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守则.pdf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89785257 上传时间:2023-05-13 格式:PDF 页数:27 大小:760.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守则.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守则.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守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守则.pdf(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石石 油油 化化 工工 企企 业业 可可 燃燃 气气 体体 和和 有有 毒毒 气气 体体 检检 测测 报报 警警 设设 计计 规规 范范(GB50493-2009)1 1 总则总则1.0.1 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术语2.0.1 可燃气体 combustiblegas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2.0.2

2、有毒气体 toxicgas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肢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的气体。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范围是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 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2.0.3 释放源 sourceofrelease指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有毒气体的位置或地点。2.0.4 检(探)测器 detector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2.0.5 指示报警设备 indicationapparatus指接受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

3、、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部件。2.0.6 检测范围 sensiblerange指检(探)测器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2.0.7 报警设定值 alarmsetpoint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2.0.8 响应时间 responsetime指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达到稳定指示值 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恢复到稳定指示值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2.0.9 安装高度 verticalheight指检(探)测器检测口到制定参照物的垂直距离。2.0.10 爆炸下限 lowerexplosionlimit(LEL)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

4、V%)值。2.0.11 爆炸上限 upperexplosionlimit(UEL)指可燃气体爆炸上限浓度(V%)值。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Allowable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ShortTermExposure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 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Concentration-TimeWeightedAverage(PC-TWA)

5、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8 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2.0.14 直接致害浓度 immediatelydangeroustolifeorhealthconcentration(IDLH)指环境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平,如可致命或永久损害健康,或使人立即丧失逃生能力。3 3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3.0.1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检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1 可燃气体或含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

6、燃气体检(探)测器;2 有毒气体或含有可燃气体的有毒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 25%爆炸下限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3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有毒气体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4 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探)测器;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同一检测区域内的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同时报警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 同一级别的报警中,有毒气体的报警优先。2 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3.0.3 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

7、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的危险场所,宜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释放源进行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进行记录或打印。3.0.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员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3.0.5 装置区域内现场报警器的布置应根据装置区的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等综合考确定。现场报警器可选用阴响器或报警灯。3.0.6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的产品。3.0.7 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的产品

8、。其中,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探)测器还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的产品。3.0.8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场所的检(探)测器,应采用固定式。3.0.9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配备,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场地条件、工艺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和操作人员的数量综合确定。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加油站、加气站、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经营设施,其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特性见附录 A;常用有毒气体、蒸气特性见附录 B

9、。4 4 检(探)测点的确定检(探)测点的确定4.1 一般原则4.1.1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4.1.2 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探)测点:1 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2 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3 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4 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4.2 工艺装置4.2.1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布置的设备区内,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1 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10、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2 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4.2.2 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每隔 15m 可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 1m。4.2.3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

11、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4.3 储运设施4.3.1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并符合下列规定:1 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2 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4.3.2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探

12、)测器,且检(探)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5m;2 大鹤管铁路装置栈台,宜设一台检(探)测器;3 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1 条的规定。4.3.3 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 节的规定。4.3.4 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2 封闭或半敞开式储瓶库,应符合本规范第 4.2.2 条规定;敞开式储瓶库沿四周每 15m30m 设一台检(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

13、和小于 15m 时,应设一台检(探)测器;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4.3.5 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且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探)测器。4.3.6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 15m 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探)测器。4.3.7 储存、运输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设施,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 4.2 节和第条的规定设置。4.4 其他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4.4.1 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距加热炉炉边 5m 处应设检(探)测器。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

14、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检(探)测器。4.4.2 设在爆炸危险区域 2 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对于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应于在线分析仪表间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4.3 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空调引风口、电缆沟、电缆桥架进入建筑物的洞口处,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可能进入时,宜设置检(探)测器:4.4.4 工艺阀井、地坑及排污沟等场所,且可能积聚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液化烃或有毒气体时,应设检(探)测器。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5.1 系统的技术性能5.1.1 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宜选用数字信号、触点信号、毫安信号或毫伏信号。5.1

15、.2 报警系统应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5.1.3 系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3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808 的有关规定。系统的方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GB3836 的要求。5.2 检(探)测器的选用5.2.1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和生产环境特点确定。5.2.2 常用气体的检(探)测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

16、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2 在缺氧或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3 氢气的检测可选用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4 检测组分单一的可燃气体,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5 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6 氯乙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7 氰化氢气体宜选用电化学型检(探)测器;8 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9 碳酰氯(光气)可选用电化学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5.2.3 检(探)测器防爆类型和级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的有关规定选用,并应符合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以及被检测气体性质的要求。5.2.4 常用检(探)测器的采样方式,应根据使用场所确定,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宜采用扩散式检检(探)测器;由于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的限制,无法使用扩散式检测器的场所,宜采用吸入式检(探)测器。5.2.5 常用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可按附录 C 选择。5.3 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5.3.1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

18、信号,并予以保持。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3 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0100%爆炸下限;4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300%最高允许浓度或0300%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 030%直接致害浓度;5 指示报警设备(报警控制器)应具有开关量输出功能;6 多点式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7 指示报警设备发出报警后,即使安装场所被测气体浓度发生变化恢复到正常水平,仍应继续报警。只有经确认并采取措施后,才停上报警。8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设备应能发出与可燃

19、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a 指示报警设备与检(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b 检(探)测器内部元件失效;c 指示报警设备电源欠压;d 指示报警设备与电源之间的连接线路的短路与断路。9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记录功能:a 能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时间,且日计时误差不超过30s;b 能显示当前报警点总数;c 能区分最先报警点。5.3.2 根据工厂(装置)的规模和特点,指示报警设备可按下列方式设置: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合并设置;2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独立的工业程序控制器、可编程控制器等;3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常规的模拟仪表;4 当可燃气体和

20、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合并设计时,输入/输出卡件应独立设置。5.3.3 报警设定值应根据下列规定确定:1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2 可燃气休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限;3 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 1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 2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以下。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 030%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直接致害浓度。6 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检(探)测器和指示报

21、警设备的安装6.1 检(探)测器的安装6.1.1 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6.1.2 检测比重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 0.5m2m。6.1.3 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线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5m 的净空和出入通道。6.1.4 检(探)测器的安装与接线技术要求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

22、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的有关规定。6.2 指示报警设备和现场报警器的安装6.2.1 指示报警设备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等内部。6.2.2 现场报警器应有就近安装在检(探)测器所在的区域。附录附录 A A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特性表物质序号名称度()()()(V)灾密度引燃温沸点闪点爆炸浓度火蒸气备注/组别危险下限 上限性分类kg/m3液化后1甲烷540/T1-161.5气体5.015.0甲0.77为甲 A液化后2乙烷515/T1-88.9气体3.015.5甲1.34为甲 A液化后3丙烷466/T1-42.1气体2.19.5甲2.07为甲 A液化后4丁烷405/T2-0.5

23、气体1.98.5甲2.59为甲 A甲5戊烷260/T336.07-40.01.47.8B甲6己烷225/T368.9-22.81.17.5B甲7庚烷215/T398.3-3.91.16.7B甲8辛烷220/T3 125.6713.31.06.5B乙910壬烷205/T3 150.7731.0环 丙 500/T1-33.9气体0.75.6A2.410.4甲1.94液化后5.735.094.533.883.22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烷环 戊11烷异 丁12烷环 己13烷异 戊14烷异 辛15烷乙 基甲16环 丁 2

24、10/T371.1-15.61.27.7B烷乙 基甲17环 戊 260/T3103.3烷211.16.7B410/T299.24-12.01.06.0B420/T227.8-51.11.47.6B甲245/T381.7-20.01.38.0B甲甲460/T1-11.7气体1.88.4甲2.59380/T2469.4-6.71.4B甲为甲 A3.10液化后为甲 A3.753.215.093.754.40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乙 基乙18环 己 262/T3131.7烷甲 基甲19环 己 250/T3101.1烷液

25、化后20乙烯425/T2-103.7气体2.736甲1.29为甲 A液化后21丙烯460/T1-47.2122丁烯2液化后23丁 烯 325/T2(顺)224丁 烯324/T21.1气体1.89.7甲2.46为甲 A液化后3.7气体1.79.0甲2.46为甲 A385/T2-6.1气体1.610.0甲2.46为甲 A气体2.011.1甲1.94为甲 A液化后-3.91.26.7B4.40350.96.6A5.04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反)丁 二25烯异 丁26烯27乙炔305/T2-84气体2.5100甲1.

26、16为甲 A液化后28丙炔/T1-2.3气体1.7甲1.81为甲 A甲29苯560/T180.1-11.11.37.1B甲30甲苯480/T1110.64.41.27.1B甲31乙苯430/T2136.2邻 32二 甲465/T1144.4171.06.0B151.06.7B甲4.784.734.013.62465/T1-6.7气体1.89.6甲2.46为甲 A液化后420/T2-4.44气体2.012甲2.42为甲 A液化后液化后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苯间 甲33二 甲 530/T1138.9苯对 甲34二

27、甲 530/T1138.3苯苯 乙35烯环 氧36乙烷环 氧37丙烷甲 基38醚甲39乙醚170/T435-451.936B3.36350/T2-23.9气体3.427甲2.07为甲 A430/T233.9-37.22.837B液化后429/T210.56-17.83.6100A甲2.59490/T1146.1321.16.1A甲1.94乙4.64251.17.0B4.78251.17.0B4.78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乙 基甲40甲 基 190/T410.6醚二 甲41醚二 丁42醚43甲醇385/T263.

28、9116.736B甲44乙醇422/T278.312.83.319B甲45丙醇440/T297.2252.113.5B乙46丁醇365/T2117.028.91.411.2A乙47戊醇300/T3138.032.71.210A3.883.362.722.06194/T4141.1251.57.6B甲1.42甲5.82240/T3-23.7气体3.427甲2.06为甲 A液化后-37.22.010.1A2.72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异 丙48醇异 丁49醇50甲醛430/T2-19.4气体7.073426/T21

29、08.031.61.719.0399/T282.811.72.012甲2.72B乙3.30A液化后甲1.29为甲 A甲51乙醛175/T421.1-37.84.0-9.460B甲1.9452丙醛207/T348.97.2丙 烯2.917B甲31B甲2.5953醛54235/T351.7-26.12.82.46丙酮465/T156.7-17.82.612.8B甲2.595556丁醛230/T376-6.7-6.12.512.5B1.810甲3.233.23甲 乙 515/T179.6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酮环 已

30、57酮58乙酸甲 酸59甲酯甲 酸60乙酯醋 酸61甲酯醋 酸62乙酯醋 酸63丙酯醋 酸64丁酯425/T2127221.77.3450/T101.714.42.03.0427/T277.2-4.42.211.0501/T60-103.11645554.4-202.816465/T132.2-18.95.023465/T118.342.85.416420/T2156.143.91.18.1B乙4.40A乙2.72A甲2.72B甲3.37B甲3.62B甲3.88B甲4.53B甲5.17B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醋

31、 酸甲65丁 烯 427/T2717.7酯丙 烯甲66酸 甲 415/T279.7酯甲67呋喃四 氢68呋喃氯 代69甲烷氯 乙70烷溴 乙71烷72511/T137.8-206.711.3B3.49519/T12.2-503.815.4A甲4.91甲2.84623/T1-23.9气体10.7 17.4甲2.33为甲 A321/T266.1-14.42.011.8B液化后390/T31.102.314.3B甲3.232.97-2.92.825B3.887.02.6B3.88氯 丙 520/T246.1-17.82.611.1甲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

32、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烷氯 丁73烷溴 丁74烷氯 乙75烯烯 丙76基氯77氯苯640/T1132.21,2 二78氯 乙烷1,179 二570/T137.2-17.87.316412/T283.913.36.21628.91.37.1485/T145-322.911.1413/T2-13.9气体3.633265/T210218.92.66.6245/T276.6-9.4B液化后1.810.1甲4.14为甲 A甲6.08B液化后甲2.84为甲 A甲3.36B乙5.04A甲4.40B甲4.40B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

33、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氯 乙烯硫 化80氢二 硫81化碳乙 硫82醇83乙腈524/T181.6丙 烯84腈硝 基85甲烷硝 基86乙烷87亚 硝90/T617.2-353.050414/T2113.827.83.45.0B甲3.36418/T2101.135.07.363A甲3.36481/T177.203.017.0B乙2.725.64.416.0B甲2.33300/T335.026.72.810.0B甲1.8190/T646.2-301.35.0B甲2.72甲3.36260/T3-60.4气体4.345.5甲1.54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

34、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酸 乙酯氰 化88氢89甲胺430/T2-6.5二 甲90胺400/T27.2气体气体538/T126.1-17.85.640B甲1.16B液化后4.920.1甲2.72为甲 A2.814.4甲2.07甲919293吡啶550/T2115.5氢天 然484/T1气城 市510/T1-2532.8气体气体1.74.03.812B7513甲3.53甲0.09甲94煤气液 化95石 油520/T1-50气体4.0甲0.65气 化 后A为 甲 类1.0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气气体,下限

35、 按 国际 海 协数据轻 石96脑油重 石97脑油98汽油280/T3150233/T317750-201.15.92065-220.6285/T3 3668-20.01.2甲B3.22甲B3.61甲4.14B闪 点 按喷 气99燃料200/T380282500.6乙6.47AGB178879 的数据150100101煤油223/T3300原油450.6乙6.47A甲爆炸浓度(V)引燃温物质序号名称/组别度()()()沸点闪点火灾危险蒸气密度kg/m3备注下限 上限性分类B注:1.本表数值来源以 化学易燃品参考资料(北京消防研究所译自美国防火手册)为主,并与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险和爆炸危险

36、程度分类HGJ20660-2000、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可燃气体报警器JJG69390 进行了对照,仅调整了个别栏目的数值;移到条文说明中2.“蒸气密度”一栏是在原“蒸气比重”数值上乘以1293,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的。附录附录 B B常用有毒气体、蒸汽特性序1号PC-TWPC-STE物质名蒸气密熔点沸点称一氧化1碳1.25.5.4度()()mgm3-199-19120m3301700ALmgmgm3MACmgm3IDLH2345678-13.2氯乙烯2.84-1609-85.-60.3硫化氢1.5454氯3.21-1015-13.5氰化氢1.162丙烯腈6二氧化7氮89苯氨0.78-7841

37、0碳酰氯1.38-1048.33.621.4525.580.1-33.1.816-11.21.2-83.77.226.14-34.10251011430885612110051096620103098003600.58注:数值来源于化验员实用手册、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高毒物品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实用指南、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18664-2002。附录附录 C C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表*催化燃 热 传 导 红 外 气 半导体 电 化 学 光 致 电烧型检 型检 体检 型检 型检 离 型 检(探)(探)测(探)测(探)(探)

38、测(探)测测器器器测器器器被 测 气 的 需要 O2无含氧要求10%LEL100%无无无无可 燃 气 测 LEL量范围 0100%LELLELLEL不 适 用 的 大分子被测气体有机物H2烷烃H2,CO,CH4*相 对 响 应 与被测 中等时间介质有关检 测 干 扰 无气体使 检 测 元 Si,Pb件 中 毒 的 卤素介质H2S无较短与被测 中等介质有关较短CO2,氟 有里昂无无SO2,SO2,NOx,*NOx,HO2Si,SO2CO2卤素无辅 助 气 体 无要求注:*无无无无本表数值来源欧洲标准可燃气体或氧气检测与测量仪器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EN50073:1999。设计过程中,检(

39、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产品的技术性能确定。移到条文说明中*离子化能级高于所用紫外灯的能级的被测物;离子化能级低于所用紫外灯的能级的被测物。*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