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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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逐年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因村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全面摸底排查收入变化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镇、村两级逐户、逐项摸底排查脱贫户和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收入状况,归类汇总、分析缘由、预警研判,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供应重

2、要依据。 (一)排查对象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 (二)排查内容 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变化状况,重点排查可能消失的减收风险点。 1.上年有种养业等经营收入,当年因经营规模缩小、质量降低、价格下行,或经营停顿、失败等导致的减收状况; 2.上年有县、乡、村级帮扶产业收益安排收入,当年因帮扶产业工程调整、净收益削减或经营失败,以及因帮扶产业工程收益安排方式、安排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状况; 3.上年有光伏产业收益安排收入,当年因光伏收益安排对象和安排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状况; 4.上年有务工就业收入,目前因未实现务工就业或因工资降低、务工时间缩短等导致的减收

3、状况; 5.上年有公益性岗位或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收入,目前未参与乡村公益性岗位或未到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或者参与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了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但因薪酬或补贴标准降低导致的减收状况; 6.上年有低保收入,因当年低保被取消导致的减收状况; 7.上年有相关政策性补贴收入,因当年补贴收入削减或取消导致的减收状况; 8.因家庭种养业遭受自然灾难导致的减收状况; 9.上年因帮扶工作务实管用而有相应收入,当年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减收状况; 10.其它缘由导致的减收状况。 (三)工作方式 1.全面排查。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干部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2.比照测算。对比脱贫户

4、、监测户上年收入明细表,比照排查当年同期实际收入,逐项计算(或预算)可能增减收的详细状况。 3.数据研判。比照脱贫户、监测户当年与上年收入变化数据,研判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可能存在的增收、减收、收入持公平不怜悯况。 4.汇总分析。分级对应汇总村、乡、县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户数及同比减收比例,汇总各项减收因素关联户数及所占比例。 三、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依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家庭收入在上年的根底上稳定增加10%以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状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工程,坚决防止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收入削减,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种植业及合

5、作社、大户带动生产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且有进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置保险、供应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嘉奖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合作社、大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地方金融效劳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2.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进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进展意愿的脱贫户

6、、监测户,从制定养殖规划、供应贷款、建立圈舍、购置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置保险、落实嘉奖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效劳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3.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县、乡镇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供应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

7、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标准劳务协议、供应维权效劳、购置小额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效劳、供应转岗效劳、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供应帮扶。支持本地涉农工程建立和管护时广泛实行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鼓舞进展家庭农场、农夫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4.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特殊是其中的弱劳

8、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治理机制,进一步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治理,严格标准岗位安置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治理,按时兑现差异化岗位补贴。准时订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5.落实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以县为单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把吸纳帮扶人口就业作为对帮扶车间认定和支持的最重要标准。支持进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

9、业带动经营等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实行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力量和半弱劳动力量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连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待政策。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免费供应岗前培训;对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人(含)至9人、10人至19人、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分别赐予1万、2万、3万的以奖代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根据1000元/人标准赐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

10、位: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6.落实小额信贷帮扶增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补足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因没有小额贷款进展产业而削减的收益。连续挖掘小额信贷潜力,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脱贫户、监测户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需求排查,做到全掩盖、无死角。有效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没有贷款意愿、没有生产工程、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没有合作经营平台、没有销售渠道等实际困难。对没有贷款意愿的,帮忙分析缘由、对症下药;对没有确定产业工程的,通过市场前景分析指导,帮忙筛选适宜工程;对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的,引导参加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

11、能;对自家种养有困难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通过畜禽托养、土地托管等方式合作经营;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推介作用,畅通线上线下销售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产业收益安排帮扶增收措施。培育有帮扶力量和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完善帮扶产业“政府+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务工就业等有效帮扶模式。进一步标准产业收益安排治理方法、流程

12、。对有劳动力量、有半弱劳动力量的脱贫户、监测户,引导参与生产劳动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增收;对整户无劳动力量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收益安排。严格履行村集体制定安排规划、村民代表争论、乡镇审核备案、村内公示公告的安排流程。对新建产业工程要明晰联农益农绩效目标。标准产业工程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鼓舞支持使用村集体产业收益资金嘉奖补贴产业进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让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变股东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8.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措施。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完全丢失

13、劳动力量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给范围,根据困难类型准时赐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治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赐予肯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本钱,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赐予扣减。过渡期内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依据实际需要赐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

14、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状况。用好用足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乡镇、街道、管委会) 9.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措施。对内生动力缺乏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扶志扶智,增加其自主进展信念,提高其自主增收力量。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亲敬老等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给予其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组织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星级文明户评比等文明创立活动,提升其自我治理、自我约束水平。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激发

15、脱贫户、监测户自主进展、自主创业热忱。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有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种养业质效。推广创办农夫夜校等培育职业农夫的好阅历、好做法,实现智随志走、志以智强,让脱贫户、监测户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10.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措施。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创立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脆弱松散村等五类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协调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加快进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宣传自主创业典型,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连续开展

16、结对帮扶工作,根据“摘帽不摘帮扶”的原则,对帮扶责任人进展优化调整。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驻村办,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减收状况排查、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熟悉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杜绝规模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稳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要担当主体工

17、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亲密协作、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加、精准施策。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比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逐项比照排查核算,对可能消失的减收风险点早发觉、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每年7月28日前完成摸底排查,边排查边落实帮扶措施,为当年9月30日核算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提前做好预备;9月中旬前将落实帮扶措施的户数、帮扶措施详细数量等工作状况,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

18、风建立,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脱贫户、监测户排查收入和落实帮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觉的各类减收风险,都要边排查边落实补救措施。对因工作弄虚作假、不严不实导致规模性返贫的,要严厉追责问责。县乡村振兴局每年8月初将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专项督查,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风险点未消退、减收幅度较大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展通报,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风险点消退,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范围。对消失严峻问题导致脱贫户、监测户(抽查检查及系统比对中发觉5户以上)收入下降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年末考核实行一票拒绝。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2 根据辽宁省乡

19、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乡振发20xx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掩盖全市全部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别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全部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状况。 2.重点人群。 脱贫户特殊是20xx年度脱贫户; 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

20、户; 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削减的农户; 分散供给特困人员特殊是单人户的特别困难家庭; 低保户特殊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残疾人家庭特殊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多子女特殊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务工收入占比拟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的农户; 参与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根据“(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

21、(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实行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需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舞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供应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觉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22、要根据程序准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规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实行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方法,尽快消退风险。 (二)排查已消退风险监测对象稳定状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退”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退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状况。 2.排查方法。根据20xx年度风险消退标准,实行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展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23、 “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稳固; 风险是否稳定消退,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力量的和风险消退不稳定的要进展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退后又消失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到达消退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状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全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准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状况。 2.排查方法。实行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比系统内收支状况、帮扶措施落实状况进展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准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

24、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展核查; 根据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状况进展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对20xx年度的估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展预判。 4.结果处置。 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根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缘由)的,准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退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缘由)较为简单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缘由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量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准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动问题整

25、改;并以户为单位进展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觉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展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退风险的监测对象进展风险评估,符合消退条件的准时按程序进展风险消退。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退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难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大事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

26、、乡村产业工程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治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退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展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治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

27、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根底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排查信息是否精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精确; 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准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准时。 3.排查方法。 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展核实整改。 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供应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根底信息数据进展更

28、新完善; 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状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2.排查内容。主要排查领导是否重视、机制是否健全、网格排查体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门筛查是否常态化运行以及日常监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户排查期间与县、乡、村干部及群众的沟通访谈,发觉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可实行查阅文件或座谈等方法。

29、4.结果处置。本项排查内容纳入市级抽查范围,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预备阶段(4月26日前完成)。一是制定市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营口市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二是开展全市排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排查业务培训(4月24日前)。三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4月24日前)。四是各县(市)区做好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乡村网格员,确保参加人员全掩盖(4月26日前)。五是市局反应省乡村振兴局第一次提取系统

30、问题数据明细(4月25日前)。六是各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4月26日)。 (二)现场排查阶段(5月27日前完成)。一是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气,对全部农户进展全面筛查,对重点人群逐户入户排查,准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早发觉、早干预、早帮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觉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日。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拟定帮扶规划均可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识别程序同步进展,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不再重

31、复比对。对脱贫户、监测户及其他重点人群要做到100%入户。入户需填报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见附件1)。 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根据不低于各县(市)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总户数5%的比例进展抽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依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书面对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并开展信息录入工作。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退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应在5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供应相关人员信息明细(附件4),由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实施“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各县(市)区在上

32、报“回退”“清退”人员信息明细时,务必要核实核准,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整改完毕后收回相关权限。各县(市)区要根据“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精确、完整。 (四)数据修正阶段(6月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系统将在5月31日18:00时关闭相关权限,并由省乡村振兴局其次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各县(市)区在猎取问题数据明细后,应马上组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按时完成数据调整修正,确保系统数据完整精确。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中的阅历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

33、作安排,在此根底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附件3(县级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县级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及工作预案要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将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完毕后,各县(市)区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加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根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殊是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仔细细

34、化方案,细心组织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精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动及目标实现状况,仔细排查,积极推动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加强催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抽查,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仔细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厉问责。 (四

35、)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觉问题,结合20xx年考核评估发觉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觉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觉问题,要做到当日反应、立行立改,不能立刻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便搭便车。要留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开重复填表报数。要依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

36、署,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根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稳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熟悉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协作,合理统筹资源,依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赐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根本民生

37、保障底线。 二、制定依据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标准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详细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给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看、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

38、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赐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本钱,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根据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根本程序进展,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觉、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展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依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根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

39、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治理系统,汇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根底,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安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供应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准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

40、访排查、村务监视委员会监视、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展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根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连续有效期;对发觉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准时按规定在信息治理系统上去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马上启动救助程序,准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

41、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根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依据家庭困难类型赐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根据现有制度实施。对遭受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大事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的,准时赐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依据家庭困难状况,鼓舞引导社会力气赐予相应救助帮扶,鼓舞各乡镇便民、社保效劳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效劳类社会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意见精神,切

42、实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障工作的落实,结合尚义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连接、正确引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稳固脱贫成果中的兜底性、根底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把稳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作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实行精准帮扶措施,连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效劳,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根本生活,确

43、保不消失规模性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根底,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要推行部门联动制,实现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财政、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要强化协调协作,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觉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觉

44、和早帮扶;对共享数据比对中发觉的违规人员、死亡对象准时进展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级“零报告”制,实现责任压实到位。把村干部责任压紧压实,由各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信息治理,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补助对象的人员信息台账,每月定时将死亡人员信息、疑似错保家庭人员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员信息上报至乡镇。由乡镇统计收集,建立台帐,并组织村居干部准时入户进展核查,定时将村级统计状况和镇级入户核查状况上报乡镇城乡低保、特困审批领导小组,乡镇要准时对保障对象进展动态调整。三是要推行乡镇级遍访制,实现实地查看到位。根据分级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牵头,组织联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每季度对城乡

45、低保享受对象开展户户见面、人人碰头的遍访工作。主要针对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对象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受意外变故状况开展动态核实,准时将因意外变故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深入了解建挡立卡对象、边缘户生活生产状况及家庭人员就医就学状况,对发觉需救助对象时,采纳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为主,特困人员供给、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种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平稳渡过生活困难期。四是要推行县级抽查制,实现工作催促到位。县民政部门要对全县14个乡镇因疫因灾因病影响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掩盖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对象的动态治理

46、及各项民政资金拨付、使用、落实状况进展抽查,对抽查中发觉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展催促并限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低保评议“三环节七步骤”环节,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农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舞有劳动力量的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本钱。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给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给水平和效劳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效劳质量;对根本生活陷入临时困难的群众要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效劳。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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