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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大话法的价值_成长的价值演讲稿/ 检察日报2023年01月06日法的价值是一个非常古老而又新奇的法学命题。早在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时候,就开头了关于法或法律的价值思索。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行为,绝不是没有意义和目的的盲动,事实上,法学家和思想家们始终在思索和探究着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根底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意和人关于法的肯定超越指向。法的价值的探究实际上是法的意义的探究,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根底,并以人为归宿的法的意义探究。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一个方面,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法的价值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表达。法是怎么满意人们关于法
2、的需要的?我以为其方式主要有两个,一是将人的需要法律制度化,使之具有合法的、为法律所爱护的性质。这是人的需要在制度层面的法律化。例如,刑事立法表达了秩序、正义等,并将其落实在详细的标准之中;民事立法直接规定了效率、公平、公正等,并贯彻在整个法律制度之中;诉讼立法和仲裁立法直接规定公正与效率等,并在具体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中将其表达出来。二是将已经法律制度化了的人的需要现实化为法律的现实。这是法的价值在社会生活意义上的法律化。法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之中对于人的需要的满意,必需需要法律实施作为中介,并在法律实施中得以完成。这两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着法的价值。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其次个方面,是人关于法
3、的肯定超越指向。其中的“指向”是指法的价值具有目标、导向的意义;“肯定”是指法的价值具有永久的、不断递进的,而又不行彻底到达的性质;“超越”是指法的价值作为人类关于法的追求而总是超越人的客观能力和客观的现实状况。法的价值的这种“肯定超越指向”性质,为法的价值的崇高与神圣奠定了根底,对人类关于法的行为和思想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甚至是人关于法的精神企求与信仰。人类之所以会为了法的价值抱负而不息奋斗和一往无前,最根本的缘由,也就在于法的价值具有肯定超越指向的性质。历代不畏权贵、执法如山的清官的义行,无不是在肯定价值精神指导下的壮举。法的价值的两个方面的意义,经过了千百年的凝练,固化为了法治、自由、公
4、平、人权、正义、人的全面进展等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正是这些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使历代圣哲、先贤、清官能为法的实现献身,死而无怨、死而无憾;使很多受到制裁的人会感到罪有应得、认罪伏法,甚至感谢对其进展惩罚的司法官员;使人们为法献身的意义超出了一己之私利与歧见,而更为崇高。集中表达法的价值的价值准则和价值目标自由、公平、人权、公正、正义,乃至人的全面自由进展等,为法的进展与进步设定了实在的目标与远大的抱负。法的价值断想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全部,转载请注明出处! 法的价值归宿/ 检察日报2023年01月14日说到人,人们就会问,是什么意义上的人。在这里,我所说的人,是指拥有自然生命的个体的人,即自
5、然人。做为自然人的人,在法中毕竟有何意义,经常为人们甚至为学者们所忽视。在家那里,人好像只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等;在学家那里,人也不过是做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完全行为力量人、限制行为力量人和无行为力量人等;在学家那里,人不过是犯罪人、被害人;在学家那里,人不过是原告、被告,原告人、被告人、诉讼第三人,证人、鉴定人,等等,都遗忘了那创制法并运用法来效劳于人本身的大写的人。而法的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正是做为法的主体的人。没有人,就不行能有以人为中心与归宿的法的价值。人,既是详细的,也是抽象的。法律视野中的人也是详细与抽象的统一。由于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标准都总是由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特
6、定的人制造,并由特定的人来实施的,其目的也在于要为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空上供应一个详细的行为准则。法律视野中的人也是抽象的人。创制法律的人是人的整体,人的总称,法的产生与存在都不是某个人的杰作或伪作,而是人作为整体进展到肯定历史阶段出现的历史现象,它还将伴随人的进展而进展,甚至消亡。法的价值所关注的,是详细的人与抽象的人的统一,只看到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于法律中人的地位的误会与歧见。法的价值主体,是人而不是物。由于阶级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人的主体性失落了,这实际上是法律的实然与应然的冲突,也是人类社会进展的悲剧。或许是由于剥削阶级压迫的影响,以至于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很多人还在历史的阴影中
7、,忽视了对于法律中人的地位的理性端详,错误地认为强调人的主体性是剥削阶级的主见,殊不知那恰恰是剥削阶级口口声声要实现而实际上严峻背离了的主见。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学说,也是马克思主义与剥削阶级学说的重要区分之所在,圆满的是这一点在很长的时间都被人们遗忘了。法的价值即是法对于人的价值。进展与解放全人类是无产阶级的宏大抱负。真正的法的价值是谋求人的进展与解放的,否则就是法的价值的畸变,就应当为我们所摒弃。但凡与人的进展与解放背道而驰的法的追求,就不是真正的法的追求,也不是真正的法的价值。任何无视人与抹杀人的法都是对于法的价值的反动。 法的价值归宿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全部,转载请注明出处!
8、 法的价值断想演讲范文检察日报2023年01月06日法的价值是一个非常古老而又新奇的法学命题。早在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时候,就开头了关于法或法律的价值思索。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行为,绝不是没有意义和目的的盲动,事实上,法学家和思想家们始终在思索和探究着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根底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意和人关于法的肯定超越指向。法的价值的探究实际上是法的意义的探究,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根底,并以人为归宿的法的意义探究。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一个方面,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法的价值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表达。法是怎么满意人们关于法的需要的?我以为其方式主要有两
9、个,一是将人的需要法律制度化,使之具有合法的、为法律所爱护的性质。这是人的需要在制度层面的法律化。例如,刑事立法表达了秩序、正义等,并将其落实在详细的标准之中;民事立法直接规定了效率、公平、公正等,并贯彻在整个法律制度之中;诉讼立法和仲裁立法直接规定公正与效率等,并在具体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中将其表达出来。二是将已经法律制度化了的人的需要现实化为法律的现实。这是法的价值在社会生活意义上的法律化。法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之中对于人的需要的满意,必需需要法律实施作为中介,并在法律实施中得以完成。这两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着法的价值。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其次个方面,是人关于法的肯定超越指向。其中的“指向”
10、是指法的价值具有目标、导向的意义;“肯定”是指法的价值具有永久的、不断递进的,而又不行彻底到达的性质;“超越”是指法的价值作为人类关于法的追求而总是超越人的客观能力和客观的现实状况。法的价值的这种“肯定超越指向”性质,为法的价值的崇高与神圣奠定了根底,对人类关于法的行为和思想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甚至是人关于法的精神企求与信仰。人类之所以会为了法的价值抱负而不息奋斗和一往无前,最根本的缘由,也就在于法的价值具有肯定超越指向的性质。历代不畏权贵、执法如山的清官的义行,无不是在肯定价值精神指导下的壮举。法的价值的两个方面的意义,经过了千百年的凝练,固化为了法治、自由、公平、人权、正义、人的全面进展等
11、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正是这些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使历代圣哲、先贤、清官能为法的实现献身,死而无怨、死而无憾;使很多受到制裁的人会感到罪有应得、认罪伏法,甚至感谢对其进展惩罚的司法官员;使人们为法献身的意义超出了一己之私利与歧见,而更为崇高。集中表达法的价值的价值准则和价值目标自由、公平、人权、公正、正义,乃至人的全面自由进展等,为法的进展与进步设定了实在的目标与远大的抱负。法的价值断想法的价值归宿演讲范文 检察日报XX年01月14日 说到人,人们就会问,是什么意义上的人。在这里,我所说的人, 是指拥有自然生命的个体的人,即自然人。做为自然人的人,在法中 毕竟有何意义,经常为人们甚至为学者们所忽
12、视。在法理学家那里, 人好像只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等;在民法学家那里, 人也不过是做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完全行为力量人、限制行为力量 人和无行为力量人等;在刑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犯罪人、被害人; 在诉讼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原告、被告,原告人、被告人、诉讼第 三人,证人、鉴定人,等等,都遗忘了那创制法并运用法来效劳于人 本身的大写的人。而法的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正是做为法的主体的人。 没有人,就不行能有以人为中心与归宿的法的价值。 人,既是详细的,也是抽象的。法律视野中的人也是详细与抽象 的统一。由于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标准都总是由特定时期、特定条 件下的特定的人制造,并由特定的人来实
13、施的,其目的也在于要为特 定的人在特定的时空上供应一个详细的行为准则。法律视野中的人也 是抽象的人。创制法律的人是人的整体,人的总称,法的产生与存在 都不是某个人的杰作或伪作,而是人作为整体进展到肯定历史阶段出 现的历史现象,它还将伴随人的进展而进展,甚至消亡。法的价值所 关注的,是详细的人与抽象的人的统一,只看到其中任何一个方面, 都是对于法律中人的地位的误会与歧见。 法的价值主体,是人而不是物。由于阶级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人 的主体性失落了,这实际上是法律的实然与应然的冲突,也是人类社 会进展的悲剧。或许是由于剥削阶级压迫的影响,以至于在无产阶级 取得政权以后,很多人还在历史的阴影中,忽视了
14、对于法律中人的地 位的理性端详,错误地认为强调人的主体性是剥削阶级的主见,殊不 知那恰恰是剥削阶级口口声声要实现而实际上严峻背离了的主见。人 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学说,也是马克思主义与剥削阶级学说 的重要区分之所在,圆满的是这一点在很长的时间都被人们遗忘了。 法的价值即是法对于人的价值。进展与解放全人类是无产阶级的 宏大抱负。真正的法的价值是谋求人的进展与解放的,否则就是法的 价值的畸变,就应当为我们所摒弃。但凡与人的进展与解放背道而驰 的法的追求,就不是真正的法的追求,也不是真正的法的价值。任何 无视人与抹杀人的法都是对于法的价值的反动。 法的价值归宿 斜向法初论/ 中国南京.东南大学法律系 张赞宁(8625-58834412 E_mail:emailprotected,email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