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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与公司法概述n一、公司概述n(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n1、公司的概念n(1)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n(2)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n(3)我国的公司概念n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n2、公司的特征n(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n(2)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n(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n(4)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二)公司种类n1、按照公司股东的责任不同将公司划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
2、责任公司。n2、根据公司的开放程度不同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n3、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分类,就是人合公司和合资公司。n4、按照公司的隶属关系划分,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n5、按照公司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划分,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n6、按照公司之间的特殊联系分为关联公司和公司集团。n7、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划分可以把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二、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n1.公司法的概念n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变更、解散、股东权利、义务和其他公司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2公司法的性质n(1)公司法是带有公法色彩的私法。n(2)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
3、容的实体法。n(3)公司法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事组织法。n3公司法的调整对象n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n具体有:n(1)公司内部财产关系。n(2)公司外部财产关系。n(3)公司内部组织管理与协作关系。n(4)公司外部组织管理关系。n4我国公司法的适用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一般制度公司的一般制度n一、公司设立制度n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n(一)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n1、公司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n2、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n3、公司设立必须依照公
4、司法规定进行n4、公司设立包括一系列法律行为n(二)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n公司成立指公司完成设立,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经主管登记机关核准,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状态和事实。n1、发生阶段不同n2、行为性质不同n3、法律效力不同n4、参与主体不同n5、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n(三)公司设立原则的种类n1自由主义n2特许主义n3核准主义n4准则主义n(四)公司设立方式n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n(五)公司设立登记n1、公司登记的含义n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由申请人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5、。公司登记是公司对外进行公示的主要形式。公司登记通常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解散登记。n 所谓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行为完成后,发起人依法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n2、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n名称预先核准登记n提出申请n审查核准n3、设立登记的效力n公司取得法人资格n公司可以开始进行经营活动n公司取得名称专用权n二、公司章程n1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n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基本特征是:n 法定性。n 真实性。n(3)自治性。n(4)公开性。n2公司章程的订立n3
6、公司章程的内容n4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n(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n(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n(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效力。n5公司章程的变更n三、公司人格制度n(一)公司人格概述n(二)公司名称与住所n1、公司名称n2、公司住所n(1)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机关和管理机关的前提。n(2)公司住所是诉讼中确认地域管辖和诉讼文书送达地的依据。n(3)公司住所是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重要标志。n(4)公司住所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确定准据法的依据之一。n(三)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n1公司权利能力n(1)概念n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n(2)公司权利能力的开始与
7、终止n(3)公司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n第一,性质限制。n第二,经营范围的限制。n第三,就是法律上的限制。nA转投资的限制。nB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nC对公司股份回购的限制n2公司的行为能力n(四)公司资本n1公司资本的涵义及相关概念n 公司资本也称为股本,它在公司法上的含义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所以公司资本是仅适用于公司设立和成立时的一种概念。公司资本有以下几种含义:n(1)注册资本。n(2)实缴资本。n(3)发行资本。n(4)认购资本。n2公司的资本制度n法定资本制 n 授权资本制 n 折衷资本制 n3公司资本原则n 公司资本原则,是指公司法确立的在公司设立、营运以及管
8、理的整个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安全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n(1)资本确定原则。n(2)资本维持原则。n(3)资本不变原则。n4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n5、股东出资n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n(五)公司股东和股东权n公司的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其因出资而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n股东将自
9、己的财产交由公司进行经营,按其投资份额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的总称就是股权。n 1股东权的内容n(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n(2)依法转让股份或股权的权利;n(3)股东的知情权;n(4)建议和质询权n(5)股利分配权n(6)剩余财产分配权n(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n(8)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n(9)临时提案权n(10)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n(11)股东诉权n 2股东的义务。n 股东义务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对公司应承担的义务。n(1)股东的基本义务n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n依法或章程规定向公司认缴出资n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n不得
10、抽回出资义务n(2)控制股东的义务n(六)公司组织机构n 1、权力机关。公司由股东投资形成,由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当然成为公司的权力机关。n 2、决策机关。公司的决策机关为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若干名董事组成,负责形式公司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n 3、监督机关。n 4、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决策机关下负责具体事务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的机关,通常称为经理。n(七)高管的资格、义务及责任追究n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n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n(1)一般规定n(2)忠实义务n不得获得非法利益n 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 n 竞业禁止义务 n 抵触利益交易与篡夺公司机
11、会的禁止 n 禁止泄露公司秘密n(3)勤勉义务n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n(1)直接诉讼n 直接诉讼是指公司或者股东在自身权利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的侵害时,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的诉讼。n(2)派生诉讼n 派生诉讼是指公司合法权益受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损害时,股东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n(八)公司债券n1公司债券的概念n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讨息的有价证券。n2公司债券的分类n 第一,按债券是否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为标准,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n 第
12、二,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这是以公司是否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担保为标准来划分的。n 第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与非转换公司债券。这是以公司债券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为标准划分的。n3公司债券的发行n(1)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n(2)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n公司债券发行的一般条件n a.一定数额的净资产n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限额n c可分配利润达到要求n d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n e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n f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n(2)再次发行条件n a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n b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
13、态的。nc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n(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n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境内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主要有:n a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三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能低于7;n b可转债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n c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资产的40,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资产的80;n d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n e可转债的利率不得超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n f可转债的发行额度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n g国务院规
14、定的其他条件。n(3)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n第一,作出决议或决定。n第二,提出申请。n第三,经主管部门批准。n第四,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n第五,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n第六,认购公司债券。n4公司债券的转让n(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n(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n5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区别。n(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n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即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二是收益分配制度,即公司的年度分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将公司利润用于缴纳税款、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及进行红利分配。n1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n(1)资产负债表。n
15、(2)损益表 n(3)财务状况变动表。n(4)财务情况说明书。n(5)利润分配表。n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n3、公司的利润分配n(1)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与批准n(2)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n 弥补亏损n 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n A、公积金制度n B、提取法定公积金n 提取任意公积金n 支付股利n(十)公司的变更、合并和分立n1公司的变更n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n2公司的合并n3公司合并的程序。n(1)签订合并协议。n(2)股东会作出决议。n(3)持异议的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n(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n(5)通知债权人。n(6)办理合并登记手续。n
16、4公司合并的后果。n5公司的分立n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n6公司分立与资产转让的区别n(1)内容不同n(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n(3)法律性质不同n(十)公司解散和清算n1、公司解散的概念和特征n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n第一,存在解散事由。n第二,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公司将要永久性停止存在,并消灭法人资格和市场经营主体资格。n第三,解散是一个时间过程。n第四,除公司合并、分立外,公司解散必然引发清算程序。n2、公司解散的原因n(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17、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n(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n(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n(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n(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n、公司清算的概念n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中止消灭的程序。n、公司清算的程序n(1)成立清算组。n(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n(3)清理财产清偿债务。n(4)分配剩余财产。n(5)清算终结。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n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n(一)股权的一般转让n 1、公司
18、股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n 2、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n 3、股权转让登记制度n(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股份的强制执行n(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n(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股权继承n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n(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n 根据新公司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之后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主要表现为:n、股东的唯一性。n 2责任的有限性.n 3.一人公司中,一人股东通常都身兼数职。n(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n、最低资本额要求。n 2股东的限制。n 3公司登记的特别要求 n4公司
19、章程的制定 n(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n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根据新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作出新公司法第38条第l款所列决定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n(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格否认问题n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n 二、国有独资公司n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n 1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n 根据新公司法第65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指的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n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n(
20、)首先是有限责任公司。n(2)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n(3)不同于一般国有企业的公司企业n(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n、权力机构n、执行机构n 3、监督机构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n一、股份的发行n(一)股份发行的种类n 股份发行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公司股份的行为。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发行在形式上即为股票发行。n 依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对股份发行作如下分类:n 1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n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n 3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n 4增资发行与非增资发行n 5通常发行与特别发行n 6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与中间价发行n(二)股份发行的审
21、核n 1注册制n 2核准制n(三)股份发行的条件和程序n 1设立发行的条件和程序n(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n(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n(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n(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n(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n(6)发起人
22、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n(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n 2新股发行的条件和程序n 我国新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n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n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n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n 依照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新股的程序为:n(1)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n(2)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核准n(3)公告相关文件n(4)签订证券承销协议n(5)登记和公告n二、股份转让n 1对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n 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n 3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n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n 5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n 6.禁止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n 7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股份转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