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533-2022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湖南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3∕T 2533-2022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湖南省).pdf(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03.160A 00DB43/T 25332022 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2发布-092023-03实施-09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work of the township(sub-district)food safety committee officeDB43/T 25332022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织架构 2 5 保障措施 3 6 工作要求 4 7 档案管理 7 附录 A(资料性)食品安全信息报表 8 附录 B(资料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记录表 9 附录 C(资料性)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10 附录 D(资料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汇总记录表 11 附录 E(资料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13 参考文献 14 DB43/T 25332022 II DB43/T 2533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湘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潭县易俗河镇人民政府、湘
3、乡市望春门街道办事处、韶山市韶山乡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街道办事处、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办事处、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办事处、湖南徽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正红、陈剑刚、荣玫、涂虹、黄虎、谭建良、文毅、贺众、黄樑、朱杰、李智、江日初、王婷听、邹雅婷。DB43/T 25332022 IV DB43/T 25332022 1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组织架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
4、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3/T 8412014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品 food 除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外,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3.2 食品安全 food safety 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3.3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township(sub-dist
5、rict)food safety committee 乡镇(街道)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注:简称乡镇(街道)食安委。3.4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township(sub-district)food safety committee office 食安委设置(设立)的承担食安委日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注:简称乡镇(街道)食安办。3.5 食品安全协管人员 food safety coordinator 协助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注:简称协管员,包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网格员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任的协助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DB43
6、/T 25332022 2 3.6 食品安全志愿者 food safety volunteers 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自愿、无偿地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群众提供食品安全公益服务的人员。注:简称志愿者。3.7 包保 Insurances 专门为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指定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领导包联保证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一种食品安全责任制。3.8 包保干部 Insurances cadres 按照分层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对责任清单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进行包保督导的工作人员。3.9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 food safety“two responsibility
7、”mechanism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3.10 “三小”管理“three small”management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经营)和食品摊贩进行管理。4 组织架构 4.1 乡镇(街道)食安办 4.1.1 乡镇(街道)食安办可设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中,在乡镇(街道)食安委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食安办指导。4.1.2 乡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应有较强文字综合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行业知识等,适应岗位要求。4.1.3 村(社区)协管员应具备适应食品安全岗位要求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及
8、相关行业知识,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有组织管理与协调等基本能力。4.1.4 村(社区)协管员宜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也可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村(社区)可指定辖区村民小组负责人、社区网格员担任食品安全信息(网格)员。4.1.5 乡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协管员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量配备,人员数量宜参照表 1、表 2。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较多、工作任务繁重等情形下,应予以增加人员。表 1 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数 行政区域 常驻人口数N(人)工作人员数(人)乡镇 N80000 1 N80000 2a 街道 N40000 1 N40000 2b a 每增加
9、 40000 人增加 1 人。b 每增加 20000 人增加 1 人。DB43/T 25332022 3 表 2 协管员人数 行政区域 村(社区)人数N(人)协管员人数(人)村 N4000 1 N4000 2a 社区 N20000 1 N20000 2b a 每增加 2000 人增加 1 人。b 每增加 10000 人增加 1 人。4.1.6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架构见图 1。图 1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架构图 4.2 志愿者 4.2.1 乡镇(街道)可在辖区内组建志愿者队伍,设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服务站或志愿者服务站,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4.2.2 志愿者应热心公益事业、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10、志愿者服务应符合 DB43/T 8412014 中 6.2 的要求。志愿者服务站的设立应符合 DB43/T 8412014 中 4.1 的要求。5 保障措施 5.1 办公场所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宜标识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设施和设备。5.2 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宣传、培训、协管员工作经费补助等。并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食品摊贩疏导区建设、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购买农村集体聚餐(含野生蘑菇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5.3 宣传阵地
11、 乡镇(街道)食安办可组建食品安全宣传队伍,可聘请有关专家、上级部门及食安委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宣传员或食品安全知识讲解员。应在村(社区)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屏)或橱窗。DB43/T 25332022 4 5.4 信息平台 配备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化终端,使用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可联通乡镇(街道)应急综治指挥等平台。6 工作要求 6.1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 6.1.1 协助履责 6.1.1.1 党政同责 6.1.1.1.1 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的食品安全责任;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开
12、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不少于 1 次,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或突出问题每年不少于 1 项。6.1.1.1.2 协助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协助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 2 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每年不少于 2 次,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每年不少于 2 项。6.1.1.1.3 协助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
13、工作问题。6.1.1.2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 6.1.1.2.1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市州、县市区领导、乡镇(街道)领导包保督导层级对应主体,督促村(社区)干部包保督导层级对应主体。6.1.1.2.2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包保分级或事权划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6.1.2 日常工作 6.1.2.1 建章立制 6.1.2.1.1 乡镇(街道)食安办在乡镇(街道)食安委的领导下,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食安办、协管员和志愿者工作职责;
14、b)协作衔接、跟踪督办、责任追究、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c)食品安全议事协调制度、督查考核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协助执法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d)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1.2.1.2 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结合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涵盖实施岗位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经乡镇(街道)食安委主要负责人或乡镇(街道)食安办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文实施。6.1.2.1.3 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推进制订、实施辖区网格化管理方案。合理划分食品安全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制定村(社区)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清单应体现工作职责、
15、督查考DB43/T 25332022 5 核、奖惩措施等内容。6.1.2.2 议事协调 6.1.2.2.1 推进协调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6.1.2.2.2 承办或协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乡镇(街道)食安委会议每年不少于 1 次,部署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召开(可每季度 1 次)乡镇(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同级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研究讨论推进食品安全阶段性工作。6.1.2.2.3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各成员
16、单位联络员与协管人员间的信息收集、分流、处理、反馈机制。6.1.2.3 评议考核 认真落实上级食安委(办)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牵头组织开展对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村(社区)协管员工作进行考核。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委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安办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 1 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上级相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b)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c)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数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d)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1.
17、2.4 信息报送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日常信息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实效性原则,定期将各类日常信息、报表(见附录 A)等报至县(市、区)食安办;b)紧急信息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在 2 小时内向上级食安办报告以下重要信息: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线索;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重要媒体舆情信息;其他可能引发事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的案情或舆情信息。c)舆情信息报送。及时发现并收集乡村、社区各类食安舆情;发现舆情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真实情况;及时上报并协调村级信息员、社区网格员、有关成员单位等各方力量妥善处置;协调新媒体等宣传部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对
18、各类不实信息及时辟谣。6.1.2.5 宣传教育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拟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鼓励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成效,并填写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见附录 B);b)设置科普宣传栏(屏)。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宣传栏(屏),不定期更新宣传内容;DB43/T 25332022 6 c)开展包保干部和协管人员培训。针对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人员和包保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19、每年不少于 2 次,全年培训课时宜不少于 40 小时,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并填写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见附录 C);d)督促生产经营者学习培训。联合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小经营)、农村集体聚餐等从业人员自觉学习,参加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接受监管部门的抽查考核。宜组织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6.1.3 属地工作 6.1.3.1 日常隐患排查 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养殖户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及基本情况,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组织协管员和包保干部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定
20、期开展隐患排查、包保督导,建立问题清单(见附录 D),明确工作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进行风险提示,并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6.1.3.2“三小”管理 协助乡镇(街道)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经营)和食品摊贩管理相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牵头组织食品摊贩管理,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发放食品摊贩登记证,会同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摊贩日常管理工作;会同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调查摸底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小餐饮(小经营)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开展日常管理、落实联合执法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6.1.3.3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组织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
21、集、情况上报、事前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见附录 E)。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健康管理、培训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聚餐厨师或以其他形式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代办点。6.1.3.4 协助执法 牵头组织或协助开展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跟踪办理结果。配合乡镇(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开展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辖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每年不少于 2 次,有计划方案、会议部署、总结分析等。6.2 协管员工作 其工作
2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隐患排查。掌握本村(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工作记录和台账。对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规范经营;b)协助执法。协助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对本村(社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相关执法活动;c)信息报送。定期向乡镇(街道)食安办上报本区域食品安全动态。对本村(社区)内发生的食DB43/T 25332022 7 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配合做好现场处置,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及时发现并收集本村(社 区)内舆情信息,按照规定
23、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置;d)宣传引导。向公众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供政策指导;e)接受乡镇(街道)食安办及其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完成乡镇(街道)食安办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6.3 志愿者工作 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社会监督。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食品消费监督、食品安全比较试验(快检服务等);收集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b)日常巡查。巡查反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食品安全问题;举报黑作坊、黑窝点、黑外卖等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线索;巡查反映野生动(植)物、私屠滥宰、食品浪费等非法行为线索;巡查反映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线索;c
24、)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志愿者岗前培训、组织参与其他食品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7 档案管理 7.1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加强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日常工作、属地管理、协管员、包保干部、志愿者工作档案,做到档案材料规范完备。7.2 日常工作档案主要包括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建章立制、协管员管理、计划总结、工作部署、议事协调、评议考核、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工作台账。7.3 属地管理工作档案主要包括隐患排查、包保督导督查、“三小”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联合执法等档案材料。7.4 协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生产经营主体
25、基本情况、包保督导督查、隐患排查、流动厨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报备与指导、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内容。7.5 志愿者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会监督、日常巡查档案、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工作档案。DB43/T 25332022 8 附 录 A(资料性)食品安全信息报表 A.1 食品安全信息报表见表 A.1。表 A.1 食品安全信息报表 上报人员 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本辖区食品安全情况:注: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以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要按照程序及时报送县(市、区)食安办,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报告人签字:报告查日期:年 月 日 DB43/T 25332022
26、9 附 录 B(资料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 B.1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见表 B.1。表 B.1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 活动内容 主要组织者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与对象 活动内容记录 附件:宣传活动照片等材料。DB43/T 25332022 10 附 录 C(资料性)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C.1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见表 C.1。表 C.1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记录 附件:培训签到、培训照片、培训课件或文本材料等。DB43/T 25332022 11 附 录 D(资料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汇总记录表 D.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27、问题清单见表 D.1。表 D.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清单版本:修改时间:年 月 日 编号 不同业态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备注 A A 食品生产加工主体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含食品小作坊含食品小作坊)A1 无合法有效许可证明 A2 实际生产的场所、生产的品种与登记备案的信息不一致 A3 原料肉两证不齐全 A4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B B 食品销售主体食品销售主体 B1 无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B2 证照、制度不上墙明示 B3 经营品种不在许可范围内 B4 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 B5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相关单据或凭证未保存或保存期限少于六个月。B6
28、 销售散装食品的,未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措施;在容器、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B7 销售“三无”、过期食品 B8 销售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B9 冷冻冷藏设施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 B10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B11 有其他轻微违规行为 C C 食品摊贩食品摊贩 C1 未备案或无信息公示卡,或信息公示卡未公示 C2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未公示 D D 餐饮服务主体餐饮服务主体 D1 无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D2 小餐饮(小经营)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
29、蛋糕、自制生鲜乳 D3 室内外卫生不整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全、餐厨垃圾未定向回收 D4 原料库防鼠通风措施不善,未离地离墙 D5 原料库有超保质期原料 DB43/T 25332022 12 表 D.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续)清单版本:修改时间:年 月 日 编号 不同业态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备注 D6 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料 D7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没有分开存放 D8 冷藏设施未定期维护,控制温度不准确,未定期除霜 D9 10 桌以上未留样或或留存每个样品少于125克、样品未冷藏(0-8)保存48小时以上 D10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30、E E 农村农村集体聚餐集体聚餐 E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E2 环境卫生不良,未远离污染源 E3 采购、使用或贮存腐败变质、过期、“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或使用亚硝酸盐、河豚和有毒蘑菇等禁用原料和添加剂,或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四季豆、现榨饮品等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原料 E4 禁止制作凉菜、卤菜 E5 生熟未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E6 防蝇防尘设施不完备 E7 自制餐饮具未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使用无正规来源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具 E8 聚餐未留样或留存每个样品少于125克、样品未冷藏(0-8)保存48
31、小时以上 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该清单内容进行调整,但需注明版本号和更新的时间,便于与表 D.2 对应。D.2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记录表见表 D.2。表 D.2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记录表 序号 单位名称(姓名)业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清单版本:发现问题编号 注1:业态(填序号):A为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含食品小作坊),B为食品销售主体,C为食品摊贩,D为餐饮服务主体(含单位食堂),E为农村集体聚餐。注2:发现问题编号:填入表 D.1 中对应的问题清单版本号问题编号。检查人签字:检查日期:年 月 日 DB43/T 25332022 13 附 录 E(资料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
32、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E.1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见表 E.1。表 E.1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人员管理 1.承办家宴厨师及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 否 2.家宴厨师是否有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手部不清洁,是否有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和饮食、未更换清洁工作服、工作帽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家宴厨师和服务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服务。场所环境 4.食品加工场所是否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 25 米以上。5.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清洁卫生。6.食品加工场所是否有鸡、鸭、猪、狗、猫
33、等家禽家畜进入。7.食品加工场所是否存放农药、化肥和鼠药等。设施设备 8.是否有洗手消毒设施。9.是否有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分类清洗盆。10.是否有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分类切配工用具和容器。11.是否有餐具消毒设施(建议使用蒸汽消毒或消毒柜)。采购贮存 12.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的食品或非食用物质,以及河豚、野生蘑菇等有毒动植物。是否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四季豆、现榨饮品等高风险食材。13.饮用水是否消毒。14.食品
34、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有否生熟混放。15.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是否及时冷藏。加工制作 16.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有否分类清洗分类切配。17.半成品容器有否直接放地面,成品容器有否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18.需加热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是否使用防蝇、防尘设施等妥善保存。19.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是否再次充分加热。餐用具清 20.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洗消毒 21.炊具、用具用后是否洗净,保持清洁。食品留样 22.每个菜品是否按要求进行留样,留存样品是否不少于 125 克,是否按要求冷藏(0-8)保存 48 小时以上。整改建
35、议:举办者和厨师(签字):地址:指导人员(签字):年 月 日 DB43/T 25332022 14 参 考 文 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第 17 号,2019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 13 号,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3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 7 号,2022 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通知。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 60 号,2022 年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5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15 号,2019 年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6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30 号,2016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7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 5 号,2019 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