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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荒山承包合同汇总个人承包荒山合同样板(五篇)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总一 乙方(受让方): 为了标准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纳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其次轮土地承
2、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根据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帮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敬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
3、、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凉。 (2)、有权享有国家优待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连续经营。 (5)、如遇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甲方可多赐予乙方一年的流转时限,多赐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转费,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凉。 (2)、流转期内,将合同商定其享有的局部或全部经营权进展再流转的,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
4、更与解除 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丢失经营力量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行抗拒的(重大自然灾难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商定事
5、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准时参加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酬劳。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连续承包,必需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夫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夫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
6、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总二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公平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六小组,组长刘祥奎 乙方:泰和县澄江镇 康华锋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全部林木归甲方全部)。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需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7、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帮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总三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xx镇xx村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xx镇xx村组社员代表大会争论通过,全都
8、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 在公正、公正、诚恳、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xx镇xx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为界;南_以为界;西_以为界;北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根底设施、设备。 五、 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荒山:按每年600元/
9、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 六、 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荒地)为50年;林地为70年。即从20xx年_月_日起计算。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商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
10、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缘由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供应劳动和享受劳动酬劳的权利。 (6) 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预、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峻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
11、)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打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供应劳动力和享有劳动酬劳的权利。 (4)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峻者,有保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治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冲突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治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其次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
12、体治理费的根底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xx镇xx村组村民代表争论通过,全都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 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会和躲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行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xx镇xx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状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
13、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总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全部权和使用权,全部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担当,造林争取的国家工程资金由受让方全部。若因国家工程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全部,林木
14、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安排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帮助受让方治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总五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15、,本着自愿、友好、有偿、诚信原则,并经村委会同意,就“荒山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山地概况 : 1、转让荒山地位于石门凳村4组 。 山地面积为:平方米。 2、转让前山地用途: 3、转让“荒山地”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转让方式 :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并赐予肯定经济补偿形式进展转让。 2、荒山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荒山地”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本转让款包含该地块本身转让费、补偿甲方红薯窖费、乙方整理宅基地倒土费等关联事项)本荒山地转让属一次性转让处理,后续不存在任何其
16、他形式的纠纷。 四、权限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山地的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土地征用赔偿款、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争议确定 1、该荒山地转让后双方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甲方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2、甲方保证处理好遗留的任何问题。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自愿友好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反悔。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