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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集合18篇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有效的承诺书,必须
2、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
3、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
4、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
5、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
6、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
7、,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
8、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2为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人郑重承诺: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坚决按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9、,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重视社会安全。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三、遵守防控制度。遵守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方案及决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禁即止,令方行。四、做好日常防控。服从“两点一线”管理,每天通过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往返家校;减少社会交往、做好家庭和上下班途中防护。五、执行外出报备。确保不离开,或离开但不出山东省。如需离开但不出山东省时,提前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备,乘坐私家车前往,按学校要求
10、提供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本人健康码、乘坐私家车的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需离开山东省时,提前到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处申请,同时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批准后,自驾车离开山东省。返校前,提供本人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乘坐私家车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天,办理请假手续。六、个人健康监测。每天上班前在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不适症状,及时向所在
11、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遵守。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任何处理和处罚。承诺人:第一文档网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3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一、本人承诺自愿返岗,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居住在已经确诊病例小区范围内。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本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
12、史。四、本人声明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五、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姓名: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4本人,系级班学生,身份证号:为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创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认真学习和生活,本人承诺如下:1.返
13、校前14天,我每日在“报平安”系统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2.我与共同居住人返校前没有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返境人员接触史(如有则须在“其他承诺”处手写:返校前7天,我核酸检测检测、血清检测合格,并已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备),没有出现过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3.返校前,我已按照辅导员班主任要求,学习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已备齐口罩、速干手消毒剂、餐具、生活用品等必备物品;4.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我会全程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距离,力避触摸公共部件,全力做好个人防护。5.入校时,我会按照规定的入校程序独自办理入校手续,如有异常我接受学院的一切安排;6.入校后,我会遵守学院管理规定,勤洗
14、手,勤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不点外卖,规律作息,养成良好饮食与作息习惯;出现不适症状我会及时按规定流程上报,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9.其他承诺:10.本人承诺:我会信守承诺,服从规定,听从安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承诺人(学生)签字:监护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学校各部门积极行动、守土有责,全力做好疫情
15、工作。党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全体动医学院党员接力郑重承诺:、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2.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3.坚决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研,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4.带头配合做好排查及各项调查,坚决服从安排。5.带头传播正能量,面对疫情保持镇定,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
16、权威部门的信息。发现有关不实、错误言论及时上报。6.带头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帮助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7.率先垂范,引导身边亲友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好的公共场所,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传播机会。8.带头提高防护意识,勤洗手,勤消毒,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不吃野生动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防控疫情,从我做起。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自觉配合所在学校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
17、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返校前14日没有到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承诺人:家长学生年月日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7按照部署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此疫情持续期间,直至疫情响应结束,我郑重承诺如下:一、如实向企业上报2月3日至今所有行程和个人及家庭健康信息,做到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二、自觉遵守企业防控管理各项要求,服从企业统一安排。三、按企业通知要求,尽量选择私家车、单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全程佩戴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四、复工后取消各种集中团拜、走访
18、活动。五、上班期间,保证在本人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尽量避免流动和人员聚集。六、上班期间,应确保全天佩戴口罩,相互交流需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直接接触。七、尽量减少出差、出国或到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开展工作,确需出差、出国或到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开展工作的,自觉遵守交通部门和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八、会议讨论尽量采用远程视频,用消毒溶液擦拭个人工位及办公用品。九、在疫情防控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安全。十、工作和业余、进出电梯自觉戴口罩、勤洗手,科学防护,不给社会和企业留隐患;1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打喷嚏、咳嗽时用手肘、纸巾捂住口鼻,有公德心;将用过的口罩丢
19、于废旧口罩专用垃圾箱内;不串门,不聚会,电话联络亲朋,避免交叉感染;拒吃野味,合理饮食,吃饭时不扎堆,直至开始开饭时才脱口罩,确保健康。十一、有耐心、多理解,配合企业及政府部门相关检查;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发表未经官方证实的任何言论,维护社会舆论稳定;出现疑似症状,不恐慌、不侥幸,早就医。十二、确保自觉遵企业的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一切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在疫情控制期间,若本人违反政府、企业的相关疫情管控规定,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等有行为,甘愿接受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若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蔓延、致使员工生命安全和身
20、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或给企业造成关门整体隔离等严重后果等情况,自愿接受从重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2023年XX月XX日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8为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街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五个带头”公开承诺,以此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团结一致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第一,带头站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坚定地站在斗争的第一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第二,带头挺身而出,不畏艰险。“我是党员、我先上!”在疫情防控最困难、最危险的岗位上,员走在最前面。第三,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1、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发放“明白纸”,引导群众相信科学、增强信心。同时,细致排查人员流动、发热等异常情况,对存在发热等症状的居民,第一时间引导其到指定医院就医筛查,并及时向社区反映情况。第四,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第五,带头坚守岗位,扎实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取消春节休假,不舍昼夜地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9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居民群众,我践行我承诺:一、主动配合排查、对外来人员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曾经与疫情地区人员有往来的,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
22、做好居家隔离工作。二、带头发挥作用、带头做到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口罩,推行移风易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头参加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符合自身实际的宣传服务岗位。三、维护和谐稳定、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自觉抵制谣言。带头学习防控知识,做好宣传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不传播、不扩散非官方疫情消息。不哄抬物价、不哄抢商品,正规渠道购口罩,按需购买粮油,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0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3、,作为百善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
24、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1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居民群众,我践行我承诺:一、主动配合排查、对外来人员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曾经与疫情地区人员有往
25、来的,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居家隔离工作。二、带头发挥作用、带头做到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口罩,推行移风易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头参加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符合自身实际的宣传服务岗位。三、维护和谐稳定、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自觉抵制谣言。带头学习防控知识,做好宣传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不传播、不扩散非官方疫情消息。不哄抬物价、不哄抢商品,正规渠道购口罩,按需购买粮油,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2本人承诺:1、
26、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人员有密切接触;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2023年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3为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人郑重承诺: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
27、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坚决按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重视社会安全。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三、遵守防控制度。遵守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方案及决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禁即止,令方行。四、做好日常防控。服从“两点一线”管理,每天通过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往返家校;减少社会交往、做好家庭和上下班途中防护。五、执行外出报备。确保不离开,或离开但不
28、出山东省。如需离开但不出山东省时,提前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备,乘坐私家车前往,按学校要求提供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本人健康码、乘坐私家车的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需离开山东省时,提前到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处申请,同时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批准后,自驾车离开山东省。返校前,提供本人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乘坐私家车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
29、天,办理请假手续。六、个人健康监测。每天上班前在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不适症状,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遵守。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任何处理和处罚。承诺人: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4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
30、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最新疫情防控承诺书3篇精选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1、;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5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
32、,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
33、。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
34、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
35、,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
36、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
37、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
38、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6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
39、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将自觉履行以下责任义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的处理。现向社会郑重承诺: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开园,不办学,不开展集中培训、外出研学、艺术培训、训练展示、比赛考试等任何形式的活动。二、常态化做好园(校)舍通风、消毒工作。三、积极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四、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并认真落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人签字: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7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
40、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
41、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篇18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承诺,
42、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
43、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
44、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
45、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
46、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
47、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
48、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