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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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三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一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312号)(简称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本次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确保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工作目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

3、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做好本次风险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办、每位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风险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保证风险普查数据和成果真实准确。三、宣传重点(一)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要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既能为中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

4、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等。(二)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技术方法。宣传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救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普查目的。宣传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灾害,开展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的任务,使公众和社会各方全面了解普查工作,深入知晓需要参与配合的事项。针对普查任务内容,对调查统计、遥感解译、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普

5、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三)大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中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等情况。(四)大力宣传风险普查中的经验作法和典型人物。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大力宣传各地组织实施普查、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方面的鲜活经验和典

6、型做法。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工作开展。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普查工作者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五)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通过风险普查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

7、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四、宣传安排1.报道普查试点和全面铺开工作情况。中央主要媒体积极报道普查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整体情况,2023年5月就普查试点总结情况在新华社播发综合报道,中央主要媒体及时刊播报道。2023年5月发布普查全面启动消息稿件和答记者问,协调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和答记者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2.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全面铺开启动阶段和成果应用总结阶段在国务院新闻办分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风险普查有关工作情况。3.刊播评论言论。人民日报、新华社等

8、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刊播评论言论,对普查的目的意义进行深入阐释,积极引导推动工作开展。4.推出专题节目。中央广电总台等通过权威采访、实地拍摄、专家解读等方式,就风险普查重要意义、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成果运用等策划专题节目,多维立体介绍普查工作。5.强化网络宣传。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制作推出一图读懂、微视频、H5、漫画等风险普查融媒体产品,主要商业网站及时转载推送相关产品。6.开展社会宣传。制作风险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宣传科普短视频和阶段性成果推广视频,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平台进行多渠道投放。协调通讯运营商推送倡议公众参与支持普查的公益短信,组织各

9、地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等移动电子载体广泛发布普查宣传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7.开展“风险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大赛,展现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风貌。8.开展风险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对风险普查入户调查、软件建设、数据汇交和部门协同等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9.进行宣传产品投放、效果评估和舆情监测。多渠道投放宣传产品,对普查活动和宣传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风险普查舆情进行监测和应对。五、组织领导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国

10、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风险普查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总结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社会动员,确保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

11、的舆论环境。各级风险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经费,保障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有效实施。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风险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各行业部门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会同行业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行业风险普查的宣传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并设专人开展风险普查的日常宣传和重大节点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二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12、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312号)和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351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的和意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实现克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安全保障。二、普查范围和内容(一)普

13、查范围1.普查对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2.普查时间范围。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年度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3年,包括年度灾害调查和灾害事件

14、调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3年。(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州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三、普查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泥石流、地质灾害,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建立分类型

15、、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利用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自治州和县(市)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一)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发生

16、和损失情况,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二)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三)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州、县(市)开展全面调查与评估,并对乡(镇)人民政府

17、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基层减灾能力情况开展抽样调查。(四)开展多尺度区域风险评估与制图。根据国家制定的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种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依托风险制图系统,编制各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综合风险图。(五)制修订灾害风险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在各级系列风险图的基础上,重点制修订县级综合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区划、洪水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等。综合考虑我州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

18、等因素,编制县级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四、普查组织实施(一)自治州、县(市)职责与分工1.自治州负责的工作。依据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自治州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全州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全州灾害风险普查成果。2.各县(市)负责的工作。依据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县(市)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县(市)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本县(市)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本县(市)县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二)各部门职责与分工州应急

19、管理局会同参与部门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建设全州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自治州全尺度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编制综合防治区划图;会同参与部门指导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历史灾害情况、重要承灾体灾害属性和空间信息、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全面调查。州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地震监测中心等单位负责指导或协助开展各单灾种风险致灾孕灾、历史灾害、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图编制等工作,开展自治州全尺度和跨区域的调查评估与区划工作。各部门按任务分工负责审核汇总形成分项成果,并按要求将分项成果汇交至州应急管理局。各

20、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1.州委统战部牵头,州民宗局具体负责指导宗教场所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宗教场所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2.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自治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协助开展能源设施风险调查,指导各县(市)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发电厂、变电站高压设备、输电线路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上述能源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3.州教育局负责指导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4.州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对灾害普查相关科

21、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指导灾害普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研究项目的立项;推动灾害普查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灾害普查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灾害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负责涉灾科学技术成果认定和评奖等。5.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内各类承载体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6.州公安局负责协调和提供流动人口相关数据。7.州民政局负责参与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应急力量调查。8.州财政局负责自治州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经费的保障,会同州应急管理局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并做好相关经费绩效管理。参与自

22、治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有企业各类承载体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9.州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区划等工作,形成全州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州应急管理局;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指导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区划的具体任务,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将成果汇交至州应急管理部门。10.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安全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隐患调查与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县(市)和相关企业开展上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审核汇集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隐患调查与评估的

23、成果。11.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排查鉴定工作;按要求统一汇交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普查成果。12.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县(市)开展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州公路基础设施风险调查结果汇总、核查、集成及评估分析等工作;审核汇集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州交通基础设施普查成果。13.州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洪水灾害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

24、(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洪水频率图、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和流域尺度水旱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组织实施防洪工程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加工整理水利普查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州水旱灾害普查成果。14.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形成农业承灾体普查结果;协助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农业承灾体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15.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16.州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以及

25、技术培训;负责指导技术支撑单位遴选;负责审核汇集历史灾害调查、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综合调查与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数据;负责开展综合评估和区划工作;负责全州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管理;负责灾害风险普查制图、集成与可视化服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承担跨区域主要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州范围空间数据制备;负责汇集各部门和单位的普查成果,形成全州综合性成果。17.州统计局参与自治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负责协调共享全州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18.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孕灾风险

26、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州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森林和草原资源清查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州森林和草原火灾普查成果。19.州红十字会负责参与综合减灾能力调查。20.州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

27、历史气象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州气象灾害普查成果。21.州地震监测中心负责地震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重要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活动断层探察和地震构造图编制、地震危险性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动参数区划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州地震灾害普查成果。22.州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州核心网、传输网、无线网、铁塔、机房等通信

28、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通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23.州银保监分局负责参与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调查(保险和再保险企业)。24.克孜勒苏军分区依据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按需组织开展军事区内主要灾种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协调军队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全州气象、水旱、地震等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三)实施计划根据任务规划与设计,普查实施分为3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编制自治州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专家技术团队,

29、明确划清各县(市)、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宣传与培训实施方案,利用国家统一的培训教材,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开展各县(市)、各部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2.全面调查阶段(2023年)。全面开展全州灾害风险调查,县(市)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组织各县(市)、各部门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完成逐级审核上报。各县(市)负责审核汇集形成本县市普查数据成果,并按照统一要求向自治州提交。自治州组织对各县(市

30、)提交的普查数据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和成果汇总工作,形成全州普查数据库,统一报送自治区。3.风险评估区划与验收阶段(2022年)。按照国家制定的综合风险评估标准和综合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规范,开展自治州、县(市)两级和其他评估区划单元的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并统一纳入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研究,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与评估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

31、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查办”),普查办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普查办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常态化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落实普查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指导各县(市)推进普查实施。普查办

32、职责:为非常设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普查办人员由州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指派人员共同组成,普查办下设工作组、技术组与专家组,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技术组人员在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是落实本地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县(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

33、伍,做好本县(市)普查各项工作。(二)技术保障自治州层面组建普查技术组,在自治区普查指导组的指导下,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区划已有成果及业务现状,牵头负责综合风险普查立项论证、技术指导和总结等工作。技术组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单位、科研单位及专家组成。各县(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队伍,有效做好各项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支撑。(三)经费保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自治州和各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除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地方适当补助资金外,各级人民政府也要落实和承担相关工作经费。上级下达各领域的常态化风

34、险调查工作经费,要优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按原渠道安排使用。(四)共享应用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草地资源调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本普查工作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建立共享目录,建设集成系统,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工作。(五)有关要求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

35、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县(市)、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州县两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20234号)要求,我乡积

36、极配合咸安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是开展集中调查。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摸清我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乡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咸安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二是验证国家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验证普查各项任务的内容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完备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汇总提交各项问题清单,配合完善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规范。三是探索组织形式和实施形式。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普查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积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经验,形成可推广的

37、组织实施样板。二、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社区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内容;以及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二是配合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APP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筑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三、责任分工乡安监办牵头组织

38、全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综合调查评估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形成普查成果。乡农业办、城建办、民政办、计生办、武装部、派出所、林业站、财政所、城建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完成涉及各部门调查成果的汇集和初验,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乡城建办、城建中心负责协助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协助完成相关调查成果的汇集和初验,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各村、社区明确普查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房屋建筑调查,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四、工作方案1、调查范围乡镇、社区和家庭等基层用于灾害

39、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的资源、系统、装备和能力及其空间分布现状。2、调查目标查清并评估乡镇、社区和家庭等基层用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的资源和能力及其空间分布现状,为咸安区编制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空间分布图,建立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库,开展区域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与区域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3、调查任务调查乡镇(街道)、社区和家庭等基层参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资源(能力),以及公众的风险意识、防灾减灾技能等。4、调查属性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

40、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信息,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技能掌握情况等信息。5、调查方式内业调查、外业调查。五、工作安排(一)前期准备(2023年10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理清各单位、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开展清查和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并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各项数据汇集工作。(二)集中调查(2023年11-12月)编制实施方案。乡安监办牵头编制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41、,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集中调查。通过档案查阅、数据处理、现场调查和实地勘察等内外业结合的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各项具体调查任务,形成调查成果。(三)(2023年1月)总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大幕经验。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成立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各村、社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指导推进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汇总普查工作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二)技术保障结合区级专家技术团队,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实施和培训等工作,为开展自然好综合风险普查提供技术保障。(三)共享应用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普查工作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工作。(四)安全保密要求普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保密意识,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认真落实有关保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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