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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专项整治,根据嘉峪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 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1. 健全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甘肃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各有关部门按 照职
3、责分工负责)3. 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嘉峪关市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符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 见,对专家库建立、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指导交通输 监管部门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4. 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精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 2022 年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
4、控能力显著增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5.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 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市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 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 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
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6、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 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 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 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署,突出可控 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 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 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 场净空环境的行为。(嘉峪关机场公司牵
7、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住建局、市郊区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2. 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烧荒、排污、倾倒垃圾、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
8、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 30 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 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五是铁路沿线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止范围内采砂、拦河筑坝、围垦造田,铁路两侧禁止范围内采矿、采石、爆破,高速铁路禁止范围内抽取地下水等违法行为(。市委政法委、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牵头,市郊区办、市街道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厅、 市自然资源局、
9、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3. 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 交汇地段防护柱(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
10、。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管养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兰 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开展邮政快递业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
11、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配合)5. 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 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 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 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 广播通信设备等。(市交
12、通运输局、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1. 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 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 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不接受托运货物安全检查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 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 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 运输安全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
13、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 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 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牵头,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2. 开展寄递渠道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区域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
14、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 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市邮政管 理局牵头,市委政法委、
15、市应急厅、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嘉峪关机场公司等部门配合)3. 强化货运物流安全管理。一是加强货运物流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协作机制, 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开展经常性的信息通报,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 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等制度,推进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 动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对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的执 法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建立货物受理和安全检查制度,强化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完善责 任倒查机制,有效落实各方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对事 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
16、查处打击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不力的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三是 严格货物安全检查。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措施,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认 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货物 运输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配合)(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
17、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强化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着力提升行业监管部门整体监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交
18、通运输主管单位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市交通 运输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4. 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嘉峪关机场 公司牵头
19、负责)5.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6.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
20、建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时间安排从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 12 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二)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至 12 月)。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21、,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 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行业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总结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22、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 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12 月 10 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效。市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