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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 特 色 课 程 服 务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信 息 项 目 编 号:SZDL2022001403项 目 名 称:2022年 特 色 课 程 服 务 项 目 包 号:A项 目 类 型:服 务 类 采 购 方 式:公 开 招 标 货 币 类 型:人 民 币 评 标 方 法:综 合 评 分 法(新 价 格 分 算 法)资 格 性 审 查 表 序 号 内 容 1投 标 人 不 符 合 资 格 要 求,或 未 提 交 相 应 的 资 格 证 明 资 料(详 见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即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要 求)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 号 内 容 1 将
2、一 个 包 或 一 个 标 段 的 内 容 拆 开 投 标;2 对 同 一 项 目 投 标 时,提 供 两 套 以 上 的 投 标 方 案(招 标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3 分 项 报 价 或 投 标 总 价 高 于 相 应 财 政 预 算 金 额(或 设 定 的 财 政 预 算 金 额 下 的 最 高 限 价);4 评 审 委 员 会 认 为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 过 符 合 性 审 查 投 标 人 的 报 价,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审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3、提 供 书 面 说 明,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在 此 情 况 下,投 标 人 仍 不 能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评 审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说 明 材 料 判 断 不 一 致 的,按 照“少 数 服 从 多 数”的 原 则 确 定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意 见);5 所 投 货 物、服 务 在 技 术、商 务 等 方 面 没 有 实 质 性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是 否 实 质 性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由 评 审 委 员 会 根 据 实 质 性 条 款 响 应 情 况 表 做 出 评 判);6 未 按 招
4、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样 式 填 写 投 标 函;7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及 履 约 承 诺 函 进 行 承 诺;8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对 投 标 文 件 组 成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文 件;9 投 标 报 价 有 缺 漏 项 目,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项 目 需 求 内 容 或 者 需 求 数 量 进 行 修 改,评 审 委 员 会 判 定 投 标 响 应 不 满 足 采 购 需 求;10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列 放 位 置 错 误,导 致 属 于 信 息 公 开 情 形 的 没 有 被 公 开;11 投
5、 标 文 件 电 子 文 档 带 病 毒;12 投 标 文 件 用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电 子 密 钥 进 行 加 密 的;13 法 律、法 规、规 章、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评 标 信 息 评 标 方 法:最 低 价 法/综 合 评 分 法(新 价 格 分 算 法)综 合 评 分 法,是 指 投 标 文 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全 部 实 质 性 要 求,且 按 照 评 审 因 素 的 量 化 指 标 评 审 得 分 最 高 的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评 标 方 法。价 格 分 计 算 方 法: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即 满
6、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投 标 报 价 得 分=(评 标 基 准 价/投 标 报 价)x100评 标 总 得 分=F 1 XA 1+F2 XA2+FnxAnF l、F2F n分 别 为 各 项 评 审 因 素 的 得 分;A l、A2.A n分 别 为 各 项 评 审 因 素 所 占 的 权 重(A l+A 2+A n=l)。评 标 过 程 中,不 得 去 掉 报 价 中 的 最 高 报 价 和 最 低 报 价。此
7、 方 法 适 用 于 货 物 类、服 务 类、工 程 类 项 目。一 序 号 评 分 项 权 重()1 价 格 102 技 术 部 分 7 5序 号 评 分 因 素 权 重(%)评 分 准 则 1 实 施 方 案 15评 审 内 容:1.服 务 要 求 总 体 响 应 方 案;2.具 体 实 施 方 案;3.人 员 计 划 安 排;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需 求 和 投 标 文 件 响 应 情 况 进 行 评 分:评 审 标 准:满 足 3 点 内 容 得 7 0分,满 足 任 意 2 点 内 容 得 4 0分,满 足 任 意 1 点 内 容 得 2 0分,完 全 不 满 足 内 容 不
8、得 分。在 此 基 础 上,根 据 各 供 应 商 的 具 体 相 应 内 容 按 照 量 化 的 评 审 因 素 指 标 进 一 步 评 审;评 审 为 优:内 容 完 整 详 细 且 符 合 项 目 实 际,可 行 性 强,得 3 0分:评 审 为 良:内 容 完 整,可 行 性 较 好,得 20分;评 审 为 中:内 容 能 符 合 项 目 部 分 要 求,较 贴 近 项 目 实 际,得 10分;评 审 为 差:内 容 评 审 为 差 的,得 0 分。如 果 评 审 为 差,要 求 专 家 书 面 说 明 理 由,并 记 录 在 档。2项 目 重 点 难 点 分 析、应 对 措 施 及
9、相 关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15评 审 内 容:1.对 项 目 重 点 难 点 问 题 分 析;2.拟 采 用 的 应 对 措 施、解 决 方 案;3.相 关 的 合 理 化 建 议;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需 求 和 投 标 文 件 响 应 情 况 进 行 评 分:评 审 标 准:满 足 3 点 内 容 得 7 0分,满 足 任 意 2 点 内 容 得 4 0分,满 足 任 意 1 点 内 容 得 2 0分,完 全 不 满 足 内 容 不 得 分。在 此 基 础 上,根 据 各 供 应 商 的 具 体 相 应 内 容 按 照 量 化 的 评 审 因 素 指 标 进 一 步 评 审;评
10、 审 为 优:内 容 完 整 详 细 且 符 合 项 目 实 际,可 行 性 强,得 3 0分;评 审 为 良:内 容 完 整,可 行 性 较 好,得 20分;评 审 为 中:内 容 能 符 合 项 目 部 分 要 求,较 贴 近 项 目 实 际,加 10分;评 审 为 差:内 容 评 审 为 差 的,得 0 分。如 果 评 审 为 差,要 求 专 家 书 面 说 明 理 由,并 记 录 在 档 3质 量(完 成 时 间、安 全、环 保)保 障 措 施 及 方 案 15评 审 内 容:1.课 程 时 间 保 障 措 施 及 方 案;2.课 程 内 容 保 障 措 施 及 方 案;3.课 程 效
11、 果 障 措 施 及 方 案;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需 求 和 投 标 文 件 响 应 情 况 进 行 评 分:评 审 标 准:满 足 3 点 内 容 得 7 0分,满 足 任 意 2 点 内 容 得 4 0分,满 足 任 意 1 点 内 容 得 2 0分,完 全 不 满 足 内 容 不 得 分。在 此 基 础 上,根 据 各 供 应 商 的 具 体 相 应 内 容 按 照 量 化 的 评 审 因 素 指 标 进 一 步 评 审;评 审 为 优:内 容 完 整 详 细 且 符 合 项 目 实 际,可 行 性 强,得 3 0分;评 审 为 良:内 容 完 整,可 行 性 较 好,得 20分
12、:评 审 为 中:内 容 能 符 合 项 目 部 分 要 求,较 贴 近 项 目 实 际,得 10分;评 审 为 差:内 容 评 审 为 差 的,得。分。如 果 评 审 为 差,要 求 专 家 书 面 说 明 理 由,并 记 录 在 档 4项 目 完 成(服 务 期 满)后 的 服 务 承 诺 5评 审 内 容:投 标 人 承 诺 以 下 全 部 四 项 的 得 100分,否 则 不 得 分。1.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延 续 服 务 承 诺;2.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延 续 服 务 时 间;3.服 务 期 满 后 的 人 员 安 排 计 划;4.能 为 学 生 提 供 教 育 档 案 建
13、立 或 是 长 期 跟 踪 服 务。注:要 求 提 供 承 诺(格 式 自 定)作 为 得 分 依 据,未 提 供 承 诺 或 承 诺 内 容 不 满 足 要 求 不 得 分。5 违 约 承 诺 5评 审 内 容:投 标 人 承 诺 以 下 全 部 三 项 的 得 100分,否 则 不 得 分。1.人 员 严 格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及 投 标 承 诺 配 置;2.服 务 质 量 达 到 招 标 文 件 要 求;3.对 未 能 达 到 的 管 理 要 求 承 担 管 理 责 任.注:要 求 提 供 承 诺(格 式 自 定)作 为 得 分 依 据,未 提 供 承 诺 或 承 诺 内 容 不
14、满 足 要 求 不 得 分。6拟 安 排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情 况(仅 限 一 人)5(一)评 分 内 容:拟 安 排 项 目 负 责 人 为 投 标 单 位 员 工(以 劳 动 合 同 和 2022年 4-6月 工 资 流 水 为 准),否 则 本 项 不 得 分。在 此 基 础 上:具 有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且 具 有 5 年 以 上 与 本 项 目 课 程 服 务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的 得 100分。(二)评 分 依 据:1.要 求 提 供 投 标 人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订 的 有 效 劳 动 合 同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2022年 4-6月 工 资
15、流 水 单 为 本 单 位 员 工 的 证 明 依 据。2.如 涉 及 考 察 人 员 工 作 经 验,要 求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作 为 得 分 依 据,通 过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无 法 判 断 是 否 得 分 的,还 须 同 时 提 供 合 同 甲 方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3.评 审 中 出 现 无 证 明 资 料 或 专 家 无 法 凭 所 提 供 资 料 判 断 是 否 得 分 的 情 况,一 律 作 不 得 分 处 理。7拟 安 排 的 项 目 主 要 团 队 成 员(主 要 技 术 人 员)情 况(项 目 负 责 人 除 外)15一、评 分 内 容
16、:拟 安 排 服 务 本 项 目 6 门 课 程 的 对 应 任 课 教 师(项 目 负 责 人 除 外)共 6 位,且 不 能 兼 任,均 为 投 标 单 位 员 工(以 劳 动 合 同 为 准),否 则 该 项 不 得 分。在 此 基 础 上:(一)烘 焙&西 点 烘 焙 任 课 教 师 1名(10分):(1)具 备 四 星 级 或 及 以 上 酒 店 西 餐 主 厨 10年 或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得 5分;(2)具 有 本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3分;(3)有 专 业 技 能 鉴 评 人 员 资 格 得 2 分;(二)咖 啡&咖 啡 艺 术 任 课 教 师 1名(10
17、分):(1)具 备 有 国 际 咖 啡 师 中 级 及 以 上 资 格 证 书 的 得 4 分,具 有 其 他 咖 啡 相 关 证 书 的 得 2分,最 高 得 4 分;(2)具 有 五 年 或 以 上 咖 啡 厅 主 管(或 相 同 级 别 以 上)工 作 经 验 的 得 3 分;(3)具 有 本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3分;(三)文 化 创 意 任 课 教 师 1名(10分):(1)具 备 文 化 创 意 5年 或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得 5 分。(2)具 有 本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3 分;(3)具 有 市 级 或 以 上 工 艺 美 术 行 业 相 关 协
18、 会 会 员 资 格 的 得 2 分。(四)中 国 传 统 皮 雕 技 艺 任 课 教 师 1名(10 分):(1)具 备 国 际 色 彩 搭 配 师 证 书 得 4 分,具 有 其 他 色 彩 搭 配 相 关 证 书 的 得 2 分,最 高 得 4 分;(2)具 有 5 年 或 以 上 的 皮 雕 工 作 经 验 的 得 3 分;(3)具 有 本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3 分;(五)影 视 制 作 任 课 教 师 1名(10分):(1)具 有 5年 或 以 上 专 业 工 作 或 教 学 经 验 或 影 视 制 作 相 应 项 目 的 指 导 经 验 的 得 5分;(2)具 有 本
19、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5 分;(六)数 独 任 课 教 师 1名(10分):(1)具 备 国 家 注 册 高 级 数 独 培 训 师 资 格 证 的 得 5 分;(2)具 有 本 科(或 以 上)学 历 的 得 3 分;(3)具 有 数 独 国 家 少 年 队 教 练 聘 书 的 得 2分;(七)每 位 任 课 教 师 个 人 或 者 其 指 导 学 生 获 奖,获 国 家 级 奖 项 的 得 7分,获 得 省、市 级 奖 项 的 得 5 分,同 一 教 师 及 其 指 导 学 生 获 得 多 项 证 书 按 最 高 级 别 计 一 次 分 不 重 复 计 分,本 项 最 高 得
20、40分。二、评 分 依 据:1.要 求 提 供 投 标 人 和 团 队 成 员 签 订 的 有 效 劳 动 合 同 作 为 证 明 依 据。2.要 求 提 供 团 队 成 员 证 书、毕 业 证(或 学 位 证)、聘 书 等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件(原 件 备 查)作 为 得 分 依 据。3.如 涉 及 考 察 人 员 工 作 经 验,要 求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作 为 得 分 依 据,通 过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无 法 判 断 是 否 得 分 的,还 须 同 时 提 供 甲 方 或 第 三 方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4.评 审 中 出 现 无 证 明
21、 资 料 或 专 家 无 法 凭 所 提 供 资 料 判 断 是 否 得 分 的 情 况,一 律 作 不 得 分 处 理。注:(1)考 察 证 书 颁 发 机 构 要 求:国 家 级 要 求 颁 发 单 位 为 国 务 院(或 其 直 接 所 属 的 行 政 机 关)或 全 国 性 行 业 协 会(学 会);省 级 要 求 颁 发 单 位 为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人 民 政 府(或 其 直 接 所 属 的 行 政 机 关)或 行 业 协 会(学 会);市 级 要 求 颁 发 单 位 为 市(地 级,或 以 上 级 别)人 民 政 府(或 其 直 接 所 属 的 行 政 机 关)或 行
22、业 协 会(学 会)区 级 要 求 颁 发 单 位 为 区 级 人 民 政 府(或 其 直 接 所 属 的 行 政 机 关)或 行 业 协 会(学 会)(2)颁 发 证 书 的 机 构 须 是 合 法 设 立 的 机 构,且 具 有 颁 发 相 应 证 书 的 资 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非 政 府 组 织 境 内 活 动 管 理 法 规 定 的“离 岸 社 团”“山 寨 社 团”,取 缔 非 法 民 间 组 织 暂 行 办 法(民 政 部 令 第 21号)规 定 的“非 法 社 会 组 织”颁 发 的 证 书 不 得 分。可 通 过 全 国 社 会 组 织 信 用 信 息 公
23、 示 平 台(查 询 网 址:https:/a g a lo rg)查 询 3 商 务 部 分 10序 号 评 分 因 素 权 重(%)评 分 准 则 1 供 应 商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情 况 10(一)评 分 内 容:自 2019年 6 月 至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投 标 人 具 有 相 关 的 学 校 合 作 经 验(包 含:本 项 目 6 门 生 活 教 育 课 程)得 100分;具 有 本 项 目 4 门-5门 课 程 合 作 经 验 得 60分;具 有 本 项 目 2 门-3 门 课 程 合 作 经 验 得 30分;其
24、 他 情 况 不 得 分(二)评 分 依 据:1.要 求 同 时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和 项 目 履 约(验 收)合 格 评 价 证 明 文 件 作 为 得 分 依 据,项 目 履 约(验 收)合 格 评 价 证 明 文 件 需 加 盖 合 同 甲 方 公 章(或 甲 方 业 务 章)。2.通 过 合 同 关 键 信 息 无 法 判 断 是 否 得 分的,还 须 同 时 提 供 能 证 明 得 分 的 其 它 证 明 资 料,如 项 目 报 告 或 合 同 甲 方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等。3.以 上 资 料 均 要 求 提 供 扫 描 件,原 件 备 查。评 分 中 出 现 无 证 明 资 料 或 专 家 无 法 凭 所 提 供 资 料 判 断 是 否 得 分 的 情 况,一 律 作 不 得 分 处 理。4 诚 信 情 况 5序 号 评 分 因 素 权 重(%)评 分 准 则 1 诚 信 情 况 5投 标 人 在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存 在 诚 信 相 关 问 题 且 在 主 管 部 门 相 关 处 理 措 施 实 施 期 限 内 的,本 项 不 得 分,否 则 得 满 分。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任 何 证 明 材 料,由 工 作 人 员 向 评 审 委 员 会 提 供 相 关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