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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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一)本罪侵害的客体 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对象是信用卡。 “信用卡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45(二)本罪的客观方面(二)本罪的客观方面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的信用

2、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为。6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诈骗的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诈骗的(1)所使用的)所使用的“信用卡信用卡”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

3、获取他人信用卡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他冒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7(4)恶意透支)恶意透支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09年年12月月3日日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

4、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刑法第196条规定条规定的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 8 司法解释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刑法第司法解释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刑法第196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第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第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第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第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

5、银行催收;第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 第四,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还款;第四,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还款; 第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第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9 恶意透支,数额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数额较大大”;数额在;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

6、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数额在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10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只有年满只有年满16周岁、具有刊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周岁、具有刊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才可构成人才可构成 。单位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四)本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四)本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 他人财物的目的他人财物的目的 1、以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方式实施信用卡诈骗罪的,、以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

7、方式实施信用卡诈骗罪的,要求行为人明知其所使用的信用卡是伪造的或作废的。要求行为人明知其所使用的信用卡是伪造的或作废的。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11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一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认定行为的认定 1.“信用卡信用卡”仅指他人真实有效信用卡,不包括伪造或作废的仅指他人真实有效信用卡,不包括伪造或作废的 无效信用卡无效信用卡 2.“使用使用”不仅包括盗窃者本人使用,还应包括盗窃者利用不不仅包括盗窃者本人使用,还应包括盗窃者利用不 知情者的第三知情者的第三 者使

8、用者使用 3.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并不使用的行为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并不使用的行为 12 4.行为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的行为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的 5.行为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并对自然人使用的行为行为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并对自然人使用的行为 6.窃取他人信用卡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窃取他人信用卡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用的13(二)拾取(二)拾取(侵占侵占)、骗取、抢夺、勒索他人信用卡、骗取、抢夺、勒索他人信用卡 后,并不使用的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但可能成后,并不使用的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但可能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拾取立妨害信用卡

9、管理罪。拾取(侵占侵占)、骗取、抢夺、骗取、抢夺、勒索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应视使用的方式确定勒索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应视使用的方式确定犯罪性质。如果在机器上使用,应认定为盗窃罪;犯罪性质。如果在机器上使用,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对自然人使用,则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类型如果对自然人使用,则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的信用卡诈骗罪 14(三)对于抢劫信用卡的案件(三)对于抢劫信用卡的案件 1.抢劫信用卡并以实力控制被害人,当场提取现金的抢劫信用卡并以实力控制被害人,当场提取现金的2.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抢劫信用卡但并未使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抢劫信用卡但并未使用的的 3.

10、抢劫信用卡并在事后使用的抢劫信用卡并在事后使用的 4.抢劫信用卡当场取款一部分,事后取款一部分的抢劫信用卡当场取款一部分,事后取款一部分的 5.一方抢劫信用卡后仍然控制着被害人,知情的另一方帮助一方抢劫信用卡后仍然控制着被害人,知情的另一方帮助取款的取款的 15 (四)特约商户职员利用工作之便,在顾客使用(四)特约商户职员利用工作之便,在顾客使用信用购物、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信用购物、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顾客信用卡帐户内资金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有顾客信用卡帐户内资金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16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96条规定条规

11、定 ,犯本罪的,处,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处5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17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

12、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元以上不满5万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数额巨大大”;数额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18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

13、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

14、。出门后,甲背着乙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对于甲、乙盗窃和使用信

15、用卡的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错误死亡的事实。对于甲、乙盗窃和使用信用卡的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错误的的?(2006299,不定项,不定项)A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甲、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诈骗罪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诈骗罪19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

16、后索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

17、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请回答以下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请回答以下8588题。题。85.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江某构成侵占罪江某构成侵占罪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江某构成盗窃罪江某构成盗窃罪

18、D.江某不构成犯罪江某不构成犯罪2086.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说法正确的是:C 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应该实行数罪并罚87.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现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CDA.江某构成侵占罪江某构成侵占罪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

19、.江某构成侵占遗失物罪江某构成侵占遗失物罪D.江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不当得利江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不当得利21 88.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江某构成盗窃信用卡罪江某构成盗窃信用卡罪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江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实行江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D.江某构成盗窃罪江某构成盗窃罪2223 (一一)客体特征客体特征 国家的保险管理秩序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国家的保险管理秩序和保险

20、人的财产所有权。 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一定的赔偿。的事故后获得一定的赔偿。24 (二)客观特征 行为人实行了保险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行为人实行了保险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的财物的行为。财物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行为: 1.投保人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1)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将不合格的标

21、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 (3)故意增大保险标的金额,恶意超额投保,骗取大于故意增大保险标的金额,恶意超额投保,骗取大于标的额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保险金标的额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保险金 25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险金 (1)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6条第条第5款:保险事故指保险合同约定的款:保险事故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26 (2)夸大损失

22、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27条第条第1款:款:“被保险人或者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金。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金。”27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骗

23、取保险金 5、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保险金 28(三三)主体特征主体特征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作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自然人和单位才能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自然人和单位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构成保险诈骗罪 29 (四四)主观特征主观特征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险金之目的。 30二、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二、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一)保险诈骗罪的着手认定(一)保险诈骗罪的着手认定 到保险公司索赔的行为或者提出支

24、付保险金的到保险公司索赔的行为或者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行为,是本罪的着手。请求行为,是本罪的着手。31 (二二)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对象不同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32 (三三)保险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界限保险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界限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83条第条第1款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款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行

25、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刑法刑法第第27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即职务侵占罪即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定罪处罚。 第第2款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款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依照(刑法刑法第第382条、第条、第38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即贪污罪即贪污罪)定罪处定罪处罚。罚。33 (四四)保险诈骗罪共犯的认定保险诈骗罪共犯的认定 刑法刑法第第198条第四款规定条第四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

26、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犯论处 。34 (五五)保险诈骗罪罪数形态的认定保险诈骗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刑法刑法第第198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有前款第四项有前款第四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第五项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第五项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5 1、仅实施了制造保险事故的

27、犯罪行为,而没有、仅实施了制造保险事故的犯罪行为,而没有 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否认定为数罪?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否认定为数罪? 2、单位制造保险事故的,对单位能否进行数罪、单位制造保险事故的,对单位能否进行数罪 并罚?并罚? 36三、保险诈骗罪的处罚三、保险诈骗罪的处罚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98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保险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保险诈骗罪的,其处罚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诈骗罪的,其处罚分为三个量刑档次: 1.进行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

28、高人民法院1996年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以及2001年年4月最高人民检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万元以上的,属于“数数额较大额较大”;37 2.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9、1996年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千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千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万元以上的,属于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 38 3.进行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进行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1996年年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个人进行

30、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39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98条第二款规定条第二款规定: 1.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年关于审理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以及2OO1年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关于经济犯罪案件

31、追诉标准的规定追诉标准的规定,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万元以上的,属于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较大”;40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间题的解释应用法律的若干间题的解释,单位进行保险诈,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 41 3.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3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发布的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进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数额特别巨大别巨大”。42 43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方法,非法占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有“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合同诈

33、骗的方法主要有:虚构合同的方法主要有:虚构合同主体主体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虚构虚构担保担保。即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即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设置合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设置合同同陷阱陷阱。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卷款逃跑式卷款逃跑式的诈骗。的诈骗。 以以其他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44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合同诈骗本

34、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合同诈骗行为,危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的市场行为,危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侵犯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同时,交易原则,侵犯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同时,合同诈骗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因此,又侵犯合同诈骗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因此,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成本罪。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4)本罪

35、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内容表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内容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具有将对方当事人现为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具有将对方当事人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的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 45 本罪的认定,主要要掌握本罪的认定,主要要掌握本罪与经济本罪与经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界限。本罪与经济合同纠纷有的界限。本罪与经济合同纠纷有着本质的区别:经济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着本质的区别:经济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为前提,其危害的是合同产生的违约行为为前提,其危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本罪,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债权;而本罪,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其侵犯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实践中

36、对两者其侵犯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实践中对两者的界限,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的界限,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行为人行为人签订合同的目的。签订合同的目的。 (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依据。 (3)行为人签订合同后的态度。行为人签订合同后的态度。 46 47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了非法经营行为。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物品的行为。的行为。 买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

37、证明以及其他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凭证文件经营许可证或凭证文件。 在国家规定的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其他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管理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48 (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 (3)本罪的主体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本罪的主体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单位。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是单位。单位犯

38、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人员,按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营利目的。具有非法营利目的。 49 认定本罪,应注意区分本罪与一认定本罪,应注意区分本罪与一般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其区分的般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其区分的关键在于非法经营的关键在于非法经营的情节是否严重情节是否严重。 50北京:亿霖造林骗局北京:亿霖造林骗局 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以传销方式非法经营以传销方式非法经营案案,涉案金额,涉案金额1

39、6.8亿,被害人多达亿,被害人多达2.2万,刷新了传销万,刷新了传销敛财的历史记录。有敛财的历史记录。有4.5亿作为提成发放给了各级营亿作为提成发放给了各级营销人员。在销人员。在“亿霖木业亿霖木业”高层,提成款超过千万元有高层,提成款超过千万元有5人,超过百万元的达人,超过百万元的达18人。人。2006年年12月赵鹏运、赵月赵鹏运、赵代红代红 等等22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亿霖集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亿霖集团团“销售部长销售部长”以上的高层人物中已有以上的高层人物中已有40多人被采取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 传销者以传销为手段敛财有传销者以传销为手段敛财有可能可能触犯如下罪名:触犯如下罪名: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偷税罪;销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偷税罪;销售伪劣商品罪售伪劣商品罪。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传销者的同一行为。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传销者的同一行为触犯不同罪名时,按照最高法院的批复,应当以处罚触犯不同罪名时,按照最高法院的批复,应当以处罚较重的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较重的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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