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范(合肥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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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1.040.45 CCS P 65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 3401/T 2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manage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2022-11-03 发布 2022-11-03 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01/T 25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

2、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电气化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劲松、许书萍、秦榛、陈晓明、盛果兴、舒辞、宇亚飞、鲁永久、何世雄、夏祥晶、聂爱梅、谢松洁、王彬、余盖、程泽平、余丽珠、周刚、李祥飞、曾强强、许厚民、罗彬、陈国斌、张桥兵、沈振、徐道颂、孙志鹏、曹敬军、牛奔、崔健、赵晶晶、陈勇、胡小红、陈庆尧、杨承春。DB 3401/T 25120

3、22 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的分类与划分、验收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其他制式的轨道交通工程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JJ 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4、规范 JGJ/T 18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urban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建设工程。注: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等系统。3.2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 acceptance manage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验收人员、验收条件、验收程序、验收资料等方面进行规范的行为。3.3 试运行 trial runni

5、ng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联调结束,通过不载客列车运行或配重方式模拟载客运行的实验性运行。3.4 预验收 pre-acceptance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正式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的验收。DB 3401/T 2512022 2 3.5 项目工程验收 project acceptance 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后、试运行之前,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要求、是否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要求的验收。3.6 竣工验收 final acceptance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结束后、初期运营之前,

6、结合试运行效果,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及标准要求的验收。3.7 缓建工程 postponed project 在竣工验收时,尚未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且不影响初期运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3.8 缓验工程 delayed-acceptance project 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尚未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但不影响试运行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4 基本规定 4.1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补充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4.2 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应按 JGJ/T185 的有关规定执行。4.3 道路、排水等配套工程验收应按 CJJ

7、1、GB50268 等有关文件执行。4.4 子分部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分别参照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执行。4.5 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GB 50300 的规定。各项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4.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隐蔽验收等环节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工程师应参加。4.7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a)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c)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

8、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4.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应验收。5 分类与划分 5.1 工程验收分类 DB 3401/T 2512022 3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5.2 工程验收的划分 5.2.1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5.2

9、.2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5.2.3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a)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b)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5.2.4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a)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系统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b)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5.2.5 各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子单位工程划分应按附录 A 执行。6 验收管理 6.1.1 验收流程 6.1.2 验收流程见图 1。图1 验收流程 D

10、B 3401/T 2512022 4 6.2 检验批验收 6.2.1 验收条件 检验批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6.2.2 验收组织 6.2.2.1 检验批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6.2.2.2 检验批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有相关人员参加,隐蔽验收等环节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工程师应参加。6.2.3 验收程序 6.2.3.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检验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报

11、监理单位申请检验批验收。6.2.3.2 检验批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6.2.3.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检验批质量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现场检验批工序进行实体检查,如有检验不合格,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并形成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2.4 验收资料归档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形成以下验收资料:a)检验批工序质量报验单(表样参见附录 B);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样参见附录 C);c)施工记录;d)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单。注:当有隐蔽验收时应提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6.3 分项工程验收 6.3.1 验收条件 6.3.1.1 分项工

12、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6.3.2 验收组织 6.3.2.1 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参加,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第三方检测单位专项检测工程师应参加土方开挖分项工程中的地基验槽。6.3.3 验收程序 DB 3401/T 2512022 5 6.3.3.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单位申请分项工程验收。6.3.3.2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项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如不合格应要求施

13、工单位返修或返工处理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6.3.4 验收资料归档 6.3.4.1 分项工程验收应形成以下验收资料:a)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样参见附录 D)。6.4 分部工程验收 6.4.1 验收条件 6.4.1.1 分部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完成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分部工程的全部内容,因特殊原因的缓建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验收;b)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c)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完成初步整理;d)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e)观感质量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f)有勘察、设计、

14、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或质量评价意见;g)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注:土建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工序进场施工前完成。6.4.1.2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抽样检验部位应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设计等单位确定,并应考虑以下因素:a)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设备、设施;b)观感质量较差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c)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位;d)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且经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体检测或试验合格的部位;e)其他应抽检的部位。6.4.2 验收组织 6.4.2.

15、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填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样参见附录 E)和相关质量资料,报监理单位申请分部工程验收。6.4.2.2 分部工程验收参加人员应至少包含: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b)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理人员;d)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e)各第三方单位(第三方检测、测量、监测、安全质量巡查、安全风险评估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工程师;f)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勘察人员。DB 3401/T 2512022 6 注1:可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参加验收,道

16、路排水运营、养护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宜参加道路排水分部工程验收。注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勘察人员仅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6.4.2.3 分部工程验收应准备以下工作:a)参与验收的检测单位需携带涉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测试的相关仪器、设备;b)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验收检查问题记录表(表样参见附录 F);c)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勘察工作报告等相关验收资料文件,应盖各单位项目印章(表样参见附录 G);d)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邀请函(表样参见附录 H)及分部工程验收方案(表样参见附录 I)应盖组织单位项目印章,于验收工作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报送相关参验单位;e)项目监理机

17、构组织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采用量测、检查、验证方式的应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试验检测方式的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6.4.3 验收程序 6.4.3.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部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a)施工单位作工程质量自评报告;b)监理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勘察单位作勘察工作报告;d)设计单位作设计工作报告;e)第三方单位汇报质量检测、监测及测量情况;f)进行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g)参与验收单位提出验收意见或问题,并进行书面反馈;h)监理单位对

18、各方意见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评定是否合格。注:如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单位参会,参会单位发表相应意见。6.4.3.2 监理单位整理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问题并确定整改期限,形成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如不合格应要求施工单位返修或返工处理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6.4.4 验收资料归档 分部工程验收应形成以下验收资料:a)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勘察工作报告等报告文件,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验收检查问题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分部工程问题整改报告、分部工程验收签到表(表样参见附录 J);b)有相应资

19、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及限界检测资料。6.5 单位工程验收 6.5.1 单位工程预验收 6.5.1.1 预验收条件 单位工程预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DB 3401/T 2512022 7 b)完成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因特殊原因不影响试运行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建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缓验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表样参见附录 K);c)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d)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测试和必要的认证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e)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

20、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或质量评价意见;f)观感质量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g)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6.5.1.2 预验收组织 6.5.1.2.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申请单位工程预验收。6.5.1.2.2 单位工程预验收参加人员应至少包含:a)建设单位业主代表;b)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d)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e)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勘察人员;f)各第三方单位(第三方检测、测量、监测、安全质

21、量巡查、安全风险评估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工程师;g)不少于 3 位相关专业专家。6.5.1.2.3 单位工程预验收应准备以下工作:a)参与验收单位需携带涉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测试的相关仪器、设备;b)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勘察工作报告等相关验收资料文件,应盖各单位项目印章;c)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邀请函及预验收方案应盖组织单位印章,于验收工作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报送相关参验单位;d)预验收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问题记录表。6.5.1.3 预验收程序 6.5.1.3.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单位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a)施工单位作单位工程质量

22、自评报告;b)监理单位作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勘察单位作勘察工作报告;d)设计单位作设计工作报告;e)第三方单位汇报质量检测、监测及测量情况;f)进行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g)参与验收单位提出验收意见或问题,并进行书面反馈;h)监理单位对各方意见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评定是否合格。注:如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单位参会,参会单位发表相应意见。6.5.1.3.2 预验收完成后应由监理单位整理单位工程预验收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问题,形成单位工程预验收会议纪要。如验收不合格应要求施工单位返修或返工处理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DB 3401/T 2512022 8 6.5.1.

23、4 预验收资料归档 单位工程预验收应形成以下验收资料:a)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预验收检查问题记录表、单位工程预验收纪要、单位工程预验收签到表;b)单位工程预验收问题整改报告。6.5.2 单位工程验收 6.5.2.1 验收条件 单位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施工单位提出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样参见附录 L);b)完成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不影响试运行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建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书面批准后组织验收;c)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且预验收问题已整改完成;d)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工作质量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监理单位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盖单位公

24、章并已提交建设单位。6.5.2.2 验收组织 6.5.2.2.1 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工程验收。6.5.2.2.2 单位工程验收参加人员应至少包含:a)建设单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和业主代表;b)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等部门负责人;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d)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e)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勘察人员;f)各第三方单位(第三方检测、测量、监测、安全质量巡查、安全风险评估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工程师;g)单位工程预验收专家组组长;h)运营单位相关人员;i)城建档案管

25、理机构相关人员;j)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人员。注1:道路排水运营、养护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参加道路、排水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注2:单位工程预验收专家组组长因故未能参会,应由专家组组长指派1名参与单位工程预验收的专家参会。6.5.2.2.3 单位工程验收组应由 6.5.2.2.2 中规定的 a)h)人员组成。6.5.2.2.4 单位工程验收应准备以下工作:a)参与验收的单位需携带涉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测试的相关仪器、设备;b)有关安全性和功能性检测、测试或认证报告;c)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勘察工作报告等相关验收资料文件,应盖各单位印章;d)单位工程验收邀请函、单位工程验收

26、通知单及单位工程验收方案应盖组织单位印章,于验收工作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报送相关参验单位;e)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验收检查问题记录表。6.5.2.3 验收程序 DB 3401/T 2512022 9 6.5.2.3.1 建设单位组织对单位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a)施工单位作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b)监理单位作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勘察单位作勘察工作报告;d)设计单位作设计工作报告;e)第三方单位汇报质量检测、测量及监测情况;f)进行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g)验收组成员提出验收意见或问题,并进行书面反馈;h)建设单位对各方意见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验收意见(包括缓验工

27、程是否影响试运行安全、运营单位提出的涉及试运行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意见),评定是否合格;i)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表监督意见。6.5.2.3.2 工程实体检查包括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形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6.5.2.3.3 档案资料检查包括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形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6.5.2.3.4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复查,并在问题整改报告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后应由监理单位整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单位

28、工程验收问题整改报告,同时报送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返修或返工处理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6.5.2.4 验收资料归档 单位工程验收应形成以下验收资料:a)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勘察工作报告、单位工程验收方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检查问题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单位工程问题整改报告、单位工程验收签到表;b)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6.6 项目工程验收 6.6.1 验收条件

29、项目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均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通过了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对不影响运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建、缓验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同意;b)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c)设备系统经联合调试符合运营整体功能要求,并已由相关单位出具认可文件(如空载试运行安全评估证书等);d)已通过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e)在正式进行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可组织参建单位分段开展项目工程预验收,形成预验收意见。6.6.2 验收组织 DB 3401/T 2512022 10 6.6.2

30、.1 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运营单位、负责专项验收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可邀请土建、机电、供电、通信信号、运营等专业专家参加,组成验收组。6.6.2.2 建设单位应对验收组主要成员资格进行核查。6.6.2.3 建设单位应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验收组人员组成、验收方法等。6.6.2.4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工程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案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6.6.3 验收程序 6.6.3.1 项目工程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a)建设单位代表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31、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b)各验收小组分专业(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轨道、供电、通信信号)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复查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和各项功能性检测、监测资料;c)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审查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情况;审查系统设备联合调试情况,签署项目工程验收意见;d)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验收监督意见。6.6.3.2 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项目工程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试运行工作条件。6.7 竣工验收 6.7.1 验收条件 项目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项目工程验收的遗留

32、问题全部整改完毕;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有试运行总结报告;d)已通过全部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或认可文件;暂时甩项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6.7.2 验收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运营单位、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和专项验收的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可邀请土建、机电、供电、通信信号、运营等专业专家参加,组成验收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a)建设单位应对验收组主要成员资格进行核查;b)建设单位应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

33、应包括验收委员会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及方法等;c)验收委员会可按专业分为若干专业验收组;d)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案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6.7.3 验收程序 6.7.3.1 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DB 3401/T 2512022 11 a)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简要汇报工程概况、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b)相关部门代表进行专项验收工作总结;c)验收委员会审阅工程档案资料、运行总结报告及检查项目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和试运行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d)建设单位汇报试运行情况;e)验收委员

34、会质询相关单位,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f)验收委员会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对遗留问题做出处理决定;g)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验收监督意见。6.7.3.2 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提供备案相关文件,可依照合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办事指南办理工程验收备案手续。6.7.3.3 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材料归档保存。DB 3401/T 2512022 12 附录 A(规范性)工程划分表 A.1 车站单位工程划分按表A.1执行。表1 车站单位工程划分表 子单位子单位 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

35、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土建工程 地基基础与支护工程 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支护工程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灌注桩,钢板桩,预制混凝土板桩,型钢水泥土搅拌桩,咬合桩,土钉墙,锚杆,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钢筋网喷混凝土,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钢支撑,降水与排水,锚索、冠梁,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 地基处理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粉煤灰地基,预压地基,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强夯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桩基础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桩

36、,锚杆静压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沉井与沉箱 砌体基础 砖基础,毛石基础 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毯防水层、防水层保护层、细部构造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预应力 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石砌体 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连接,钢结构制作,紧固件连接,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结构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网架及索膜结构 网架制作,网

37、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劲钢(管)柱加工制作,劲钢(管)柱安装,混凝土 衬砌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背后回填注浆 建筑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DB 3401/T 2512022 13 子单位子单位 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金属板屋面 金属板屋面,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玻璃屋面 玻璃屋面,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西部构造 隔热屋面

38、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接地网/接地装置安装 附属土建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同主体土建工程 车站设备安装工程(含临近半区间)建筑电气 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梯架、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电气照明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梯架、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

39、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 不间断电源装置及应急电源装置安装,导管敷设安装,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 防雷及接地 接地装置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连接 通风与空调系统 送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系统调试 排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厨房、卫生间排风系统安装,系统调试 防排烟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排烟风阀(口)、常闭正压风口、防火风管安

40、装,系统调试 DB 3401/T 2512022 14 子单位子单位 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舒适性空调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风机盘管、变风量与定风量送风装置、射流喷口等末端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系统调试 地下人防通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冷凝水系统 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 空调(冷、热)水系统 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冷却塔与水处理

41、设备安装,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及试验调试 冷却水系统 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系统灌水渗漏及排放试验 压缩式制冷设备系统 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 设备自控系统 温度、压力与流量传感器安装,防排烟系统功能测试 建筑节能 供暖空调设备及管网节能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管网节能 电气动力节能 配电节能,照明节能 建筑给排水及供暖 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绝热,管道冲洗、消毒,试验与调试 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试验与调试 卫生器具 卫生器具安

42、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试验与调试 室外给水管网 给水管道安装,室外消火栓系统安装,试验与调试 室外排水管网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试验与调试 DB 3401/T 2512022 15 子单位子单位 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车站装饰装修工程 地基与基础 地基 灰土地基 基础 筏形与箱形基础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 砌体结构 填充墙砌体,砖砌体 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零部件加工,钢结构组装,单层钢结构安装,防腐涂料涂装,防火涂料涂装 装饰装修 建筑地面 整体面层铺设,板块面层铺设 抹灰 一般

43、抹灰 防水层 涂料防水层 门窗 金属门窗,门窗玻璃安装 吊顶 格栅吊顶,板块面层吊顶 轻质隔墙 骨架隔墙,玻璃隔墙 饰面板 石板安装,金属板安装 饰面砖 内墙饰面砖,外墙饰面砖 涂饰 水性涂料涂饰 细部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导向标识 DB 3401/T 2512022 16 A.2 区间单位工程划分按表A.2执行。表 A.2 区间单位工程划分表 子单位子单位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分 项项 工工 程程 明挖区间 地基基础与支护工程 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支护工程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灌注桩,钢板桩,预制混凝土板桩,型钢水泥土搅拌桩,咬合

44、桩,土钉墙,锚杆,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钢筋网喷混凝土,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钢支撑,降水与排水,锚索,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 地基处理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粉煤灰地基,预压地基,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强夯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桩基础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桩,锚杆静压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沉井与沉箱 砌体基础 砖基础,毛石基础 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金

45、属板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毯防水层、防水层保护层、细部构造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预应力 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石砌体 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劲钢(管)柱加工制作,劲钢(管)柱安装,混凝土 衬砌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背后回填注浆 接地网/接地装置安装 附属工程 泵房 支护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衬砌,防水和排水,土体加固 风井、风道 支护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衬砌,防水和排水,土体加固 暗挖区间 洞口工程/洞口开挖、洞口钢筋、洞口模板、洞口混凝土、洞口防护(包括但

46、不限于锚网喷、砌体)明洞工程/土方开挖、支护工程、衬砌、土体加固(旋喷、搅拌、注浆、冷冻、降水等)、回填 竖井及横通道 竖井 基坑围护(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钢格栅喷射混凝土等)、锁口圈、土方开挖、衬砌(钢筋、模板、混凝土)、防水和排水、竖井回填(土方、混凝土、砌体等)、土体加固(旋喷、搅拌、注浆等)横通道 洞身开挖、土体加固(旋喷、搅拌、注浆、冷冻、降水等)、超前小导管、管棚、锚杆(含锁脚)、锚索、钢筋网、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喷射混凝土、回填注浆、衬砌钢筋、衬砌模板、衬砌混凝土、防水和排水、横通道回填 洞身开挖/洞身开挖、泵房开挖 主体结构 支护工程 超前小导管、管棚、锚杆、锚索、

47、钢筋网、钢架、喷射混凝土、回填注浆 衬砌 衬砌钢筋、衬砌模板、衬砌混凝土、底板混凝土、仰拱混凝土、仰拱填充、回填注浆 DB 3401/T 2512022 17 子单位子单位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分 项项 工工 程程 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防水和排水/洞口防排水、洞内排水沟(槽)、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毯防水层、细部构造、注浆防水、防水盲管(沟)、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 附属工程 联络通道 超前小导管、管棚、地层加固注浆、锚杆(含锁脚)、锚索、钢筋

48、网、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喷射混凝土、土方开挖、衬砌、防水、回填注浆 泵房 超前小导管、管棚、地层加固注浆、锚杆(含锁脚)、锚索、钢筋网、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喷射混凝土、土方开挖、衬砌、防水、回填注浆 风井及风道 基坑围护(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钢格栅喷射混凝土等)、土方开挖、衬砌(钢筋、模板、混凝土)、防水、地层加固注浆、回填(土方、混凝土、砌体等)、土体加固(旋喷、搅拌、冷冻、注浆等)盾构区间 竖井或风井/基坑支护,地基加固,土方开挖,主体结构,防水 洞门工程/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土体加固(旋喷、搅拌、冷冻、注浆等)管片制作/管片模具、管片钢筋、管片成品、钢管片

49、 盾构掘进与管片拼装/盾构掘进,管片拼装,壁后注浆,成型隧道、管片接缝防水,延长钢套筒掘进 联络通道或泵房 洞身开挖 洞身开挖、泵房开挖 支护工程 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钢架、管棚(制作、安装、注浆)、超前小导管(制作、安装、注浆)、土体加固(旋喷、搅拌、冷冻等)衬砌 衬砌模板、衬砌钢筋、衬砌混凝土、底板混凝土、仰拱混凝土、仰拱填充、回填注浆 防水 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防水板防水、涂料防水层防水、注浆防水、盲管(沟)内部结构 预制结构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配式结构 现浇结构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现浇结构混凝土工程 路基工程 地基处理/原地面平整碾压、换填、塑料排水板、碎石桩、

50、堆载预压、砂(碎石)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复合土工膜隔断层、灰土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注浆地基等 基床以下路堤 /一般路堤填筑、路堤边坡、路堤与桥台间过渡段填筑、填石路堤 基床 /基床底层、基床表层、路基面 路堑 /路堑基床底层、路堑基床表层、路堑开挖 路基支挡 重力式挡土墙 明挖基坑、基础、挡土墙墙身及墙背填筑 扶壁式挡土墙 明挖基坑,墙趾板、墙踵板,墙面板,扶壁 路基防护 /植物防护,混凝土、浆砌护坡(墙),边坡喷护,边坡挂网锚喷防护,边坡勾缝、灌浆、填缝、嵌补 路基排水 /地表排水沟,急流槽、地下排水、排水管道、检查井及沉淀井 路基附/栏杆,检查梯,隔离栅栏 DB 3401/T 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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