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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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第一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185992001 国家环境爱惜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28批准 20020701实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限制与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探讨院负责起

2、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爱惜总局负责说明。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限制与监测等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本钱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5085.2-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3、14848-93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0-1996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5086.15086.2-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5555.115555.12-199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5750-85 环境爱惜图形标记-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 GB15562.2-19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运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本标准接受以下定义: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2 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依据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依据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 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臵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5 场址选择的环境爱惜要求 5.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5.1.1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1.2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

5、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5.1.3 应选在满意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开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5.1.4 应避开断层、断层裂开带、溶洞区,以及自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1.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5.1.6 禁止选在自然爱惜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爱惜的区域。 5.2 类场的其他要求 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4 贮存、处臵场的类型 贮存、处臵场划分为和两个类型。 堆放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臵场为第一类,简称类场。 堆放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臵场为其次类,简称类场。 3.5 处臵场 将一般工业

6、固体废物臵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6 渗滤液 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臵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 3.7 渗透系数 水力坡降为1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他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cms计。 3.8 防渗工程 用自然或人工防渗材料构筑阻挡贮存、处臵场内外液体渗透的工程。 5.3 类场的其他要求 5.3.1 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 5.3.2 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自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6 贮存、处臵场设计的环境爱惜要求 6.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6.1.1 贮存、处臵场的建设类型,必需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样。

7、 6.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臵贮存、处臵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的贮存、处臵场,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1.3 贮存、处臵场应实行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6.1.4 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臵场内,避开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臵场周边应设臵导流渠。 6.1.5 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6.1.6 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1.7 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实行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6.1.8 含硫量大于1.5%的煤矸石,必需实行措施防止自燃。 6.1.9 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

8、臵场应按GB15562.2设臵环境爱惜图形标记。 6.2 类场的其他要求 6.2.1 当自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接受自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6.2.2 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6.2.3 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贮存、处臵场周边至少应设臵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臵场上游 ,作为比照井;其次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臵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最可能出现扩大影响的贮存、处臵场周边,作为污染扩大监测井。 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9、说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时,可以不设臵地下水质监控井。 7 贮存、处臵场的运行管理环境爱惜要求 7.1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7.1.1 贮存、处臵场的竣工,必需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运用。 7.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7.1.3 贮存、处臵场的渗滤液到达GB8978标准后方可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意GB16297无组织排放要求。 7.1.4 贮存、处臵场运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觉察有损坏可能或异样,应刚好实行必要措施,以保障

10、正常运行。 7.1.5 贮存、处臵场的运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以下资料,具体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a) 各种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资料; b) 地基下沉、坍塌、滑坡等的观测和处臵资料; c)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水污染物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的监测资料。 7.1.6 贮存、处臵场的环境爱惜图形标记,应按GB15562.2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7.2 类场的其他要求 禁止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 7.3 类场的其他要求 7.3.1 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觉察防渗功能下降,应刚好实行必要措施。地下水水质按GB/T 14848

11、规定评定。 7.3.2 应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定期监测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觉察集排水设施不通畅或处理后的水质超过GB8978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须刚好实行必要措施。 8 关闭与封场的环境爱惜要求 8.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8.1.1 当贮存、处臵场服务期满或因故不再担当新的贮存、处臵任务时,应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场。关闭或封场前,必需编制关闭或封场支配,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污染防止措施。 8.1.2 关闭或封场时,外表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上升3-5m,须建立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

12、雨冲刷的强度。 8.1.3 关闭或封场后,仍需接着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致使渗滤液量增加,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8.1.4 关闭或封场后,应设臵标记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运用该土地时应留意的事项。 8.2 类场的其他要求 为利于复原植被,关闭时外表一般应覆一层自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 8.3 类场的其他要求 8.3.1 为防止固体废物干脆暴露和雨水渗入堆体内,封场时外表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45cm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固体废物堆体内;其次层为覆盖层,覆自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

13、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8.3.2 封场后,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的监测系统应接着维持正常运转,直至水质稳定为止。地下水监测系统应接着维持正常运转。 9 污染物限制与监测 9.1 污染限制项目 9.1.1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 应选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限制项目。 9.1.2 地下水 贮存、处臵场投入运用前,以GBT14848规定的项目为限制项目;运用过程中和关闭或封场后的限制项目,可选择所贮存、处臵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 9.1.3 大气 贮存、处臵场以颗粒物为限制项目,其中属于自燃性煤矸石的贮存、处臵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限制项目。 9.2 监测 9.2.1 渗滤液及其处理

14、后的排放水 a) 采样点 采样点设在排放口。 b) 采样频率 每月一次。 c) 测定方法 按GB8978选配方法进行。 9.2.2 地下水 a) 采样点 采样点设在地下水质监控井。 b) 采样频率 贮存、处臵场投入运用前,至少应监测一次本底水平;在运行过程中和封场后,每年按枯、平、丰水期进行,每期一次。 c)测定方法:按GB 5750进行。 923 大气 a)采样点:按GB 16297附录C进行。 b)采样频率:每月一次。 c)测定方法(见表1)。 表1 大气污染物测定方法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二氧化硫 (1)甲醛汲取副玫瑰苯胺分

15、光光度法 GBT 152621994 (2)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89701988 10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其次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18599-2001)(2022年修改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污染限制标准 (GB18599-2001)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贮存、处臵场的类型 5. 场址选择的环境爱惜要求 6. 贮存、处臵场设计的环境爱惜要求 7. 贮存、处臵场的运行管理环境爱惜要求 8. 关闭与封场的环境爱惜要求 9. 污染物限制与

16、监测 10.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限制与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探讨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爱惜总局负责说明。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限制与监测等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

17、废物贮存、处臵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引用标准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5085.2-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6297-1996 HJ/T20-1996 GBT14848-93 GB5086.15086.2-1997 GB5750-85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本钱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5555.115555.12-1995 环境爱惜

18、图形标记-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 GB15562.2-19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运用其最新版本。 国家环境爱惜总局 2001-11-26 批准 2002-07-01实施 3定义 本标准接受以下定义: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2 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依据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依据G

19、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 贮存场 3.5 处臵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臵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臵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6 渗滤液 3.7 渗透系数s计。 3.8 防渗工程 4 贮存、处臵场的类型 贮存、处臵场划分为和两个类型。 用自然或人工防渗材料构筑阻挡贮存、处臵场内外液体渗透的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臵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 水力坡降为1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他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

20、以cm 堆放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臵场为第一类,简称类场。 堆放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臵场为其次类,简称类场。 5场址选择的环境爱惜要求 5.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5.1.1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1.2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臵及其与四周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限制的根据。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四周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

21、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臵关系。 5.1.3 应选在满意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开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5.1.4 应避开断层、断层裂开带、溶洞区,以及自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1.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5.1.6 禁止选在自然爱惜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爱惜的区域。 5.2 类场的其他要求 5.3 类场的其他要求 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5.3.1 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 5.3.2 应选

22、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自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6 贮存、处臵场设计的环境爱惜要求 6.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别相一样。 6.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臵贮存、处臵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的贮存、处臵场,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1.3 贮存、处臵场应实行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存、处臵场周边应设臵导流渠。 6.1.1 贮存、处臵场的建设类型,必需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 6.1.4 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臵场内,避开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 6.1.5 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设施。 6.1.7 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实行措

23、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6.1.8 含硫量大于1.5%的煤矸石,必需实行措施防止自燃。标记。 6.2 类场的其他要求 6.2.1 当自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接受自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6.2.2 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6.1.6 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 6.1.9 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臵场应按GB15562.2设臵环境爱惜图形 6.2.3 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贮存、处臵场周边至少应设臵三

24、口地下水质监控井。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臵场上游 ,作为比照井;其次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臵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最可能出现扩大影响的贮存、处臵场周边,作为污染扩大监测井。时,可以不设臵地下水质监控井。 7 贮存、处臵场的运行管理环境爱惜要求 7.1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说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 7.1.1 贮存、处臵场的竣工,必需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运用。 7.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7.1.3 贮存、处臵场的渗滤液到达GB

25、8978标准后方可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意GB16297无组织排放要求。 7.1.4 贮存、处臵场运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觉察有损坏可能或异样,应刚好实行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7.1.5 贮存、处臵场的运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以下资料,具体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a) 各种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资料; b) 地基下沉、坍塌、滑坡等的观测和处臵资料; c)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水污染物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的监测资料。 7.1.6 贮存、处臵场的环境爱惜图形标记,应按GB15562.2规定进

26、行检查和维护。 7.2 类场的其他要求 7.3 类场的其他要求 禁止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 7.3.1 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觉察防渗功能下降,应刚好实行必要措施。地下水水质按GB/T 14848规定评定。 7.3.2 应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定期监测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觉察集排水设施不通畅或处理后的水质超过GB8978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须刚好实行必要措施。 8 关闭与封场的环境爱惜要求 8.1 类场和类场的共同要求 8.1.1 当贮存、处臵场服务期满或因故不再担当新的贮存、处臵任务时,应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场。关闭或封场前,必需编制

27、关闭或封场支配,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污染防止措施。 8.1.2 关闭或封场时,外表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上升3-5m,须建立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8.1.3 关闭或封场后,仍需接着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致使渗滤液量增加,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8.1.4 关闭或封场后,应设臵标记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运用该土地时应留意的事项。 8.2 类场的其他要求 为利于复原植被,关闭时外表一般应覆一层自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 8

28、.3 类场的其他要求 8.3.1 为防止固体废物干脆暴露和雨水渗入堆体内,封场时外表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45cm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固体废物堆体内;其次层为覆盖层,覆自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8.3.2 封场后,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的监测系统应接着维持正常运转,直至水质稳定为止。地下水监测系统应接着维持正常运转。 9 污染物限制与监测 9.1 污染限制项目 9.1.1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 9.1.2 地下水 应选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限制项目。 贮存、处臵场投入运用前,以GBT14848规定的项目为限制项目;运用过程中和关闭

29、或封场后的限制项目,可选择所贮存、处臵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 9.1.3 大气 贮存、处臵场以颗粒物为限制项目,其中属于自燃性煤矸石的贮存、处臵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限制项目。 9.2 监测 9.2.1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 a) 采样点 b) 采样频率 每月一次。 c) 测定方法 9.2.2 地下水 a) 采样点 采样点设在排放口。 按GB8978选配方法进行。 采样点设在地下水质监控井。 b) 采样频率 贮存、处臵场投入运用前,至少应监测一次本底水平;在运行过程中和封场后,每年按枯、平、丰水期进行,每期一次。 10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

30、施与监督。 第三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限制标准修改单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限制标准体系,我部确定修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8-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限制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9-2001第5.1.2条修改为: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四周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

31、可作为规划限制的根据。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四周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7-2001第6.1.3条修改为: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四周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限制的

32、根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大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四周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限制标准GB 18598-2001第4.4条、第4.5条、第4.7条合并为一条,内容修改为: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四周人群的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

33、规划限制的根据。 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平安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进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重点评价其对四周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第四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597-2001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

34、aste Storage 2001-12-28 发布 2002-07-01 实施 国家环境爱惜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一般要求 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8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平安防护与监测 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

35、、平安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探讨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爱惜总局负责说明。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平安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1.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限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本钱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36、准 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3-1996 环境爱惜图形标记-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555.1-12-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运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危险废物贮存 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国家环境爱惜总局 2001一11一26批准 2002一07一01实

37、施 3.3 贮存设施 指按规定设计、建立或改建的用于特地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 集中贮存 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 容器 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4 一般要求 4.1 全部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立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需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 除4.3规定外,必需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 禁

38、止将不相容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外表之间保存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4.8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需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4.9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需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 4.1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5.1 应当运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5.2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意相应的强度要求。 5.3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

39、必需完好无损。 5.4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5.5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6.1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6.1.2 设施底部必需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6.1.3 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6.1.4 应避开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峻自然灾难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6.1.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40、 6.1.7 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意以上要求外,还应满意6.3.1款要求。 6.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6.2.1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实、防渗的材料建立,建筑材料必需与危险废物相容。 6.2.2 必需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扮装置。 6.2.3 设施内要有平安照明设施和视察窗口。 6.2.4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需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外表无裂隙。 6.2.5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2.6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需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63 危险废物的堆放 6.3.1 基础必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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