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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表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序号主要内容检查方法法规要求处罚依据结果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改。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企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3、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4、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5从业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熟悉的。现场抽查两名以上岗位操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5、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查阅档案;抽查2名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时是否
6、符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一、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7、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7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查阅资料。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8、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8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9、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9特殊作业票据样式。查看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附录A10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有人员确
10、认。查看2016年9月至今的特殊作业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4.1条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第4.6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11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动火分析及动火时间是否依照标准执行。查看作业票“动火分析时间”栏、“分析人”栏、“分析点名称”栏、“分析数据”栏、“动火时间”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5.4
11、.1条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 附录B3.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
12、定作业的;12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最长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查看作业票“分析”栏“分析人”项是否有人签字;“分析”栏“时间”项最大时间间隔不超过2小时;“作业时间”栏作业起止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6.4条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2.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
13、恢复作业。第6.8条:最长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1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查阅档案、询问或现场查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4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
14、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的。抽查现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5.2.18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5未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查阅档案,抽查现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
15、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危险化学品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1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17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
17、情况。查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排查时间、隐患情况、治理措施、验收人员等。特别抽查去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执法和各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与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查看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实现自查自改自报和闭环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
18、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9、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排查事故隐患或者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的;五、应急管理情况1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及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查看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及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记录、抽查1-2件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20、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六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六、检查中发现的
21、其他问题。附件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督检查表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企业名称批发许可证号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许可范围分管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有效期限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备注1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2按照有关规定设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安全管理责任明晰。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产品买卖合同管理、流向信息化管理等制度齐全。5本单位职工、外来人员以及车辆等进出库区登记制
22、度、库区值班值守制度齐全并得到落实。6仓库区设置和库房布局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符合GB50161的规定。7库区及库房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且符合GB50161和GB11652的规定。8库区的道路硬化,且设置了符合标准要求的围墙及防火隔离带,无农业生产和家禽养殖。9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1.1级库房防护屏障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土堤的高度不低于屋檐,顶宽大于1.0m,底宽大于高度的1.5倍,边坡稳定,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距离在1.53m之间。10库区的防雷设施符合GB50161、GB50057的要求,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检测。11仓库的消防水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是否
23、符合标准要求。12面积超过500的仓库进行防火隔离分区。13库房出入口设置了导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14库房的通风、防潮、防盗、防小动物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并每天如实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库房温度是否控制在-2045范围,相对湿度是否控制在50%85%范围。15电气设施1.1级库房无照明灯等电气设施,1.3级库房内的照明采用防爆灯。16库房外架空电线与库房保持线杆高1.5倍以上距离,库房电气线路采用钢管敷设。17库区视频监控设施完好,无高压线路穿越库区。18日常仓库管理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无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19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20日常仓库管
24、理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库内产品堆码整齐(划有标志线),搬运通道畅通(不小于1.5m),堆垛有间距(不小于0.7m),不超高(成品不超过2.5m)、不靠墙(距墙不小于0.45m)、不超量。21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库房内没有存有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执法收缴的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22无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库房等违规行为。23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了闭环整改。24人员和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库区值班值守和库房定期巡查制度的落实。25产品流向登记及包装标志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
25、产品。购买产品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且合同中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6按照要求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进行产品流向登记,且登记记录保存3年备查。27库存产品包装标志符合GB10631的要求,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含药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标志标识清晰。无超许可范围产品28库存产品按规定张贴了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29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设置有畅通的固定报警电话。30根据当地及企业具体特点需要检查的内容。注:此表内容为基本要求,各地区根据地区实际和不同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项目和内容。附件3烟花爆竹零售点监督检查表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26、检查时间:零售点名称零售许可证号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许可范围安全员联系电话有效期限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备注1有关证照情况经营(零售)许可证合法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2人员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3安全员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4零售点设置安全要求严禁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前店后宅、下店上宅”。5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6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8零售场所安全要求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专柜经营时,专柜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且安全通道畅通。9
27、零售场所无生火、抽烟等明火以及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10安全设备设施要求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11零售场所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依法经营情况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产品或非法产品。13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14严禁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问题。15产品存放情况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16产品堆放整齐、稳定。17产品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符合GB10631的要求。18产品张贴流向登记标识码。19值班值守情况零售场所落实了值班值守制度。20根据当地及该零售点具体特点需要检查的内容。 注:此表内容为基本要求,各地区根据地区实际和不同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项目和内容。附件
28、4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行业和领域应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自查隐患已自改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隐患其中:隐患整改率其中:隐患其中: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整改率落实资金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监控措施(个)(条)(条)(条)(%)(条)(%)(条)(万元)(条)(条)(条)(条)合计1.化工企业小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企业2.烟花爆竹企业小计 生产企业 经营(批发)企业 经营(零售)企业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注:填报内容为大检查开展后的累计数字。附件5省辖市级、县(市、区)级监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检查情况实施处罚情况组织检查组参加检查人员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关闭非法违法企业处罚罚款其中:暗查、突击检查组(个)(个)人(次)家(次)(起)(家)(个)(家)(万元)合计1.化工企业小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化工、医药企业2.烟花爆竹企业 生产企业 经营(批发)单位 经营(零售)单位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注:填报内容为大检查开展后的累计数字。- 17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