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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 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民航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要我安全
2、”向“我要安全”转 变,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运输责任事故,防止重大地面事故和特大维修事故,有效遏制运输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二、重点任务1.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徽民航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 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
3、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 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 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各单位要建立推进安全管理体系或等效安全管理机制的持续完善制度,以确保其持续满足安全管理需求。1
4、.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安全投入,各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禁违规挪作他用。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新技术、新应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开展民航“抓作风、强三基、守底线”行业安全整顿活动,以“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为内核,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工作作风建设,狠抓关键岗位人员资质管理。1.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5、加强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完善隐患清单,持续、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识别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与现有的 s 工作结合开展,将安全检查、安全审核、内部评估、 调查、安全信息分析等作为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方式,将安全隐患排查融入 s 工作中。2.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分级负责机制,对于本级机构无法治理的安全隐患,报上一级机构进行治理。安全隐患治理应详细分析安全隐患出现的具体原因,从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两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收集和报告机制,详细记录本单位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通过华东地区安全管理工作平台(easp
6、系统)向上级机关报告。1.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 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根据 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强民航行业信用文化建设,维护民用 活动秩序,促进民航行业健康发展。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
7、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3. 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为提升辖区各单位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安徽民航将着力协调引入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4. 积极推动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安徽民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 20XX),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时间安排从 2020 年 4 月至 20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安徽民航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报送民航安徽,由其汇总后向省安委
8、办报告; 20年底前,民航安徽对民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总结,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铁路为加强铁路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铁路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9、、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 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 规范化标准化。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
10、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 5 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 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本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 开展典型
11、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铁路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1. 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 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海、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 对新建铁路
12、,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 30 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2. 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 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路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 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路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
13、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 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铁路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3. 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 落
14、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1. 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 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2. 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 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 站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
15、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3. 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1. 加强铁路安全法治。 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提升铁路管理法制化水平。2.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 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3. 强化铁路安全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铁路安全宣传教育体 系,加强对铁路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三、时间安排从
16、2020 年 4 月至 20底,分四个阶段进行。各有关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由其汇总后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20年底前,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对铁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总结,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邮政为加强邮政快递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 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建立寄递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
17、动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邮政快递业本质安全水平。二、主要任务要加强寄递渠道安全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 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1. 狠抓“三项制度”这一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根本制度。将狠抓“三项制度”落实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收寄验视方面: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依法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 未核对交寄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显示或者关联的信息一致;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未要求提供有关书面
18、凭证并核对;未按规定对收寄的邮件快件做出验视标识等。实名收寄方面: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 件、拒绝寄递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收寄了信件以外的邮 件、快件; 将散户件伪报成协议用户件进行实名登记;利用企业从业人员件或者其他人员件等伪造寄件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寄件人姓名与出示的有效 件不一致后,仍收寄了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在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时,未按照规定查验寄件人的有效件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擅自在寄递详情单上记录用户有效件的类型、号码;未按照规定留存有效件复印件,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安全协议、用户身份信息;未按照规定将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送邮
19、政管理部门备案;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或者虚报、 、漏报实名收寄信息等。过机安检方面:未制定并实施安检工作质量控制和培训管理制度, 确保应检必检; 安检设备不符合微剂量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1520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未处于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未建立并执行安检设备、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制度;未将安检环节嵌入作业流程造成安全隐患;未按国家要求对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所在地的邮件快件实行全面过机安检和落地再次过机安检;未按规定做出安全检查标识等。2. 严密防范涉枪涉爆物品、涉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非法出版物等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枪爆物品管
20、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 有关部署,深化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整治,同时严格涉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非法出版物等禁止寄递物品管控措施,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一以贯之, 采取超常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禁寄物品管控。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严防涉枪涉爆物品、涉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非法出版物等流入寄递渠道; 加强对生产经营异常、安全管理基础弱、隐患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重点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跨境寄递业务国内段的,严防涉枪涉爆物品、涉毒物品、非法出版物等利用寄递渠道流入流出。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作用
21、,切实形成对寄递渠道涉枪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非法出版物等问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信息系统、实名收寄监管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预警、预测、预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本辖区邮政快递业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1. 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整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未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未对被派遣劳动者、外包人员等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
22、培训,并实行安全统一管理;未保障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员工宿舍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未对邮件快件分拣设备、安检设备等设备设施加强管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未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未健全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等。2.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对生产安全的监管贯穿始终。要坚持依法监管,履行好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依法严肃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部门联动,深度融入属地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应
23、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的, 要一究到底、动真碰硬,坚决查处。统筹加强 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水平,扎实推进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宣贯新修订的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邮政业突发应急预案;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2. 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合监管机制,强化
24、监管力量融合和技术手段互补,完成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名监管信息系统与公安人口库数据实时比对。充分利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指挥棒等作用,实现市级安全中心有效运行、县级有更大进展。完善部门间案件移交和联合侦办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寄递渠道“扫黄打非”、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野生动植物寄递管控、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工作,形成打击惩治各类寄递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三、时间安排从 2020 年 4 月至 20底,分四个阶段进行。四、保障措施水上交通为加强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上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25、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水上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 100%,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 渡运整体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水上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市(含省管市、县,下同)人民 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干部安全
26、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 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各地要加快健全完善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
27、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市场环境。(省发展 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各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 5 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
28、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 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各地要分析查找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 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 项”的重要作用。(省交
29、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各市应督促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维护单位落实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消除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 委、省住房与城乡 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开展水上客运安全治理。加强长江干线客(滚)运输、新安江旅游客运和湖库封闭水域客运 。严禁旅游、客(滚)等水上客运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
30、禁客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督促客运企业、客运船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开展渡运安全治理。各地应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内河渡口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渡口安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客渡运海事监管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渡运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档案,对已不具备安全渡运条件或 无渡运量、无存在必要的渡口,应责令停渡,及时依法取缔或撤销。严格执行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完善客渡运安全基础设施条件。督促、指导渡口建
31、立健全应急预案(措施)并适时 演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4. 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加快推进安庆化学品船舶洗舱站建设,进一步规范船舶清洗舱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 、谎报等违法行为。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 600 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淮河、沙颍河、“合裕线”、芜申运河水域航行。监督企业完善水上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5. 开展通航建筑物专项治理。通航建筑
32、物所在地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 的 下,开展辖区通航建筑物调查摸底并于 2020 年 5 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督促运行单位 开展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等工作。督促运行单位编制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并报具有管辖权的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审查发布,进一步加强船闸运行安全管理。对于现状正常运行的通航建筑物,有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于 2021 年 6 月底前,按照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过闸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做好与运行单位船舶调度信息化平台的衔接,实现运行单位与航道、海事等管理机构之间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资源
33、共享。(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 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各地应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牵头 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各市要健全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港口码头的源头管理, 在当地人民的下,做好“三无”非法采砂船只拆解取缔工作,形成、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住房与城乡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加
34、强运输船舶违法行为治理。进一步加强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常态化治理,巩固整治成果。开展运输船舶逃避监管和非法挂靠整治,严厉打击船舶 脱管、脱检、非法挂靠、代而不管等现象。(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 重点防范通航密集区、事故多发区和湖库区航道,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
35、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 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 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 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 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 年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
36、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年底前停止使 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委、省应急厅、省住房和城乡 、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 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 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 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加强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
37、同的高级船员比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对不满足法定条件的,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经营许可。(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 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制定执法监管规范,完善水上交通执法监管流程,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 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
38、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 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 加快配齐执法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 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和执法力量。(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各市海事执法机构应落实“12395”水上 制度。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道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按照港口危险货物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信息平台,加
39、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合肥海关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水上交通应急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省公安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4. 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市应进一步强化港口经营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不符合条件
40、的坚决不予发证,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停止港口作业。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 2020 年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堆场、储罐全部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 2021 年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 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
41、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 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5.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 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 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6.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
42、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水上交通事故警示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 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三、时间安排从 2020 年 4 月至 20底,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分年度对参与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 12 月 5 日前对口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 由省交通运输厅汇总上报省安委办。2011 月 20 日前,各市报送三年整治行动总结材料,省
43、交通运输厅于 11 月 30 日前汇总并报送省安委办。四、保障措施城市轨道交通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 201813 号)等要求,扎实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合肥市为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全面查找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隐患的责
44、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运营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管理工作显著加强,安全应急能力显著提升,乘客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二、主要任务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有关市人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负总 责,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发展、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
45、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轨道交通运营,承担运营职责; 监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中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和公共安全专篇,发展、规划等部门在审批时要以书面形式听取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意见。加强建设与运营交接管理,严格执行竣工验收、运营前安全评估等程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和城乡、省发展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主要负
46、责人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反恐防暴、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法规规定的责任和措施,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 理。切实保障安全投入,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鼓励各地组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技术专家队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 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省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实行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积极推进将轨道交通运营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 个清单,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