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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一章概述11.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1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3分析判定依据31.4评价重点5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5第二章 总则72.1编制依据7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02.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52.4环境敏感目标18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9第三章 工程分析213.1企业概况213.2现有工程分析213.3拟新建工程概况233.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3.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4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94.1自然环境概况39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7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05.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7
2、0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775.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85.4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035.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1045.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05第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1096.1环境风险评价目的及重点1096.2环境风险识别及等级划分1096.3源项及环境影响分析1096.4尾砂场最大库容下溃坝风险分析1116.5尾砂场扬尘情景分析113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136.7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1146.8结论116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177.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177.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187.3环境保护管理措施122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58.1环
3、境管理体系1258.2环境管理计划1268.3环境监测计划1298.4环保设施1318.5污染物排放清单132第九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59.1经济效益分析1359.2社会效益分析1359.3环境效益损益分析1359.4结论136第十章 结论和建议13910.1项目概况13910.2环境质量现状13910.3污染物达标排放13910.4主要环境影响分析140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4010.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110.7环境管理与监测14110.8结论141附件:1. 委托书2. 占地协议3.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4. 矿
4、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验收;5.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6.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粉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7. 现状监测报告;8. 淋溶报告;9. 设计意见;10.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第一章 概述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钢大国,充足的钢铁材料保证了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铁精矿粉是钢铁工业的主要原料,钢铁行业要保持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有矿山企业为其提供充足的铁精粉。我国有丰富的铁矿资源,山
5、西省储量居全国第四位。1.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县镇村西0.5km处,公司于2006年筹建了一条10万t/a铁精粉生产线(简称“一厂”)。2006年6月27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忻环开函字2006第92号文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3年4月22日县环境保护局以繁环验字20132号文出具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一厂”采用两破两磨五磁选的生产工艺,尾砂经沉淀池沉淀后外售,并在厂区南侧设尾砂沉淀池,容量43,2万m3。“一厂”生产线年处理原矿25万t,年产65
6、%铁精粉10万t,干选废石2.5万t,产生尾砂12.5万t(7.575万m3)。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公司于2016年在“一厂”一条上产线的基础上再次扩建两条生产线(简称为“二厂”和三厂),规模分别为年产铁精粉4万t和6万t,同时将全厂(一厂、二厂、三厂)尾砂处理方式变更为干排法。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15日以繁环开函201616号文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6年12月19日县环境保护局以繁环验字(2016)42号文出具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粉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厂年产铁精粉20万t,
7、产生废石5万t,尾砂25万t(15.63万m3)。根据环评批复,产生的尾砂全部外售给代县久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外销不畅时将尾砂运至本项目备用填埋场处置。环评批复备用填埋场位于选矿厂西北侧780m处,容积约20万m3。经核实,项目在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尾砂全部外售,因此未按照环评批复在指定位置建填埋场。由于现状建材公司效益不景气,未避免尾砂在厂区长时间堆存造成环境污染,公司拟新建尾砂场。鉴于原备用填埋场库容较小,公司拟另选择选矿厂东北约1.8km的牛眼沟荒沟做为全厂尾砂场。本项目拟选尾砂场所占地形为“U”字型山谷,大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地势东北高西南地,可利用沟谷长650m以上,荒沟现状为裸地。拟
8、选用的沟谷沟口西侧有县乡道路(Y002)通过,且距离选矿厂较近,运输方便。设计尾砂场总库容为87.1104m3,服务年限5.7年,满足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中尾矿库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规定。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2.1评价任务的由来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工程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35 黑色金属矿采选(含单独尾矿库)”,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
9、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建设地区环境状况的调查,通过对建设地区环境状况的调查和该项目有关资料的深入分析,在结合该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2018年12月8日,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补充修改,并完成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1.2.2环境影响评价
10、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2。1.3分析判定依据1.3.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改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并不违背国家和山西省的产业政策。1.3.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所排尾砂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处置。尾砂场选址可行性分析见表1.3-1。表1.3-1 选址环保符合性分析序号选址要求本项目复垦区域场
11、地满足程度1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位于高升寨村荒沟内,距离县县城6.0km,不在县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内满足2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过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预测,计算结果无超标点,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满足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本项目不在铁矿开采等岩石错动范围,地基能够满足承载力的要求满足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
12、本项目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满足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选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满足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满足7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为县圣头水源地,水源地位于项目东南7.4km,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及其补给区满足综上所述,本项目尾砂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另外,结合山西省关于选矿库尾矿库的要求:本项目沟内现
13、状为荒地,无村庄、居民及耕地,拦挡坝所在沟道下游3km内无居民,不属于村头库,选址较为适宜。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1.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次评价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及珍稀动物保护区等敏感因素。根据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尾砂场位于II滹沱河沿岸山地丘陵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该区系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营养物质与水土保持;土壤侵蚀敏感程度为轻中度敏感;生态环境综合敏感程度大部分区域为轻中度敏感。根据县生态经济区划,本项目位于IV优化开发区,IV1镇城镇商贸与农工业综合经济区。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县生态功能区划和县生态经济区划,且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
14、治理措施条件下不会退化生态系统功能。环境质量底线:本次评价引用了县2017年全年的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CO、O3共六项。根据例行监测结果可知,2017年县全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中CO、NO2、O3和PM10浓度值达标,SO2、PM2.5年均值超标,现状评价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于2018年7月4日-7月10日在南湾村布设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TSP、PM10、SO2、NO2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于2018年7月4日对场区周围楼梁泉水、高升寨村水井、村水井、西魏村水井、上西庄
15、村水井、西庄村水井、雁头村水井、东留属水井进行水质水位监测,由监测数据可知,所有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山西锦禾泰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对项目场界四周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区昼间噪声值在50.9-52.0dB(A),夜间噪声值范围41.1-42.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较好,监测结果均达标。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铁矿粉选矿厂尾砂场建设项目,县铁矿资源较丰富,固废中尾矿浆经脱水过滤工艺可以提高铁的回收率。项目用水、用电均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
16、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改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本区未规划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评价基于以上分析得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且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类型。1.4评价重点根据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特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结果,结合该项目的行业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1)施工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对沟谷生态环境造成的影
17、响;2)尾砂干堆体渗水正常状况及非正常状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3)尾砂场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营期干堆体堆放及尾砂运输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4)尾砂堆存过程中环境风险影响。同时在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全面、可行的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本次尾砂场的建设将会对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声环境及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在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前提下,建设项
18、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图1-2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1-1 评价技术路线图6第二章 总则2.1编制依据2.1.1任务依据1)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8年6月;2)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2.1.2法律及法规依据2.1.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19、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年3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7.1);(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及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改单,2018年4月28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2013年7月24日;(13)大气污染防
20、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6)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2103年9月17日;(1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19)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
21、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2013年6月8日);(20)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21)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人大,2016年12月3日;(22)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2014年2月20日;(23)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338号,2013年10月25日;(2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2018年6月21日;(25)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号,2018年6月21日;(26)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
22、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3号,2018年6月21日;(27)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忻政办发201887号;(28)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忻政办发【2011】188号,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1年12月19日。(29)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忻环发(2016)54号。(30)防治尾矿库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1992年8月17日,199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6号修订;(31)关于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769号),2007年6月19日
23、;(32)关于防范尾矿库垮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通知(环发2006132号),2006年8月22日;(33)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201358号);(34)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8号)。2.1.3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24、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9)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1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 192-2006);(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543.116453.6-1996);(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 50433-2008);(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14)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2.1.4参考资料(1)矿业有限责任
25、公司铁矿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牛眼沟尾矿库(干堆)可行性研究报告;(3)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牛眼沟尾矿库(干堆)安全设施设计;(4)县生态功能区划报告;(5)县生态经济区划报告。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分析本项目为干排尾砂场位置变更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拦挡坝、堆积坝、排洪系统、排渗系统、消能池等,工程占地主要是荒地、沟谷,自然植被状况一般。工程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本建设项目对自然物理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建设期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及土壤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清理场地、场地开挖、地基处理
26、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影响,但由于施工期相对较短,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不突出。工程投产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生产及生活环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影响,工程虽然采用了较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但仍不可能完全排除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生产运行期的这些影响为长期的、直接的影响。具体包括: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有尾砂装卸、堆存产生的粉尘污染;2)对地下水产生的长期不利影响主要是尾砂干堆体渗水对地下水的影响;3)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运输所产生的噪声;4)对自然地形地貌的影响主要是尾砂场占地对地形、地貌造成一定破坏。本项目各个时期环境影响分析见表2.
27、2-1。表2.2-1 工程各时期环境影响分析阶段影响分析环境要素短期影响长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建设阶段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学环境土壤环境农业生态土地利用社会经济运营阶段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学环境土壤环境农业生态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服务期满农业生态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美学环境地表形态变化2.2.2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特点、施工季节以及项目所处的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2.2-2。表2.2-2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土地
28、平整、挖掘、土石方、建材运输、存放、使用扬尘 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CODcr、BOD5、SS声环境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固体废物基建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土地平整、挖掘及项目占地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2.2-3。表2.2-3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尾砂运输、装卸、堆放TSP水环境生产、生活CODcr、SS、重金属等声环境车辆运输及碾压设备Leq(A)固体废物选矿尾砂、生活垃圾2.2.3评价因子筛选(1)环境空气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拟建项目尾砂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气
29、污染物主要为粉尘。考虑到拟建地区周围无污染源,环境现状评价因子选择:TSP、PM10、NO2、SO2、CO、O3;环境空气预测因子选择为TSP。(2)水环境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根据2018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太原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对尾砂的淋浸实验结果(见表2.2-4),淋溶液中各污染物浓度未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说明该固体废物属于无浸出毒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值,从各污染物中选取其中相对因子指数最高的锌和铍为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表2.2-4 尾砂的淋浸实验分
30、析结果项目单位含量GB/T14848-2017GB5085.3-2007GB8978-1996PH无量纲7.686.5-8.569铍mg/L0.00100.0020.020.005铬mg/L0.0260.05151.5镍mg/L0.0100.0251.0铜mg/L0.0401.01001.0锌mg/L4.021.01005.0镉mg/L0.0120.00510.1钡mg/L0.160.7100汞mg/L0.00010.0010.10.05铅mg/L0.00520.0151.0氟化物mg/L0.201.010010氰化物mg/L0.0010.051000.5砷mg/L0.00010.0150.5
31、(3)噪声评价因子识别和筛选工程建成以后,仅产生车辆运输及碾压噪声,无其他机械设备及生活噪声源,评价因子为连续等效A声级。(4)生态环境评价因子识别和筛选本项目施工建设将破坏评价区内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等,选择植被覆盖、水土流失等作为生态环境现状及分析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和以上分析,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污染因子筛选结果具体如表2.2-5。表2.2-5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表序号环境要素专题评价因子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TSP、PM10、NO2、SO2、CO、O3预测评价TSP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简要分析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
32、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铜、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预测评价铍、锌、Cd4声环境现状评价连续等效A声级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植被覆盖、水土流失预测评价植被覆盖、水土流失2.2.4评价标准2.2.4.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区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值见表2.2-6。表2.2-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单位:g/Nm3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段标准值/(g/m3)标准来源1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33、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300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 m)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m)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4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5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6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7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 mg/m31小时平均10 mg/m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评价区地表水域马峪河汇入滹沱河水系孤山水库出口至宏道,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水质要求为IV类,执行地表
34、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表2.2-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 位1pH6-9mg/L2COD303BOD564氨 氮1.55总磷0.36高锰酸盐指数10(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表2.2-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 单位:除PH外mg/L污染物PH总硬度硫酸盐NO3-NNO2-NNH3-N氟化物氯化物标准值6.5-8.5450250201.00.51.0250污染物溶解性总固体砷汞铁锰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耗氧量标准值10000.010.00
35、10.30.13.01003.0污染物铅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镉标准值0.010.0020.050.050.005注:单位mg/L;总硬度以CaCO3计,大肠菌群单位为个/L,细菌总数单位为个/mL;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4)声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区域为农村地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表2.2-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1类55452.2.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根据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新建工程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
36、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的限值标准,详见表2.2-10。表2-10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生产工序或设施限值备注颗粒物选矿厂、尾砂场1.0表7标准(2)噪声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其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2-11。运营期主要为运输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表2.2-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项目昼间夜间场界噪声7055表2.2-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LAeq:dB(A)类别昼间夜间备注26
37、050厂界(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规定。2.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3.1评价等级(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时期的扬尘,尤其是场内尾砂倾倒、尾砂堆积产生的扬尘强度较大,较为固定,且持续时间较长,因此,评价以尾砂堆积产生的扬尘作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评价工作等价按照表2.4-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主要指标有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的最大者Pmax。表2.3-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评价工作级别评价工作级别分级判
38、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o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评价等级确定经过对建设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填埋复垦区域的煤矸石堆存粉尘。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
39、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污染源进行估算分析,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参数见表2.3-2。表2.3-2 本项目面源调查表面源名称面源起始点海拔高度面源长度面源宽度面源初始排放高度年排放小时数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X坐标Y坐标颗粒物场区mmmmmmhg/s-12760连续0.18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TSP,选择估算模式对项目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本项目1%Pmax=9.41%10%,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值班室员工的生活废水,值班室员工仅5人,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定期清掏;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明显
40、影响。故确定项目地表水评价为三级。(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拟建项目属于I类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尾砂非正常状况下淋滤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建设项目场地周围有分散居民饮用水源,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较敏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见表2.3-3。表2.3-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 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综上所述,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一级。(4)声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区
41、,项目建成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6hm2,主要影响范围2km2,拟建项目周围区域没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所列,全库容大于等于100万m3或者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属于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尾砂场总坝高42m
42、,总库容87.1万m3,属于重大风险源。本项目堆存物质不属易燃、可燃、爆炸性物质,属一般性毒性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的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3.2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以5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2)地下水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之要求,评价区范围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L=a K IT/ne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a 变化系数,a1,一般取2;本次取建议值2;K渗透系数,m/d,见附录B表B.1;取渗透系数3.2;I水力坡度,水