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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质文本全国2013年1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选择题局部考前须知: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2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1分,共25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被称为合同法中的最高指导原那么或“帝王规那么的是 B 2-77A.合同
2、自由原那么B.老实信用原那么C.合法原那么D.鼓励交易原那么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 A 11-219A.物B.权利C.特定行为D.给付3、以合同给付的最终利益是否确定为划分标准,合同可以分为 D 1-68A.主合同及从合同B.束己合同及涉他合同C.一时合同及继续合同D.实定合同及射幸合同4、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忠诚、协力、告知、保密、保护、照顾义务,合同法理论称此类义务为 B 3-98A.约定义务B.先合同义务C.积极义务D.不作为义务5、要约的撤回是要约人在作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实施的 B 3-85A.使要约无效的行为B.使要约不发生效力的行为C.使要约消灭的行为D.使要约解除的行为
3、6、除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外的合同条款,称为 A 4-107A.任意条款B.假设条款C.备用条款D.推定条款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A 5-126A.1年内B.2年内C.3年内D.4年内8、以下合同中,不适用显失公平合同的变更、撤销制度的是 A 5-124A.赠及合同B.买卖合同C.承揽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9、甲和乙订立合同,合同规定,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10天内付款。后乙交付的货物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被拒收,乙于10日期满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行使 B 6-146A.不安抗辩权B.顺序履行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10、关于合
4、同变更,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D 8-164A.附条件的合同不能变更B.附期限的合同不能变更C.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变更D.诈害债权的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可以变更11、以下债务能够成立免责债务承当的是 C 8-173A.无效的债务B.不作为的债务C.自然债务D.消灭的债务12、以下合同中能够由第三人清偿的是 A 9-182A.贷款合同B.雇佣合同C.承揽合同D.委托合同13、抵销的法律性质属于 A 9-190A.自助行为B.正当防卫C.紧急避险D.公力救济14、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说履行具有瑕疵,属于 D 10-199A.拒绝履行B.迟延履行C.不适当履行D.局部履行1
5、5、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那么是 D 10-200A.买者自负B.过错责任C.推定过错D.无过错责任16、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时间标准为 C 11-224A.合同成立时B.所有权转移时C.交付时D.确定责任时17、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规定期限为 D 2-72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18、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 B 13-255A.承揽人的劳务B.承揽人的工作成果C.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及劳务D.定作人给付的报酬19、承揽人对承揽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此义务属于 C 13-258A.主合同义务B.先合同义务C.附
6、随义务D.后合同义务20、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B 13-261A.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承诺B.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C.招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D.投标属于要约邀请、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21、存放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 C 14-276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所有权22、技术效劳合同履行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属 B 15-311A.委托人B.受托人C.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共有D.委托人和受托人按份共有23、如果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
7、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的决策导致失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B 15-310A.咨询方承当B.委托方承当C.咨询方和委托方合理分担D.咨询方和委托方均等分担24、技术合同受让方明知转让方转让的技术成果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仍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 A 15-301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不成立25、职务技术成果归属于单位时,作为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获得奖励及报酬,以及 D 15-299A.专利申请权B.专利权C.优先使用权D.优先受让权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在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
8、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6、合同权利具有的效力是指 ABCDE 1-55/56A.受领力B.保持力C.请求力D.处分力E、保全力27、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当事人共同签字盖章的时间或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时间分别为 ABCD 3-90A.口头承诺发出的时间B.承诺信件到达要约人的时间C.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系统的时间D.确认书的订立时间E、投标人投标的时间28、免责的债务承当及并存的债务承当的共同特征是 AD 8-172/175A.双方法律行为B.发生债务人变更的后果C.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D.无因行为E、需要原债务有效29、合同解除
9、及意思表示撤回的区别在于 ABCD 9-186 A.前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而发生;后者仅依法律规定而发生B.前者须以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出现为发生根据;后者无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存在的依据C.前者适用于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后;后者仅适用于行为生效前D.前者具有溯及效力;后者因行为尚未生效无需有溯及效力,只产生阻却行为生效的效力E、前者是法律行为;后者不是法律行为30、依据承揽合同的工作内容,承揽合同包括 ABCDE 13-254A.加工合同B.定作合同C.复制合同D.测试合同E、检验合同非选择题局部考前须知: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
10、,每题8分,共32分31、简述附随义务成立的要件。6-142答:1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2须为法律或合同尚未规定的义务。3须根据老实信用原那么、合同性质及目的演绎而成。32、简述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及其构成要件。7-152/153答: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3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33、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10-197答: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声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以其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
11、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当违约责任。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履行期未至,债务人无须履行给付义务,此时也不可能发生违约行为。如果合同义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对方当事人无需等到履行期届至便可要求承当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提高违约纠纷处理的效率,注重简便、快捷。34、简述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14-286答:1当委托事务处理完毕。2委托合同已陷于履行不能。3委托合同约定的合同存续期限届满时,委托合同自动终止。4当事人一方行使任意解除权。5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
12、5、比拟无效合同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5-128答:1前者,合同当事人不能左右合同的效力;后者,合同当事人可以左右合同的效力。在前者,不管合同当事人想法如何,该合同都不发生效力。在后者,合同当事人欲使该合同有效,那么可以放弃变更权、撤销权,或者在除斥期间内不行使变更权、撤销权;合同当事人欲使合同变更,可行使变更权;合同当事人欲使合同不发生效力,可行使撤销权。2前者,合同无效的后果无需合同当事人提出,易言之,该合同自始无效,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该合同都确定地无效;后者,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实施变更、撤销行为,才能发生变更、撤销的后果。3前者,诉讼及仲裁不是确认合同无效的必经程序,主张合同无
13、效不受除斥期间、时效期间的限制;后者,合同当事人行使变更权、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即诉讼或仲裁是合同变更或撤销的必要方式,且受除斥期间的限制。4两者欠缺合同有效条件的种类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所欠缺的是意思及表示一致的合同有效条件。为了尊重合同行为人的意志,当合同行为意思及表示不一致时,法律允许当事人作一次迭择,即按照表示的意思发生效力还是坚持内心想法。如果当事人选择按照表示的意思发生效力,那么放弃合同的变更、撤销;如果当事人坚持内心的想法,那么可行使变更权、撤销权,使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所欠缺的是其他合同有效条件,如行为人主体不适格、行为内容违法、行为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等
14、等。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8分36、 甲乙两家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70台专用仪器,甲公司于6月30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5月28日,甲公司及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70台仪器运至乙公司。6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40台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6月9日将40台仪器的货款付清。6月20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转移财产,有逃避债务的可能,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仪器并通知了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6月26日,甲公司通
15、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当违约责任。试分析:(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79(2)甲公司6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6-147(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当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0-200(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当什么责任?为什么?14-271答: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
16、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专用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2甲公司6月 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当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当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当损害赔偿责任。2012年10月自考?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
17、答题纸上。选择题局部考前须知: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2. 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1分,共25分 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开展过程中依据老实信用原那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义务是 C 1-56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
18、真正义务2、无名合同是指 B 1-66 A、无名称的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合同 C、无内容的合同 D、无形式的合同3、以下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 1-62A、保管合同 B、承揽合同 C、租赁合同 D、买卖合同4、要约是一方希望及对方订立合同的 B 3-83A、心理表示 B、意思表示 C、肢体表示 D、默示表示5、合同的绝对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不具备那么 A 4-105A、合同不能成立 B、合同无效 C、合同解除 D、合同消灭6、“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的行政法规是指D 5-120 A、天津滨海新区的标准性文件 B、北京市人大制定的条例 C、上海市政府的规
19、章 D、国务院公布的条例、细那么7、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及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益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期限是 A 5-129 A、1个月内 B、3个月内 C、6个月内 D、1 2个月内8、以下合同中,能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 B 5-123 A、显失公平合同中的受益方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中的误解方 C、欺诈订立合同的欺诈方 D、胁迫订立合同的胁迫方9、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变更解除合同的规那么被称为D 6-138 A、全面履行 B、协作履行 C、经济
20、合理 D、情势变更10、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该权利是 B 6-145A、顺序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11、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称为D 7-155A、抗辩权 B、诉讼权 C、代位权 D、撤销权12、合同法所称的合同变更仅仅指 C 8-162 A、合同当事人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 B、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变更合同内容的事由出现 C、应给付的特定标的物减少,合同义务人不能就原约定的内容为给付 D、合同义务人违约,原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而改为支付违约金或赔
21、偿损失13、以下附属于债权的从权利,不能随同主债权一起转移的是B 8-170A、违约金债权 B、商事留置权 C、利息债权 D、破产法上的特权14、以下关于债的免除说法,正确的选项是B 9-194 A、债的免除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B、主债免除的,附属于主债的从债也随之免除 C、连带债权人中之一人免除债务人之债务的,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因此而消灭 D、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免除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因此而消灭15、买受人因欠出卖人货款而以签发支票的方式清偿债务,属于A 9-180A、普通清偿 B、代物清偿 C、附保存清偿 D、新债清偿16、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
22、约方可以A 10-212 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B、适用违约金条款 C、适用定金条款 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17、违约行为中的瑕疵给付或加害给付,属于 B 10-199A、履行不能 B、不完全履行 C、迟延履行 D、受领迟延1 8、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向买受人转移标的物的 C 11-218A、使用权 B、占有权 C、所有权 D、处分权19、赠及人明知赠及物有瑕疵,赠及时碍于面子未做说明,导致受赠人使用时受到伤害,赠及人应B 11-232 A、不负赔偿责任 B、负赔偿责任 C、及受赠人分担责任 D、负主要责任、受赠人负次要责任20、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 D 12-
23、240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21、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对于租赁物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归 A 12-251 A、出租人 B、承租人 C、出卖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共有22、张某及B装饰公司签定一份房屋室内涂刷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提供涂料,支付工程费,B装饰公司按国家的标准,完成涂刷工程,合同未约定工具由谁提供,双方事后又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履行提供工具义务的是 B13-259 A、装饰公司 B、张某 C、装饰公司和张某共同负责 D、张某协助装饰公司23、
24、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以下哪种情形,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 14-284 A、受托人过失 B、受托人无过失 C、受托人成心或者重大过失 D、委托人过失24、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也无可参考的交易习惯,被许可人在履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中,形成了后续改良的技术成果。该技术成果归 B 15-308 A、许可方所有 B、被许可方所有 C、许可方及被许可方共同所有 D、许可方及被许可方按份所有25、技术开发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出现当事人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从而导致开发失败或局部失败,如合同中无风险负担的约定,事后又未能协商一致,也无可参考的交易习惯时,该
25、风险由C 15-304 A、委托方承当 B、受托方承当 C、委托方和受托方合理分担 D、委托方和受托方平均分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题2分,共10分 在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6、顺序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ABCDE 6-146 A、双务合同关系 B、先为给付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 C、先为给付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D、后为给付义务方义务已到履行期 E、先为给付方无给付不能情形27、以下合同中,根据其性质不得让及债权的是ABD 8-169A、委托合同 B、演出合同 C、仓储合同D、贷款合
26、同 E、运输合同28、特种买卖合同的种类有ABC 11-225A、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B、样品买卖合同 C、试验买卖合同D、附条件买卖合同 E、供用电买卖合同29、以下说法中符合承揽合同性质的是 ABCD 13-255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诺成合同D、不要式合同 E、无因合同30、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类型有 ABDE 15-308A、独占实施许可 B、普通实施许可 C、超级实施许可D、排他实施许可 E、分实施许可 非选择题局部考前须知: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题8分,共32分31、简述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及效力。3-95、9
27、6答:一、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1悬赏广告必须依广告方法向非特定人为意思表示 2悬赏广告以要求他人完成一定行为和对完成行为的人支付报酬为内容 3悬赏广告中具有完成指定行为是报酬给付义务发生的前提的内容二、悬赏广告的效力 悬赏广告的效力有两层含义。1、是指广揭发布后、指定行为完成前的效力。悬赏广告为要约,此为要约的效力。2、指定行为完成后的效力,即合同的效力。 指定行为完成后,行为人有权请求广告人依据广告的内容给付报酬。如果广告确定的给付标的物为特定物,该特定物已经灭失的,广告人应承当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 数人彼此独立、先后完成了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除广告另有约定外,最先完成该指定行为的人有权请求
28、给付报酬,其他人虽然也完成了指定行为,但是没有报酬请求权。悬赏广告为要约,那么最先实施行为的人为承诺人,悬赏广告的效力因承诺而转变为合同的效力。数人彼此独立、同时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最先到达的完成指定行为的通知为承诺。32、简述附条件合同所设附款中的条件的特点。5-131答:1该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法定的条件不能成为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 2该条件的内容必须合法。条件的内容违法的,不具备合同的有效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将使整个合同无效。合同的生产以条件的成就为前提,既然条件无效,就不能使之成就,合同将永远不发生效力。 3条件事项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
29、,即便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不知该事实是否已经发生,也不能作为条件。 4条件能否成就不确定。如果所附条件的内容属于确定能够发生的事实,应当将该附条件的合同作为附期限的合同处理。如果所附条件的内容属于确定不能发生的事实,那么订立该合同无意义。条件限制合同效力之发生,如果所附条件为停止条件,那么条件永远不能成就,合同永远不能生效。 33、简述合同法总那么规定的法定解除的原因。9-187答: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且不能到达合同目的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该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各方当事人的。2一方预期违约。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声
30、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以其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预期违约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明示的预期违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种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即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一方预期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履行不能的情形在履行期届至前已经确定,债权人可不必待履行期届至后再行使解除权。比方,特定物在交付前因债务人的过失已经灭失的,债权人可在交付期届至前直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为了鼓励交易、助长流通,一方履行迟延的,并不当然发生对方的合同解除权,只有当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相对方才有合同解除权。4当
31、事人一方有根本违约之情形。为了促进交易,法律不轻易赋予一方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法律才赋予相对方合同解除权。如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双方约定,迟延履行对债权人无实际意义的,债权人可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比方,双方约定卖方在中秋节前交付月饼一批,但该批月饼于中秋节过后才交付,买方可迳行解除合同。又如,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的,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解除合同。合同的附随义务履行不能的,债权人无权行使解除权,但附随义务履行不能会造成整个合同履行不能的除外。应当明确的是,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债务人不全面履行债务,且已履行局部对债权人无实
32、际意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权人可解除全部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分那么和其他单行法规也规定了合同的解除权。例如,?合同法?第167条关于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到达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03条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19条关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68条关于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34、比拟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及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点。11-234、237答: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特征:1、诺成性
3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合意之时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借款合同,通常自成立时生效,其不以借款之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故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2、要式性 依?合同法?第197条之规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采书面形式,故此类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未采书面形式的,推定合同不成立,除非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此外,贷款申请书、有关贷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贷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局部。3、有偿性 金融机构借款为商事交易之一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以有偿为原那么。假设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借款利息。政
34、策性贷款可以比照商业贷款降低甚至免除利息,但必须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4、为双务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成立后,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支付贷款,并有义务依约到期还本付息;贷款人有义务交付贷款,有权请求借款人到期依约归还贷款本息。双方的义务互为对价,故为双务合同。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征:1、实践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起生效,而非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自然人之间就借款达成合意后,贷款人拒绝交付借款的,不构成违约责任,至多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甲允诺借给乙10万元,后反悔,乙并不能要求甲承当违约责任。2、不要式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并无法定形式要件的限制,除非当事人有特约
35、,借款合同可采口头形式。3、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约定无息。假设当事人就利息的支付未作明确约定,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视为无息。而在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场合,因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就是其营利的重要途径,故即使合同未约定利息,借款依然是有息的。4、单务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既为实践合同,自借款交付时起生效,那么自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已无给付义务,仅借款人有给付义务还款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5、论述合同区分有偿及无偿、诺成性及实践性、双务及单务的意义。1-62、63、64 答:一、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在于:1、有偿
36、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较无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为高。比方,有偿保管中保管人所承当的责任重于无偿保管中保管人的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无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能作为获利方进行纯获利益的行为,而无须他人代理,也无须征得监护人同意。3、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中,撤销有偿合同及撤销无偿合同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不同。撤销的对象假设为无偿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无需主观要件,反之那么须具备主观要件。4、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那么。比方,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他方亦可不履行义务,他方假设已履行合同义务,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无偿合同无对待给付规那么的
37、适用余地。二、区分诺成性及实践性这两种合同的意义在于,说明这两种合同不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三、区分双务合同及单务合同的意义在于: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顺序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的双务合同抗辩规那么。双务合同的抗辩,是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效力之一,其适用于守约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之情形。就合同权利的维护,及其补救于事后不如防患于未然。因此,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一方因财产减少有难为给付之虞,法律允许双务合同的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单务合同无此合同抗辩规那么之适用。2、双务合同发生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其他效力。如果双务合同的另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相对方因种种原因不为对待给付履约方有
38、权解除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受方已经给了货款,而出卖方不给货物,买受方有权解约,并有权请求返还已依据合同给付的财产。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8分36、 甲公司及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精铝锭一批,价值138万元;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l%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多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全部产品,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精铝锭,而是普通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收货和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多月的延期违约金约5万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精铝锭。乙公司称逾期供货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致,不是自己
39、的过错,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现在精铝锭供给比拟紧张,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 甲公司坚持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交货。乙公司在辩论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另外原约定违约金过高,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能按此标准。请答复: (1)甲公司及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有效?11-218 (2)甲公司拒收拒付有无依据?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货的理由是否成立?11-223 6-139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按约定重新交货有无依据?6
40、-139 (4)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是否可以支持?10-210答:1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买卖合同即宣告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甲公司有依据,出卖人付有瑕疵担保责任,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收。?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那么根据第155条的规定买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当违约责任。 已公司的理由成立。乙公司面临的情况属于情
41、势变更,可延期履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合同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到达新的平衡。3重新交货无依据,可主张违约金。因情势变更导致无法交货的,出卖人可请求变更特定物给付义务或解除合同。因情事的变更,债务人无法如期按约给付特定物的,可请求以种类物替代特定物的交付,或因情事变更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本案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公司可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金。4不应支持。?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后段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
42、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根底,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那么和老实信用原那么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违约金不属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乙公司的说法不应予以支持。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
43、内。错选、多项选择或未选均无分。1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 A事实行为B单方民事行为C双方民事行为D非法律行为2以下属于双务合同的有 A买卖B免除C赠及D抵销3以下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类型的有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B显失公平的合同C重大误解的合同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以下符合继续性合同定义的是 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赠及合同D互易合同5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合同法称此理论为 A协议解除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D双方解除6以下既可以构成要约,也可以构成要约邀请的是 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C招标公告D商业广告7以下违约
44、责任形式必须由合同约定的是 A实际履行B违约金C修理、重作、更换D损害赔偿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那么,它表达的是合同法的A合同自由原那么B合法原那么C老实信用原那么D鼓励交易原那么9以下违约责任形式中要求必须以实际发生损害为前提的是 A违约金B实际履行C定金D损害赔偿10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归责原那么是 A严格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那么B过错责任为一般,严格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那么C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一般原那么的归责原那么D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特殊原那么的归责原那么11合同法是否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现实需要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其是否在内容上确立了 A合同自由原那么B老实信用原那么C合法原那么D鼓励交易原那么12既是合同法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法根本原那么的是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