防火罩。4.3.2.11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挖掘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4.3.2.12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4.3.2.13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4.3.3进、出口4.3.3.1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4.3.3.2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4.3.4监督监护与安全观察4.3.4.1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等油气聚集区、危险区施工,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