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通用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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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通用15篇)第1篇: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1、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消毒、通风记录表”,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2、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3、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

2、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5、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6、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8、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

3、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具体人员配置如下:(一)观察点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二)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隔离对象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按每50名隔离对象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的标准配备)。(三)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人员,人员可兼职,数量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二、人员职责(一)观察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观察点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二)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点医疗相关工作,包

4、括隔离对象本底信息核查、症状、体温监测、心理监测、常规医疗服务、人员转运、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三)信息联络员:负责观察点的各种信息收集、表格填写及对外报送工作。(四)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五)安全保障员: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六)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七)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工作。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

5、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3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三、具体要求(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

6、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7、。(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

8、护。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十一)消毒要求: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

9、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十二)应

10、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

11、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第4篇: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

12、染病防治工作。(一)区防控领导小组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组织进入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后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休整和核酸检测。(二)街乡1

13、.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3.组织医务人员对隔离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进行病情研判和初步治疗工作。(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

14、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五)区疾控中心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的相关信息。隔离期满后,综合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结果,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密接和次密接解除隔离的指令。2.指导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3.负责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对

15、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七)经营单位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协助落实集中隔离点各项防控措施。2.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3.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4.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5.物业部门负责生活区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二、组织架构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

16、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一)防控消毒组1.负责培训、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2.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人员正常解除后实施预防性消毒及质量控制。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三)信息联络组

17、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七)人文关怀组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隔离点所在区防疫指挥部要成立

18、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时,设立心理援助热线,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隔离人员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三、卫生学要求(一)选址1.应当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隔离场所。2.集中隔离场所应当为合法建筑,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

19、标准要求,配备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隔离场所,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当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二)平面布局1.合理功能分区隔离点内部根据需要分为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分区标示要明确。(注:参考国家防控方案第七版相关内容)2.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三)通风应当具备通风条件,能够为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提供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

20、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3.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

21、化处理。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集中隔离场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2-3天由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五)厕所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22、后清水擦净。(六)日用物品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七)食饮具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用1000mg/L含氯

23、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九)污水处理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必须经过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3)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放无化粪池无害化处理的场所不得设置为集中隔离点。(十)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受到污染的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收集时应当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

24、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四、工作流程(一)接收工作程序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经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可居家观察的,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3.核实:健康观察组、安全保卫组和信息联络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或相关部门沟通,

25、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二)健康观察程序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5.发现有隔离人员病毒检测阳性时,应增

26、加该隔离点卫健、文旅、公安等人员力量,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应派驻人员。同时健康观察组需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和管理,包括每日监测和询问观察对象新冠肺炎相关八种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严格限制活动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等要求,必要时增加技防措施,监控观察对象行为。(三)解除观察程序建立隔离点与移交被隔离人员属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集中隔离满14天时,施行“人物同检”,即由两家检测机构同时使用两种试剂,采用单样本检测方式,进行平行检测交叉验证;对隔离房间进行环境检测,在满足“三样本阴性”原

27、则(两家检测机构人员样本阴性+环境标本阴性)后,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经集中隔离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需要继续医学观察的人员,在京有居所且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实施居家医学观察,信息联络组应与社区做好信息对接,由病例转运组负责将观察对象送至居家隔离场所,所在社区负责闭环对接和管控;在京无居所或在京居所不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7天。对于不需要医学观察,执行7天健康监测人员,不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

28、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继续进行7天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7天健康监测人员,期满时采取单样本检测方式,在满足“三样本阴性”(两家检测机构人员样本阴性+环境标本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或健康管理措施。(四)转运程序当观察对象核酸检测阳性或出现疑似症状时,病例转运组应立即安排急救车辆,单人单车负压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救治和排查,做好信息报告。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要求观察对象全程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转运后对车辆和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做好终末消毒。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

29、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五、个人防护要求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六、管理要求1.集中隔离观察点适用人群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2.原则上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

30、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5.所有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除安全及防控需要外,隔离点运行期间不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作业。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7

31、.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9.观察对象离开隔离点后即行消杀,待集中隔离点所有隔离人员全部离开后进行整体终末消毒和检测,确保下次入住安全。10.每日对隔离区域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每日更换补充的物品应建立抽检制度,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日常消毒制度。(一)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二)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

32、其他隔离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三)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四)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对象自行消毒。(五)加强集中隔离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六)出现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七)解除隔离

33、观察转出后的房间、设施及物品,由观察点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和消毒。二、工作人员要求(一)加强管理和培训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人员派出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做好个人防护,掌握二级防护装备穿脱方法和科学消毒知识。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员的培训,确保消毒人员能正确配置消毒药剂和使用消毒器械,规范开展消毒操作。同时,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二)非医学观察区的日常生活管理1.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点后,实施封闭管理。在未完成当轮集中隔离观察之前,不得离开隔离观察点。2.工作人员尽量不串门、不在室内开展聚集活动。低楼层尽量步行,不乘坐电梯。(三)医学观察区的防护和管理1.防护监

34、督管理设施(1)穿脱防护服处须设有穿衣镜,便于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穿脱时能进行自检自纠。(2)医学观察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均应设有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所有视频资料要定期拷贝,至少保存1年。2.各类工作人员防护要求(1)标本采集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应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2)环境清洁消毒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自吸过滤式

35、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时,须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并做好消毒时的个人防护。(3)其他工作人员:除采样人员和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外,其他所有进入医学观察区域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症状监测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均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颗粒物防护囗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选择位于人口密集区下风向且较远(至少大于500米)、相对独立、交通便利的场所,不得在医疗机构

36、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二)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分区,分为生活区、物质保障供应区和病区等,分区标示要明确。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应具备通风条件,并能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三)应当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二、密切接触者及其场所的管理(一)需要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由专用车转运至定点隔离场所,单人单

37、间。(二)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自最后一次密切接触起14天的医学观察,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并做好登记。(三)严格对隔离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二)被隔离者单人单间,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三)隔离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容器收集,不分类、不分拣,打包后外层喷洒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采用专车运输,直接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焚烧处理。专用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四)对被隔离者发放医用外科口罩,与工作人员接触时应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措施,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五)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

38、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六)不得使用集中空调系统。四、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环境的消毒要求(一)个人防护要求。1.进入隔离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3.每次接触隔离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二)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1.日常消毒方法。(1)对居住环境每天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

39、,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2)对复用食饮具采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为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小时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分钟,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4)日常的织物(如

40、毛巾、衣物、被罩等)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小时,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5)转运密切接触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1小时后清水冲洗。2.终末消毒。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可选以下方法之一:(1)汽化(气化)过氧化氢消毒装置消毒法:可对空气和环境物表进行一体化消毒,具体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2)采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

41、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一)区防控领导小组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二)街

42、乡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

43、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五)区疾控中心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七)经营单位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

44、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二、组织架构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一)防控消毒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

45、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三)信息联络组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46、。(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七)人文关怀组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三、卫生学要求(一)选址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二)平面布局1.合理功能分区(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2

47、)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2.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三)通风系统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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