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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
2、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2.加强政府立法。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3.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双随机、一公
3、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推进部门内的综合执法,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4.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牵头单位
4、: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60%。制定并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二、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5.加强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责任单位:省
5、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或配套制度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6.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7.注重舆情引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
6、发布疫情信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8.优化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9.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服通”3.0版。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外资促进、保护及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0.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
8、率达到100%。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易贷”工作,加快建设“信用江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推动出台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四、落实指标体系,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1.对标对表。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12.示范创建。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五、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1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成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
10、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4.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六、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15.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实施“智慧治理”工程,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教育引导农村广大
11、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融合。(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8.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省委信访局、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责
12、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9.强化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开展第八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七、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完善制度。适时制定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及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府有关部门)21.提升能力。深化
13、“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22.强化督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
14、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认真总结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工作中暴露的短板与不足,加强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点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省直各单位要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
15、共服务标准,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立法,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部门内的综合执法,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另外,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
16、实施办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60%。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据介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点要求全省加强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或配套制度建设。同时,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
17、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还要注重舆情引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点要求,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服通”3.0版。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积
18、极推进外资促进、保护及管理工作。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易贷”工作,加快建设“信用江西”。同时,推动出台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示范创建完善生态文明
19、制度体系要点要求,全省要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方面,要点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成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同时,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行领
20、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智慧治理”工程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点要求,全省要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融合。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
21、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另外,要强化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强化督察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点要求,全省要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
22、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同时,强化督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认真总结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工作中暴露的短板与不足,加强督促指导、整改落实。2023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苏州市文广旅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
23、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2023年规划,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指标体系相关任务分工,加强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协调配合,做好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2023年规划中涉及我局的依法行政组织部署的任务分解、细化实施工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法治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及时研究解决
24、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二、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开展系列培训。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激发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头雁效应”。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抓好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结合文化惠民活动,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巡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扩
25、大法治宣传影响力。三、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制定苏州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办法苏州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表演艺术类)项目滚动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非国有博物馆评估办法苏州市旅行社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范性文件。修订苏州市“繁星奖”评奖办法苏州市“文华奖”评奖办法(试行)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对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办法实施周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程序。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以及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规
26、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决策内容、完善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苏州市文广旅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决策目录及有关内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
27、策全过程记录。五、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提高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本部门加快做好“不见面审批”改革标准化建设。对纳入“不见面”审批的每一个审批事项在事项的公布、实现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请的材料、办理的时限、缴纳的费用等方面对照标准化指引,细化各环节标准,让申请人看得懂、走得通、办得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实行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等措施办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
28、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接受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强化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法治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督查,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系统,提升监督效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七、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
29、和谐稳定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注重采用听证方式审理案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的答辩举证工作,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进一步做好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落实信访接待规定,遵守信访工作纪律,执行首办负责制,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重特大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做好来信、来电的回复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继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